├── .github └── ISSUE_TEMPLATE │ └── bug_report.md ├── .gitignore ├── .travis.yml ├── README.md ├── SUMMARY.md ├── book.json ├── eBooks ├── 01論香港獨立-踩在紅線上的思考.pdf ├── 02香港的未來-跳出框框的思考.pdf ├── 03法治的挑戰-威權下的思考.pdf ├── 04雷動-策略的思考_revised_v3.pdf ├── 05抗爭-靈性的思考_v1.pdf └── 06罪名是散播希望.pdf ├── images ├── profile_pic.jpg ├── 思考香港1.png ├── 思考香港2.png ├── 思考香港3.png ├── 思考香港4.jpg ├── 思考香港5.jpg └── 思考香港6.png ├── 思考香港1 ├── 1--香港獨立的迷思.md ├── 10--講港獨的政治意義.md ├── 2--港獨意識是如何形成.md ├── 3--反對港獨的理由.md ├── 4--港獨意識的文化基礎.md ├── 5--中國崩潰與香港獨立.md ├── 6--港獨意識會在香港消失嗎.md ├── 7--香港獨立運動的不同時期.md ├── 8--港獨意識與中國憲政.md ├── 9--香港獨立與國際承認.md ├── README.md ├── book.json ├── 前言.md ├── 附錄一--自決權與自治權.md ├── 附錄七--項莊舞劍志在23條.md ├── 附錄三--香港人民自決自治之路.md ├── 附錄九--三代的本土意識.md ├── 附錄二--走在歷史迴旋處的香港.md ├── 附錄五--香港有獨立的條件嗎.md ├── 附錄八--一國兩制自決與港獨.md ├── 附錄六--23條立法能禁絕港獨嗎.md ├── 附錄十--準備港人面對共同的危機.md └── 附錄四--香港自決運動已經啟動了.md ├── 思考香港2 ├── 1--香港人的未來觀.md ├── 10--繪畫香港的未來.md ├── 11--捉住香港的未來.md ├── 2--中國人的時間觀.md ├── 3--香港匯聚了中國的未來.md ├── 4--沒有未來的香港.md ├── 5--香港有未來嗎?.md ├── 6--基本法的未來.md ├── 7--未有兌現的未來.md ├── 8--跳出堏框的未來:香港是香港.md ├── 9--中國的未來.....香港的未來.md ├── README.md ├── 前言.md └── 附錄一--基本法的前世、今生與來世.md ├── 思考香港3 ├── 1--半民主與半威權.md ├── 10--法治話語權之戰.md ├── 11--法律是一把怎樣的刀?.md ├── 12--依法、守法就是公義?.md ├── 13--甚麼法律目的就有甚麼法治.md ├── 14--「法律與秩序」是反法治.md ├── 15--司法獨立不足以守護法治.md ├── 16--司法獨立不等於法治.md ├── 17--怎樣才能維護法院的權威?.md ├── 18--威權法治下香港的法治精英還可以做甚麼?.md ├── 19--守護法治:靠法院不如靠自己.md ├── 2--糖衣威權.md ├── 20--「離地」的法治.md ├── 21--不足守護法治的法律文化.md ├── 22--港人的法律意識.md ├── 23--司法覆核是港人的核心價值.md ├── 24--由自由意識到權利意識.md ├── 25--行政主導在香港有多大支持?.md ├── 26--對法律的錯誤理解.md ├── 27--中國文化與威權法治.md ├── 28--法治與中國文化傳統.md ├── 29--突破中國文化傳統建法治.md ├── 3--全面管治權就是全面威權化.md ├── 30--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與「義」.md ├── 31--如何應對法治的挑戰.md ├── 32--再思應對法治挑戰的方法.md ├── 33--法治理念的範式轉移.md ├── 4--港式威權的三道板斧.md ├── 5--有「法」無天的香港.md ├── 6--威權法治步步進迫.md ├── 7--威權法治的政治目的.md ├── 8--「依法治權」來實行威權法治.md ├── 9--被扭曲了的法治.md ├── README.md ├── 前言.md ├── 第一部:進入威權的時代.md ├── 第三部:法治挑戰之二.md ├── 第二部:法治挑戰之一.md ├── 第五部:應對法治挑戰的方法.md └── 第四部:法治挑戰之三.md ├── 思考香港4 ├── 1--雷動的前世、今生與來世.md ├── 10--這是策略投票,不是含淚投票.md ├── 11--非暴力抗爭路線面臨挑戰.md ├── 12--要贏就要顛覆遊戲規則.md ├── 13--學加拿大由下而上踢走保皇黨.md ├── 14--奪回立法權需要雷霆救兵.md ├── 15--雷霆救兵.md ├── 16--非建制派的初選機制.md ├── 17--做個聰名的選民.md ├── 18--將民意化整為零:雷動計劃的公民聲納.md ├── 19--聰明選民的致勝之道.md ├── 2--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上).md ├── 20--你會策略投票嗎?.md ├── 21--「雷動」犯法?.md ├── 22--是時候加入雷動聲納了.md ├── 23--怎樣判斷候選人的勝算?.md ├── 24--游離票.md ├── 25--策略投票是現時難免的「惡」.md ├── 26--策略選民影響將超預期.md ├── 27--解構雷動計劃:班會旅䈩與賽馬貼士.md ├── 28--策略投票:兩原則、五部曲.md ├── 29--立法會選民轉軚實況解構- 七月篇.md ├── 3--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中).md ├── 30--策略投票助非建制派超區保3席.md ├── 31--大衛打倒歌利亞給香港選民的啟示.md ├── 32--與其杯葛、不如投票.md ├── 33--票不單要投,更要策略地投!.md ├── 34--非建制派疚由自取、選民力挽狂瀾.md ├── 35--民意調查和天氣預測.md ├── 36--策略投票還是自求多福.md ├── 37--民調可靠嗎?.md ├── 38--投票率高低定勝負.md ├── 39--給策略選民的建議.md ├── 4--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下).md ├── 40--初步策略投票選情分析.md ├── 41--立法會選民轉軚實況解構-八月篇.md ├── 42--策略投票不是請客是吃飯.md ├── 43--今屆選舉的政治意義.md ├── 44--雷動聲納具體操作細則.md ├── 45--再思策略投票.md ├── 46--雷動計劃檢討之一:有雷動好,還是沒有好?.md ├── 47--雷動計劃檢討之二:比拼選舉預測.md ├── 48--雷動計劃檢討之三:策略投票與協商文化.md ├── 49--雷動計劃檢討之四:協商文化的選舉結果.md ├── 5--「非建制派」就 是要「反建制」.md ├── 50--雷動計劃檢討之五:制定和執行策略投票.md ├── 51--數字會說話:雷動究竟有無用?.md ├── 52--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雷動劃漣漪效應調查研究.md ├── 53--香港民主運動再上路.md ├── 54--以策略投票破不民主制度.md ├── 55--新時代已來臨.md ├── 6--直選23、全體達半、「雷動」立法會.md ├── 7--確定參選名單數目的考慮點.md ├── 8--旺角衝突後還能「雷動」嗎?.md ├── 9--智慧型配票去發揮選票槓桿效應.md ├── README.md └── 前言.md ├── 思考香港5 ├── 1--勇氣.md ├── 10--寬恕.md ├── 11--聆聽.md ├── 12--信任.md ├── 13--信心.md ├── 14--憐憫.md ├── 15--愛.md ├── 16--和平.md ├── 2--謙卑.md ├── 3--正義.md ├── 4--節制.md ├── 5--温柔.md ├── 6--忍耐.md ├── 7--喜樂.md ├── 8--尊重.md ├── 9--善良.md ├── README.md ├── 前言.md └── 結語.md └── 思考香港6 ├── 1--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md ├── 2--The Most Lethal Weapon of Civil Disobedience.md ├── 3--首次陳詞、最後一課.md ├── 4--First Submission, Last Lecture.md ├── Preface.md ├── README.md ├── 作者.md └── 前言.md /.github/ISSUE_TEMPLATE/bug_report.md: -------------------------------------------------------------------------------- 1 | --- 2 | name: Bug report 3 | about: Create a report to help us improve 4 | 5 | --- 6 | 7 | **Describe the bug** 8 | A clear and concise description of what the bug is, including: 9 | 10 | 1. Topic name 11 | 1. Section name 12 | 13 | **Formatting issue** 14 | A clear and concise description of what you expected to happen. 15 | 16 | **Screenshots** 17 | If applicable, add screenshots to help explain your problem. 18 | 19 | **Desktop (please complet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20 | - OS: [e.g. iOS] 21 | - Browser [e.g. chrome, safari] 22 | - Version [e.g. 22] 23 | 24 | **Smartphone (please complet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25 | - Device: [e.g. iPhone6] 26 | - OS: [e.g. iOS8.1] 27 | - Browser [e.g. stock browser, safari] 28 | - Version [e.g. 22] 29 | 30 | **Additional context** 31 | Add any other context about the problem here. 32 | -------------------------------------------------------------------------------- /.gitignore: -------------------------------------------------------------------------------- 1 | # General 2 | .DS_Store 3 | .AppleDouble 4 | .LSOverride 5 | 6 | # Icon must end with two \r 7 | Icon 8 | 9 | # Thumbnails 10 | ._* 11 | 12 | # Files that might appear in the root of a volume 13 | .DocumentRevisions-V100 14 | .fseventsd 15 | .Spotlight-V100 16 | .TemporaryItems 17 | .Trashes 18 | .VolumeIcon.icns 19 | .com.apple.timemachine.donotpresent 20 | 21 | # Directories potentially created on remote AFP share 22 | .AppleDB 23 | .AppleDesktop 24 | Network Trash Folder 25 | Temporary Items 26 | .apdisk 27 | 28 | # GitBook 29 | .grunt 30 | node_modules 31 | _book 32 | #*.epub 33 | #*.mobi 34 | #*.pdf -------------------------------------------------------------------------------- /.travis.yml: -------------------------------------------------------------------------------- 1 | language: node_js 2 | 3 | node_js: 4 | - "8" 5 | 6 | cache: 7 | directories: 8 | - $HOME/.npm 9 | 10 | before_install: 11 | - export TZ='Asia/Hong_Kong' 12 | 13 | install: 14 | - npm install gitbook-cli -g 15 | - gitbook install 16 | 17 | script: 18 | - gitbook build 19 | 20 | branches: 21 | only: 22 | - master 23 | 24 | deploy: 25 | provider: pages 26 | local-dir: _book 27 | skip_cleanup: true 28 | github_token: $GITHUB_TOKEN 29 | committer-from-gh: true 30 | on: 31 | branch: master 32 | -------------------------------------------------------------------------------- /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系列 2 | [按此網上閱讀](https://bennytai.github.io/HongKongReflections) 3 | 4 | 註:系列4網上版尚在整理中,圖表可能不全,如有需要建議下載PDF版,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5 | 6 | 下載PDF 7 | 8 | [思考香港系列 1:《論香港獨立: 踩在紅線上的思考》](https://github.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releases/download/v1.0/HongKongReflections-01-v1.0.pdf) 9 | 10 | [思考香港系列 2:《香港的未來: 跳出框框的思考》](https://github.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releases/download/v2.1/HongKongReflections-02-v1.1.pdf) 11 | 12 | [思考香港系列 3:《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https://github.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releases/download/v3.0/HongKongReflections-03-v1.0.pdf) 13 | 14 | [思考香港系列 4:《雷動: 策略的思考》](https://github.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releases/download/v4.0/HongKongReflections-04-v1.0.pdf) 15 | 16 | [思考香港系列 5:《抗爭: 靈性的思考》](https://github.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releases/download/v5.0/HongKongReflections-05-v1.0.pdf) 17 | 18 | [思考香港系列 6:《罪名是散播希望: 希望的思考》](https://github.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releases/download/v6.0/HongKongReflections-06-v1.0.pdf) 19 | 20 | ## **作者** 21 | 22 | ![alt-text](./images/profile_pic.jpg "戴耀廷") 23 | 24 | (獲廖中仁先生授權使用此相片) 25 | 26 | **戴耀廷** 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一九八六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法律系任助理講師。在一九八九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經濟及政治學院修讀法律,於一九九零年獲頒法律碩士(主修公法)。回港後即開始香港大學法律系的教學工作,現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27 | 28 | 戴耀廷主要的研究範圍包括香港特別行區基本法、比較憲法、行政法、人權法、宗教與法律、法律與政治、法律與管治、法治與法律文化。 29 | 30 | 在2013年,他推動「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爭取在香港實現民主普選。在2016年,在立法會選舉中推動「雷動計劃」,爭取非建制派取得過半議席,及鼓勵選民策略投票。在2017年,他提出「風雲計劃」,希望反專制人士能取得超過一半的區議會議席。 31 | -------------------------------------------------------------------------------- /book.json: -------------------------------------------------------------------------------- 1 | { 2 | "gitbook": "3.2.3", 3 | "title": "思考香港系列", 4 | "author": "Benny Y. T. Tai", 5 | "language": "zh-HK", 6 | "plugins": ["collapsible-menu"] 7 | } 8 | -------------------------------------------------------------------------------- /eBooks/01論香港獨立-踩在紅線上的思考.pdf: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eBooks/01論香港獨立-踩在紅線上的思考.pdf -------------------------------------------------------------------------------- /eBooks/02香港的未來-跳出框框的思考.pdf: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eBooks/02香港的未來-跳出框框的思考.pdf -------------------------------------------------------------------------------- /eBooks/03法治的挑戰-威權下的思考.pdf: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eBooks/03法治的挑戰-威權下的思考.pdf -------------------------------------------------------------------------------- /eBooks/04雷動-策略的思考_revised_v3.pdf: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eBooks/04雷動-策略的思考_revised_v3.pdf -------------------------------------------------------------------------------- /eBooks/05抗爭-靈性的思考_v1.pdf: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eBooks/05抗爭-靈性的思考_v1.pdf -------------------------------------------------------------------------------- /eBooks/06罪名是散播希望.pdf: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eBooks/06罪名是散播希望.pdf -------------------------------------------------------------------------------- /images/profile_pic.jp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profile_pic.jpg -------------------------------------------------------------------------------- /images/思考香港1.pn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思考香港1.png -------------------------------------------------------------------------------- /images/思考香港2.pn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思考香港2.png -------------------------------------------------------------------------------- /images/思考香港3.pn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思考香港3.png -------------------------------------------------------------------------------- /images/思考香港4.jp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思考香港4.jpg -------------------------------------------------------------------------------- /images/思考香港5.jp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思考香港5.jpg -------------------------------------------------------------------------------- /images/思考香港6.png: -------------------------------------------------------------------------------- https://raw.githubusercontent.com/bennytai/HongKongReflections/8a4083290f5767ecfa66542041f89ca41ef3d6d0/images/思考香港6.png -------------------------------------------------------------------------------- /思考香港1/1--香港獨立的迷思.md: -------------------------------------------------------------------------------- 1 | # 1 香港獨立的迷思 2 | 3 | 早在十年前我就曾寫過一篇文章,提到一位前南斯拉夫的大學生來香港大學作交換生時,問我為何港人多年來都沒有爭取自決或獨立。我當時把港人長久以來對獨立或自決沒有渴求的現象稱為「不國」現象。 4 | 5 | 當時我提出幾個理由解釋這「不國」現象:一、港人是無根的:很多港人從不把根紥在香港,只視香港為尋找理想生活的跳板。二、港人是自卑的:港人認為香港是沒有能力脫離大國的陰影,故不可能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群體。三、港人的身分認同是複雜的:不少港人既感自己是中國人,但又不想融入中國;不少港人擁有第三國的國民身分,但又與香港仍保持著緊密的聯繫。四、港人是自私的:港人知道任何關於獨立或自決的行為、言論甚至只是思想,都會觸動中共的神經,故有識之士都懂明哲保身,只專注於經濟活動而不談政治,更遑論自決或獨立了。 6 | 7 | 不過,經過了十年時間,尤其是港人經歷過2014年的雨傘運動,情況已出現了微妙變化。一種自決或獨立的意識已不知不覺間在香港產生出來並蔓延開去。雨傘運動是關鍵的,因這是第一次港人以大規模的社會行動去直接挑戰中共的權威。1989年六四時,港人只是支援北京的學生;2003年反廿三條及2012年反國教時,港人都還只是針對特區政權。不過,在這些事件,港人對中共專制政權的強烈恐懼,都是重要的背景。雨傘運動雖是爭取香港民主,但經過七十九日佔領,中共都不願讓步,令不少港人對「一國兩制」和在中共統治下能實現真正的民主都徹底失去了信心。自決或獨立的意識,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急速成長,尤其是在年青一代。 8 | 9 | 或許在現階段,大部分人都不會明言支持自決或港獨,但自決或獨立的意識卻已在不少人心中形成了,並在香港快速擴散。大部分人暫都不會付緒行動,因在現在的政治環境下,中共的強權有著特區政權配合,任何爭取自決或獨立的行動,成效不會大且代價也會很高,但卻不阻自決或獨立的意識繼續在香港傳播。 10 | 11 | 大部分心裏傾向自決或獨立的港人,也知道自決或獨立能真有機會實現,必是中共政權在大陸出現不穩甚至崩潰,令香港的主權出現真空,那時國際社會才有可能承認甚至支持港人實現自決或獨立的權利,但條件是港人到時已普遍擁有了自決或獨立的意識。因此,傾向自決或獨立的人,在現階段根本不需要有甚麼具體行動去爭取自決或獨立。只要中共繼續在香港倒行逆施,背離承諾,強權打壓異見,而特區政府自甘墮落,繼續充當中共的打手,自決或獨立的意識不用甚麼人去推,也會自然地在香港的各階層傳播開去。 12 | 13 | 中共當然也深知這情況,故才在過去大半年,在香港發動多次龐大的輿論攻勢,針對一些人與自決或獨立有關的言論。中共或許以為這樣就能遏止自決或獨立的意識繼續擴散,但事實是自決或獨立的意識,愈是打壓,擴散得只會愈快和愈廣。可能表面看,很多人在現階段都會明言反對自決或獨立,但只要時機來到,港人會大幅度倒向自決或獨立,這可能性是極高的。 14 | 15 | 我重申立場,香港現階段是沒有條件實行自決或獨立,故我在現階段是不支持自決或獨立,也不會組織或參與推動自決或獨立的行動的。因此,請中共及它在香港的代理人們,不要再羅織罪名說我在攪港獨。港獨是否會出現,其實是在中共自己手上。中共的專制統治必會有結朿的一天,港人是沒能力去促使中共崩潰的,中共倒台必是由內因導致,不會只是因一些港人想它倒台就會倒下來的。但真到了那時候,港人要有能力面對嚴峻的政治挑戰,我們在現階段就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不過這些卻不用直接與自決或獨立有關。 16 | 17 | 即使明天就完成了廿三條立法,禁絕所有與自決或獨立直接或間接有關的言論、組織和行動,並把所有中共認為是有危險的人都送進監牢去,但我相信自決或獨立的意識仍會自主地繼續在香港社會傳播,禁之不絕,反只會是愈禁愈熾熱。無論中共的權力有多大,總不能控制所有港人的思想。當時機臨到,香港自決或獨立要來,是你我也阻不了的。 18 | -------------------------------------------------------------------------------- /思考香港1/10--講港獨的政治意義.md: -------------------------------------------------------------------------------- 1 | # 10 講港獨的政治意義 2 | 3 | 有些人奇怪我最近為何要寫那麼多篇文章去談港獨。在今年三、四月間,即使我在台灣發表的言論,只是提出港獨是未來中國在民主化後可以有的其中一個選項,並未直接討論港獨,已被親共媒體、特區政府、親共人士及團體聯合起來攪了一次「大批判」,指斥那已是超越了政治紅線。現在還有人施壓要律政司要刑事起訴我,要港大辭退我。那我為何還敢那麼公然地大談港獨,甚至還邀請前特首梁振英就港獨公開辯論呢? 4 | 5 | 在此時此刻的香港,繼續大談港獨是有政治意義的。當然,即使我沉默不言,他們也會繼續視我為港獨份子,故我繼續去談港獨,也不能對我做成更多的傷害。可能要等加辣版的廿三條制定後,把所有涉及港獨的言論都禁絕,我或許才會噤聲。但在這之前,不談港獨,反是有點兒浪費時機。 6 | 7 | 在之前,當然沒有太多人有興趣去談港獨,即使有,也不會引來太多人注意,自然也不會有甚麼壓制。但在這一、兩年,多了人公開表達支持港獨的言論,也多了人由拒絕轉為中立或同情,很快惹來親共媒體及團體的強烈反應,連特區政府也針對這些言論多次發出譴責聲明。雖然現在公然表達支持港獨的立場,仍然未有人被正式起訴,但當權者已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用一些過去不是如此運用的法例,剝奪立法會選舉當選人的資格及參選者的參選資格,亦運用現行法律嘗試解散支持港獨的團體。這已在香港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寒蟬效應,現在當權者更可能運用銳實力,去壓縮社會內討論港獨的空間,要把所有涉及港獨的言論逐出公共空間。 8 | 9 | 現在任何提出與港獨有關的言論,都必受到很大的政治壓力。且中共的政治紅線是會不斷重劃的,由直接支持港獨的,到支持自決的,到只是討論港獨或自決的,都會被視為超越了政治紅線。但畢竟還未違反刑事法律,故還不至於有人會因而被拘控。若一天提出與港獨有關的言論,甚至只是在網上發表,就會有警察上門,那就表示香港擁有言論自由的時代正式結朿。給否繼續在香港發表涉及港獨的言論,成為了香港言論自由還能維持至多大程度的一個重要測試點。 10 | 11 | 林鄭自上台後一直向港人擺出一副做實事的面孔,因而不少港人都願意給她這位在梁振英時代坐第二把交椅的人一次機會,故特區政府的民望能止跌回升一點兒。先不說到現在為止,林鄭政權還未能做一點兒實事,樓價仍是高企,說是容讓公眾表達意見的土地大辯論,但特首及高官們已事先放風說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那還諮詢甚麼? 12 | 13 | 但更大問題是,在林鄭執政一年,香港法治急速倒退,尤其是政治權利、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和學術自由的權利受到最大的威脅。如上所說,能否繼續發表涉及港獨的言論,能測試香港的法治及人權的保障程度。在將來,林鄭政權若利用港獨這不斷被人有心炒熱的政治議題,為廿三條立法造勢,甚至制定一條壓制人權的國家安全條例,令香港的法治與人權保障進一步倒退,林鄭政權的本質就會完全暴露出來。她根本不能也不願盡力守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不要說甚麼做實事改善民生了,實已變成了中共專制政權的打手。 14 | 15 | 即使在香港繼續公然談港獨會面對越來越大的風險,但我們仍要這樣做,是要為港人對所有有可能發生的事,做好思想準備。港獨真的會發生,唯一的機會並不會是源自香港內部發生甚麼事,而必是中國大陸出現了極大的政治變動。若中國內部政治出現了極度不穩,連中共政權也保不住,全國必會陷入極大的混亂,也必會波及香港。面對那難以預知何時會來到的衝擊,若港人不先做好準備,起碼要有思想上的準備,到時候真的會手足無措。即使到了那時候,香港也不是一定要走向獨立,還有其他方法能保住香港的,但港人至少能向全球展示自主自決的意識及能力。現在繼續討論港獨,就要讓港人能維持警覺,做好面對未來極大挑戰的心理準備,甚至做好自主自決的準備。 16 | -------------------------------------------------------------------------------- /思考香港1/2--港獨意識是如何形成.md: -------------------------------------------------------------------------------- 1 | # 2 港獨意識是如何形成? 2 | 3 | 有人說梁振英是「港獨之父」,因他在2015年的施政報告中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倡議港獨,才令港獨這議題首次正式進入香港的公共討論空間。之後,梁振英不斷針對港獨這議題發言,令港獨議題在香港繼續發酵。 4 | 5 | 但我認為這是抬舉了梁振英,在梁振英點名批評《學苑》前,港獨意識早已在香港逐漸成型。或許梁振英的推波助瀾,催生了港獨並令港獨意識在香港擴散得更快,但港獨意識在不知不覺間,早已滲透進不少港人的心,尤其是在年青一代。這必是有相對應的社會及政治背景才會產生這情況,不是一個人就能推動得到的。更何況大部分港人與中國大陸的人是同種同源,在過去的日子,港人更是非常投入地支援內地的民主運動及救災工作,現在港人中有一些突然出現了離心,那必有更根本的原因。 6 | 7 | 港人與中國大陸的人用著相同的文字,與廣東地區基本上是說同一語言,大家之間也沒有種族與宗教的差異,不少港人的上一代都是來自中國大陸其他地區,故港人與中國大陸的人最大的分別,是在於大家因著不同的社會制度而有的不同生活方式。這也是當年為何中共要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希望透過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令兩個不同的社會可以共存。 8 | 9 | 在主權移交後的二十年,隨著中國大陸經濟起飛,表面看來香港與大陸的一些大城市分別越來越少,甚至在基建硬件上,大陸的一些城市已超越了香港。但香港與大陸的最大分別是在軟件上,也就是文化上的差異。過去幾十年,港人的文化內涵並不是不變的,以前大部分港人或許與大陸的人一樣都只是全面向錢看,但近年來港人對民主、法治、人權的渴求,日益變得強烈,尤其是在2003年之後。至2014的雨傘運動,港人對這些普世價值的訴求達最高點,才會觸發大規模的公民抗命運動和長達七十九天的佔領行動。 10 | 11 | 這發展與大陸內的情況卻是背道而馳,而隨著習近平的極權急速冒升,專制統治更直接干預香港本土的政治,令香港與大陸之間的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本來若中共能讓港人在2017年實行真正的普選去選出特首,或至少設定實行真普選的明確時間表及路線圖,分歧應不會惡化下去的。但不幸地,中共背棄承諾,「831決定」把真普選的希望完全打破,終在香港社會鋪設墊了土壤,讓港獨的種子可在港人心中開始慢慢孕育出來。 12 | 13 | 用一個可能不太合適的比喻,但應還能點出一些導致港獨意識在香港形成的前因後果。在古代中國傳統的家庭,夫婦大都不是男女隻方自由戀愛而結合的。兩個不同背景、喜好、性格的人,在別人安排下成為了夫妻。在婚姻一開始的時候,兩人之間的差異,已必然會在相互的關係上產生張力。 14 | 15 | 在中國男尊女卑的傳統文化之下,女方往往被視為男方的附屬,夫妻關係因而潛藏更大的矛盾。這不代表他們不能產生感情甚至白頭偕老,但那一定要雙方都懂得尊重對方,尤其處強勢的男方。若不能體諒及尊重大家之間的差異,關係上的張力會慢僈變成矛盾以至發展成衝突。若衝突未能好好處理,女方的不滿即使能一時被男方的強權壓下去,也不會心服,離心就自然會產生出來。若這些被壓下去的衝突及累積起來越來越多的不滿,沒得疏導或化解,惡化至一點,關係就再難以挽回。 16 | 17 | 或許基於各種原因,女方一時間不可能離開這關係,但她必不會再對這關係有任何寄望。無論男方用甚麼方法去強迫她,也不可能挽回,令她再願意去愛他,因相互的信任已被完全破壞了。上一代的中國婦女或許還可能啞忍一生,但新時代的中國婦女就必然不可能忍受這樣的一種沒有愛情的夫婦關係。等機會一來到,女方一點遺憾也沒有就會撇下男方而去,是完全可能發生的。即使男方能用強權把她追回來,但如俗語說,那也只能留得下她的人,卻留不下她的心。 18 | 19 | 相類似的事情其實已在香港發生,這也是為何港獨意識在香港這幾年間萌生出來並急速成長。 20 | -------------------------------------------------------------------------------- /思考香港1/3--反對港獨的理由.md: -------------------------------------------------------------------------------- 1 | # 3 反對港獨的理由 2 | 3 | 若你問大部分港人他們是否支持港獨,我相信他們大多數都會說是不支持的。我估計他們反對港獨的理由大概有以下數個。 4 | 5 | 1\. **港獨不可行** 6 | 7 | 在強大的中共專制統治之下,而中共又秉承中國傳統非常強調大一統,並普遍得國際社會承認是擁有中國大陸主權的正統政權,要在此時此刻推動港獨,那是根本沒可能成功的。 8 | 9 | 這反對理由在現階段絕對是對的,但卻迴避了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從本質上港獨是否值得支持。這理由也隱藏了一個可能性,如果港獨因某些原因而變得有可能的話,如中共在中國大陸的統治出現不穩,及中國大陸的主權因政權統治出現變化而陷入混亂,當可行性不再是問題的時候,港獨或許就可以是一個可考慮的選項。 10 | 11 | 2\. **支持港獨的人沒有提出確實的計劃** 12 | 13 | 現在支持港獨的人,只是提出港獨這訴求,卻沒有具體的計劃、組織及實力去實現他們的政治目標,流於空談,故不值得支持。 14 | 15 | 這反對理由是上述理由的變奏,同是沒有直接說明從本質上港獨是否值得支持。當然以現在的政治情況,即使支持港獨的人能提出具體推動港獨的計劃,也注定會失敗。在現階段,可能也根本不用有甚麼計劃,亦不需做甚麼去推動港獨,只要中共繼續在香港實行威權統治,港獨意識自然就會在香港擴散,尤其是在年青一代。若最終沒出現適當的時機,當然甚麼也不會發生;但若時機真的來到,到時候人們可能會突然驚覺,港獨的意識早已在香港蔓延開去了,甚至自己明明本來是反對港獨的,卻不知為何突然也會傾向港獨。那時候港獨能否實行得到,也是難說,但港獨會否出現,根本不在於現在要否有甚麼具體計劃。 16 | 17 | 3\. **妄談港獨會引發中共強烈反應加強鎮壓** 18 | 19 | 中共既視港獨為政治禁區,在這待變的階段,若主動去觸碰中共的底線,會招來不必要的打壓,實屬不智。 20 | 21 | 這同是迴避了本質問題的反對理由。其實港獨這議題某程度上是由中共主動去把它炒熱起來,因有了這「稻草人」,就可把所有挑戰中共權威的言論、行動和組織,無論是自決、民主還是反共,都一籃子畫為與港獨等同,那就可以用打壓港獨為由,理直氣壯地把所有異見鎮壓。因此,即使現在你是不支持港獨的人,只要你是中共要針對的對象,港獨的帽子還是會無原無故地被戴到你的頭上,躲也躲不掉。所以,即使你不去用港獨挑引中共,若中共要對付你,還是會用港獨來挑引你的。 22 | 23 | 4\. **我仍對中國抱有很強烈的感情** 24 | 25 | 或許年青一代對中國沒甚麼感情,但對上一代港人,他們可能不支持中共,但中共不等同中國,對他們來說中國是包含了中國的土地及文化,故從根本上是不支持港獨,因這意味著要他們與有深厚感情的中國割裂開。 26 | 27 | 無可疑問,香港本土文化也是源自中國文化,香港也與中國大陸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若香港與中國的身分認同能共同存在,那是最理想的。但若真的出現一個情況,中國大陸陷入了極大混亂,而香港只有走向獨立才可以自保,那大家會如何選擇呢?其實我也不知自己當時會否支持港獨,但起碼我不會說這絕不可能。 28 | 29 | 即使香港真的走向了獨立,但中國的歷史從來都是分分合合,在將來若中國又回復穩定,甚至各地區都成功推行民主,要以聯邦或邦聯的方式再聯合起來,港人到時決定是否回歸中國,也是可能的。因此,港獨雖與統一的中國表面看來是有矛盾的,但卻又不是必然如此。 30 | 31 | 5\. **中國在中共領導下在國際社會興起,圓中國人百年富國強兵夢** 32 | 33 | 不少港人深感中共對中國有很大貢獻,不竟中國由四分五裂、一窮二白,到現在成為了世界強國。他們是真心擁護中共為中國之主的。支持港獨,就是挑戰中共的權威,故強烈反對港獨。 34 | 35 | 中共的功過,要留待未來的歷史學家評斷。若中共能繼續帶領中國走向強大,甚至稱霸全球,當然一切與港獨有關的都難有市場,甚至只是反共的,也會被所有人唾罵。中共的統治能否千秋萬世,自有歷史去証明,但以中共現在的狀況,一旦中國統治出現混亂,必是因中共統治本身出了問題,不可能是一句支持港獨所能導致的。到了那時候,各人自會對中共有新的評價。 36 | 37 | -------------------------------------------------------------------------------- /思考香港1/4--港獨意識的文化基礎.md: -------------------------------------------------------------------------------- 1 | # 4 港獨意識的文化基礎 2 | 3 | 借鑑其他地方的獨立運動,獨立意識會產生,必因這群體有一些文化基礎已形成了。能令獨立意識產生的文化基礎,是一層層地建立起來的。引用至香港,就可看到港獨意識是如何由這些文化基礎產生出來,並慢慢地成長。無論是支持或反對港獨的人,明白了港獨意識的文化基礎,才能做一些事,或是防止、或是促使港獨意識進一步發展。 4 | 5 | 第一層文化基礎是這群體必須先產生了本身的身分認同。通常來說,一個人類群體都會屬於一個更大的群體。有可能會產生獨立意識的群體,大都是屬於一個更大的國家群體。這群體先要有一個它本身的身分認同,是有別於國家的身分認同,才有可能產生獨立的意識。不然,根本就不會有任何訴求希望獨立。 6 | 7 | 這有別於國家的身分認同,通常都是源自種族、語言或宗教。即是說這群體因與同國家內的其他人在種族、語言或宗教上是不同的,而產生了本身的身分認同,是有別於同國家內的其他人及國家整體的身分認同。 8 | 9 | 港人的身分認同,並不是源自種族、語言或宗教,而是與中國大陸內其他群體,因著歷史發展,有著不同的社會、經濟及法律制度,過著不同的生活方式,擁抱著不同的價值。這港人的身分認同是由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才開始形成。在主權移交後,中共本希望運用其軟實力,使這港人意識起碼會淡化起來,人心回歸,變成更看重中國人的身分認同。但結果是經過了二十一年,尤其是經歷過反廿三條、反高鐡、反國教、佔中、雨傘、本土運動及旺角事件,港人身分認同的勢頭不減反增,尤其在年青一代,不少港人現只看重他們的港人身分。 10 | 11 | 種族、語言或宗教都是生而就有或在很年幼時就形成,是不容易甚至不可能改變,其他人也是不可能或不容易加入的。但港人身分認同的源頭,相對上是較容易轉變,其他人也較容易加入。這使港人與其他群體的差異,在將來有可能減少甚至減弱至大體沒有很大差別,因而是較不穩定的。 12 | 13 | 在未來,若香港這群體與中國大陸其他群體在制度、生活方式及價值出現更大的分歧,港人意識有可能更加強化。但若香港更緊密地融入中國大陸的制度、生活方式及價值,或中國大陸其他群體採納香港的制度、生活方式及價值,二者的差距大幅縮減,港人意識就有可能減弱。 14 | 15 | 很多群體都會有多重身分認同,是可以共存的。獨立意識會產生,一個群體有了本身的身分認同之外,還要這已形成了的身分認同與國家的身分認同出現分歧,甚至相互之間出現嚴重的衝突。如掌權者運用國家權力,壓制群體的身分認同以提升國家的身分認同,使這群體感受到其身分認同有被同化甚至被消滅的危機,那就是第二層會促使獨立意識產生的文化基礎。但若國家能用制度或政策去包容個別群體的身分認同,即使有一定程度的張力,兩種身分認同還是大體能共存的話,那麼獨立意識最終也不會出現的。 16 | 17 | 對不少港人,他們雖有強烈的港人意識,但卻不代表他們會抗拒中國人的意識。只是到了雨傘之後,在中共大力打壓港人的民主訴求後,才使港人意識與中國人意識出現嚴重的碰撞。在真普選無望後,港人意識受到極大壓制,才產生了第二層的文化基礎讓港獨意識能有機會出現。「一國兩制」原先就是希望港人意識與中國人意識可共存,若按基本法實行真普選,港獨意識是完全沒有機會出現的,但現在「一國兩制」已變形走樣,使港獨意識的出現又近了一步。 18 | 19 | 當國家機器要壓制群體的身分認同,會有兩個可能性。一是這群體在被壓制後,因強弱懸殊,群體意識在不知不覺間被消失了,那自然不會產生獨立意識。但若這群體在被壓制後,反刺激起強烈的反抗意識,擴散至一個程度,很多成員積極或消極地參與抵抗國家意識和守護群體本的身分認同,獨立意識才會正式產生。 20 | 21 | 香港現在正處這第三層文化基礎的形成階段,有些港人因受強烈打壓,選擇放棄抵抗並完全融入中國人意識,也有些港人起而抗爭,力守港人意識。港獨意識肯定已在香港的某些人中產生了,但擴散會多快多廣,還要看大形勢的發展,尤其是中共在中國大陸內的統治情況。 22 | -------------------------------------------------------------------------------- /思考香港1/5--中國崩潰與香港獨立.md: -------------------------------------------------------------------------------- 1 | # 5 中國崩潰與香港獨立 2 | 3 | 我一直的觀點都是港獨在現階段中共的強勢之下,是沒有可能實現的。唯有當中共專制政權崩潰,香港才有可能走向獨立。很多人誤解我,以為我是渴望中共專制政權崩潰,但我的想法只是,若中共專制政權真的會崩潰,我們就必須思考香港和中國之後會變成怎樣。可能會走的路與真的要去走這條路,邏輯上不是一樣的。 4 | 5 | 中共專制政權會否崩潰,有不同看法,但沒有人能斷言不會發生。我其實也不太想見到中共政權崩潰,因那必會為港人及中國人民帶來極大的危機,但從人類歷史看,沒有政權能萬世不倒,按理中共專制政權也不能例外。有人認為中共專制政權崩潰短期內就會發生,但也有人認為在大部分人的有生之年,都不會見到中共專制政權崩潰。不過既然中共專制政權必會崩潰,只是沒有人可預知何時發生,現在先做好準備,好面對它崩潰後會出現的危機,至少是做好思想上的準備,未雨綢繆,應也算是合理的。 6 | 7 | 我在這裏先要攪清楚一些概念。政權崩潰與國家崩潰未必是一樣的。政權崩潰是指統治著一個國家的政權突然間在很短時間內就結朿,或許中間會有短暫的混亂,但很快地一個能統轄全國的新政權就形成,繼續能有效地統治整個國家的絕大部分地方,所造成的問題相對較少。這新的政權可能是由原政權中的一些人或以外的人,取代了原先的當權者掌握了新政權的權力,原政體不變。但新的政權也可能是按著一個全新的政體的程序而產生,如專制的政權被民主選舉的政權替代了。關鍵點是國家統治可以在經歷短暫的過渡期的不穩後,還是能大體維持著的。 8 | 9 | 但若政權與國家扣連得非常緊密,政權腐爛至一個相當嚴重的程度,當政權崩潰時,可能也會把國家同時拖垮,令新的政權根本沒有機會可以在很短時間內出現,無論政體是否改變。那麼當政權崩潰時,國家也崩潰了。概念上,政權崩潰不一定會造成國家崩潰,但國家崩潰,必包括政權崩潰。若中共專制政權崩潰,中國是否也必然會崩潰呢?這是很少人想過的問題。 10 | 11 | 此外,崩潰的意思也有不能理解。學者何清漣和程曉農認為,「潰」是社會潰敗,包括生態環境、道德倫理等人類生存條件,崩則是指政權結朿。他們認為中國會潰而不崩。在政治學上,對崩潰這概念也有不同理解,有weak或fragile state脆弱的國家的概念,又有failed state失敗的國家的概念,及collapsed state崩潰了的國家的概念。 12 | 13 | 這些關於脆弱國家、失敗國家及崩潰了的國家的不同概念,是一個程度上的差別,即一個由某政權所統治的國家,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失效。不同學者用以量度失效的指標或有不同,但崩潰了的國家,如上所述,不會只是政權崩潰,失效的程度須到達斷裂的程度,失效的範圍是全國性的,及失效的時間是長期的。 14 | 15 | 國家崩潰的指標起碼是某政權下的政府再難維持社會秩序去保障人民的人身安全,且這政府已不能運作,包括了立法機關不能制定可在全國執行得到的法律,法院也不再審理案件,亦未能在全國徵稅,並再不能向其管轄的人民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共服務如醫療、教育等。 16 | 17 | 這不代表整個國家會即時陷入無法無天的狀況,因人們會依靠原國家以內的其他政治力量,如部族、地方軍閥或地方政權來得到人身安全的保護、行為指引及各樣的公共服務。若連這地域性的政治力量也崩潰了,那麼國家崩潰的程度會是非常嚴重,原國家不只是會分裂為多個權力版塊,而是徹底碎片化。國家崩潰的程度越嚴重,將來要重建國家及政權就越困難。導致國家崩潰的原因相當複雜,也未必有固定的軌跡,亦會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經過脆弱至失敗,才會到達崩潰的階段。 18 | 19 | 由於政權崩潰與國家崩潰的成因、形式及過程未必是完全一樣,故有了這些對政權崩潰與國家崩潰的起碼認知,才能認真地思考港獨會否出現,在甚麼時候、在甚麼情況下及以甚麼形式出現。客觀看,中國離崩潰應還有較遠的距離,但中共專制政權崩潰卻有不一樣的考慮。中共專制政權崩潰時會否也出現中國崩潰呢?這對港獨又有甚麼具體意義呢?相信不是有太多人曾認為去思考過。 20 | -------------------------------------------------------------------------------- /思考香港1/6--港獨意識會在香港消失嗎.md: -------------------------------------------------------------------------------- 1 | # 6 港獨意識會在香港消失嗎? 2 | 3 | 中共政權及親共人士應也感到,港獨意識已在香港年青一代中蔓延擴散。當在多間大學開學典禮中,學生領袖公然談港獨時,有些校長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別人,播放音樂去蓋過學生的演說,也有些校長發出譴責,說大學不支持港獨,要學生負責任地行使言論自由,連特首也公開譴責他們。還有些人說大學應懲處學生,更極端的甚至說要刑事起訴那些在公開場合談論港獨的人。 4 | 5 | 前特首梁振英畢竟是國家領導人,他能較理智地說現在還只是「理論漸獨」的階段,故對於「理論港獨」,他認為要用理論反駁。他認同支持港獨的人是可以用「言論自由」作掩護的,故也需要用言論自由去「反對」港獨。但不論是用那種方法去針對已存於不少港人思想中的港獨意識,這些方法能有效令港獨意識從香港的政治文化中消失嗎? 6 | 7 | 中共政權在特區政權配合下,已開始運用法律、媒體及其他權力體制,向所有抱持港獨意識的人施壓,要他們放棄港獨思想。現在雖還未達這步,港獨言論還可在公共討論中出現,但已惹來越來越多來自各方的打壓,不過一旦完成廿三條立法,加大了打壓力道和違反的後果,是有可能把港獨言論完全逐出公共空間的,讓以後再沒人敢公然講港獨了。 8 | 9 | 但即使如此,那是否就能把港獨意識從香港消除呢?我敢斷然說,這必不能成功,反可能產生反後果。把港獨推向地下,結果是只會令它擴散得更深、更廣、更快。最危險是因港獨被推向了暗處,當權著根本不知港獨意識的實際擴散情況,一旦爆發,可以完全超出估計。 10 | 11 | 我相信當權者也知這點,故他們正著手從最根本開始,就是由教育入手。他們也明白這一代年青人已沒太大可能改變得到了,因此就要著眼於未來一代的年青人,也就是現在的幼兒及小學生。中共政權正用盡方法滲進幼兒及小學教育,令他們從年幼時就擁抱由中共專權的國家意識。制定國歌法要學生由小開始就唱國歌以培育愛國意識,就是最好的例子。特區政權必會全面配合,以化整為零的國民教育來協助推動愛國意識。 12 | 13 | 另一方面,中共政權還是要防止港獨意識在這一代人進一步擴散,因此它也正在利用已操控了的傳媒,在特區政權配合下,不斷強調與大陸緊密合會帶來極大好處,每天對港人進行政治洗腦。強調港珠澳大橋、高鐡這些連接中港兩地的大型基建工程對香港的重要性,及宣傳大灣區的概念,都是政治洗腦的的一些招數。 14 | 15 | 我相信上述兩種方法,也不可能成功令這一代及下一代港人拒絕港獨,更遑論會「人心回歸」與大陸人一起擁抱「偉大的中國夢」了。以香港資訊如此開放的社會,有一點理智的人,也能夠看到中國大陸與世界其他先進地區的分別,自會有獨立的判斷。可能有些人會被官方的洗腦宣傳挑起仇恨,站到專制的一方,但我還是對這一代及未來一代的港人有信心,當大家能看到事實的全部,即使在鋪天蓋地的官方洗腦宣傳下,他們應還是懂得如何選擇的。 16 | 17 | 既然壓制與洗腦都不能消滅港獨意識,還有甚麼方法呢?梁振英說我是港獨的潛藏力量,但我現在想向中共政權獻策,相信以下方法才能真正有機會令港獨意識起碼在香港消減,甚至最終會消失。 18 | 19 | 第一種方法是就港獨進行公開的大辯論,這也是為何我邀請梁振英就港獨進行公開辯論。真理是越辯越明的,既然當權者那麼有信心港獨是沒有市場,就應相信當所有有關港獨的觀點都可置於陽光之下,人們自會作出明智選擇。 20 | 21 | 第二種方法是就港獨進行公投。只要看看加拿大魁北克和蘇格蘭進行獨立公投後,在看到大多數人都反對獨立,那些地方的獨立運動也偃旗息鼓了。若能現在就進行港獨公投,我相信相近的結果也會在香港出現。 22 | 23 | 但追本索源,港獨意識在香港出現及擴散,是因為港人對真普選訴求被壓抑了。只要中共履行承諾,在香港實行真普選選出特首及所有立法會議員,我敢肯定港獨意識必會大幅消減甚至完全消失。這才是最大效在短期內把港獨意識消除的方法。 24 | 25 | 很可惜,忠言逆耳,我想中共是不會聽的,那他們就只能坐視港獨意識繼續在香港不斷擴散了。 26 | -------------------------------------------------------------------------------- /思考香港1/7--香港獨立運動的不同時期.md: -------------------------------------------------------------------------------- 1 | # 7 香港獨立運動的不同時期 2 | 3 | 港獨作為一項政治運動,與其他政治運動相近,其發展應也會分為不同時期。 4 | 5 | 1\. **醖釀期** 6 | 7 | 這是指運動還未正式成形,但一些相關的政治運動已在運作,正醖釀另一場政治運動的誕生。約2010年在香港出現及在2014年後急速發展的本土運動,提供了土壤醖釀產生港獨運動。香港的民主運動並不與港獨運動直接有關,但因中共違背承諾,即使經過了佔中運動及雨傘運動,也未能落實真普選,令一些原先支持民主運動的人,走向了本土,再慢慢走向港獨。因此,中共也可說是有份在香港培育出港獨意識。 8 | 9 | 2\. **形成期** 10 | 11 | 梁振英在2015年1月的施政報告中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談論港獨,但當時港獨意識還未正式成形。若細閱那些文章,其實它們並未正式表明支持港獨。反是梁振英高調針對港獨的言論,引來更多人關注港獨這議題,實質上催生了港獨。自此港獨昂然進入公共討論空間,在這不久,港獨意識也正式在香港形成了。 12 | 13 | 3\. **幼苗期** 14 | 15 | 在形成之後,港獨意識只是潛藏在少數人的心中,不會太多人想公然去提出或表明支持港獨的立場。不少內裏是傾向港獨的人,他們主觀的意識可能仍是反對港獨的。但也是梁振英,相信是在中共的授意下,不斷在公共空間發表言論針對港獨思想,得親共媒體配合,反提供了養份,使港獨意識在一些港人心中慢慢成長起來,尤其是年青一代。若沒有這些動作,港獨的幼苗有可能經過一些時間,在沒人打理下,會自然地凋謝,但現在反是由中共培育了港獨,令它茁壯成長起來。中共為何會這樣做呢?它可能想把港獨扼殺在幼苗階段,卻產生了反後果。中共也可能想刻意做一個港獨的稻草人,好用來打壓民主運動。 16 | 17 | 4\. **蔓延期** 18 | 19 | 林鄭政權配合中共及親共力量,上任一年,把香港一步步推向威權。在這段時間,林鄭政權刻意要壓制港獨意識的擴散,卻同樣產生了反效果,港獨意識在香港正蔓延擴散開去。這應也是港獨運動現正處的時期,若不適當處理,港獨運動很大可能會進一步發展至更成熟的階段。 20 | 21 | 5\. **組織期** 22 | 23 | 雖然已有一個正式支持的政黨在香港成立,就是香港民族黨,但香港應還未進入組織期。當港獨運動正式進入了組織期,支持港獨的團體應如雨後春筍般在香港出現,即使會被政府定為非法組織而被禁制,但人們不單敢於表明自己是支持港獨,也不諱言自己是這些支持港獨的團體的成員。這些團體的組織未必很嚴密,但重要是參與的人的數量一定已相當多,即使身屬這些團體有可能被檢控,但因人數太多,令當權者也不敢妄動,而只能容忍它們的存在。到了更成熟的階段,不同支持港獨的團體更會組成聯盟。 24 | 25 | 6\. **推動期** 26 | 27 | 到了推動期,支持港獨的團體及人會以行動去推動港獨。因香港還未達這階段,故難以判斷主要的行動會是甚麼。參考其他獨立運動,主要有兩種行動。一種是透過暴力的手段向當權者施壓以達到其政治目標,另一種是以非暴力的方法去推動,最終以官方或民間公投,讓那地區的公民直接決定是否支持獨立,爭取國際社會承認。在推動期,支持港獨的不同團體,會分別用這兩種方法同時去推動港獨。現雖難以判定,但我估計若港獨運動有機會到達此階段,應會是以非暴力行動為主。 28 | 29 | 7\. **爆發期** 30 | 31 | 視乎推動的手段是甚麼,會令政治運動爆發的觸發點或有不同。無論如何,到了爆發點,政治運動會提升及擴散至全地域,捲入地域內差不多所有人,並引起全世界的關注。我相信港獨運動的觸發點必是來自中國大陸內的政治不穩,故港獨運動本身是難以影響或預測觸發點會何時來到,因此也只能隨時做好準備工作,以迎接那將要到來的挑戰。 32 | 33 | 8\. **成功期或退潮期** 34 | 35 | 若運動爆發起來,有兩個可能。一是運動成功,那麼就會進入成功期,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如何鞏固已達到的成果。但若未能在那次爆發成功達到目標,運動就有可能進入退潮期,退回到之前的那些階段。會倒退多少,現很難說。有可能倒退回幼苗期,那麼港獨意識只會存於很少的人心中,難有回潮的機會。但也可能只是倒退回組織期或推動期,那麼港獨運動在重整力量後,會等候另一個觸發點,讓運動再次爆發,看那一次能否成功。若不能,又會再進入退潮期,只要不是倒退太多,就有機會再次爆發,直至成功為止。 36 | -------------------------------------------------------------------------------- /思考香港1/8--港獨意識與中國憲政.md: -------------------------------------------------------------------------------- 1 | # 8 港獨意識與中國憲政 2 | 3 | 港獨意識相較其他地區的分離意識,不是源自種族、語言或宗教的差異,是因香港所實行的社會制度與中國大陸是不同,港人與內地人過著不同的生活方式,抱持著不同的價值,而產生的價值觀差異。兩套價值觀近年因民主發展的爭拗,在香港出現了嚴重衝突,終在 2014 年後催生了港獨意識,並在不少港人心中,尤其年青一代,慢慢成長及蔓延開去。港獨意識在大多數人心中現在可能都是潛藏不顯露出來,但一旦出現一個觸發點,港獨意識就有可能全面爆發出來。 4 | 5 | 或許這觸發點就是很多人所說的「支爆」或「中國崩潰」,但「支爆」和「崩潰」這兩個概念其實都並不太清晰,但無論怎樣理解,這觸發點必是來自中國內部管治出現了極度不穩定的情況。這雖不一定是中共全面瓦解,但能令港獨意識爆發的,中共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必在三方面都已達某程度的失效,未能有效維持社會秩序,未能向人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及未能普遍得人民認可為正當的政權。以最壞的情況去看,中國大陸未必會全面陷入無政府狀態,只是中共的中央政權失效,所有本應由它發揮的功能如維持社會秩序、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統治正當性,會由地區的權力單位取代。簡單說,中國會進入分裂的時期。 6 | 7 | 由於港獨意識是源自價值觀衝突,因此分離的傾向是較易出現變化的。種族、語言或宗教這些會產生分離意識的因素,或是與生俱來,或是在人年幼時就形成,群體基礎都是非常強,個人是很難改變這些特質的,無論是加入或脫離都是極難。但源自價值觀衝突的港獨意識,其分離傾向是較個人化及較容易轉變的。 8 | 9 | 中共現在致力在香港做的工作,就是要透過全面的政治宣傳及滲透進教育系統,要同化港人的價值觀,達到「人心回歸」。當它能成功把大多數港人的價值觀改變過來,港獨意識也就會消失。很有趣地,當中國出現政治大變動時,港獨意識或許會促使香港走向獨立,但也可能同時產生更深遠的作用。正因港獨意識是源自價值觀衝突,若在這大變動的時候,中國其他地區的人的價值觀,在受到此政治大衝擊後變得與港人的價值觀相近,那麼港獨意識中的分離傾向也一樣會減少。 10 | 11 | 其實導致港獨意識的價值觀,就是包含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權及地方自治等的憲政價值。中國人在上世紀辛亥革命後的幾十年,就已開始追求憲政,只是中共在1949 年奪權後,壓制了中國人已孕育出對憲政的訴求。這幾年中共更在中國民間禁絕憲政思想,劉曉波因推動「零八憲章」而入獄到死,就是例子。但起碼憲政價值並沒在中國人的思想中消失,更在香港受到最好的保存及發展。正因憲政價值就是港人的核心價值,受中共壓制,才迫出了港獨意識。 12 | 13 | 假若在中國大陸的其他地區,因政治環境出現劇變,不少人重燃對憲政價值的追求,那他們與港人之間的分歧,就會變得不再那麼重要。那時候,港獨意識有可能轉型為中國憲政意識,分離的傾向也會減弱甚至消失。 14 | 15 | 當然要去想像未來,難免要作很多揣測,或許有些人覺得我的想法實在是太天馬行空,甚或是癡人說夢,但既然那觸發點何時來到及以如何形態來到,沒有人能說得準,盡力去羅列出會有的可能性,即使發生的機會很低,也不是沒有價值,且誰又能說這必不會發生呢? 16 | 17 | 弔詭地,港獨意識雖是一種分離意識,但因它只是源自價值觀衝突,就是憲政價值與專制價值的衝突,它在香港此時此刻能出現,或許能為中國憲政留下了非常寳貴的種子。到了港獨意識真有機會爆發時,可能真的因著政治環境的劇變,令香港從中國大陸分離出去,但到那時候,若其他中國人的意識也慢慢走向憲政,那麼港獨意識所保存著的憲政價值,反可能成為把分裂中的中國社會重新連結起來的其中一股力量。具體如何發生,我現在當然沒法知道,但最後出現的那個中國,必會是非常不同,會是按著憲政價值,重新建立起的一個能尊重民主、法治、自由、平等、人權及地方自治的憲政中國,圓了中國人百多年來的憲政夢。 18 | -------------------------------------------------------------------------------- /思考香港1/9--香港獨立與國際承認.md: -------------------------------------------------------------------------------- 1 | # 9 香港獨立與國際承認 2 | 3 | 爭取港獨的人得明白,能否達到目標,不在於港人能否實質管治香港,最重要還是能否得到國際社會承認。一個地區的人民能否被國際社會承認可成立一個獨立國家,在於這人類群體是否享有自決權。按國際法,只有「人民」才享有自決權,但國際法卻沒有明確定義哪一些人類群體是「人民」。總結不同學者的意見,行使自決權有兩方面的要求。 4 | 5 | 客觀看,這群體須有一定數量的成員、與一片地域有連繫、成員擁有共同的特性如歷史傳統、種族、宗教、語言或文化、及具有自我管治的能力。主觀看,這人類群體的成員,自覺及相互認同大家是共同擁有一套文化及未來目標,且把屬於這群體視為個人身分認同的重要依憑,並有決心要維護這身份認同。港人應能達到這兩點關於「人民」的要求。 6 | 7 | 但即使符合了「人民」的客觀及主觀的要求,行使自決權還不得破壞自主獨立國家之領土完聲或政治統一。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的非殖化過程完成,已很難有人類群體被國際社會承認擁有自決權,並以此為基礎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這也是港獨在這階段難有機會成功的根本原因。中共政權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為中國的正當政權,享有中國大陸的主權。若要突破這局限,中國大陸的主權必是出現了不明確或混亂的情況,也就是沒有一個政權再被國際社會承認是中國大陸整個地域的正當政權。 8 | 9 | 而會出現這情況,中共政權必須已是完全結朿。若中共政權只是失去了部分地區的控制權,但仍實際統治著中國大陸的部分地區,相信它還是會被國際社會視為中國大陸的正當政權。另外,若中共政權完全結朿,但很快有一個新的政權,無論是否透過民主選舉或公投產生,能替代中共對中國大陸大部分地域行使實際的控制權,那麼國際社會應也會很快承認這新政權為中國大陸新的正當政權,擁有中國大陸的主權。 10 | 11 | 唯有當中國大陸的實際統治,不再是由一個單一的政權執行,而是由多個新的政權,替代中共政權,分別統治著中國大陸的不同區域,那中國大陸的主權才會陷入混亂,因再沒有一個政權獲國際社會承認享有中國大陸的主權。也就是說,中國陷入了分裂的局面。國際社會或許會承認某一政權,對它所實際統治在中國大陸的部分區域享有那區域的主權,但再沒有一個單一的中國政權存在,可聲稱擁有對整個中國大陸地域的主權,即使如此聲稱,也未能得到國際社會承認。 12 | 13 | 到了那時候,港人可向國際社會提出訴求要行使自決權,因港人這社群已符合自決權的主觀及客觀要求,且不會破壞一個自主獨立國家之領土完聲或政治統一,因這樣的一個中國已不再存在了。會否得到國際社會承認,就要看當時港人能否清楚向國際社會証明,港人已能達到自決權的主觀及客觀要求。 14 | 15 | 但即使得到國際社會承認港人擁有自決權,也不一定會以獨立的方式去實施自決權。實施自決權的方式,還包括與某一獨立國家自由結合或合併,或採取任何其他政治地位。「其他政治地位」並沒有定義,這可包括成為另一主權國家的自治地區,甚或以一種全新的形態存在,如有些學者提出的「全球化城市」global city 或 「特區市」charter city 。他們未必一定要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以一種次國家sub-state 、準國家quasi-state或次主權實體的形式存在,也可實行高度的民主自治。但最後會以甚麼形式來實施自決,應由港人平等及共同地作出決定,這很大可能會是透過公投的方式來決定。 16 | 17 | 有些人可能覺得這些討論沒有甚麼具體意義,或許在此時此地的香港,意義真的不大。再次強調,我也不希望中國因中共政權完全結朿而陷入分裂,而只是提出若這真的發生了,無論你是否希望它發生,港人就需想方法面對。假若香港及中國大陸未來會出現極大變動,即使事情未必如上所說般發展,但這些討論及想像,應起碼能為那時候的港人,在面對難以預見的情況時,提供多一點思想準備。積極一點看,我們若能在這時刻來臨前,就做好一切能做的準備,當時機突然來到時,我們就能好好掌握得到而不會錯失良機了。 18 | -------------------------------------------------------------------------------- /思考香港1/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1 2 | 3 | ![alt-text](../images/思考香港1.png "論香港獨立:踩在紅線上的思考") 4 | -------------------------------------------------------------------------------- /思考香港1/book.json: -------------------------------------------------------------------------------- 1 | { 2 | "gitbook": "3.2.3", 3 | "title": "思考香港系列", 4 | "author": "Benny Y. T. Tai", 5 | "language": "zh-HK" 6 | } 7 | -------------------------------------------------------------------------------- /思考香港1/前言.md: -------------------------------------------------------------------------------- 1 | # 前言 2 | 3 | 今年三月我到台灣參加論壇,提出若中國的專制政權有一天會結朿的時候,中國內的不同社群,包括了香港人的社群,可考慮如何處理相互之間的關係。他們可以有三個選項:一、各自成為獨立的國家;二、組成聯邦;三、組成如歐盟的邦聯。雖然我當時並沒有表明自己的立場,但回港後不久,親共媒體就發動輿論攻勢指我是支持及宣揚港獨。想不到特區政府在數日後也發表讉責聲明。 4 | 5 | 先不論當日我沒有說我是支持港獨,即使我真是如此說了,那也絕對是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我頂多也只是指出在一種特定環境下,香港獨立是可考慮的選擇,既沒有倡議暴力,也沒有建議具體行動。在一輪類近文革的文攻之後,事情好像靜了下來。 6 | 7 | 但數月後,又再出現另一輪反港獨的輿論攻勢,這次是針對外國記者會,認為外國記者會不應提供平台讓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講論香港獨立。前特首梁振英是主要的打手,但他也隱晦地承認了支持港獨的言論並沒有觸犯現行法律。他認為現在仍是「理論漸獨」的階段,故在理論紮根前,要對「理論港獨」用理論反駁。 8 | 9 | 某程度上我是同意梁振英的看法,既然香港社會應對港獨有更深層次的理論探討,我特別為此寫了多篇文章,從多個角度分析港獨。把這些文章收錄在此書,我希望這些踩在紅線上的思考,能有助更多港人,無論是支持的、反對的、觀望的,對港獨這議題有更深入的認識,從而作出明智的選擇,為未來做好適切的準備。 10 | 11 | 在這書我也附錄了多篇我的其他文章,雖未必與香港獨立這議題直接有關,但應能提供一些背景的思考,讓讀者更明白我的思路,也可為思考香港獨立這議題提供更全面的資料。 12 | 13 | 2018年9月24日 14 | -------------------------------------------------------------------------------- /思考香港1/附錄七--項莊舞劍志在23條.md: -------------------------------------------------------------------------------- 1 | # 附錄七 項莊舞劍,志在23條 2 | 3 | 我到台灣參加由當地公民社會團體主辦的論壇,發表言論指在中國結朿專制統治並建立起民主制度後,中國大陸內各族群,包括港人,可透過「人民自決」,由族群內每一個人平等地決定以甚麼關係與其他族群連繫在一起。他們可考慮成為獨立國家,或成為聯邦的一個部份,或好像歐盟那種邦聯的一個部份。這些想法,我早在本報發表過,或許因涉及遙遠的事,一直以來都沒引起很大討論。 4 | 5 | 按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引述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的說法,「結束一黨專政」的人應仍可參選立法會。既然港人仍有自由說「結束一黨專政」,為何他們不能進一步討論「結束一黨專政」後會如何呢?若這樣就要被譴責,那麼說港人還可繼續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是否虛偽呢?這會否違背鄧小平當年對港人的承諾呢? 6 | 7 | 我的言論只是延續不少人提過的「中共崩潰論」。我提出在中國結朿專政後,一些可能的發展方向。從中國的歷史看,所謂的中國,並不必然是一個統一的主權國。其實歷史中的中國,甚至不能用現代主權國的概念去理解,勉強用現代人能明白的概念,中國在相當長的時間,是由多於一個主權國組成,包括周末的戰國七雄、漢末的三國、晉末的南北朝、及唐末的五代十國。 8 | 9 | 中國人早明白「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歷史規律。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分與合,按一些歷史學者做過的統計,長短實是差不太遠。傳統歷史觀把統一時期看為中國的黃金時代,分裂時期被視為黑暗時代,但在非大一統的時期,卻往往是中國文化發展最豐富的時候,反是大一統時期,往往獨尊一家,壓制了其他思想。在分裂的時期,主權國之間大多是處於敵對的戰爭狀態,我的想法只是希望中國人在未來,可考慮引入現代的民主、自決、聯邦和邦聯的概念,嘗試處理中國歷史長久以來分與合的矛盾。那只是我對中國與香港未來的一些想像。 10 | 11 | 但在我到台那天開始,親共報章已用頭版作追踪報導。之後,特區政府就我的言論發出強烈譴責,再由親共政黨和應。特區政府這舉動已是相當罕見,但更奇怪的是,在一日後港澳辦也公開表態,扭曲了我的言論,指我公然鼓吹港獨,勾結外部分裂勢力,意圖分裂國家,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最值得玩味是,港澳辦最後重申堅決主張並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規管港獨分子與外部分裂勢力的勾連活動。 12 | 13 | 我是專門研究法律的,實在看不到我的言論違反了哪條「香港現行有關法律」,也攪不清「依法規管」是指著甚麼法及如何去規管。港澳辦應也知道香港現在是沒有任何可直接執行及帶有刑事責任的法律可供使用的,那為何還要這樣說呢? 14 | 15 | 一個合理推算,特區政府、親共政黨、港澳辦、中聯辦在此時此刻,在一個好像是經過精密部署的計劃下,突然高調地打擊一名普通香港市民早已公開發表的言論,是為了23條立法造勢鋪路。但即使以2003年被擱置的版本,對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的法律定義,都不可能禁制這種只是談論未來可能有的選擇的言論。若是重啟23條立法,按中共現在的要求,那版本必定會比2003年的版本「辣」得多,即使不涉及任何暴力或其他嚴重刑事違法行為,單單是言論,也足以令人入罪。更令人憂慮,中共可能繞過23條,以釋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三或向行政長官發出行政命令,把能壓制言論的規定,直接在香港實施。 16 | 17 | 即使23條立法未必能在短期開始,現在這樣高調針對我的政治操作,已製造出強大的寒蟬效應。任何將來有意參選的人,都會被質問是否同意我的言論,回應一有不慎,就有可能成為以後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根據。目的是要孤立我,令民主派所有人都要與我割席,不然就有可能被波及。即使是我的朋友親屬,也可能會受影響。從我身上開始,白色恐怖和文革式批鬥,會在香港擴散,人人自危。為了自保,各人只能自掃門前雪,甚至有天要互相舉報。這是我們能接受的香港嗎? 18 | -------------------------------------------------------------------------------- /思考香港1/附錄九--三代的本土意識.md: -------------------------------------------------------------------------------- 1 | # 附錄九 三代的本土意識 2 | 3 | 自「雨傘」後,有人說香港本土意識冒起。在「旺角事件」後,本土運動與傳統的香港民主運動出現的矛盾越益明顯,最近更因「六四」又快來到,兩者的矛盾更突顯在如何看待「六四」維園集會。但其實香港的本土運動並不是「雨傘」後才出現,實早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已出現,更是與「六四」有著密切的關係。 4 | 5 | 年青一代抗拒支聯會攪的「六四」記念活動,主要因為支聯會是支持中國的愛國民主運動。他們現在只著重香港人的身分,不承認中國人身分,故不對中國有任何愛國意識。由於支聯會的活動有塑造或強調香港人的中國人身分之嫌,故年青一代不能接受。另外,支聯會的綱領包括建設民主中國,而年青一代根本不認為自己與中國是有關,故認為支聯會這目標與香港本土意識有衝突。 6 | 7 | 的而且確,香港的民主運動與中國的民主運動曾有一段時期是交叉重疊的,更可說香港的民主運動,就是香港第一代的本土意識,也某程度上與「六四」是有關連的,這是一段不能隨便扶去的歷史。回到八九年,當時北京學生民主運動是出於學生們的愛國情懷,希望中共能進行民主政治改革,令中國邁向政治現代化。港人當年支援的,確實是一場愛國運動,因愛國所以爭取中國民主化。或許不少港人也有著相同的愛國情懷,亦因香港在歷史、文化及社會上與中國有著難以切割的關係,故港人亦被感召去支援中國的愛國民主運動。 8 | 9 | 那時候香港的民主運動剛開始沒多久,是延續著七十年代不少爭取保障本土利益的社會行動如中文運動、艇戶事件、金禧事件等。在八七年,香港民主運動爭取八八年在立法局引入地區直選議席,以失敗告終,捲入的港人仍是非常少數。到了八九年,北京發生學生民主運動,啟蒙了不少港人對民主、法治、人權的認識及渴求,出現百萬人遊行支援中國的民主運動。在中共無情鎮壓後,港人面對已是不太遠的回歸日,促使香港民主運動在九十年代急速發展,以在香港建立民主政體去自保。 10 | 11 | 不少港人看到中國與香港的落差,對法治、民主、人權有了更深認知,逐漸構成了現在我們常說的香港核心價值,使香港的第一代本土意識真正形成。因此,香港第一代的本土意識,以香港為家,不再認為自己是生活在「借來的地方在借來的時間」,並透過爭取在香港建立民主政制去保障香港本土利益,是在中國先出現的危機,再因香港要面對來自中國的威脅,為捍衛自己的利益而誕生的。 12 | 13 | 當然「雨傘」前後出現的新一代本土意識,是源自香港民主運動未能成功爭取普選而引發,並突破了第一代的本土意識,看出香港的的本土利益不能再依靠「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框架來保障,也不是中共所賜予的,而是具有自決意識的港人所當享有的權利,亦要港人更進取地去爭取才有機會成功達成。但追本索源,新一代的本土意識的出現,同是源自一個政治危機,雖不涉及中國內的危機,故不存在任何對中國的愛國意識,但也是香港面對來自中國的威脅而出現的危機。 14 | 15 | 現在年青人所捍衛的,實是香港的第二代本土意識,而這新的本土意識,即使你不願意,也不可能與第一代的本土意識割斷的。從來現在的我,就是源自過去的我,而未來的我也必是源自現在的我。沒有過去,那有現在,更不會有未來。無論第二代的本土運動如何要與第一代區分,也不能單憑在香港的行動,就可撼動得到中共,而令他們可以成功爭取得到所要求的。為了強調自己的香港身分,著意去漠視中國內發生的事,那就好像奕棋時只顧自己的棋子如何走,完全不理會對手如何部署棋子。在保護香港本土利益時,要同時關注中國的事,不一定是基於任何愛國情感,而是策略的考慮。 16 | 17 | 那麼,香港還會有第三代的本土運動嗎?我相信這必會出現,就是在中國再次出現危機之時,香港人在面對來自中國危機的威脅時,為了保護香港的本土利益,將會有更多人捲入第三代的本土運動。這也可能是香港本土運動能最終成功的時機。因此,第二代本土運動的重要性,不應在於如何與第一代切割,而是要總結第一代的得失,為第三代本土運動能最後收割成果做好準備。 18 | -------------------------------------------------------------------------------- /思考香港1/附錄五--香港有獨立的條件嗎.md: -------------------------------------------------------------------------------- 1 | # 附錄五 香港有獨立的條件嗎? 2 | 3 | 港大學生刊物《學苑》發出了「香港青年時代宣言」,直言要求香港成為受聯合國認可的獨立主權國家、建立民主政府及全民制訂香港憲法。在一群年青人明確地提出了港獨的訴求後,即時惹來一眾老一輩的港人嗤之以鼻,問香港有甚麼條件或資格攪獨立?我未必同意香港必然要走上獨立之路,但香港是否有獨立的條件或資格,卻不是簡單一句話就能掃到一旁的。我們先要問獨立所需的條件是甚麼? 4 | 5 | 第一類條件是最淺薄的理解,就是問若香港獨立了,將來水、電及食物從何而來?或許對很多人來說,這是很實際的問題,因香港一向依賴大陸提供的水、電及食物,一旦與大陸脫離,生命線斷了,香港就成為一個死城,難以存活,故沒條件獨立。但這忽略了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只要有錢,或許是貴一些,這些東西是可以向全世界買得到的。當然若是有利可圖,大陸為何不繼續向香港賣水、電及食物呢? 6 | 7 | 這就涉及第二類條件,就是香港的強鄰,即由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是絕不會讓香港獨立的。香港沒有軍事力量去抗拒解放軍,且中共可以對香港斷水斷粮,那獨立的香港就必是死路一條。這說法假設了中共會一直強大下去,甚至變得更強大,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國,那談香港獨立實是癡人說夢。 8 | 9 | 誠然,在短時間實看不到香港能有這種獨立的條件,只要中共的專制政權一日還是在大陸掌權,香港獨立也是無望。但中共在大陸的專制政權能否如中國其他皇朝般長存萬世呢?歷史及常識告訴我們中共的專制政權必有結朿的一天,不少中國問題專家也都提出了中共崩潰已經開始了。即使沒有人知道中共政權會何時真的崩潰,但可以肯定說,在二零四七年前,中共及中國大陸必會面臨一次極大的政治危機。因此,香港能有民主不是在於中國要先有民主,反是在於中國先陷入政治危機、政治混亂中。 10 | 11 | 這就關乎第三類條件,就是當中國大陸出現了極大政治危機時,香港憑甚麼可以爭取得到聯合國承認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我看這才是最關鍵的獨立條件,也就是如何才能符合國際法要求,獲國際社會承認為獨立主權國的條件。 12 | 13 | 第一個要求是再沒有另一個主權國家能合乎國際法及有效地聲稱擁有香港的主權。這也是為何只有當中國大陸陷入政治混亂,香港才有條件獨立,因中國越亂,連中國本身的主權也分不清時,香港主權誰屬就更不清了,那香港才有走向獨立的機會。 14 | 15 | 第二個要求是香港人民在客觀及主觀上能否與其他所有的人類群體區分開,尤其是與中國大陸內的人類群體區分開。因只能在考慮了歷史傳統、種族、文化、語言、宗教、地域及經濟等因素後,能客觀地確認香港人民已是一個獨特的人類群體,並香港人民具備了主觀自覺的意識他們是一個獨特的人類群體,香港人民才享有獲國際社會承認為獨立主權國的資格。 16 | 17 | 第三個要求是香港要擁有自行管治的能力。這是指如果香港真的被賦與了獨立主權國的地位,這地方的人民是有能力管理好自己而不會出現社會混亂。 18 | 19 | 在這裏,我不是說我希望中國出現大亂,主觀上我也希望這不會出現,但中國會如何變化,是越越人的主觀意願的。若我們只是盲目地相信只會有中國機遇而不去準備中國風險甚至中國危機,那只是自欺欺人。我也只是希望用一個客觀的角度正視香港獨立的問題,攪清楚甚麼才是香港會否走向獨立的關鍵因素。 20 | 21 | 對希望推動香港獨立的香港年青人來說,要達成目標,他們不能只單顧香港內部的事,而不理會中國大陸的政治發展,因中國的未來與香港的未來實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這不在於你主觀上是否「愛中國」,不要讓情感蓋過理智而不去理會中國發生甚麼事,因這反會令自己的目標難以達成。另一方面,他們也應想方法爭取國際社會(尤其是在國際社會有主導權的西方社會)的注意,到了關鍵時刻,香港人民才有資格去爭取國際社會認同香港能成為一個獨立主權國。 22 | -------------------------------------------------------------------------------- /思考香港1/附錄八--一國兩制自決與港獨.md: -------------------------------------------------------------------------------- 1 | # 附錄八 一國兩制、自決與港獨 2 | 3 | 最近多個新的政治組織成立,皆以年青一代為骨幹,都提出了以前絕少會有港人支持的訴求,就是自決與港獨。兩者雖都是針對香港在2047 後的政治前途而提出,但之間有很大分別。不過從北京政府的角度去看,兩者都同是大逆不道。 4 | 5 | 自決是說港人已主觀地孕育了一種相當強的身份認同,自覺是一個獨特的人類群體,是有別於世界上所有其他人類群體,包括了在中國大陸內的人類群體,並擁有自治的能力,故享有國際法上賦予「人民」的自決權。自決權是「人民」透過一種程序平等及共同地決定此人類群體的政治地位及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自決也是一項持續的權利,故會同時要求有民主管治。自決權多是以公投來實行,而公投的選項可以包括獨立,但獨立不是自決的必然選擇,因一個人類群體若能享有足夠程度的自治權力,是也能實踐自決的。換句話說,支持自決的人認為唯有透過自決才有機會實現真正的自治。 6 | 7 | 港獨所要求的,是一個獨立主權國的政治地位,要求的重點是一個結果而不止於一個程序。當然,支持港獨的也可能支持以自決及公投的方式去實現獨立,但也有一些人可能贊成以暴力革命方式去達到獨立。 8 | 9 | 在這裏我不是要倡導自治或港獨,也不去判斷它們的可行性,而是在攪清楚它們之間的分別後,嘗試分析為什麼這兩種訴求會在此時此地的香港出現,及它們在香港未來的發展。 10 | 11 | 自決及港獨能演變成為社會內起碼一些人認為要爭取的目標,真正是始於《831決定》、「雨傘運動」佔領及否決「袋住先」方案之後。原因很明顯,港人一直以來都是爭取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框架下實現真普選。其實有了真普選去選特首,不單能全面落實真正的自治,即使沒有進行公投的程序,亦可以實質地實現了自決,因真普選已給了港人真正的機會去共同決定誰來當大家的政治領袖, 我們就能有一位可真正代表大家的人去與中央政府談判香港的前途。 12 | 13 | 《831決定》表明了北京政府沒有任何意願讓港人有真普選,而「雨傘運動」佔領又未能迫使北京政府改變立場,而否決「袋住先」方案亦只能令普選問題懸而未決,並不能改變北京政府的基本立場。因此,到了這時候,不少港人已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失去耐性及信心,認為不能再透過「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去達到真普選。沒有真普選也不會有真正的自治,故希望爭取真正自治的,就只能走向自決之路。對中國徹底失望的一群就更進一步,要求的不只是自決,而是獨立,無論是以公投自決或是透過革命去達成目標。 14 | 15 | 觀乎此發展,我們可想像,一天北京政府不改變對普選的立場,就會有越多港人走向自決之路。即使有些人開始時仍希望能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框架下爭取真普選以至真正的自治,但因前路已明顯不通,他們再難說服自己及其他人去繼續相信「一國兩制」及《基本法》。那麼他們除非是放棄了真普選及真正自治的理想及要求,不然可預見他們只能一步步地走向自決之路。 16 | 17 | 面對此發展趨勢,北京政府可能以為只要更堅定地守住《831決定》所設下的普選底線,再大力打壓所有在港有關自決及港獨的訴求,就可以令大部份務實的港人面對現實,或是接受中國式的普選,或是放棄繼續爭取真普選,那麼一切都會在她的掌控中了。但我相信事實卻可能會剛好相反,北京政府越想壓下自決或港獨的聲音,那反會令更多人擁抱自決甚或港獨。最差的情況是年青一代甚至不會要求由公投自決去決定香港政治前途,而是索性脫離中國爭取獨立。可能不會有很多人直接以行動去推動港獨,但只要有一些激進份子採取更廣泛的暴力甚至以恐怖活動去向北京政府施壓,那麼香港的前境只會是更差。當然這必會惹來北京政府更大的打壓,但這只會使香港陷進暴力的惡性循環中。 18 | 19 | 明白了自決及港獨出現的背景,就可以知道時間已經是不多了。或許現在還來得及,只要北京政府能真誠及確實地承諾港人在何年何月以甚麼具體的方式去落實真普選,那還是有機會及時煞停港人走向自決之路,也令港獨不會再得養份成為難以逆轉之㔟。 20 | -------------------------------------------------------------------------------- /思考香港1/附錄六--23條立法能禁絕港獨嗎.md: -------------------------------------------------------------------------------- 1 | # 附錄六 23條立法能禁絕港獨嗎? 2 | 3 | 針對有人在香港組織政治團體推動港獨,有些人就建議應盡快重新啟動二十三條立法,去禁止港獨的言論及行動。但若以相關條例草案在2003年被擱置的版本去看,即使現在就為二十三條再次立法,那也不可能在香港禁絕港獨。 4 | 5 | 條例草案與港獨最有關係的部份是「分裂國家」。按條例草案的建議,港獨因無可避免會導致香港由中國的主權分離出去,故概念上應是「分裂國家」。要觸犯「分裂國家」罪,一定要有行動,但不是一般推動港獨的行為就會觸犯「分裂國家」罪。 6 | 7 | 那些行為必須是「嚴重危害中國領土完整的武力 」、「嚴重犯罪手段」、或「進行戰爭」。條例草案定義「嚴重犯罪手段」為:「危害任何人的生命」、「導致任何人受嚴重損傷」、「嚴重危害公眾人士的健康或安全」、「導致對財產的嚴重破壞」或 「嚴重干擾電子系統或基要服務、設施 或系統(不論屬於公眾或私人)或中斷其運作」的行為。那即是說,不涉及嚴重暴力的行為,並不在二十三條立法所禁止的範圍內,當然相關人士仍可以按現行的其他刑事罪行而被起訴及入罪。 8 | 9 | 涉及港獨的言論,也可能概念上是「煽動叛亂」,但也不必然會觸犯「煽動叛亂」罪。一般討論港獨的可行性,表明立場是支持港獨,甚至叫其他人支持港獨,都不會觸犯「煽動叛亂」罪。條例草案要求發表言論的人必須是「故意煽惑」他人做出上述分裂國家的行為,或「故意煽惑」他人於香港或其他地方進行會嚴重危害中國穩定的公眾暴亂,那才構成「煽動叛亂」罪。條例草案還要求相關言論是「相當可能」令人們會被慫恿去進行上述的行為,那才算是「煽惑性質」的言論。故此,即使有人在發表一些言論時是蓄意要促使其他人做出分裂國家的行為,但若客觀上那些言論會產生這種效果的可能性不高,那也不算是違法的。 10 | 11 | 同樣,在香港成立一個組織推動港獨也不一定會被法律取締。按條例草案的建議,如本地組織的宗旨是包括了進行上述的分裂國家行為或發表上述煽動叛亂的言論,或已作出或正企圖作出分裂國家或煽動叛亂,它是有可能被保安局局長發出命令取締的。不過,保安局局長必須是「合理地相信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取締這組織是必要的,並合理地相信取締這組織與該目的是相稱的,」他才可以合法地取締該組織。 12 | 13 |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胡建中說煽動仇視中央政府,暴力反政府、反國家的言論或宣傳行為,應可以定為有罪。他似乎對過去二十三條立法未能成功的原因不太了解。當年進行二十三條立法時,其實是已經考慮了《基本法》及《人權法》的規定,並因應當時港人的疑慮,才得出最後被擱置的版本。若那版本在2003年也未能取得港人信任,最後因大型的社會行動而過不了立法會那關,以現在中、港互信比2003 年遠為惡劣的情況,要通過更嚴格的二十三條立法版本,不即時引發更激烈的抗爭才怪。情況肯定比「雨傘運動」甚至「旺角事件」更嚴重。 14 | 15 | 希望那些反對港獨的人想清楚,在香港的法律精神下,要在香港禁絕一切港獨的行為和言論是根本不可能的。他們可能反要問為何在2003年那時候,即使有五十萬人上街,還沒有人提出港獨?為何到了2016 年就先後有組織提出「港獨的訴求?是港人突然間變得「叛逆」?還是香港走向民主普選之路因被《白皮書》及《831決定》所封,才令追求民主的港人無路可走而踏上港獨之路呢? 16 | 17 | 現在有些人想叫港人不要再討論港獨或是叫其他人必須表態堅決反對港獨,他們對香港的法律精神及政治文化的認知實在是太淺薄了。他們必須明白越是想禁絕港獨,其實反會令港獨在香港擴散得更廣、更深和更快,只會是「好心做壞事」。唯有回到導致港獨出現的根源,追本索源,讓香港能盡早實現真普選,那才有望「力挽狂瀾」。我真的希望中央政府內能有智者看到這一點,但很可惜我卻是悲觀的。 18 | -------------------------------------------------------------------------------- /思考香港1/附錄十--準備港人面對共同的危機.md: -------------------------------------------------------------------------------- 1 | # 附錄十 準備港人面對共同的危機 2 | 3 | 1989年經歷過六四的一代港人,不會忘記六四;2014 年經歷過雨傘的一代港人,同樣也不能忘記雨傘。 4 | 5 | 雖不能說89六四是香港民主運動的起點,但六四因素卻仍深深影響著香港民主運動的發展。當年北京學生和市民爭取的,其實還不是要求在中國實行民主選舉,而只是要求中共政府控制通貨膨脹、處理失業問題、解決官員貪腐、保障新聞自由與结社自由等。當時香港的民主運動剛啟動,看到中共的無情鎮壓,令不少港人明白民主的重要性。 6 | 7 | 一直以來,爭取香港的民主與支持中國的民主並不是必然扣連在一起的。不少民主派人士都經歷過六四,他們爭取香港實現民主,但因民主是普世價值,也因那代人不少對中國都懷抱深厚感情,故亦希望中國能實現民主。但即使對他們來說,中國能實現民主並不是香港實現民主的前設,因香港的民主發展已有基本法規定,只要能按著基本法的條文實行,香港早已可以實現真正的民主了。當然他們當中有不少相信若香港能實行民主,會有利於中國的民主前境,但二者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8 | 9 | 我亦是經歷過六四的民主派人士,我是爭取香港有民主,也希望中國有民主,但香港民主還是優先的。也是這原因,在推動佔中時,我們刻意迴避香港民主發展與中國民主發展的關係,因擔心中共會以此來阻撓香港實現真普選的進路。但事實證明了,即使香港爭取民主的人不想觸及中國民主,但中共還是會把兩者扣連在一起的。 10 | 11 | 經歷過雨傘,一個政治現實已清楚地放在我們面前,一天中國還是實行專制統治,香港能有真普選的機會是等於零。唯有中國也向民主的方向發展,香港的民主之路才有機會重開。經歷過雨傘的一代,或許覺得他們沒有責任去爭取中國的民主,我覺得這是無可厚非,因他們與中國的關係,在主權移交後不升反跌,更因中共打壓香港的自治,他們對中國的強烈疏離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只是政治現實告訴我們,即使港人完全不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是否有民主,但中國能否有機會發展起民主,已成為了香港民主發展的必經之路。 12 | 13 | 雨傘一代中有一些甚至認為他們所追求的,根本不是香港民主,而是認為成為獨立國家才是香港真正的出路。與中國有民主一樣,香港獨立同樣是空中樓閣。若以為港人不支持、不推動中國民主,中共就會讓香港獨立,那可能比相信中國有一天會有民主更天真。再且,香港成為獨立國家不等於香港會實行民主,獨立與民主並不必然是同一政治訴求。 14 | 15 | 不過,從中國現況的大趨勢看,我想香港民主、中國民主、香港獨立,都不會是港人在未來十多年最需要關注的事。借著近四十年經濟發展所累積起的經濟力量,中共在習近平的領導下,已明顯想把專制統治永遠延續,不會如西方世界所預期,自由化不會伴隨著經濟發展而出現。且中共更想把其專制影響力擴張至世界的不同角落,包括影響西方民主國家的政治。 16 | 17 | 但中共現在這種粗暴、粗獷及粗糙的統治模式,是難以持續的,正面對各種危機如經濟、環境、管治、社會、文化、外交、正當性、政治危機等。若這些危機在將來的一個時刻同一時間爆發起來,或先有一個危機爆發而觸發其他危機連環爆發,中共政權土崩瓦解是完全可能發生的。 18 | 19 | 沒有人可預知這時刻會何時來臨,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十年甚至二十年後。但我相信幾點:一、在這時刻來到之前,香港不會有民主。二、這時刻必會來臨。三、當這時刻來臨,香港也會面對差不多是滅頂的危機。四、若我們能應對得到這危機,香港才有真正的機會實現民主。 20 | 21 | 因此,我認為當前最需要做的,其實是要準備好港人面對此必然會發生的極大危機。但這不是說在當前的香港繼續推動民主沒有意義,因最好的準備,我相信還是在香港民間做好民主建設的工作,培育能持續發展的民主文化。希望六四一代和雨傘一代,都能同心為此努力。 22 | -------------------------------------------------------------------------------- /思考香港1/附錄四--香港自決運動已經啟動了.md: -------------------------------------------------------------------------------- 1 | # 附錄四 香港自決運動已經啟動了! 2 | 3 | 在2016年4月21日,《香港革新論》兩位作者方志恒和王慧麟,聯同三十名來自不同民主派政黨的中青代,發表一份名為《香港前途決議文》的宣言,可以說是正式啟動了「香港自決運動」。 4 | 5 | 很多人都攪不清「香港自決運動」與「香港獨立運動」的分別。自決有兩部份,一是「外部自決」,一是「內部自決」。「外部自決」是擁有自決權的人類群體有權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在很多情況下,這人類群體都是透過公投的方式讓所有成員一起共同決定大家的政治前途。一個人類群體能享有的政治地位,可以起碼有以下幾個選項:獨立的主權國、與另一主權國完全全併、成為一個主權國下擁有「內部自決權」的自治地區。在香港的處境下,還可以包括繼續成為「一國兩制」、《基本法》及《白皮書》下擁有不完整的「內部自決權」的所謂「高度自治」。「內部自決」是指這人類群體能透過民主的制度去決定他們的經濟、文化及社會發展。這才是真正的自治。 6 | 7 | 因一個人類群體在自決公投時最後的選擇未必是獨立,故自決運動並不能等同獨立運動。推動「香港自決運動」的,可以是支持在自決公投時選擇香港獨立,但也可以是支持香港不用獨立但能擁有真正的自治(即「內部自決權」),甚至是支持香港與中國大陸完全合併。自決運動(尤其是其「外部自決」部份),最重要是爭取這人類群體能有權讓其所有成員,平等及自由地去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及前途,而不是選項會是哪一個。到能成功爭取得到可以進行自決公投的權利,選項之間的差異才有意思。 8 | 9 | 不過,支持香港獨立的未必一定認同「香港自決運動」,因他們可能選擇以革命或武裝力量去實現目標,而不一定認為要以自決公投去讓港人共同決定大家的政治前途。但以這些途徑得到的香港獨立,並不保証港人的「內部自決權」會被尊重。 10 | 11 | 為何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當中、英政府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時,沒有人出來發動自決運動呢?那是因為港人當時仍是身處「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的心態下,大部份人都未真的以香港為家,香港只是他們一家在人生路上走向某一個可能在西方世界的終點的跳板。在那時候港人還未孕育出足夠強度與韌度的「人民」自覺意識,還未視自己為有別於世界所有其他人類群體的獨特人類群體。 12 | 13 | 在回歸之後,一方面港人產生了更強的自覺意識,且《基本法》承諾的普選,也給很多港人一種期望,就是有一天我們真的可以自主自治的。港人要自主、自治的自決意識已逐漸凝聚起來,但還未自知自覺。不過經過2003年後的十年,至2013年竹後的「佔中」及「雨傘」之後,所有自治的希望被「831 決定」所打破,才令這種自決所需的主體意識正式形成,並進入了眾人的知性層面。《香港前途決議文》在此時由一群中青代學者及政治人提出,就是最好的証據。 14 | 15 | 自決的自覺意識最先在年青一代浮冒出來,更已組織政團參與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或許不少人的印象是這群第一批的「香港自決運動」擁護者,偏向年輕、激進及偏鋒,未入主流。但從《香港前途決議文》開始,自決意識已被中青代的知識份子所擁抱,聯署者中不少是温和泛民政黨的新一代骨幹,他們也會參與九月的選舉。或許他們還未是泛民的主流,但現正處泛民新舊交替的關鍵時刻,自決的意識必會在九月選戰中成為爭議焦點,選戰變相成為了「香港自決運動」的「放大器」。無論選戰結果是怎樣,「香港自決運動」已正式擺上枱面,成為了香港未來幾十年的重大政治議題。在選舉後,甚至在九月選舉前,各大泛民政黨必須對「香港自決運動」表態,無論是同意、中立或反對,都要有一個說法,難以迴避。 16 | 17 | 因此,《香港前途決議文》已令「香港自決運動」走過了不可逆轉的歷史轉折點。無論北京政府如何打壓,那也不可能遏止「香港自決運動」在香港本土及在國際社會一步步取得更大的認同。唯有盡早讓港人實行真正的自治,實質行使「內部自決權」,那才有望使港人在行使「外部自決權」時,不選獨立而願繼續成為中國的一部份。 18 | -------------------------------------------------------------------------------- /思考香港2/1--香港人的未來觀.md: -------------------------------------------------------------------------------- 1 | # 1 香港人的未來觀 2 | 3 | 我想談港人如何看未來,但在之前,要先攪清楚甚麼是未來。按典定義,未來是時間軸上現在的以後。但通常說到未來,很少只說是現在之後的某一刻,而是現在這時段後的另一時段。時段的長短未必會用年、月、日量化,但由現在到未來,之間相隔的時段通常不會太短。更重要是現在與未來之間,通常涉及某一些具階段性義意的特性把它們分隔開。如一個孩童的未來,就是他長大成人,一個少女剛為人婦,她的未來就是可能成為母親。 4 | 5 | 再且,未來也不只是一個時間概念,未來的意義還包括在那時段內甚至之後所有會發生的事,尤其是會影響到正在思考未來那人的事。這些事涵蓋面通常會相當闊,包括了他與其他人的關係。 6 | 7 | 未來應還有更豐富的涵義,不只是關於未見的事,更是人所盼望要見到的事。若未來只是關乎還未發生的事,當人思考未來,就只能被動地等待那未見之事到了時候就發生,沒甚麼可做,頂多只能趨吉避凶,充滿宿命。但往往在人談未來的時候,未必只會滿足於那必會發生的未見的事,因若是以這種心態,可能根本連想未來也不會費神。故當人在想未來,很多時候都是去想像他們在將來希望見到會發生的事,即使他們明白這未必與那很可能會發生的事是相同或相容的。也是說,在談未來,無可避免會滲入思考者對未來的某種想像及願景。因此,思考未來不是一種科學推算,是一種對生命演變的期盼。 8 | 9 | 但在談未來,可能還有另一重意思。若未來不止於未見的事,更是盼望的事,那人是否有能力去令盼望的事成為將來真的會發生的未見之事呢?若人認為他們是沒有能力去塑造未來,那他們對將來的願景,只是一種空想。但也有些人不認命,為要令願景實現,願付出努力和代價,即使能最終實現得到的機會看來並不大。故當這些人講未來,那還包括如何才可改變現在及事情發展的軌跡,令那會出現的未來,不是那他不想見的,而是成為他希望能見到的。也是說,未來包含了人嘗試要把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意思。 10 | 11 | 用上述對未來的理解,港人在過去是沒有未來的,或應說過去的港人,他們的未來意識很薄弱,因他們能想到的未來,只是一個很短暫和一個很局限的未來,頂多是一個「有限的未來」。我說過去的港人,是指在主權回歸前的港人。 12 | 13 | 港人看未來,最多不會超過三數年,很少港人會規劃長時段以後的事。對大部分港人來說,最重要是如何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水平,因此他們能為未來做的規劃,大都是關乎私人生活,就是令家人生活過得好一點。也是說,港人所能想像得到的未來,只是一個短暫的經濟未來,並不長遠,也不全面。因此我才說過去的港人,並沒有真正地擁有未來。但甚麼因素造成港人這樣看未來呢?那就要回到更根本的問題,就是港人的未來觀。上述對未來的定義,其實已是反映了某種未來觀。 14 | 15 | 人會怎樣看未來,在於未來對他有甚麼意義。我稱這為人的未來觀。因未來是在時間軸上,故人的未來觀,是建基於他所抱持的時間觀或時間導向,也就是人有多重視過去、現在或未來。現在就是人在此時此刻面對的情景,但在現在要做甚麼決定,人是更受過去還是未來影響呢?這就構成了時間觀中的未來觀。一個以過去為導向的人類群體,較難去突破過去所設下的界限,相對上比較保守。一個以未來為導向的人類群體,有較大能力向前邁進及全面發展起來。 16 | 17 | 不能否認,因大部分港人的文化根源是中國大陸,故港人的未來觀是源自中國人對未來的看法。但也因香港所處的獨特環境,很多由中國大陸來到香港的人,他們原先對未來的看法,亦有演變。港人如何看未來,影響了香港的發展方向,但香港所經歷的改變,又會反過來與港人對未來的看法產生互動作用。經歷過主權移交,港人看未來,因著大環境及自身的轉變,產生了微妙變化,這又反過來影響著香港將來會有一個怎樣的未來,亦有可能影響中國會有一個怎樣的未來。 18 | -------------------------------------------------------------------------------- /思考香港2/10--繪畫香港的未來.md: -------------------------------------------------------------------------------- 1 | # 10 繪畫香港的未來 2 | 3 | 若港人真能把未來掌握回自己手中,那一個未來具體會是怎樣呢?香港的未來,應是由港人透過民主商討去共同繪畫,但哪時候及用甚麼方法才能啟動這繪畫香港未來的商討程序,現仍難知道。不過在這之前,或許可先嘗試把一個大概描繪出來。 4 | 5 | 我希望的香港,是每一個在這裏的人,他們的人類尊嚴都能得到政府及所有其他人尊重。當然人先要生才能享有人類尊嚴,但人類尊嚴是超越生的,故只是確保人的生權,並不算已是尊重了人的人類尊嚴。 6 | 7 | 人的人類尊嚴是體現在他們的自尊、自由、自主三方面。自尊就是人們可感到自己是與其他人一樣,都是享有人類尊嚴,並不會感到自己是次人一等。港人有權取得賴以生的基本資源,不應因為要取得這些基本資源,而讓他們的自尊受到傷害。 8 | 9 | 自由是人們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只要這不會損害到其他人也享有他們的人類尊嚴,因人們是共同享有人類尊嚴的,沒有一人的人類尊嚴可凌駕於其他人的人類尊嚴,他們都是平等地享有人類尊嚴的。港人應享有最大程度的自由,不應受到不必要的限制。 10 | 11 | 自主是人們應有權在最大程度上,參與決定所有會影響到大家的人類尊嚴的事情。因人們是共同及平等地享有人類尊嚴,故決策程序的程序也要在最大程度確保他們能平等地參與這些決定。若人們沒有權平等地參與這些決定,那是損害他的人類尊嚴的。這意味著香港的管治需符合民主參與的原則。 12 | 13 | 人也有多重身分,視乎他所處的不同生活範疇。相對於政府,他是公民。相對於市場,他是消費者。相對於他隸屬的社群組織(如家庭、宗教團體、社區團體),他是這些社群組織的成員。怎樣才能確保港人三個層面的人類尊嚴在三個身分及範疇都得到尊重呢?這是繪畫香港的未來最重要也是最困難的部分。 14 | 15 | 在每一個生活範疇,人可以有兩種情況,一是影響其他人,一是被其他人影響。每一個人在同一生活範疇,都會有一程度的影響力,只是有些是很大,有些是很小,其他在不同程度上介乎二者之間。同樣,所有人都會被其他人的行為所影響,只是有些受影響的程度很小,有些則會受很大影響,其他在不同程度上介乎二者之間。 16 | 17 | 在人的公民身分及政府範疇,影響力是透過政治權力來發揮。當然政府官員手上的政治權力是最大,但即使是一般公民,他們手上的選票及示威、集會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只要能聯合起來仍可有一定的影響力。 18 | 19 | 在人的消費者身分及市場範疇,影響力是透過手上擁有的經濟資源來發揮。當然大企業手上能動用的經濟資源遠大於一般消費者,但只要消費者能聯合起來運用他們手上的消費力(即使個別消費者的消費力是很小),仍可左右市場走向。 20 | 21 | 在人的社群成員身分及公民社會範疇,影響力是透過人所能得到其他人的信任來發揮。有些人能得到很多其他人很大的信任,故影響力是很大。但即使其他人未必能得到很多其他人信任,但若他們能共同收回對一些人的信任,那些人的影響力會大幅削減。這也能反過來令那些在公民社會具影響力的人,不能不重新考慮他的立場、觀點或行為。 22 | 23 | 這三重身分及範疇是相互扣連,相互輔助的。在這三個範疇內擁有影響力的人,若不當地運用影響力,人們的人類尊嚴就會受到很大的威脅和損害。重點不是要削弱他們的影響力,而是要確保他們能恰當地運用影響力,只有這樣,人類尊嚴才能得到充分尊重。香港過去過度看重市場範疇,現在則極度運用政府範疇下的政治權力,擁有影響力的人都未能恰當地運用他們的影響力,結果是港人的人類尊嚴未能受到充分尊重,甚至受到嚴重損害。 24 | 25 | 在我想像的香港未來,港人在公民社會的範疇應要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對在政府及市場內擁力影響力的人施加更大制約,要他們為其影響力問責,防止影響力在這兩個範疇被濫用。能否達到,關鍵是港人須共同擁抱三個層面的人類尊嚴,不單自己能享有,更願意其他人也可以共同享有。 26 | 27 | -------------------------------------------------------------------------------- /思考香港2/11--捉住香港的未來.md: -------------------------------------------------------------------------------- 1 | # 11 捉住香港的未來 2 | 3 | 以上我都是在講港人可以怎樣想像香港的未來。我相信不少港人,已能跳出中國人那種只看重過去的時間觀,會與我一樣,渴望見到在未來的香港,是每一個在這裏的人,他的人類尊嚴都會受到尊重。 4 | 5 | 但從當前香港的所處的環境看,希望在香港做有一個有尊嚴的人,是越來越困難及遙遠。如之前的文章所說,香港的未來與中國的未來是以虚線連在一起,故港人不會真正有機會決定自己的未來,直至中國大陸內部的權力平衡出現極大的變動。現在中國大陸被習近平政權牢牢緊握著,更有進一步極權化的趨勢,故短期來說,會出現大變動的機會不高。 6 | 7 | 不過,中國人民正經歷現代化及全球化的轉化歷程,他們對政權的要求在未來必會有改變,即使轉變的過程是很慢。由只滿足於物質生活能得到改善,將來會有越來越多內地人進一步要求尊嚴受尊重,自由受保障及有權直接參與管治的過程。這推算不是基於甚麼具體的資料,而是本於人性本質的渴求。因此,即使中共的專制政體現在看來雖是非常強大,卻是必不可持續,只是沒有人能預見大變動具體會在未來哪一刻及以甚麼形式發生。 8 | 9 | 既然香港的未來與中國的未來是緊扣著,但香港又未必能直接影響中國的未來會如何發展,也未知那轉變的時刻會何時來臨,故我們在香港能做的,就是做好準備工作,當改變的時機突然來臨時,能及時捉住那改變的契機,那才能把香港的未來緊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10 | 11 | 也因我們難以預知中國出現的大變動會以甚麼形式發生,故我們在香港做的準備功夫,必須能對應各種狀況,令香港人能有更好的基礎,當未來機會來臨時,可有更大機會真正做個有尊嚴的人。 12 | 13 | 首先,即使面對越來越厲害的打壓,我們仍要堅持抗爭。即使因抗爭代價提升了,令走到最前線參與抗爭的人會減少,但只要仍有一群人不放棄,不會被政府提供的利益所收賣,也不會被打壓所嚇倒,堅定地用行動把抗爭之火燃燒下去,我們對未來的盼望就不會消失。或許有些人會暫時把對未來的期盼收藏起來,但只要它不熄滅掉,當風再吹起時,就可以再次燎原。 14 | 15 | 但抗爭的方法也可以多元化,不止於街頭的示威行動。在這等候的階段,工作的重點可以有幾方面。 16 | 17 | 一、用各種方法去繼續培養港人的自覺、自尊、自由和自主的意識,並把這些抗爭的意識透過較軟性的方法(如戲劇、歌曲、小說、影像等),廣植於港人的文化中。 18 | 19 | 二、用能夠有的資源,在香港的公民社會內,建立平衡的機制,做一些類近政府的工作(如民間選舉、民間公投、民間主導的城市規劃)去實踐這些意念。這一方面可展示香港公民社會已有的力量,也可繼續強化港人的自主能力,以備將來時機來臨時,我們就可以即時擔起管治的工作。 20 | 21 | 三、因香港仍有競爭性選舉,故抗爭力量應盡可能透過選舉搶奪政治資源。即使立法會的監察能力被大副削弱了,但它始終是一個公眾的平台,抗爭的聲音仍可以通過議會的平台向公眾發放。區議會絕大部分議員也是由選舉產生,過去較被忽略,但它實是另一個重要戰場。即使區議會在法律上只是諮詢機構,但若抗爭力量能取得個別區議會的控制權,我們仍有空間憑創意,透過這官方的體制,去把抗爭的意識推廣開去,及實踐民間自主的理念,強化香港自主的能力。 22 | 23 | 四、由民間開展一個公民參與的過程,讓港人能共同去想像及繪畫他們希望見到的香港未來,並制定一個香港未來的共同綱領及藍圖。 24 | 25 | 五、但要達到以上的工作目標,抗爭力量的各方,必須學習相互包容的原則,在追求更美好的香港未來的共同理念下,建立起更緊密的政治聯盟,在抗爭力量群團中實踐民主自主的原則,團結一致,共同進退。這樣到了關鍵時刻,才能動員大量的普羅港人,一起來參與構建香港的未來。 26 | 27 | 其實當我們做著這些準備功夫之時,已是在實踐自己是一個有尊嚴的人,也是把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28 | -------------------------------------------------------------------------------- /思考香港2/2--中國人的時間觀.md: -------------------------------------------------------------------------------- 1 | # 2 中國人的時間觀 2 | 3 | 與西方文化很不同,中國人的思維是過去導向甚於未來導向。未來對中國人來說並不太重要,他們不會太著意要去想像未來,也不會對未來有很強烈的感受與渴求。對現在的決定與行為,他們更受歷史和傳統規範。當然這種思維令中國人很務實,亦很能運用前人的智慧去解決當前的難題,不會浪費精力去追尋一些虛無飄渺之事。但結果也令中國人往往受困於傳統的思維及價值,難以突破。在當前變幻的世代,即使能有一些即時果效,卻很難持續發展,因前人過去的智慧,未必足以應對新世界的挑戰。 4 | 5 | 為何中國人會有這樣的一套時間導向和未來觀呢?在中國文化內,可找到幾個文化源頭。首先,中國文化主要是宿命的,中國人常會說「這是你的命」、「認命吧!」。中國人雖不特別有一套神觀,沒有如基督教或回教有一位掌管一切包括了時間的神,但仍會相信「冥冥中」有一股主宰的力量,讓我們的過去(甚至是前世)影響今生,以至來世。 6 | 7 | 追源溯本,這是受中國傳統信仰中的陰陽五行學說所影響,萬物是有一個定規的,人只能依著這個自然的定規行事。儒家學說中的「三綱五倫」的倫理觀,為每一個人在人與人的關係中設定了一個身分定位,及為這崗位及關係定下了道德規範,令每一個中國人都難以逾越道德倫理為他個人所設下的界線。道家追求的無為,崇尚自然,當然可以令中國人少了執著,較懂享受人生,但亦會令中國人缺乏主動去突破出生時及當前已有的局限。佛家的輪迴觀念亦深深影響著中國人,時間並非如西方文化般是一條直線只有向前,而是環形的,循環不息的。因著這環狀的時間觀,發生了的事還會按著一個規律再發生,人是難以逆轉的。 8 | 9 | 結合起來,構成了中國人自己一套的歷史觀。「天人合一」之說為朝代更替及统治者提供了管治的正當性。受天命者得天下,天子之姓可換,但政治的規律及體制卻不會改變,且重覆不斷。受管轄的人須順應天命,少去挑戰當權者的統治。即使到了苛政猛於虎之時,人民起來推翻政權,那也是由相同性質的政權代替,政體不變,延續和重覆由天所定下的演變規律,重新賦天命與新的君主,最後形成一個超穩定的體制。 10 | 11 | 港人的未來觀受中國文化側重過去的時間導向所影響,少有突破性的未來思維。但從歷史看,香港是有別於中國大部分其他地方。無論怎樣,香港是整個中國大地,可以在最大程度超越傳統時間思維的唯一一個地方。這些突破雖微,亦已香港帶來很不同的發展,也奠下了基礎讓香港可進一步跳出那環形的畤間序的宿命。不過,這一點兒突破其實也是源自中國文化本身的。 12 | 13 | 豐富的中國文化雖看來是單一的,但也暗藏了其他元素,並不是完全宿命的。中國也曾有過百家爭嗚的時代,只是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才被壓制下去。中國文化也不是沒有改良過的,但往往為了令改變被當代人接受,會以既有的思維把新的思想包裝起來,讓它看來還是源自過去的思維。 14 | 15 | 在中國人當中,還是有一些人,到了某些時刻,是敢於選擇脫離宿命向外闖的。要脫離中國人的宿命,就要離開中國大陸這地土。這種具超越視野的人當然是少數,但因中國人基數大,所以實際數也不少。從近代移民去全世界不同地方的中國人的數目,就可以知道。 16 | 17 | 不過,中國那側重過去的時間導向,仍是在中國人的血液內,令這些即使敢於突破的中國人,當在中國之外能尋得一片樂土,到安定下來,傳統及務實的思維又會取回主導,令他們不會再進一步去尋更廣更遠的突破。故此,中國人的時間導向,側重過去,令中國人少想未來,即使能有例外,能突破的也是有限,難建構起一個較長遠及更廣泛的未來觀。港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外例子。 18 | -------------------------------------------------------------------------------- /思考香港2/3--香港匯聚了中國的未來.md: -------------------------------------------------------------------------------- 1 | # 3 香港匯聚了中國的未來 2 | 3 | 中國人的時間觀基本上是宿命,受歷史和傳統規範多於思考未來。上一代香港人大部份都是來自中國大陸,故也同樣有著相近的時間觀。但香港是中國一個很特別的地方,雖仍是與中國大陸連接,因受英國殖民統治,故與中國其他地方很不同,製造了非常獨特的時空,令中國的未來觀得以重塑。香港在兩方面扮演了關鍵角色:一方面香港提供了一個另類的環境,讓能來到此地的中國人,可以做一些他們在中國大陸不能做的事;另一方面住在香港的中國人,因在香港能有很不同的經歷,較容易脫離固有的那套時間觀。 4 | 5 | 從歷史看,中國在十九世紀開始,面對西方列強入侵,不能不去思考中國的未來。但受制於傳統的時間導向,即使要改變,也只是建基在傳統思維之上,但這種程度的突破,未能幫助中國應對當時的挑戰。更前衛及超脫的革命思維,有更重未來導向的想法,是在香港這地方孕育及培養出來的。具未來思維的少數中國人,以香港為橋頭堡、培育場及避難所,推動中國大陸的改變。辛亥革這些努力最終還是未能成功改變中國,皇朝是推翻了,憲政卻建立不起來;共產革命只是換湯不換藥,皇帝改了個名叫主席。中國人的時間觀仍是脫不開幾千年的宿命。 6 | 7 | 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移民城市,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前,香港的人囗主要是由中國大陸而來。來到香港的人,大部分都不是革命份子,但他們選擇由中國大陸來到香港,起碼是具備了與中國其他地區的人不同的氣質。都是屬於上述那種較敢於挑戰宿命的另類中國人。正因他們具備了這種勇氣,才會離開家郷來到香港尋找新的機遇。 8 | 9 | 因地近中國大陸,香港是那些想脫出中國宿命的中國人,最容易可以去到的地方。這也構成了香港的特性,大量接收這些某程度上希望突破宿命的人,令香港成為了在整個世界,聚集到最多希望脫離中國宿命的中國人的地方。 10 | 11 | 他們正好踫上了英國人在上世紀中期在香港進行的另類非殖化計劃,造就了香港人的一套獨特的未來觀,不是完全漠視未來,但那能想像的未來又只是很有限的未來。英國人在上世紀六、七年代,在香港大力推動經濟及社會改革。為配合這些改革,港英殖民政府加大力度在香港實踐法治,成功地打搫貪污,讓香港可以急速發展起來。 12 | 13 | 這些具備了一點兒未來思維的中國人,踫上了這麼好的禨會,亦因能那麼集中地集合起這麼多具有未來思維的中國人,結聚力量為他們自己的未來打拼,不經意地在香港創造了一片新天地,成就是過去中國人難以想像得到的。 14 | 15 | 但中國人的過去思維仍是深深影響著他們,他們在香港為未來打拼時,也只是為個人家庭經濟層面的未來努力,沒去想香港整體全面能有一個怎樣的未來。當他們在艱難環境中努力掙扎,改善了家庭生活,很快就滿足於現實世界的富足,滑回中國人的宿命裏,守護過去更多於追尋未來,不再會去想如何向更遠及更廣闊的未來推進。這也是香港人的未來觀的問題。香港人能否再進一步突破, 16 | 17 | 但無論如何,香港仍是中國大陸內,聚集了有最多具備未來思維的中國人,若他們有一天能把未來思維再推前一步,因她與中國是如此接近,香港能反過來影響中國的潛力可以是很大的。 18 | -------------------------------------------------------------------------------- /思考香港2/4--沒有未來的香港.md: -------------------------------------------------------------------------------- 1 | # 4 沒有未來的香港 2 | 3 | 港人雖能突破中國人那套純以過去為重的宿命觀,但也只能掌握到一種有限的未來觀,這深深影響了香港主權移交前的發展。 4 | 5 | 未來的想像其中一種重要的作用是幫助人去規劃現在,以使現在能演進成為所希望要達到的那個未來。能有一個全面的未來,人才可以全面去規劃現在;但若人能想像到的未來只是有限的,他們所規劃的現在也只能是有限的。這就是香港過去幾十年的發展。 6 | 7 | 港人所能想像的未來,只是一個私人化的未來,一個偏重於經濟的未來,及一個相對短暫的未來。因此,過去那麼多年,香港社會的規劃,欠缺建構公共空間的視野,只看短期的經濟增長,沒有太多去想怎樣才能持續發展。經濟發展與政治權力分配、社會結構改變、社會文化之間的關係,都被忽略了,令香港過去(尤其是七、八十年代)的成就,看來是那麼亮麗,但卻來是片面、短視及淺薄。 8 | 9 | 最好的例子是香港的商界,只對能很快有回報的地產投資有興趣,但對那些需要長綫投資及多年後才有回報的科研,卻是興趣不大。 10 | 11 | 當香港到了九十年代以後,在面對經濟轉型時,就缺乏了視野、動力及能力去應對。也由於偏重於地產、金融,令政治權力傾斜於大財團,進一步做成經濟資源分配不均,令社會矛盾增加。當權者也看不到港人政治文化隨著社會發展而有的改變,只是想盡方法去維持現狀,未能有效導引民間要求改革的力量,反把這些可幫助香港發展的民間力量,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製造了更多的社會紛爭。 12 | 13 | 一個全面的未來觀可以幫助人在面對眼前的一些困難時,不會那麼容易消沉。若人看不見未來,他們會滿足於現狀,如一切順景,問題仍不會太大,但一旦現在的處境因環境變化而變得越來越差,因缺乏未來的想像,他們就沒有動力去應對,在面對困難時就會選擇逃避。有一個全面的未來觀,人才會正面地面對挑戰,因未來能給予人希望,讓人得到創意、決心及力量去應付各樣的挑戰。 14 | 15 | 當香港經過七、八十代的急速發展後,很自然要應對經濟轉型的挑戰,但這些挑戰需要長久及全面的計劃,才能應對得到。因沒有全面的未來觀,當香港的環境出現了深層的變化,經濟轉型加上前途問題、八九六四、過渡的震盪,不少港人選擇了、尋另一個地方去、繼續追求他們個人家庭的經濟需要。香港始終是在借來時間下的一個借來的地方、他們對香港缺乏全面的未來想像,自然在香港出了問題時,首先會做的就是找機會離開,找尋另一個他們認為是更好的地方。很多人因而欠缺應對當前困難的創意、決心反思能力。 16 | 17 | 亦因人所想的未來,並不是開放的、而是局限,不能容納各種可能性,他們面對眼前的挑戰時、就只能在現有的框框內團團鱄,找不到新的出路。若環境變化有限,問題仍不是太大,但如環境出現了突變,甚至是根本性的變化,那人就難以應付,甚至連現的也保不住,徹底崩潰。唯有人能有一個全面及開放的未來觀,人才有能力去應對可能出現的突變及劇變。不是我們希望這些環境改變發生,而是當這些改變發生的時候,我們可能沒有能力去應對。 18 | 19 | 香港正處於這樣的一個情況,在未來十年,很大可能中國會出現極大的變動,只擁有「有限的未來」的想像,港人將缺欠能力去應對可能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發生的巨變。港人必須跳出這「有限的未來」的框框,香港才有真正的未來。 20 | -------------------------------------------------------------------------------- /思考香港2/5--香港有未來嗎?.md: -------------------------------------------------------------------------------- 1 | # 5 香港有未來嗎? 2 | 3 | 主權移交後,一些港人的未來觀,在下知不覺間發生轉變。他們不單能超越中國的宿命、更突破了港式的「有限的未來」思維,那令香港會有的未來,有了更大想像空間。這對香港在將來會出現甚麼新的情況,有著深遠影響。為何回歸後港人的時間觀會出現這種微妙轉變呢? 4 | 5 | 真正屬於香港本土的港人,不只是為了找尋機會才來到香港的一代,大概是在五十年代在香港出生。這些土生港人,因出生及成長都在香港,逐漸擺脫移民思維,把香港真的視為自己的家。由五十年代起累積起數代土生港人,雖然他們當中有些仍是選擇移居外國去找尋更好的機會,但在主權移交前後,終成為了香港人囗的主流。這也令一些不是在香港出生年紀很小就已移居香港的人,也很快融入了香港本土的大家庭。唯有真的視香港為家,港人才能真正地有基礎去為香港思考一個更遠更廣的未來。 6 | 7 | 在港英殖民統治時代,西方文化的未來導向思維,潛移默化地重塑了不少港人的思維,尤其是年青及高教育水平的一群。他們未必是香港社會的大多數、但他們的影響力卻超過他們的數量,由八十年代至今。在八十年代當香港要思考前途時,他們的未來觀啟發了不少港人,影響了《基本法》的內容,亦在回歸後繼續以各種行動去爭取他們所希望見到的未來,能有一天真正在香港落實。到「雨傘運動」後,這些具未來思維的港人,所能想像到的香港的未來、更突破了過去的框框,超越前人的想像空間,想得更遠更廣。 8 | 9 | 中、英政府談判香港的前途問題,造就了一個契機讓港人不得不去思考香港的未來。1997年6月30日是新界租約到期日,英國政府本希望用主權換治權延續香港的管治,但被中國政府堅決反對。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讓香港能繼續實行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及制度、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基本法》就是在這政策原則下草擬的。 10 | 11 | 《基本法》有一項規定是不能在移交日就即時實行,而是要經過一個偱序漸進的過程去達到,那就是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基本法》是訂下了一個十年的時間表,按這安排,在回歸後十年,即2007年,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有著明確的時間表安排,對香港甚至對中國都是一樣很新的做法。那把人的思考清楚地放在一條時間軸上,十年後是如何,五十年內會怎樣,及五十年後會如何。中國人少有這樣去談那麼長遠的事,更不會用明文去規定這麼長遠的事。《基本法》有著那麼多涉及未來的安排,在中國歷史上是有突破性意義的。這也是港人能孕育出屬於他們的一套未來觀的另一重要基礎。 12 | 13 | 主權移交後種種情況,令《基本法》所繪畫的未來,到現在為止,仍只是空中樓閣。本來這很可能會產生一種倒退後果,那些本以為能擁有自己的未來的港人,當發現一切原來只是謊言,就會失去信心而再次屈服於宿命或選擇逃避。當然,有一些港人的而且確是如此,但奇怪地,在面對《基本法》的承諾不會對兌的現實下,竟有不少港人對未來的想像,反有更大突破,甚至跳出中共為港人所設下的框框,想像出一個更遠更廣的未來。可以預見,港人的未來觀,仍會因應著香港與中國的現實情況不斷演進。 14 | 15 | 這種具有未來思維的港人,雖仍不是多數,但因他們多是年輕及受過高深教育,有潛力進一步改變其他港人的未來觀,帶動改變香港現在的環境,引領香港走向一條未知的路。 16 | 17 | 但對香港社會內那些仍抱持傳統時間觀,及那些只有著「有限的未來」思維的港人來說,這種嘗試走出過去、突破現在、尋索未知的未來的行徑,對他們的現有利益及信念是一種威脅。持這類保守想法的港人可能仍是社會內的多數,他們不單不會認同這種未來觀,更覺得是危險的,害怕會摧毀他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由時間觀所產生的衝突,令香港的社會衝突也會多起來,所做成的分裂,比以前出現過的分歧會是遠深得多。 18 | -------------------------------------------------------------------------------- /思考香港2/6--基本法的未來.md: -------------------------------------------------------------------------------- 1 | # 6 基本法的未來 2 | 3 | 雖然《基本法》可能有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從另一個角度,《基本法》在香港與中國的歷史,都是突破性的。《基本法》最大的的問題並不是它的內容,而是它的內容未能真的全面實踐出來。在一個國家之內,能容許不同的制度並,這在中國歷史已是少見的,但能為制度發展定下了一個清楚的發展時問表,那同樣是創新的。 4 | 5 | 《基本法》的第一個時間點是關乎它可能有一個終結,也是說它本身的未來是怎樣。《基本法》本身是否有未來,及會是一個怎樣的未來,對香港的未來是至為重要。《基本法》第5條規定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是不是《基本法》到了2047年6月30日就自動失效呢?按法理說,《基本法》其實並沒有自動失效的日期,不過肯定大家都會擔心這五十年不變的規定,可以被解讀為在五十年後就一定會變。若這規定是要確保香港在這五十年的時段內能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那麼過了之後就會融入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換言之,《基本法》就會消失。 6 | 7 | 另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是當香港的土地契約在2047年6月30日前到期,那特區政府在再批出土地時,是否有權批出年期超越2047年6月30日的土地契約。《基本法》第1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到現在為止,香港特區並沒有通過法律確認這權力,但行政會議在回歸後已作出決定,容讓新批出的土地超越2047年6月30日。特區政府亦已按這決定實際地批出不少超過2047年6月30日的土地契約,但有學者憂慮這決定缺份充份的法律基礎,未能明確地保障相關人士的產權。不過只要香港特區以法律確認土地契約年期超越2047年6月30日,因《基本法》已有明確授權,憂慮就應能化解。 8 | 9 | 當年在中、英談判香港前途時,「一國兩制」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曾多次說過若五十年不足夠,「一國兩制」還可以有下一個五十年,在2047年6月30日,香港的制度還是可以不變的。但當時鄧小平提出這看法的背景是希望在回歸五十年後,中國的經濟水平就可以追上香港。如果那時還是追不上,還可以有更長的時間。鄧小平沒有明確說,如果到時候中國與香港的水平是差不多,那香港還能否繼續本身的制度。他很大可能是認為到時還是不需要改變的。 10 | 11 | 鄧小平說香港五十年不變,其實他關注的重點更在於中國本身的發展,希望中國能追上來香港的水平。但無論五十年後香港是否需要變,能為一個地方定下了五十年甚至更長的未來想像,足証鄧小平在中國歷史是前無古人的。他的偉大是不容置疑,因他的未來觀大大超越前人,亦為後人提供了可更廣闊的想像空間。 12 | 13 | 但無論五十年之後是如何,變或不變,如果變是如何變,總是需要有一個關於香港到了2047年6月30日後會是怎樣的決定。這決定不能等到2047年6月30日才做,因要平定人們對香港前途的信心,不然在香港的長線投資及土地契約的按揭安排都會嚴重受影響。香港和中國很大可能在2047年前的二十年到二十五年,即2022年到2027年之間,就要再做一個關於香港未來的明確決定。由現在開始到那時候,關於香港的未來的討論必會越來越密,也會越來越受重視,因問題變得越來越迫切。 14 | -------------------------------------------------------------------------------- /思考香港2/7--未有兌現的未來.md: -------------------------------------------------------------------------------- 1 | # 7 未有兌現的未來 2 | 3 | 《基本法》內的時間點對港人的未來觀有甚麼重要性呢?香港匯集了不少有潛力突破中國人宿命的人,而《基本法》適時地為香港提供了起碼五十年的未來,及有一個明確的時表實行普選,令不少港人從《基本法》得了從未有過那麼明確的未來想像。《基本法》所述的終極未來,若能實現,將令港人有更大的自主去決定自己再之後的未來。 4 | 5 | 其實整份《基本法》,更多是要保留在八十年代已在香港出現了的各樣制度、政策、及生活方式。因此,若沒有了政制發展的時間表,《基本法》是保留現狀多於繪畫未來,所做的只是在回歸之後,讓香港能維持起草時的狀況,除了不能不改變的部份以外,如設立終審法院。 6 | 7 | 因此《基本法》的大部份所給予香港的,其實只是一個從上而來的未來想像,雖然是給予了香港一個五十年長的未來,但卻不是由港人自己去想像出來的。這雖好像給了港人一個美好未來,但因不是由港人自己想像出來,那其實會反過來會限制了港人能想像的未來。唯有《基本法》有關普選時間表的部份,那才對港人有會能真正掌握自己的未來。 8 | 9 | 這是一項中國歷史上的重大突破,《基本法》為香港的政治制度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時間表。這普選時間表重塑了香港的性質,讓港人有機會跳出以前的框框及中共希望香港能有的未來,而真正去走自己的未來之路。即使這條路未必與之前有很大改變,但因這不再是由別人為港人決定,而是港人自己去決定,一切從本質上已是非常不同了。 10 | 11 | 若能真正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即使時間是推後了,港人就可以選出能真正代表他們的代表,不單是管治香港,還要代表他們處理《基本法》的未來。在2047年6月30日到來前,當中央要考量香港在2047年6月30日後的未來時,必須與能真正代表香港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磋商方案,無論是延續《基本法》、修改《基本法》、甚至取消《基本法》,都不能不與這些香港代表直接商討。只要這些代表能真正代表港人,港人就有機會真正地決定自己的未來,即使他們未必能透過公投的程序直接去決定這未來是如何。不幸地,中共未有履行《基本法》的承諾,因此到現在為止,港人仍未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12 | 13 | 「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給了港人想像未來的空間,令他們以為真的可以自己去決定自己的未來。若「一國兩制」和《基本法》這能想像未來的空間,他們即使能突破一點兒中國傳統的宿命思維,但務實的思考或會使他們甘於接受那有限的未來,而不會認真去想像那可能會真正屬於他們的未來。實踐的時間越是拖長了,港人就有更大及更闊的想像空間,去構想香港的未來。 14 | 15 | 當中共把殘酷的現實揭開,讓港人看到它根本就沒準備讓港人能真正掌握自己的未來,所謂的未來空間及想像都只是假象而已,他們的情緒是複雜的,混雜了失望、沮喪、憤怒、恐懼。但也同時起碼在一部分人心中,反孕育出決心、堅毅、勇氣和自我犧牲的情操,即使面對阻攔,也不願放棄,堅持去追尋那未來的夢。 16 | 17 | 中共既不願遵守承諾,雖有港人接受現實妥協了,但亦有一些人堅持要爭取下去,誓要用各種手段去迫使北京政府遵守承諾,讓港人能決定自己的未來,自然的結果就是社會衝突變得激烈。 18 | 19 | 在中共的強權之下,在香港組織抗爭爭取民主,要在短時期內達到目標的機會是很低的。在香港的憲制內,中共擁有最終的話事權,「831決定」已封閉了可行的路,港人再難以按著憲制的程序去決定自己的未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路既不通,仍堅持要決定自己未來的人,只能被迫跳出框框去思考如何才能達到目標。 20 | 21 | 這也是為何《基本法》的普選時間表能真正落實對香港的未來是何等重要。如果能按著《基本法》的時間表落實普選,港人也就不需要去想像另一個未來,因他們已擁了屬於自己的未來。但正因中共未有履行《基本法》的承諾,才迫使港人不能不苦思如何另闢新徑,跳出框框,去想像及追尋一個真正屬於香港的未來。 22 | -------------------------------------------------------------------------------- /思考香港2/8--跳出堏框的未來:香港是香港.md: -------------------------------------------------------------------------------- 1 | # 8 跳出堏框的未來:香港是香港 2 | 3 | 主權回歸至今,本來《基本法》已為香港提供了一個契機,只要普選特首能落實,港人就有機會真正由他們自己去規劃香港的未來,那麼港人的未來觀或許能突破過去只看經濟發展和短期利益的「有限未來」。但中共基於自身的局限,被傳統中國時間觀捆鎖,不單未能為中國開創未來,反倒退回類帝制的狀態,連帶也阻塞了香港走向普選的道路。因此,到此時此刻,香港不只是陷於停頓,更被中國大陸倒退的發展拉扯滑墮向威權的深淵。結果只會是更多港人選擇離開香港去為他們自己尋求一個更好的未來,及把「有限的未來」的香港利用殆盡,在離開前在這地方用最短時間賺取最多。 4 | 5 | 但在重重困難、壓迫、挑戰、危機之下,有一些港人仍能對香港的未來有突破性的新想像,能跳出中共透過「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為港人所設下的框框,想像出一個更遠更廣的未來。 6 | 7 | 閉塞著港人想像未來的框框,就是很多人仍是認為香港只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滿清時,香港是中國大陸南方的一條小漁村;割讓後,是英國在遠東的一個殖民地;主權移交後,是中共統治下的中國裏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從歷史看,到了英國殖民地統治時代的最後數十年,港人已逐漸形成一種自我意識,建立起一套香港的生活方式及本土文化,並在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前後,一步步強化起來。港人更建立起一份港人的身分認同,是有別於世界上(包括了中國大陸)所有其他地方的人類群體的。港人也承繼了英國人移植過來的管治制度,有能力有秩、高效地自我管理香港這地方,且有很不錯的成就。 8 | 9 | 也因為港人在當時已有了這種自我意識及自主能力,中共與英國談判香港的前途時,才會引用「一國兩制」,讓港人享有高度自治,不然,中共大可直接收回香港,把香港納為中國大陸的一個城市,與其他地方一樣。因此,香港是香港,是先於香港是中共治下的特別行政區。 10 | 11 | 能跳出框框,就是可以看到這點,無論香港是中國的「XX」,香港必然先是香港。這是一項歷史事實,也是政治現實。無論中共在香港做甚麼,即使把大部分人口換掉,都不可能扭轉這事實,香港已具備了很強的生命力,她自覺自主的意識與能力,足以抗衡外力滲透,進而可以把他們同化,亦有很強的潛力去守護自己的獨特身分認同,甚至可把這種追求自主的意識傳播開去。現在最重要的,是怎樣使更多港人,讓他們的自覺自主意識,由潛意識層浮現出來,那就有更多人可以跳出那思想的框框,一起去思考、繪畫、抓住及構建真正屬於港人的香港未來。 12 | 13 | 另一局限著港人思考未來的框框,就是用來實現未來的方法。過去,絕大部分港人,即使是積極推動改革的人,都只會循規蹈矩地去嘗試改變現狀一點兒,希望有一天更大及更好的改變能自然地來到。但能跳出框框去思考未來的港人,不會再受制於這種保守的改變現狀辦法,能思考用更靈活及更有創意的方法去實現心中的美好香港未來。大部分人基於原則或策略的考慮,應都會繼續堅持使用非暴力的方法,但就未必再會受僵化的守法原則所捆綁。也不是說他們常會採用違法的手段,事實他們在大部分情況下,更會集中把這自覺自主意識帶到社區去,用各種方法去改變人們的思維,但若出現適當的時機,他們必會義無反顧地採用公民抗命的方法去推動改變的。 14 | 15 | 能跳出框框去思考未來,讓香港能有的未來,變得更豐富和更深遠。但因香港的未來與中國的未來,因歷史及現實的因素,有著難以割斷的關係,故港人能否實現那未來,仍要看中國的未來的走向是怎樣。中國的未來,港人未必能直接改變或影響得到,但也因香港與中國那難以割斷的關係,當港人在追求我們的未來的時候,或許能在不知覺間,也會影響著中國的未來的走向。 16 | -------------------------------------------------------------------------------- /思考香港2/9--中國的未來.....香港的未來.md: -------------------------------------------------------------------------------- 1 | # 9 中國的未來.....香港的未來 2 | 3 | 因著地緣的連繫,從歷史、文化、經濟到政治,無論人的主觀意願是怎樣,香港與中國大陸有著切割不斷的關係。雖然在體積上是無可比擬,但一直以來這關係並非單向,不只是中國大陸在影響著香港,香港也在影響著中國大陸。這是因香港與中國之間,自香港成為了英國的殖民地,到了主權移交後成為中共治下的特別行政區,基於不同的安排,仍能保持著某種形式的隔離。也是這種隔離,令香港仍可與中國大陸維持著一定的距離。即使各自在相互影響著,但這些影響也是較間接的。 4 | 5 | 因與中國大陸這層獨特的關係,在思考香港的未來,不能不也思考中國的未來。香港能有怎樣的未來,必然一定程度受中國大陸本身的發展影響,而港人對中國的未來是如何,難有直接的影響,但港人如何去準備自己的未來,還是有可能影響到中國的未來的走向。用一個比喻,香港的未來與中國的未來,既不是分割開的,也不是由一條實線連著,而是有一條虛線連著。這虛線就代表著香港與中國大陸那種既近且遠、若即若離的關係。 6 | 7 | 雖然香港未必能直接左右中國大陸的未來發展,但為了思考香港自己的未來,為了讓港人能做好準備去掌握真正屬於香港的未來,我們也得把中國能有的未來納入我們的思考與想像中。 8 | 9 | 在中共十九大後,習近平已全面開展去建立起以他為中心的後極權或新極權統治。若能跳出框框去思考中國的未來,可以想像到起碼十個可能: 10 | 11 | 一、極權統治會延續下去,不單習近平能打破中共內部的常規,在做了十年總書記後,能以某種形式繼續統治,且這極權統治體制更能傳給他的繼任人。當然能把獨裁統治地位傳給下任的可能性不大,因極權體制的本質就是極難進行和平的權力轉移。 12 | 13 | 二、中共在習近平時代後,變回由黨內多個權力版塊共治的體制,介乎極權與威權之間。不過,這狀態會極不穩定,若有新的獨裁者出現,有可能又再回到極權體制,但也可能因面對各種壓力,而必須進行自由化及民主化的改革。 14 | 15 | 三、中共主動實行有限度的民主改革,引入有競爭性的選舉,但運用各種資源令中共可以勝出選舉,透過選舉取得新的統治正當性,繼續執政。若中國大陸人民滿足於這程度的政治改革,這情況可能持續。但如果反對力量在容許的政治空間下,竟能成功以選舉取得政治突破,結朿中共的執政地位,那中共有可能推翻選舉結果,回復到極權統治。但中共也有可能接受結果,讓中國正式進入民主憲政的時代。當然,這可能性不太大。 16 | 17 | 四、中共主動實行全面的憲政改革,讓中國可以逐步進入民主憲政的時代,甚至出現中共與新成立的政黨輪替執政。更不用說,這可能性應是更低了。 18 | 19 | 在上述的幾個過程中,基於不同原因,中共的統治崩潰,也是所謂的「支爆」了。但「支爆」之後會是怎樣,卻少有論及。以下幾個可能性則是發生在中共崩潰之後,但會何時發生,沒有人能預知。 20 | 21 | 五、一個新的政治強人出現,其政治力量取代了中共的專權角色,繼續極權統治。極權統治只是換了一個旗號,本質不變。 22 | 23 | 六、全國的管治體制全面碎片化,中國大陸陷入無政府狀態。 24 | 25 | 七、中國大陸分裂成多個版塊,陷入內戰。 26 | 27 | 八、各個分裂的版塊透過談判商討,建立民主聯邦中國。 28 | 29 | 九、各個分裂的版塊各自先後成為獨立的主權國家,有一些走向民主憲政,有些實行極權統治。 30 | 31 | 十、各個已成為獨立的國家,透過談判商討,建立邦聯,成立中國聯盟。 32 | 33 | 在此時此刻,在香港當前所面對的境況下去思考中國的未來,上述哪一個可能性會發生,甚至還有沒有其他可能性,是沒有人可知道的。我們在香港唯一可以做的,也是最好的,就是強化我們的自覺意識及自主能力,那麼無論中國大陸發生甚麼轉變,好的、壞的、極壞的;小的、大的、極大的,我們都有能力應對。香港的未來,雖與中國的未來以虛線連著,但仍能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香港的未來甚至有可能反過來影響中國的未來的走向 34 | -------------------------------------------------------------------------------- /思考香港2/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2 2 | 3 | ![alt-text](../images/思考香港2.png "香港的未來:跳出框框的思考") 4 | -------------------------------------------------------------------------------- /思考香港2/前言.md: -------------------------------------------------------------------------------- 1 | # 前言 2 | 3 | 今年三月我到台灣參加論壇,提出若中國專制政權結朿後,香港可能會有不同的可能性。當時因是總結發言,時間有限,只能提出三個選項:獨立、聯邦、邦聯。有人批評我的發言幼稚、粗疏、不嚴謹、或刻意挑戰中共的底線。人們可能不同意我的觀點或推論,但我在論壇提出的觀點,卻不是輕率的。其實早在2017 年10 月至12 月連續十多個星期,我就寫了一系列名為「香港的未來」的文章,一步步鋪排了我的想法。 4 | 5 | 這系列的文章,重點是從香港人和中國人的時間觀和未來觀,就是他們如何看未來,去推算香港和中國在未來會有甚麼可能性。未來觀涉及一種態度,並不只是關乎將來會發生甚麼事,更關乎人們會否去想像未來?想像的未來有多遠?他盼望在未來要見到的是甚麼事?會否用方法去令盼望的事成為將來真會發生的事? 6 | 7 | 不少港人的上一代都是來自中國大陸,但因香港所處的獨特環境,不少當代的港人,能跳出中國人傳統時間觀的限制,也超越了有限的時間想像,能去想像、追求更遙遠的事。我把這些思考結合了香港和中國當前的政治及社會狀況,提出了香港的未來與中國的未來是以虛線連著,代表著香港與中國大陸那種既近且遠、若即若離的關係。 8 | 9 | 我是在這思考基礎上,提出中國未來的想像。在這系列的其中一篇文章,我全面地提出十個可能性。首四個可能性是:(1) 中共的極權統治會延續下去;(2) 中共政權會轉化回介乎極權與威權之間;(3) 中共主動實行有限度的民主改革;(4) 中共主動實行全面的憲政改革。 10 | 11 | 按我的推論,中共的專制統治,在這四個可能性下都會按不同的路徑結朿。之後出現的可能性包括:(5) 新的政治強人出現延續極權統治;(6) 全國管治體制全面碎片化令中國陷入無政府狀態;(7) 中國大陸分裂成多個版塊陷入內戰;(8) 各個分裂版塊透過談判商討建立民主聯邦中國;(9) 各個分裂版塊先後成為獨立、各自為政的主權國家;(10) 各個已成為獨立的國家透過談判商討建立中華邦聯。 12 | 13 | 只要有心人細讀這系列的文章,就知道我在台灣論壇上提出可以考慮成立獨立國家的選項,只是中國未來的十個可能性中的其中一個。這獨立的選項,是在一個想像香港和中國未來的前提下提出的。若有人要斷章取義,總能在我一次簡短的發言,或在一篇文章中抽出一句,把港獨之名加在我身上。 14 | 15 | 我個人對中國與和香港未來的想像、推論及選擇,未必每一個人都同意。在現階段,按著非常有限的資料,我只能說我是較傾向聯邦或邦聯,但還要視乎將來的具體情況,現在去談,實是言之過早。對支持獨立的朋友,我是尊重的,因這是他們受法律保護的思想及言論自由。 16 | 17 | 我預見敢於真正去想像香港未來的人,在香港現在的專制統治之下,空間必會越來越少。但當我撰寫那系列的文章時,我完全沒想過即使只是去想像一下香港和中國的未來,也會惹來現在文革式的批鬥。專制政權可以恐嚇人們令不敢發表它不喜歡聽見的言論,但思想是禁制不絕的。只要人能繼續思想,就可以想像未來,只要我們不為自己的思想自我設限。 18 | 19 | 現在我把這系列的文章收錄成本書,希望就算那些指斥我是港獨份子的人,也能看到我提出的觀點,起碼是經過深思熟的。 20 | 21 | 我更希望大家能跳出固有的框框去想像香港的未來。紅線是當權者為我們設下的界限,框框卻是我們為自己設下的思想界線。若我們不能跳出框框去思考,能想出的,可能只是老生常談,或根本不能應對未來那變幻無常的挑戰。當我們願意跳出框框去思考時,難免有點兒天馬行空,有些人甚至會說你是在癡人說夢。但即使最後不能想出甚麼來,我認為這還是值得一試的。 22 | 23 | 2018年10月1日 24 | -------------------------------------------------------------------------------- /思考香港3/10--法治話語權之戰.md: -------------------------------------------------------------------------------- 1 | # 10 法治話語權之戰 2 | 3 | 因香港現在正處於半威權的不穩定狀態中,法治面臨的挑戰與半民主時代並不一樣。由於香港由半民主變為半威權,產生了對法治的新挑戰。但若我們能有效地應地這些挑戰,也可能轉危為機,有望把半威權推回半民主。 4 | 5 | 在半威權處不穩定狀態的時候,當權者首要的目標就是要提升政權的正當性,令它可盡快進入平衡的狀態。除了引入可操控結果的選舉之外,某種法治的演譯對當權者也是有用的。 6 | 7 | 在過去半民主時代,港人都以香港的法治為傲,因香港雖不是民主體制,卻能達高水平的法治,實是一項難得成就。故此,各方都說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但甚麼是法治,其實大部分港人都不能說得清。甚至很多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律師,也未能說清法治是甚麼。他們或能指出一些法治制度的特點如司法獨立,卻未必能很簡單地向一般市民說明甚麼是法治。 8 | 9 | 在以前,這雖不理想,但也不構成太大問題,因大家即使不能準確說得出法治是甚麼,但甚麼才是一些法治社會有的現象,並不會有太多爭議,故亦相安無事。多年前,我把法治的元素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十六字來描述,因概念簡潔易明,故很快就被中學教科書採納為法治的定義,具極大擴散力。 10 | 11 | 其實這十六字概括了法治發展的四個層次,但因過去香港已明顯達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很大程度達到「以法限權」,並一步步實踐「以法達義」,故在討論香港法治時,也沒有太多人質疑這套法治理論,不少法律專業人士更用來向普羅市民解說法治。這法治理論最重的地方是指出法治,不是止於用法律去管治,更是要實踐公義,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 12 | 13 | 但當「公民抗命」運動在香港出現之後,現在更由半民主下滑至半威權時代,法治的論述出現了極大爭議。支持繼續向民主發展的,認為要確保香港法治能穩妥發展,也需要有民主普選,香港法治才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民主選舉的政治權利。「公民抗命」雖是違法行為,但因是用以推進法治以使法律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故不單不與法治有衝突,更是有助法治完善化。 14 | 15 | 未能容讓香港有真正民主普選的中共政權及其之下的特區政府,不單不能接受法治與民主普選有關連的說法,更加對「公民抗命」恨之入骨,因「公民抗命」為民主運動提供了很多正當性。因此,在封殺了香港的民主之路後,連帶法治也要重新界定,不能讓民主運動及因民主運動此刻未能成功而刺激產生的自決和獨立運動,利用法治來擴大影響力。 16 | 17 | 由於法治長久以來在香港都被視為重要的價值,故各方都想利用法治來增加本身的正當性,因此,在這半威權時代,香港就出現了「甚麼是法治」的論述之戰。對專制極權本質的中共政權及半威權本質的特區政府來說,「法治是甚麼」這問題不能再放任由民間去解讀或是不清不楚。他們必須反過來重塑法治的定義,用官方所定義的法治來把政權的半威權本質包裝起來,好爭取更多港人認同他們用法律去壓制反對力量。這與星加坡的威權法治,基本策略是一致,問題只是它能否成功。 18 | 19 | 按著法律在社會的終極功能,法治起碼出現了兩種論述。第一種就是當權者希望港人接受的法治,法律的最重要功能是維持社會秩序,所以法治就是要求市民守法,任何違法行為也不能接受,因會破壞社會秩序,更不會承認公民抗命有任何正面意義。法律變成只是便於政權統治的工具。這其實只是「依法統治」(rule by law),卻說成了法治 (rule of law),情況與星加坡一樣。 20 | 21 | 另一種法治論述,堅持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因此若現行的法律未能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採用公民抗命的行動以使法律能變得更公義,不單是可以接受,更加是必須。這就是香港抗爭力量所相信的法治。 22 | 23 | 在這兩種法治論述的激烈碰撞下,因著香港法治在半民主時代有非常不錯的發展,當香港在進入半威權時代,還出現了第三種法治的論述,是不少法官及法律專業人士所信納的。他們可能仍停留在半民主時代的思維,認為法律的最重要功能是制約政府權力以防止濫權,而最重要的限權機制是司法限權,包含了司法獨立及司法權威。若司法權威受損,那法院就難以發揮功能去制約政府權力。故此這法治論述差不多把法治與司法限權等同。這論述雖不同意法治只是關乎守法,但若為了避免司法權威受損,他們願意犧牲一些公民權利,卻看到到只有司法獨立,但公民基本權利不受充份保障,司法獨立仍會受半威權所入侵。 24 | 25 | 引用我之前的法治理論,香港法治論述之戰, 就是「有法必依」、「司法限權」(「以法限權」的變種)、及「以法達義」這三種法治論述之間的爭持。當前香港法治的挑戰一方面就是不能讓當權者用那套「有法必依」的法治論述去矇騙港人這就是法治的全部。另一方面,也要指出法律精英那套「司法限權」的法治論述的局限,並不足以守護法治。但為何香港的法律精英會犯上這樣的錯誤呢?這就涉及香港法治的另一挑戰了。 26 | -------------------------------------------------------------------------------- /思考香港3/11--法律是一把怎樣的刀?.md: -------------------------------------------------------------------------------- 1 | # 11 法律是一把怎樣的刀? 2 | 3 | 無論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或是專制獨裁的國家,法律都是重要的管治工具,這是因為法律擁有的一些特性,令當權者若是使用來施行管治,不論要達到的管治目標是甚麼,都能提升達成的機會。 4 | 5 | 一、目標導向:制訂法律都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並設定詳細的實行程序及方法,指定負責的部門及官員,及訂明他們的權力。因此,使用法律讓管治者可事先詳細規劃如何有效達成特定的管治目標。 6 | 7 | 二、便於統籌:越複雜的管治目標,要達成就涉及越複雜的操作。有了公開的法律向實行此管治計劃涉及的各方作出明確指示,執行時就能夠統籌得更好,也使各方能更好地相互配合去達成管治目標。 8 | 9 | 三、明確後果:無論是帶有強制效果或促進效果的法律,都能讓受管治計劃影響的各方,知道遵從或不依從所會帶來的正面或負面效果,自行作好部署,那就能增強計劃的可預知性。 10 | 11 | 四、正當管治:不論管治的目標是甚麼,由法律去實行這管治目標,都能為管治者提升或多或少的管治正當性,多了正當性,能達成目標的機會自然會有所提升。 12 | 13 | 也是這些原因,進化了的當代專制獨裁國家,不會像以前的專制政權般那樣無法無天,反會利用法律的特性,令專制統治變得更有韌性。當然,民主自由國家與專制獨裁國家,要達成的最終管治目標是不同的,法律的具體內容、操作方法及程序,也因此自然是不一樣。與民主自由國家不同,專制獨裁國家的最終管治目標,不是為了讓人民享有民主和自由的權利,即使當權者會容讓人民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及生活水平,但最終也只是為了維護專權者的統治地位。 14 | 15 | 無異法律是有效的管治工具,但因執政者的不同性質,這工具在社會最終會發揮的作用,性質也會不同。舉個例子,同是一把刀,它可以用來為人切菜斬肉供人食用,也可用來威嚇殺戮壓制異己,亦可用來保護自衛抵擋外敵。因應不同的具體功能,刀的設計或會不同,但最重要是持刀的人要用這把非常有用的工具來達到甚麼具體目的,那麼產生的後果自然會是非常不同。 16 | 17 | 中共專制政權近年也在大力推動「依法治國」,但我們看到的是,中共運用法律,主要還是用來維護其專制政權,而不是用來制約權力和保障公民的權利。不過,在中共治下,即使法律主要是統治者的壓制工具,近年在中國大陸還是出現了一批維權律師,敢於及懂得運用中共法律那非常有限的空間,去維護公民的權益。 18 | 19 | 三年前發生的「709 大抓捕」,過百名中國維權律師被中共拘押,到現在還有數位包括了周世鋒、江天勇、余文生律師等仍在服刑中,而王全璋律師更是下落不明。即使釋放了的,很多維權律師也不能做回律師的工作。為何中共專制政權對維權律師那麼忌憚呢? 20 | 21 | 這是因中共專制政權要用法律來協助管治以增正當性,但有了法律,即使寫得多差賦予官員多大的權力可供濫用,懂法律的人若能本著良心,發揮他們掌握的法律知識與技巧,還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那些特性,在極之有限的空間去挑戰當權者的決定和行為,以維護公民的權益。就算專制的統治者能操控整個法律程序,但有維權律師願意為受屈的人民出頭,當權者也難以用「依法依國」來為其濫權行為自圓其說。 22 | 23 | 維權的不一定是律師,也不是所有律師都會維權。其實在中國大陸,大部分律師都不是維權律師,他們大都只會視法律是賺錢工具,而不是維護公民基本權利的工具,有些更會配合專制政權用法律當為壓制人民的工具。但在此時此刻的中國,即使環境是如此惡劣,仍然有律師敢於本著他們的良知,盡可能發揮法律的那些特性,去挑戰專制政權的權威,維護中國人民的權益,那是令人欽敬的。反觀在香港,香港的律師要維權,所要付的代價與風險,比在中國大陸的維權律師,至少到現在為止,還是遠低得多。 -------------------------------------------------------------------------------- /思考香港3/12--依法、守法就是公義?.md: -------------------------------------------------------------------------------- 1 | # 12 依法、守法就是公義? 2 | 3 | 承續法治的其中一個傳統,我多年前就提出「以法達義」這概念,指出法治下的法律,最重要的目的不是維持社會秩序,亦不止於限制政府的權力,還在於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在推動佔中的時候,公民抗命這概念在香港廣泛流傳,有人把「以法達義」與公民抗命結合起來,成為了「違法達義」。我因推動公民抗命,也被說成為「違法達義」的倡議者。 4 | 5 | 觀乎親共喉舌對我的批評,鮮有提及公民抗命,總會指我是鼓吹「違法達義」。「違法達義」是香港獨有的語言,意思其實與公民抗命是一樣,那為何親共喉舌只提「違法達義」而不用公民抗命呢?我相信這是與語言的正面或負面意思有關。 6 | 7 | 雖然在佔中前,公民抗命並不是港人常見的詞彙,但在學術討論中,公民抗命的意思是正面的。實踐公民抗命的甘地和馬丁路德金,都是得到正面評價的歷史人物。終審法院在最近有關廣場三子案的裁決中,更明言只要符合一些條件,公民抗命是減刑的理由。因此,到了現在,公民抗命在港人的一般用語中,雖是指一些違法行為,但總還是帶有正面意思的。親共喉舌自然不會用一個帶有正面意思的字詞來攻擊我了。 8 | 9 | 「違法達義」是新創的詞彙,而其中「違法」二字,本身先天讓人感到有負面的意思。雖然「達義」應是正面的,把「違法」與「達義」加起來,是一個存在內在張力的概念,有正面也有負面意思的詞彙。但一般來說,人都是是先讀到「違法」才讀到「達義」,故傾向先入為主地覺得它是負面的。因此,在香港的環境下,親共喉舌自然捨公民抗命而用「違法達義」,因它較適合用來攻擊別人。 10 | 11 | 但「違法」會帶有負面意思,是源自一些人們對法律的一些基本假設。若能明白這些假設並不必然是對的,那麼「違法達義」整體較重負面的意思就可以被中和。 即使未必能如公民抗命般帶有正面意思,也至少不含負面意思了。 12 | 13 | 「違法」是不好,因人們假設了有法可依總比無法無天好,有法必依總比有法不依好。這在大部分情況下都可能是對的,但即使在民主社會,也不能保証所有法律都可以保障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尤其是少數人的權利。大多數人的暴政也可以透過法律來實行的。若民主社會是如此,專制社會出現不義法律的機會就更加大了。 14 | 15 | 這些假設並沒有深究法律本身是否合乎公義,若法律是不公義的,是惡法,那 麼有這些惡法是否一定比沒有好呢?依這些惡法去管治是否一定比不依法好呢?再複雜一點,法律可能表面看來沒有甚麼歧視性,好像是一視同仁的,卻賦予當權者和執法者相當廣闊的權力去演譯及決定如何執法。當權者用這些法律只去保障某一些人的權益,法律就會實際地被用來剝奪大部分人的權益。我們同樣要問,有這些看來是中性的法是否一定比沒有法律好呢?依這些看來是中性但在實際執行上卻只是保障統治者利益的法去管治,是否一定比不依法好呢? 16 | 17 | 若人們能認真去思考這些問題,就會看到「違法」並不必然是不好的。依循或遵守惡法,並不必然比不守這些惡法帶來更大的惡。違法去阻止當權者繼續用法律去行惡,所帶來的壞處也未必比任由當權者依法行惡多。若在加上「違法」是為了「達義」,「違法」或許是會帶來一些不好的後果,但若能令法律最終由惡法變為好法,所帶來的好處起碼能中和了那些壞處,甚至總體是正面多於負面的後果。 18 | 19 | 為何我要用這麼多篇幅去咬文嚼字呢?其實這與親共口舌那麼刻意去強調「違法達義」的原因是一樣,因為香港的法治之戰,第一條戰線就是論述之戰。我是香港法治論述的主要理論提供者,中學生學的法治概念,很多都是引述我的著作,當我把法治與公民抗命連在一起,那令專制政權在法治論述上陷於不利位置,故必須尋找空間去攻擊我。親共口舌把「違法達義」這說法不斷在社會內重覆又重覆,目的就是要削弱「以法達義」和公民抗命在法治論述中的道德優勢。中共正在扭港人多年來所認知的法治概念,為了守護香港的法治,我也只能參與這場法治的論述之戰了。 -------------------------------------------------------------------------------- /思考香港3/13--甚麼法律目的就有甚麼法治.md: -------------------------------------------------------------------------------- 1 | # 13 甚麼法律目的就有甚麼法治 2 | 3 | 法治這原則,相信是近年來被引用得最多的政治或法律概念,但也是最不容易攪清楚它具體涵義的概念。對不同人來說,法治可以是指不同的東西,但有一點共通的,就是大家都引用法治來作為一種王牌,以法治去凌駕其他政治原則,包括了民主和人權。法治彷佛享有最崇高的地位,任何政治訴求,只要不符法治的要求,就不會賦予很多甚至任何價值。這也是為何確定法治的意思,不單對學術研究,對現實政治治也是極之重要。 4 | 5 | 法治的最基本,就是與人治區分。絕對的人治是指整個社會沒有法律,完全由一個人的意旨和命令來決定對錯,但絕對的人治在人類歷史中卻是極罕見,只有在絕對的極權社會中才出現。即使在中國皇朝中的皇帝,也不是沒有法律的。絕對的法治若是指完全依照法律的規定而排除任何人的元素的話,那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法律是不可能自我執行,而必須透過人去執行的。因此,要了解法治,只是指出它不是人治,是不足以讓人們明白法治的真正意義。 6 | 7 | 澳洲法治學者Martin Krygier提出法治目的論(teleological approach),認為在說法治是甚麼、包含甚麼法律體制及如何才能達成前,要先攪清楚法律在社會最終的目的應是甚麼。按著法治目的論,因不同人強調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不同,他們所推崇的法治也會因而是不同。 8 | 9 | 總結不同學者的看法,法律的目的起碼有以下四個:(1) 提供行為指引,讓人們有所依據;(2) 確保官民守法,以維持社會秩序;(3) 限制政府權力,以防止官員濫權;及 (4) 保障人民權利,以尊重人類尊嚴。在一個社會,法律有可能同時實踐上述四個目的,但當某個法律目的被視為最終的目的,這目的就具凌駕性。若法律的目的之間出現衝突,被視為最終的那個目的,就會凌駕於其他的目的。 10 | 11 | 若法律的最終目的是提供行為指引,那麼得出來的法治就是提供行為指引的法治。如此類推,就可以得出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限制政府權力的法治、及保障基本人權的法治等不同的法治理解。引用法治目的論,就可明白為何大家都引用法治來正當化自己的行為,但對一些行為是否合符法治,卻可以有很不同的判斷。這正是因為各自認為法律的最終及具凌駕性的目的是不同,而得出用來評核某行為是否合符法治的法治標準就不同。 12 | 13 | 相信法律最終目的是要維持社會秩序的,他們說的法治就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其他的法律目的如防止濫用權力和保障基本人權,都會被壓下去。威權政權所喜歡的法治,必然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因透過依法施行管治,既能為其政權提供正當性,又能確保法律不會被反對力量利用來挑戰其統治地位。威權政權向受其統轄的人所宣揚的法治,也必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更要壓制另外兩種法治的理解,因一旦人們相信的法治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法治或保障基本人權的法治,它從法治能得到的正當性就會減少。人民更會用限制政府權力的法治和保障基本人權的法治,來質疑及挑戰威權政權,因法律未能有效制衡權力及充份保障基本人權。 14 | 15 | 把上述的理論引伸到香港,就可以明白現在香港法治面對的挑戰。特區政府倡議的法治明顯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而民間所期望的法治卻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法治或保障基本人權的法治。香港市民所要求的法治究竟哪一種法治,就要看他們認為法律的最終目的是甚麼了。若大部分普羅市民認同法律的最終目的是維持社會秩序,而不是限制政府權力或保障基本人權,那麼特區政府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法治就只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反之,特區政府就得回應香港市民對超越維持社會秩序的法治要求。 16 | 17 | 為了掌握香港市民如何看香港法律的最終目的及他們所認同的法治是甚麼,我設計了「香港法治調查」。請大家登入以下網址參與: 18 | http://poll.fbapp.io/hkrolp -------------------------------------------------------------------------------- /思考香港3/14--「法律與秩序」是反法治.md: -------------------------------------------------------------------------------- 1 | # 14 「法律與秩序」是反法治 2 | 3 | 法律、歷史及民族誌學者Nick Cheesman在其關於緬甸法治的專著(Nick Cheesman, Opposing the Rule of Law: How Myanmar’s courts make law and orde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就法治提出了一個對香港當前的情況相當具啟發性的觀點。 4 | 5 | 他不同意大部份其他法治學者的看法,認為法律強調秩序的觀點 (law and order) 並不能被視為只是一種低度的法治,他認為「法律與秩序」與法治是對立的概念,「法律與秩序」其實是反法治的一種政治理念。一些專制政權(如緬甸軍政府)刻意地把「法律與秩序」與法治混淆,令專制政權以此來騙取管治的正當性。 6 | 7 | 按Cheesman的觀點,「法律與秩序」所包含的理念雖與法治相近,但卻有本質上的分別。一、兩者雖都強調社會秩序,法治是透過一般性的法規,讓人們可清楚知道行為的守則而自行決定是否遵從來達成社會秩序,但「法律與秩序」則是由強力部門運用行政性質的強制措施來強行令民眾遵守秩序。二、「法律與秩序」對秩序的要求遠高於法治,會為了維持秩序而付上任何代價,但法治雖也重視秩序,但法律也得符合一些其他價值,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容忍社會出現一些混亂。三、法治的重要目的是要清除任意權力,即使是為了維持秩序也不能容忍任意的權力;但「法律與秩序」最重要目的是社會要安靜,不能有任何雜音,穩定壓倒一切,故不介意讓強力部門任意運用權力去維持這種秩序。四、要維持「法律與秩序」所要求的那種秩序,社會自然會產生統治階層和被統治的人,與法治強調平等、相互尊重、公平有明顯的衝突。五、「法律與秩序」所要達成的一種社會秩序,要求社會內不單沒有任何混亂,更要按著當權者所定下的規矩有序地運作,但法治只要求不出現混亂就足夠了。六、「法律與秩序」下,人民要嚴格按著當權者所定下的秩序去生活,不能像法治下的人民,可以在法律所定下的界線下,自由及自主地選擇自己的生活。七、為了要確保人民在法律中享有自由的選擇,法治與民主有著不可割斷的關係,公民必須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但「法律與秩序」卻是排斥民主的。也因此,若是為了建立讓公民可享有平等政治權利的民主制度,法治是可以包容甚至認同社會內出現有限度的焦躁或混亂,但這是「法律與秩序」所不容許的。 8 | 9 | 總的來說,「法律與秩序」所講求的那種秩序,是壓制性的,是不計代價,用任何手段,都要令人民嚴格按著當權者所定下規矩辦事,穩定壓倒一切。法治也講秩序,但還須符合公義原則,公民能自由地按已定的規則自主地生活,當權者的權力仍會受到制約,公民的權利包括政治權利是受到保障,即使會導致社會出現一些混亂。 10 | 11 | 不是所有法治學者都同意Cheesman的觀點,把「法律與秩序」與法治完全對立起來,認為「法律與秩序」就是反法治。但就算我們同意法治也包含了要確保社會秩序的元素, Cheesman對法治的分析及對「法律與秩序」的嚴厲批判,仍尖銳地提醒了我們,在維持社會秩序之時,也得小心這社會秩序的涵義是甚麼、有甚麼具體要求及應為此而付上多大的代價。 12 | 13 | 在現在論述混亂下,有一些人在專制政權刻意誤導下,的而且確是會錯以為維持社會秩序就是法治的一切,導致法治用來制衡權力及保障權利的作用被削弱了,也令專制的統治者可利用法治實是「法律與秩序」來強化其專制統治。 14 | 15 | 在現實世界,一些專制政權未必會也未必能把「法律與秩序」那種壓制性的社會秩序完全實施出來,但若專制政權所理解的社會秩序是傾向「法律與秩序」那種壓制性的社會秩序的話,那麼它們強調越多社會秩序,即使還未至於是反法治,也至少是離法治的最高目標越遠。 16 | 17 | 這種情況正在香港出現,中共與特區政府不斷強調依法辦事,要維持社會秩序,但所說的社會秩序,與「法律與秩序」那種壓制性的社會秩序卻是越來越相似。因此,港人必須小心,不要被騙! -------------------------------------------------------------------------------- /思考香港3/16--司法獨立不等於法治.md: -------------------------------------------------------------------------------- 1 | # 16 司法獨立不等於法治 2 | 3 | 在法治的討論,很多時候都把司法獨立看為重大課題,甚至令人有印象以為有司法獨立,就等於有法治。或許在法治傳統悠久的社會,若能達到司法獨立,法治大體也能達到。但兩者卻不是等同的,司法獨立可以說是法治的必要元素,但卻不是充份的元素。這即是說,沒有司法獨立,法治難以達到,但即使有了司法獨立,法治也未必可達到。 4 | 5 | 要弄清楚司法獨立與法治的關係,就要先釐清這兩個概念的含義。司法獨立是指法院的法官在判案時,不受外界的任何政治壓力,能獨立地作出裁決,不因涉案人的背景而有任何偏頗。若沒有司法獨立,法官只會成為了當權者的服務員,為專制政權披上一件法律外衣。 6 | 7 | 法治卻不只是有法必依,亦不止於以法限權。司法獨立能確保執法者依法施政,並在一定程度上能制約權力。但法治的目的也是以法達義,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法治不只是關乎嚴格執行法律的條文,條文背後還有一套精神價值,官員在執法及法官在裁決案件時,都應體現法治精神,就是尊重每一個人的尊嚴。 8 | 9 | 法官在訴訟中只負責按法律裁決。法律的內容不是由法官制定。若法律本身不符法治精神,未能保障公民權利,甚至壓制公民權利,法官能做的是非常有限。即使法官還是有一定程度的司法酌情去解釋法律條文、發展法律原則、判斷事實及引伸法律至事實,若法官們本身不擁抱法治精神,過度強調社會秩序,輕看人民的基本權利和尊嚴,機械地、僵化地用法律去處理複雜的爭議,只有司法獨立並不能保証法治能實現。 10 | 11 | 有不同因素可能導致法官們會如此取態。一、大部份法官的出身、背景、訓練、經歷、及身處環境,都令他們屬社會中既得利益的一群。因此,他們的政治立場大都是傾向保守的,也就是希望維持現有的秩序,即使要改變,也要是一小步一小步去做。用較激烈的行動去嘗試改革現有制度,都難以得到法官的同情或認可。 12 | 13 | 若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酌情空間不多,法官的政治立場的影響不會太大。但若相關法律本身是嚴苛,條文又存在不小的詮釋及引伸空間,法官的保守政治立場就可能影響很大了。事實是在政治爭議大的案件,法官往往擁有很大的空間去注入他們的政治立場。有些時候,可能連法官們也不自知已把保守的政治取向讀進了法律內,還認為自己只是公正地引伸法律。只是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法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 14 | 15 | 二、不少法官以維持獨立為由,不會主動去了解民間疾苦。因他們個人的社會網絡相當狹窄,按他們從有限的渠道接收到的資訊,只能是片面的。加上他們本身已是抱持保守的政治傾向, 對社會的不公義缺乏充份認知,法官往往成為了現狀的保護傘,亦可能在不自覺間打擊了社會的改革力量。但當社會的改革力量被多方打壓,包括司法打壓,令社會失去了自我調節的能力,問題不會消失了,社會不滿只會繼續累積,直至更激烈地爆發出來。 16 | 17 | 三、在威權統治下的法院,面對的境況更加惡劣。法官們首要的考慮,當然是維護法院本身的獨立及權威。若他們感覺到,如做出的裁決,未能充份考量威權政府的利益,威權政府有可能運用政治權力把司法獨立收窄甚至收回,那麼即使威權政府沒有直接發出指示,法官也會自我約制,不去做一些有可能挑釁威權政府的決定。 18 | 19 | 有司法獨立但沒有達義的法治,正是香港當前的狀況。相信香港的法官仍能獨立地作出裁決,也未受直接的政治干預,但大部份法官在香港當前的情況下,卻不能在裁決中體現法治精神,尤其是在涉及複雜政治爭議的案件。這也讓我們更加明白,沒有民主的制度,即使能勉強維持得到司法獨立,法治精神也難以得到尊重,令法治不彰。法治不只是關乎司法獨立,更關乎民主! -------------------------------------------------------------------------------- /思考香港3/17--怎樣才能維護法院的權威?.md: -------------------------------------------------------------------------------- 1 | # 17 怎樣才能維護法院的權威? 2 | 3 | 上訴庭在雙學三子加刑案的裁決,受公眾很大質疑,不少人批評上訴庭的法官們受政治因素影響。有些人甚至說香港已沒有司法獨立、法治已死。之後大律師公會及律師公會發表聯合聲明,指對法庭判決提出沒有根據的抨擊甚或表達該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的言論,是不合理亦有損香港司法及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跟著多位法律界的頂尖人物都公開表態,包括了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指控上訴庭對示威者的裁決有政治動機是毫無根據的,並指這些指控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他認為這是不負責任亦不應作出的指控。 4 | 5 | 我不打算在此回應法庭是否受到政治干預、法庭的判決是否有政治考慮、公眾是否應對法庭的裁決提出批評、批評的尺度如何才算是越界、要有怎樣的証據才能支持合理的批評。我只想說,從這些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看,維護法庭的權威對維持法治是非常重要的,這點我是同意的。但他們共通的觀點,就是跟著推論公眾因而不應質疑法庭的獨立性及公正性。這點我是不能認同的,因他們好像把法庭看成了一個花瓶一樣,只可遠觀。 6 | 7 | 其實所謂法庭的權威,是源自法庭本身所做的決定,而不是有沒有公眾的批評。法官做的決定,即使長篇大論地引用大量法律條文及案例去支持他的結論,若結果並不讓公眾認為是公平的,那無論法律專業怎樣喝止人不要去批評法庭,失去了的信任就是失去了。即使法庭成功地使用藐視法庭罪去阻嚇人去繼續批評法庭,人民是噤了聲,但那並不代表人民是信任法庭。 8 | 9 | 法庭之所以能享有權威,就是當人輸了官司,也會接受結果而不會指責法庭不公正。那是要透過長期累積的工作,讓人看到各級法官的判決都是符合人民對公平及公義的期望,人民才會信任法庭的裁決。若出現個別的案件偏離了這期望,法庭的權威雖會因而被扣減一些,但只要整體來看仍是符合期望的,法庭的權威大體還是可維持的。 10 | 11 | 要知道法庭的權威要建立起來是非常不容易,但要失去,卻可能快得多。法律專業希望維持法庭的權威,其實不應指責那些批評法庭的人,而是向法庭明確指出其判決的謬誤。故息一個法庭案件的不公平裁決,未必會帶來即時影響,但若讓這情況繼續下去,法官們知道他們可以不用理會法律專業同儕的監察,不公的判決將會有更多,公眾對法庭的信心就會進一步被削弱。 12 | 13 | 其實很多法律專業人士都有一通病,就是對法官有過強的信心,認為他們即使不受太多外在監察,也能堅定地維護法律的精神,可百折不撓地扺受來自政府或外部勢力的干擾,並能抵制任何使用權力滿足私慾的誘惑。這假定了法治價值觀可以透過法律知識的訓練、裁判的技巧,以及莊嚴的宣誓烙印於對法官的心。然而,法官也是人,這種對法官差不多是無條件的信任,是否有點不理性呢?為何人們明明看到法官的判決有明顯的不公也不能批評他呢? 14 | 15 | 若法官們對自己有信心,就知道法庭的權威是罵不倒的。只有當他們也心知判決出了問題,才要用嚴厲的判詞去掩飾,才會俱怕公眾的批評。其實現在不是批評者在損害司法權威及法治,而是法庭在自毁長城。我們當然明白守護能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治的責任,並不應只由法官和法律專業來肩負,也是每一位珍視法治的公民的責任。 16 | 17 | 其實正正出於我們對法庭的尊重及期望,也是出於我們非常重視法治,才會在法庭做出了不公平的判決時,如此著緊地去批評。與其去說公眾無理批評,不如想想怎樣才能重建公眾對法庭的信心。因著政治情況的轉變,港人對公平及公義已有了更高的期望,若法庭不能正面回應公民的合理期望,損害法庭的權威的,其實是法官們自己及故息他們的法律專業。 18 | -------------------------------------------------------------------------------- /思考香港3/18--威權法治下香港的法治精英還可以做甚麼?.md: -------------------------------------------------------------------------------- 1 | # 18 威權法治下香港的法治精英還可以做甚麼? 2 | 3 | 面對威權法治,香港的法律精英還可做甚麼?最近我重讀兩位憲法及政治學專家Tom Ginsburg and Tamir Moustafa 編撰關於威權法治的權威學術專著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從其他威權制度下法律精英的應對方法中,找到一些香港法律精英們在此時此刻的香港還可實質做的事去捍衛香港的法治,不讓中共在特區政府配合下繼續肆無忌憚地破壞下去。 4 | 5 | 這裏說的法律精英,不只是那些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律師、法官、和法律學者,也包括所有香港法制下在不同崗位負責執行法律的人員,包括了政務官及執法部門的官員。法律精英因他們對法治的認識及擁抱的價值,不會那麼容易接受威權法治,故威權統治必須想方法馴服這些法律精英。 6 | 7 | 針對各類法律精英令他們不敢提出反對威權的聲音,其他地方的威權統治採用的手段包括: 8 | 9 | (1) 令法律精英感到不依從威權就會受到報復; 10 | (2) 漠視不願馴服的法律精英令他們感到無力; 11 | (3) 行使任命、進升、嘉許的權力去奬賞能主動配合威權的法律精英; 12 | (4) 操控各個法律精英的專業組織(如律師專業團體)令他們噤聲或甚至主動支持威權法治; 13 | (5) 利用它們操控的輿論機器去削弱法律精英的公信力; 14 | (6) 倡議法律應非政治化; 15 | (7) 以國家利益或社會整體利益凌駕壓倒所有其他一切,重塑法治的論述,就單純是順服法律權威。這些威權手段很多已在香港實施。 16 | 17 | 面對威權法治的凌厲手段,其他地方擁抱改革意念的法律精英,知道不能與威權硬碰硬,只可在不直接觸及威權核心利益的地方,聰明及策略地播下能在將來為民治改革及推進法治帶來轉機的種子。 18 | 19 | 更具體說,在所有威權統治的地方,能真正抗衡得到威權的力量,最終有可能帶來改變的,就是有能力在公民社會持續地組織策略性抗爭行動的反對力量。只有當反對力量能有效地組織及統籌抗爭行動,包括在街頭上、議會內及選舉中的行動,那才有力抵擋威權的步步進逼。切斷法律精英與反對力量的連繫,是威權弱化法律精英的另一種手段。若這聯繫被切斷了,當威權要整頓法律精英時,反對力量不起來支援,那威權統治就可予取予携了。 20 | 21 | 因此,香港的法律精英得明白他們不能單獨作戰,知道他們與香港的反對力量之間實是唇亡齒寒。香港的法律精英在法律下還是享有一定程度的酌情權,他們可運用雖是有限的權力,為反對力量提供保護,讓他們能建立及發展組織抗爭行動的能力。只要他們不超越法律所定的界線,甚至能巧妙地是嚴格按著現行的法律規定和慣例去做,若有足夠創意,法律精英還是有可為的。這樣做,法律精英既可保護自己免被威權收編,亦是在守護著香港的法治,更有可能制造政治空間讓香港有一天能擺脫威權,重上民主改革之路。 -------------------------------------------------------------------------------- /思考香港3/19--守護法治:靠法院不如靠自己.md: -------------------------------------------------------------------------------- 1 | # 19 守護法治:靠法院不如靠自己 2 | 3 | 在廣場三子覆核刑期案,終審法院推翻了上訴庭即時入獄的裁決,維持原訟裁判官社會服務令的裁決。從這裁決,或可看到依賴香港法院去守護香港法治的一些情況。 4 | 5 | 終審法院五位法官的共同判詞的而且確是推翻了上訴庭的裁決,也不同意上訴庭法官一些沒有証據支持的想法,並認為原訟裁判官的決定沒有明顯錯誤,那明顯是比上訴庭的三位法官較開明或沒那麼保守。但審理此案件三級共九位法官,可有非常不同的分析及判斷,就可看到即使同是香港法院的法官,雖都是獨立作出裁決,沒有保証他們對法治的理解及重視程度是一樣的。 6 | 7 | 雖然今天終審法院五位法官站到原訟裁判官一方,推翻了相對保守的三位上訴庭法官的裁決,難保將來終審法院法官的位子不是由這三位上訴庭法官或更保守的法官坐上,若是的話,相同情況的案件就會有很不一樣的最終結果了。法官也是人,只要他們是人,就沒人能保証他們即使都是獨立地作裁決,就必然把人權保障看為法律最重要目的。不過,由誰來坐上法院的最高位子,其實並沒有一套透明機制。今天的終審法院還算可守護得到法治的根本,明天能否也做到,又有誰知道?又有誰能保證? 8 | 9 | 上訴庭作出了即時入獄的裁決後,引起香港社會及國際社會的嚴厲批評,令香港法院的權威受到很大傷害。因此,才會有今天終審法院撥亂返正,推翻上訴庭的裁決,因只有這樣那才能回復香港法院整體的權威。但同時,終審法院又要小心不能令上訴庭的權威受到過份質疑,故在平衡各方考慮後,終審法院得出現在這個能討好各方的終極裁決。一方面雙學三子不用再入獄,又確立了公民抗命是減刑的考慮因素,暫平各方對法院的不滿。但另一方面又加進了嚴格的非暴力條件,亦確立了上訴庭對相類似案件的判刑指引,以達到政府的目的,以重刑來阻嚇相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0 | 11 | 其實對法院來說,最優先的考量並不是公民的權利是否受保護,而是法院的權威能否維持。對法官們來說,這考量是合理的,因若法院連自己的權威也維護不了,即使要去保障人權,也做不到。當然在一些情況下,若法院未能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法院的權威也會受損,那為了維護權威,法院也須保障人權。但若法官們實是以維護法院權威而非保障人權為優先的話,如二者出現衝突,那是否說就可犧牲一些人的基本人權來維護法院的權威呢? 12 | 13 | 不幸地,對香港法院的權威構成最大及最直接的威脅,並不是公民是否信任法院能獨立作出裁決及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而是來自更高的權力機構,也就是人大常委會。面對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無論其內容是甚麼,甚或是一些不是嚴格按基本法規定的程序及授權而做的決定,香港法院也是無能為力,只能承認其法律地位及順服地執行。不然,法院權威所受到打擊會遠為嚴重,甚至損及個別法官的仕途或尊嚴。更可卑的是,因法官不是天使,亦只是人,在強權之下,難保一些法官不會自動獻身,為了取悅當權者而在裁決中以冠冕堂皇的理由為強權背書,把公民的基本人權犧牲掉。 14 | 15 | 今次案件因不直接涉及釋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終審法院還能企得穩,但在其他涉及中央決定的案件,即使是終審法院,也只能盡量迴避,若避不了就只能順服地執行,無論那決定對公民的基本人權的影響有多大。 16 | 17 | 還有一點不能忘記的,即使香港法官們都是受過高深的教育及嚴格的法律專業培訓,也是獨立地審判案件,但法院始終是體制的一部分,法官們即使出身基層但現在已爬升至社會上層,他們的思維不能不受他們的背景影響。若香港的體制本身是接近公義水平的話,屬體制的一部分,怎也能實踐一點兒公義。但若體制本身離公義的標準還遠,單純以體制的視野去看事,就未必能實踐公義。現實上,大部分法官都是建制思維的,簡單說就是有點「離地。能跳出他們所屬的建制,以超越的視野去審視現有體制的不公義的法官,即使在普通法世界,也是鳳毛麟角。過去我們有包致金法官,但他現也退休了。 18 | 19 | 因此,若是單純依靠法院守護香港的法治,你終會失望。守護法治不能單靠法律精英,而是每一名公民的責任。 20 | -------------------------------------------------------------------------------- /思考香港3/2--糖衣威權.md: -------------------------------------------------------------------------------- 1 | # 2 糖衣威權 2 | 3 | 只是發放官方所容許的訊息。公民社會不至於完全受控於政權,也沒有一套涵蓋一切人民生活的意識形態,但公民普遍缺乏意願及能力組織起來去關注公共事務,故不對政權構成實質挑戰。公民的生活未至於完全被政權控制,但能享有的自由只是政權容許的,不受法律保障,可隨時被收回。 4 | 5 | 若人民要求民主選舉的意識不高,或他們未能組織起強大民間要求民主的力量,政權並不需實行太高程度的威權統治。要實行高程度的威權統治,不竟需動用大量政治資源及複雜的政治操控。反是懷柔的統治方法,更易讓民主意識不強的公民自願順從,不用引入民主選舉也能提升政權的正當性,相對來說代價較低。若民間要求民主的聲音增強了,可能也要引入一些選舉,只要操控得宜,令選舉不能影響政權交替,反可令威權統治雖加進了民主選舉,性質不會被改變,但又可保持足夠的正當性。 6 | 7 |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殖民統治的威權程度相較來說不算太高。在八十年代在立法機關層面首次引入選舉,並在主權移交前後逐步增加民選成份。《基本法》內有一個政制發展時間表,雖兩度延後,但政體仍有望向前發展成為全面的民主政體,讓公民有機會可透過公平的選舉使政權交替發生。因此,直至人大常委會在 2014年做出「831決定」前,香港雖是不民主,但因終究是向民主方向發展,故可稱為半民主。也因此,香港的政體雖是不民主但威權性質不算高。 8 | 9 | 但在「831決定」後,香港已無望演變成真正的民主政體,即時令它不再是半民主。因立法會一半議席是由普選產生,這雖不足以導致政權交替,但若反對力量能團結起來在選舉中取得突破,仍能對當權者構成相當大政治壓力。故中共必須想方法打壓香港的民主力量,不容這微細的機會發生。這也是為何在2014年後,香港的威權程度已在不知不覺間逐步提升。到最近幾個月,從種種跡象看,威權的程度已是相當明顯,因此香港已確實進入半威權時代。 10 | 11 | 當然中共也知要在香港實行全面威權統治,政治控制的程度必須全面提升,在香港多元的社會及港人已習慣享有各樣自由,短期來說是不可能的。中共在這時候換特首,就是看到林鄭有可能完成一項艱巨政治任務,要她在全面民主化無望但又不能取消已有的選舉,及暫不全面威權化的條件下,令現在的半威權統治變成常態,讓港人接受有選舉但不民主的政體,滿足現狀,不再求變。 12 | 13 | 策略就是把威權統治用一層層糖衣包起來。第一層糖衣是把所有近期對民主力量的打壓歸究於上一任特首,令林鄭政權可推缷責任,看來是無辜的。第二層糖衣是利用港人滯後的意識,因大部份人都以為自己還是活在半民主時代,一些威權化的行動只要包裝得宜,很多人甚至社會精英都不會察覺,甚至認為應給林鄭機會而願為威權統治解說。第三層糖衣就是利用龐大的儲備,在民生政策上為各階層提供各樣金錢優惠,令他們因取得實利而懶去質疑威權統治。到半威權成了常態,要扭轉回去就困難得多了。 14 | 15 | 有多少港人會被這幾層威權的糖衣所欺騙呢? 16 | 17 | -------------------------------------------------------------------------------- /思考香港3/20--「離地」的法治.md: -------------------------------------------------------------------------------- 1 | # 20 「離地」的法治 2 | 3 | 在香港空談法治是容易的,因香港相比所有其他不民主的地區,我們的法院能維持獨立。其實沒有民主選舉而能維持司法獨立的,那是極之罕見,香港甚至可說是世界上唯一的地區能做到。有些人以此為傲,認為「香港模式」可成為世界其他各國的參考,能有司法獨立而無民主,那實是世界典範。 4 | 5 | 但換個角度看,為何其他法治成熟的地區都是司法獨立與民主選舉並存呢?那意味著甚麼呢?那可能是民主選舉與司法獨立是緊緊扣連的,唯有能兩者共得,法治才能穩固。因此,香港有司法獨立而無民主選舉,那其實展示了香港法治存在極大弱點,能唯持下去,實是靠著奇蹟而非甚麼值得驕傲之事。我看到在香港有不少人,尤其是法律界中人,都有一個誤區,以為法治只在於公正獨立的法庭。的而且確,公正獨立的法庭是法治的根基,但卻是不足以維護法治的,尤其是在香港複雜的政治環境下。 6 | 7 | 以常理去看,法官也是人,要他們堅定不移地守護法治,那是極大的重擔,雖然我相信香港的法官到現在為止仍能做得到,但法官不是神,有誰能保証以後他們也能這樣做到呢?單靠法官們去捍衛法治,以法律去制衡政府的權力,尤其是他們面對的,是一個「禮崩樂壞」的政府,要他們以個人的前途去守護大家都珍視的法治,香港這珍貴的公共財產也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我們卻袖手旁觀,那對法官們也是不公平的。守護法治並不能只是法官們的事。 8 | 9 | 再且,法官也有局限,他們只能在案件來到法庭時才可以處理,也無權去決定某些爭議是否會來到法庭。但爭議一旦來到法庭,他們也只能按著法律去裁決,而在香港的憲制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無限的釋法權威,甚至修改了法律也可以說成是解釋法律,可跳過一切程序公義的要求,把一些完全違背香港法律精神的「解釋」強行加進香港的法律內,法官們也是無能為力,只能跟從。 10 | 11 | 一個不向市民負責的政府,手上擁有差不多是無限的資源,若是濫用司法程序去起訴異見者,即使我們有一個獨立法院,對當事人來說,實際的幫助也是不足夠的。先不說很政治化的事情,單是一般的訴訟,香港高昂的訴訟費用就一直被人詬病,連兩位首席大法官也多次批評香港的高訴訟費影響了公民取得公平審訴的權利。 12 | 13 | 當我們明白了這現實,就知道一旦政府濫用司法程序,基於政治或其他不當考慮,把無辜者無故捲入訴訟,即使最後法庭秉行公正判政府敗訴,那對被告者,已做成極大煩擾並實際的時間及金錢上的損失。面對此情況,即使是獨立公正的法院所能做的事也是有限。只要有可能被牽涉入訴訟,那已可產生極大的寒蟬效應。因此,若我們只是空談法治,而不看到無端被拉進司法程序泥沼的實際情況及對被告者的實際影響,那種法治只是烏托邦式的法治。簡單說,就是「離地」的法治。 14 | 15 | 令人更憂慮的是,香港政府看來已從星加坡政府取經,更多去利用司法程序來打壓異己。他們更可以冠冕堂皇說大家要尊重法庭獨立公正的裁決,但實際上是以無限的政府資源去欺壓在資源上難與之匹敵的小市民。更痛心是有些人打著法治的旗號去助紂為虐。面對此,相信真正法治的人,又怎能視若無睹?!法治不能是「離地」的,而是實實在在關乎保障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包括了社會內最弱小的人。若所謂的「法治」做不到,那就不單是「離地」,更是有極大缺陷的了。 16 | 17 | 這也是為何我們在談法治時,不能只靠獨立的法院,我們也需要一個向市民負責的政府,就是一個經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那才能防止政府濫用司法程序。能同時擁有民主的選舉制度和獨立的法院,香港法治的基礎才會是長遠穩固的。維持司法獨立是法官責任,但爭取真普選,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了。在爭取真普選時,我們也是在守護香港的法治。當然,想方法制止政府濫用司法程序,亦是在守護香港的法治,是實實在在的法治,不是「離地」的法治。 -------------------------------------------------------------------------------- /思考香港3/22--港人的法律意識.md: -------------------------------------------------------------------------------- 1 | # 22 港人的法律意識 2 | 3 | 在2015年四月至八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律文化的研究團隊在香港進行了一次全港性的法律文化調查,隨機抽樣訪問了三千五百名市民,以掌握港人的法律文化。同一時期,團隊亦隨機抽樣訪問了約三十五名直接負責運作香港法律制度的人員,包括政務官、執法部門高級官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及律師。前者反映香港的外在法律文化,是那些受法律規管的人的法律文化,後者反映香港的內在法律文化,是那些負責運用法律去規管的人的法律文化。 4 | 5 | 此調查包含法律文化與法治的不同層面,本文先探討其中能反映港人法律意識的一些問題。受訪者被問他們是否同意以下的一系列問題。 6 | 7 | 首兩條問:「政府嘅一切施政都要有法律嘅依據。」「統治者都要遵守自己所訂立嘅法律。」這兩條問題涉及法治的最基本要求,就是「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在國內,也就是「依法治國」的要求。在這要求下,政府及執法者是期望能夠嚴格要求法律的規定去施政。 8 | 9 | 從調查看到,無論是外在還是內在法律文化,受訪者都是壓倒性地同意這兩句說話。外在法律文化反映了港人期望官員們要做到「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內在法律文化則表示負責草擬、制定、執行及審裁法律的法律人員都認同這相關的法律價值。有了這方面堅固的外在及內在法律文化承托,香港法治在「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這些方面的狀況,看來是穩妥的。 10 | 11 | 另外三條問:「如果法律條文寫得唔清楚,令人唔知道佢講乜,就唔應該有法律效力」「公眾冇機會睇到嘅法律條文,就唔應該有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朝令夕改,隨便改嚟改去,就唔應該有法律效力。」這三句是關乎法律制定過程中的程序公義要求。法治要求法律須是清楚、公開及穩定的。若這些程序公義的要求未能達到,法律只會淪為掌權者的功具,不能對公民的權利提供很大的保障。 12 | 13 | 在外在法律文化,認為「清楚」及「穩定」是法律能享有效力的條件,只是僅僅過半,而接近一半人竟認為不公開的法律也可以繼續享有效力。內在法律文化情況竟是更差,不足一半的人認為「清楚」及「穩定」是法律享有效力的條件,也只僅僅超過一半的人認為「公開」是法律能有效力的條件。這反映了外在及內在法律文化,都並不看重制定法律過程中的程序公義。 14 | 15 | 結合五條問題的結果看,香港的外在及內在法律文化,法律意識只達「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的層次,在「以法限權」及「以法達義」都有缺欠。若大家能接受不清楚、不公開、或不穩定的法律也能繼續有法律效力,就很容易被掌權者濫用立法的程序,尤其是立法機關並非由民主普選產生,用法律去達成他們滿足私利或維護既得利益的功具。法律並不能有效限制掌權者的權力,也未能維護起碼的程序公義的要求。這種意識可稱為「功具性法律意識」,法律被看為一項重要的管治功具,但卻未能確立法律是限權及達義的重要機制。今次調查的結果,最失望的竟是連負責運作法律體制的人員,都不具更高層次的法律意識。 16 | 17 | 因此,香港的法治,實在並非我們所普遍認為是那麼高階。從港人的法律文化所能達的水平,足使我們不能不憂慮香港法治的前景。 18 | 19 | | | **外在法律文化** | **** | **** | **** | **內在法律文化** |**** |**** |**** | 20 | |-- |--- | --- | --- | --- |--- |--- |--- |--- |--- | 21 | | | 同意 | 一半半 | 不同意 | 唔知道/無意見 | 同意 | 一半半 | 不同意 | 唔知道/無意見 | 22 | | 1.政府嘅一切施政都要有法律嘅依據。 | 90.0% | 4.6% | 3.8% | 1.5% | 92.3% | 3.6% | 4.2% | 0.0% | 23 | | 2. 統治者都要遵守自己所訂立嘅法律。 | 94.0% | 1.4% | 2.8% | 1.7% | 100.0% | 0.0% | 0.0% | 0.0% | 24 | | 3. 如果法律條文寫得唔清楚,令人唔知道佢講乜,就唔應該有法律效力。 | 53.2% | 10.2% | 31.7% | 4.9% | 47.3% | 17.0% | 24.5% | 11.2% | 25 | | 4. 公眾冇機會睇到嘅法律條文,就唔應該有法律效力。 | 37.1% | 7.7% | 48.3% | 6.9% | 51.1% | 13.9% | 33.8% | 1.2% | 26 | | 5. 如果法律朝令夕改,隨便改嚟改去,就唔應該有法律效力。 | 53.5% | 9.9% | 31.8% | 4.8% | 25.5% | 25.2% | 46.9% | 2.4% | 27 | -------------------------------------------------------------------------------- /思考香港3/23--司法覆核是港人的核心價值.md: -------------------------------------------------------------------------------- 1 | # 12 依法、守法就是公義? 2 | 3 | 即使前任及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都指出司法覆核是良好管治的關鍵,再加上大律師公會主席引用數據証明司法覆核並沒有被濫用,但特首梁振英仍堅持說司法覆核有被人濫用的情況,在一些土地、房屋或涉及政治的問題上,透過司法覆核在法院挑戰政府,對特區政府或整個特區做成比較大的代價。梁振英的說法,反映的已不單純是他怎樣看司法覆核的問題,而是連帶他對法治與良好管治的看法都存在極大問題。 4 | 5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6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中,清楚指出良好管治包含了官員們能克盡本分、承擔問責及恪守法律規定及其精神的要求。法院在司法覆核的案件作出判決,往往成為如何達致良好管治的指引。馬道立更指出法院在處理司法覆核的申請時,只處理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而並不會理會訴訟各方的動機。馬道立重申能進到法院聆訊階段的司法覆核申請,必然已達到一個相當高的門檻要求,申請者必須向法院證明相關申請有合理地可爭辯的論據,並且具有實際的勝訴機會。這已足以防止任何不適當地使用司法覆核機制的情況。簡言之,司法覆核是法治的重要元素,司法覆核能促使良好管治。 6 | 7 | 但梁振英對管治的看法卻是相當粗糙,就是政府要建房屋、開發土地或做一些重大政治決定時,不要受到任何阻礙的「有效管治」,而不是克盡本分,承擔問責及恪守法律的良好管治。梁振英所說的法治只是「法為我所用」,卻不知法治下的法律實是「權為法所限」,不然他也不會如此仇視申請司法覆核的人。 8 | 9 | 梁振英對司法覆核的觀點,也與港人脫節。在 2015年,我的研究團隊進行了一個關於港人法律文化的研究,隨機抽樣訪問了3,500 人,問他們是否同意以下的句子:「如果有市民唔同意政府嘅決定,佢哋應該申請司法覆核挑戰依個決定。」港人是清楚地認同司法覆核的。相較在2006年由其他學者所做的相近似研究,我們可看到港人對司法覆核的接納程度,在過去十年,有大幅的提升,由30.3%翻一翻至67.3%。 10 | 11 | 有幾個原因可解釋這現象。一、社會近年公共紛爭不減反增,但現有政府、議會及其他投訴機制和渠道都未能有效及公正地處理港人的訴求,故只能轉向司法覆核。二、因不少司法覆核的案件都有廣泛報導,故港人對司法覆核的性質及對社會帶來的影響有更多及更正面的理解。三、港人看到法院能公正地按法律對公共紛爭作出裁決,令司法覆核的認受性提升。四、敗訴的政府部門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沒有違背法院的裁決,把相關決定撤銷、執行法律的責任或遵從禁制,令港人更有信心司法覆核是監察行政部門的有效機制。 12 | 13 | 在2006年的調查,教育水平是影響意向的關鍵因素,教育水平越高,對司法覆核接納的程度就越高。有大專或以上教育水平的較小學或以下的港人,接納司法覆核的多接近一倍。較2015年的調查,教育水平同樣是會影響意向的,但影響似乎是減少了。即使是小學或以下的港人,也有57.3%是接納司法覆核的,而大專或以上教育水平的接納程度也只是多了約四分一。 14 | 15 | | | **小學或以下** |**| **中學** |**| **大專或以上** |**| **整體** |**| 16 | | --- | --- | --- | --- | --- |--- |--- |--- |--- | 17 | | | **2006**|**2015**|**2006** | **2015** | **2006**|**2015**|**2006** | **2015** | 18 | | 同意 | 23.1% | 57.3% | 30.4% | 68.5% | 41.0% | 73.7% | 30.3% | 67.3% | 19 | | 一半半 | / | 11.9% | / | 12.7% | / | 14.9% | / | 13.2% | 20 | | 不同意 | 37.0% | 17.7% | 46.0% | 15.2% | 31.3% | 9.9% | 40.9% | 14.2% | 21 | | 唔知道/無意見 | 39.8% | 13.1% | 23.6% | 3.6% | 27.8% | 1.5% | 28.7% | 5.3% | 22 | 23 | 在2015年的調查中,我們還問他們是否同意以下的句子:「如果法庭嘅判決係會大大增加庫房嘅壓力,政府有權唔跟從呢個判決。」這問題涉及法治的核心問題,就是行政部門是否需要遵從法院的法律裁決,即使裁決會為社會帶來金錢的代價。港人的意向也是相當清楚,政府是必須遵從法院的裁決的。教育水平亦是影響意向的因素,教育水平越高,對法治的認同是越高。 24 | 25 | | | **小學或以下** | **中學** | **大專或以上** | **整體** | 26 | | --- | --- | --- | --- | --- | 27 | | 同意 | 24.5% | 17.7% | 9.2% | 16.9% | 28 | | 一半半 | 8.5% | 9.6% | 8.7% | 9.1% | 29 | | 不同意 | 48.4% | 66.6% | 80.2% | 65.9% | 30 | | 唔知道/無意見 | 18.6% | 6.2% | 1.9% | 8.1% | 31 | 32 | 希望這些數據能讓梁振英及所有執法者明白港人的法律文化,在過去十年已有明顯改變,若還是以十年前的想法去規劃施政,不事事踫壁才怪了。 33 | -------------------------------------------------------------------------------- /思考香港3/24--由自由意識到權利意識.md: -------------------------------------------------------------------------------- 1 | # 24 由自由意識到權利意識 2 | 3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二零一五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中說,法治的目標是要確保基本人權受保障。要實踐得到法治的目標,需要的不單是獨立的法院能公正地審判案件,更需要公民普遍擁有權利意識,才能承托起那能保障公民權利的法治體制。 4 | 5 | 權利意識與自由意識是有分別的。自由意識是公民滿足於在實際生活中能享有自由,而政府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干預公民的自由。權利意識不能接受公民雖在一般情況下可實際上享有自由,但政府卻可任意決定是否收回公民的自由。權利意識要求法律必須能保証在確定和符合人類尊嚴的範疇內,公民的自由是不容政府無理干預的,且期望有獨立的法院去有效監察政府不能做出不合理干預公民的行為。 6 | 7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研究團隊在2015年在香港所進行的法律文化調查,可反映港人有多擁抱權利意識。受訪者被問他們是否同意以下的講法。第一句是:「人嘅權利並唔係與生俱來嘅,係社會根據佢嘅表現而賦予嘅。」有權利意識的是不會同意這句話,因公民的基本權利應是與生俱來,並不是任何人或機構賦予他們的。但調查顯示隨機抽樣的三千五百名受訪者中,只有41.6%是不同意,不及一半,而同意的也是41.6%。若以一半同意為合格線,從這條問題看,港人的權利意識並不強,甚至可以說是偏弱。 8 | 9 | 不過情況可能是更差。第二句是:「維持社會秩序比保障個人自由更重要。」有權利意識的是不會同意這句話,因維持社會秩序雖是限制個人自由的合理原因,但仍須要在必須及相稱的情況下才可以,因此不能說社會秩序比個人自由重要。反是個人自由應被視為優先,只有在嚴格的條件下,政府才能以維持社會秩序為由去限制個人自由。結果卻顯示不同意的只有23.0%,同意的竟高達57.6 %。同意的竟是超過一半,那表示港人的權利意識可能根本未能確立得到。其他兩條問題的結果可能証明了這點。 10 | 11 | 第三句是:「公民社會團體應該受到政府嘅監督。」有權利意識的也是不會同意這句話,因為公民社會團體應享有結社的自由,除了一些簡單登記的要求外,政府沒有權去監督它們的活動。同樣,不同意的只有21.5%,同意的高達59.0 %。第四句是:「傳媒係有責任去推廣政府嘅政策。」有權利意識的是不會同意這句話,因傳媒最重要的責任是監察行使公權力的政府,而不是幫助政府去施政。也是一樣,不同意的只有23.0%,同意的更高達60.4%,是四條中有最多人同意的。 12 | 13 | 研究團隊也向隨機抽樣選出約三十五名直接負責運作香港法律制度的人員(包括政務官、執法部門高級官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及律師),問了同樣的四句話。結果與普羅市民的回應非常不同。不同意的分別是:第一句86.1%、第二句71.8%、第三句75.0%、及第四句68.2%。同意的分別只是:第一句0.0%、第二句10.7%、第三句15.5%、及第四句4.2%、 14 | 15 | 從這些結果可看到,香港普羅市民(外在法律文化)並不具有權利意識,可能只是停留在自由意識的層次。幸好負責運作香港法律制度的人員是清楚具有權利意識(內在法律文化),香港的法治體制才能大體達到確保基本人權的目標。 16 | 17 | 這調查結果是向香港法治發出了警號的。雖然我們有著優秀及具有權利意識的法律人員負責運作我們的法治體制,但我們的法治水平只是建立在官員的自我約制上,反是理應要求法律須保障他們基本權利的普羅市民,並不具備權利意識,而只是滿足於自由意識,而未能向官員提出更強的權利保障要求。一旦官員因不同原因再不自制地行使公權力,因公民欠缺權利意識,就很容易令香港的法治水平整體下滑。 18 | 19 | 當務之急是必須針對普選市民的認知,透過公民教育及其他傳播方法,把他們的自由意識提升為權利意識。 20 | 21 | | | **外在法律文化** | **** | **** | **** | **內在法律文化** |**** |**** |**** | 22 | |-- |--- | --- | --- | --- |--- |--- |--- |--- |--- | 23 | | | 同意 | 一半半 | 不同意 | 唔知道/無意見 | 同意 | 一半半 | 不同意 | 唔知道/無意見 | 24 | | 1. 人嘅權利並唔係與生俱來嘅,係社會根據佢嘅表現而賦予嘅。 | 41.6% | 11.0% | 41.6% | 5.8% | 0.0% | 7.7% | 86.1% | 6.2% | 25 | | 2. 維持社會秩序比保障個人自由更重要。 | 57.6 % | 16.9% | 23.0% | 2.5% | 10.7% | 17.5% | 71.8% | 3.6% | 26 | | 3. 公民社會團體應該受到政府嘅監督。 | 59.0% | 13.3% | 21.5% | 6.1% | 15.5% | 9.5% | 75.0% | 0.0% | 27 | | 4. 傳媒係有責任去推廣政府嘅政策。 | 60.4% | 13.8% | 23.1% | 2.8% | 4.2% | 26.4% | 68.2% | 0.0% | 28 | -------------------------------------------------------------------------------- /思考香港3/25--行政主導在香港有多大支持?.md: -------------------------------------------------------------------------------- 1 | # 25 行政主導在香港有多大支持? 2 | 3 | 法治的一個很重要元素就是權力制衡,尤其是擁有最大權力的行政機關,須受到足夠及恰當的制衡,才能防止權力被濫用,及能確保權力是用於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而非損害他們的權利。要制衡行政權力有不同的機制,包括了立法制衡及司法制衡。 4 | 5 | 立法制衡是透過立法機關的民意代表,在審議法案、審批撥款申請、質詢官員、開展調查、辯論公共議題等程序向行政機關施壓,令行政權關須好好運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司法制衡是指獨立的法院運用司法權力如司法覆核,在法律訴訟的程序中,確保行政機關的決定及行為是合憲、合法、合理及合乎程序公義。當然有效的制衡機制,無可避免會令短期的行政效率或公共支出有所提升。這可說是法治的代價。但長遠來說,受制衡的行政機關較不受制衡的應是更有效率和合乎經濟效益,因會減少行政機關與公民之間的磨擦與衝突,令施政更有效益。 6 | 7 | 但香港的憲制是實行行政主導的,若把這推至極致,尤其是在缺乏民主普選的情況下,並按中央官員的理解,行政長官享有「超然地位」,且期望立法機關與司法機關都要與行政機關合作,行政主導與法治所講的制衡是存在著衝突的。但香港這樣的一套行政主導制度能否持續下去,很大取決於香港人是否認同這種以行政超越立法及司法制衡的制度,也就是香港的法律文化有多認同行政主導或有多接受立法制衡及司法制衡。 8 | 9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律文化的研究團隊在2015年四月至八月進行的全港性法律文化調查,向隨機抽樣的3,500名市民問了兩條相關問題,以反映外在法律文化。團隊亦向隨機抽樣的約35名直接負責運作法律制度的人員(包括政務官、執法部門高級官員、立法會議員、法官及律師)問了同樣問題,以反映內在法律文化。 10 | 11 | 受訪者被問他們是否同意以下兩句話。一、立法會唔應該阻礙政府嘅施政。二、如果法庭嘅判決係會大大增加庫房嘅壓力,政府有權唔跟從呢個判決。 同意這兩句話的,可理解為他們是支持行政主導,及不支持立法制衡或司法制衡。不同意的,可理解為他們是不支持行政主導,及支持立法制衡或司法制衡的。結果顯示不支持行政主導的普羅市民比支持的為多,第一句話是41.7% 對30.7%,第二句話是65.9% 對16.9%。 12 | 13 | 看來市民都期望行政機關應受到制衡。但由哪種機制去制衡行政機關,則看來市民是更信任司法機關,因支持司法制衡的明顯比支持立法制衡的為多(65.9%對41.7%),且支持立法制衡的還未達一半受訪者。 14 | 15 | 內在法律文化也有相同現象,第一句話是76.0% 對11.9%,第二句話是92.9% 對2.4%。不支持行政主導及支持立法制衡或司法制衡的比例,較外在法律文化都是高得多,証明相關的法治意識在那些負責運用法律去規管的人之間是更穩固的。他們同是較認同司法制衡(92.9%對76.0%),但兩種制機制都有超過一半受訪者是認同的。 16 | 17 | 回到外在法律文化,有兩個因素是明顯的關鍵因素:年紀及教育水平。在小學或以下的群組,就第一句及第二句話,都顯示有超過整體比例的人是支持行政主導的(40.9% 和24.5%)。在50歲或以上的群組,也是有超過整體比例的人是支持行政主導的(39.1% 和21.1%)。 18 | 19 | 相反來說,在大專或以上的群組,就第一句及第二句話,則顯示有超過整體比例的人是反對行政主導的(57.7% 和80.2%)。在18-29 歲的群組,也是有超過整體比例的人是反對行政主導的(63.9.7% 和77.6%)。 20 | 21 | 因此整體來說,我們看到行政主導在香港並沒有得到廣泛的支持,尤其是在負責運作法律制度的人員之間,支持權力制衡更是絕大多數。大家都是更認同司法制衡,但立法制衡仍獲相當數量的人支持。支持行政主導的,主要是教育水平較低及年齡較大的港人,而在高教育水平和年青的群組,他們都是反對行政主導,支持權力制衡的。因此香港的行政主導體制與香港的內在及外在法律文化都存在張力,而可預見,張力會是越來越大。因此,香港未來不單要想民主普選,更要思考如何改革行政與立法之間的憲制關係。 -------------------------------------------------------------------------------- /思考香港3/26--對法律的錯誤理解.md: -------------------------------------------------------------------------------- 1 | # 26 對法律的錯誤理解 2 | 3 | 現在有一些人嘗試在香港倡議一些對法律的理解,從法治的角度看,都是錯誤的。第一種謬誤認為法律規定的,就必然是對的,故人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從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對受其規管的人,是絕對的。這種看法建基於人們在一般情況下有遵守法律的責任,但卻把它扭曲或絕對化成人們有必須遵守所有法律的責任。 4 | 5 | 這種看法把法治只看成「依法管治」,法律的焦點是那些被法律所規管的人。這看法雖也期望執法者會遵守法律的規定,但最重要的,還是被法律規管的人要守法。把法律絕對化,不容人們去質疑法律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正當性,目的是要使「依法管治」更有效率,以使當權者能利用法律有序及有效地統治社會。 6 | 7 | 從根本的角度看,法律是由人制定,因沒有人是完全的,必然有犯錯的可能性,由人制定的法律也必然有錯的可能,故法律不應是絕對的。因此,人沒有必然的責任去遵從法律。人可以按他的認知,引用社會的共同價值,去審視法律是否合乎這些價值。如他直誠地認為一些法律是違背了這些價值,因而是錯的,他就沒有責任去遵從這些他認為是錯誤的法律。 8 | 9 | 法律本身也會不合法,因立法者可能制定了一些違反了更高層級法律的下級法律,如立法會通過的法例就不能違反人權法的規定。即使是最高層級的法律,執法者給予的解釋也可以是不合乎社會所共同接受的情理。這些情理,未必載於一份法律文件之內,而是法律的精神所在,是所有法律的根本,包括了最高層級的法律。就算沒有法律程序讓公民可透過法律途徑去挑戰這些法律的合理性,但人們仍可以合乎情理地提出質疑。若法律的內容違背了這些社會共同的價值,那些法律即使是合法的,但也是不正當的,人們沒有責任一定要遵重這些法律。人們甚至可以有節制地以不合法的行為,去促使這些法律變得合乎社會所共同接受的情理標準。 10 | 11 | 第二種謬誤認為如果法律有不明確的地方,最有權威去解釋它的,就是制定法律的人。這看法也是源自「依法管治」的思維,若當權者要用法律去規管人,如法律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由制定法律的當權者去解釋會是合理的。 12 | 13 | 但法治所要達到的,不只是當權者管治是否便利,更在於受法律規管的人的權益是否受到充份保障。不說法律要實質保障基本人權,只說法律能讓那些受法律規管的人知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法律的解釋也不能如這謬誤所說的那樣。 14 | 15 | 若一般人在讀過法律條文之後,按文本的合理解讀,認為某些行為是合法的,他應可合理地期望法律的規定不會超出文本的合理解讀。他們真誠地依這合理解讀作出的行為,不應與當權者的理解不同而受懲處。 立法者在立法時究竟想甚麼或記錄下甚麼,一般人在合理的情況下,是沒可能知道的。立法者在立法時有的立法原意,其實已從法律條文表達了出來,也是一般人合理地所可能知道的。因此,要求一般人去掌握立法者立法時的立法原意,以立法者立法時的立法原意為法律解釋的依據,對受法律規管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是不符法治的。 16 | 17 | 若還有不清楚的地方,最後的解釋權必須屬於獨立於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不負責直接管治的司法部門。法律解釋權不應屬於立法者,才能確保當權者不可以運用政治權力不當地影響法律的解釋,因應當權者的政治需要為法律加添新的意思。這些新加添的意思是怎樣也難以從條文的文本推算出來,是一般人在事前是無從按文本可知道自己的行為會是違法的,他們因而要承擔法律後果,也是不公平的,是不符法治的。 18 | 19 | 這些法律理解的謬誤是基於他們對法治的狹隘認知,在法治之下,法律不只是當權者的統治工具,更須制約當權者的權力及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若明白法治的真正目的,就知道這些法律理解在法治之下是難以成立的。 -------------------------------------------------------------------------------- /思考香港3/27--中國文化與威權法治.md: -------------------------------------------------------------------------------- 1 | # 27 中國文化與威權法治 2 | 3 | 在威權法治下,當權者使用法律,最重要的功能是要維持社會秩序,令經濟能有序發展,以改善人民的經濟生活,目的是即使人民沒有權利去選舉產生政治領袖,仍能為專制政權爭取管治的正當性。 4 | 5 | 能有效推行威權法治,一方面是因為當權者執意不交出權力,只想利用法律這統治工具去加添統治的正當性,但更關鍵是被統治的人都願意接受這樣的統治。即使法律不是用來限權,也不能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但人們還是接受法律只用來維持社會秩序。 6 | 7 | 這涉及相關社會的主流文化如何看甚麼才是法律的最重要功能。不同社會在不同的階段,都會有不同的取捨。即使是西方社會,也曾出現威權法治的時期,只是發展至今,才令威權法治難以立足。但文化是不斷轉變的,即使在西方世界,也有跡象顯示威權法治有復辟的可能。正是因為中國文化具備了多個元素令威權法治有錨定點,中共才能在中國大陸以至香港力推威權法治。 8 | 9 | 首先,中華民族是一個相當講求實用主義的民族。鄧小平雖是中共元老,但他的名言「無論黑貓還是白貓,只要捉到老鼠的就是好貓」,精警地道出了幾千年中國文化的精髓。一件事的好壞,在於它能否幫助人達成他定下的目的。實用主義背後是一套工具理性,就是用甚麼工具才能最有效達到甚麼目的。這與威權法治極之相配,因威權法治正是把法律看為單純的一種工具,能幫助當權者達到他想要達成的政治目的的有效工具。 10 | 11 | 當然實用主義和工具理性也可用來限權或保障權利這些目的,但中國文化所重視的利益主要是物質利益,並沒有抽象的權利概念。中國文化亦非常重視維持人與人之間和諧的關係,與物質主義結合起來,人並不享有與生俱來的價值與尊嚴。威權法治下的法律是以維持社會秩序為先,就正好配合中國文化這特點,只要法律能確保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即使不是用來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甚至在某程度上損害人的尊嚴,也沒有太多中國人會出來反對。 12 | 13 | 在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因中國文化不承認個人權利和尊嚴,故明顯是傾向於以集體利益凌駕於個人利益的。這也與威權法治的思路相同,維持社會秩序的需要遠高於保障個人權利與自由的需要,法律往往以維持社會秩序或其他整體利益為由,不合乎比例地規限了個人的權利與自由。 14 | 15 | 在中國文化下,人的價值只在乎他在人與人之間關係中能否安守本份。孝是中國文化的人倫關係之本,原先是指家庭中子女應遵從父母,因中國人社會是以家庭為最根本的組成單位。但由此引伸出多重尊卑的關係,至國家層面的國君與子民之間,也就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尊卑關係。為了確保各人都能安守本份,不會逾越各人的位份,傳統以來中國的法律都是偏重於懲罰的。就算是到了當代,法律的功能仍然是以懲處為主,被專制的當權者在實踐威權法治時用來威嚇人民去服從。 16 | 17 | 還有,中國文化的時間觀是向後望的,也就是極之重視傳統。即使是向前看,也是非常短視,只會看非常局限的未來。這也是對維持威權法治有利的,因威權法治與法律在傳統中國社會的功能是相符的。甚至有些中國人會認為,現在的威權法治,至少比無法無天的時候好,因起碼是有法可依。亦是因短淺的視野,即使有不滿威權法治的中國人,也少有人起來抗爭,因看不到在短期內能有成功的機會。 18 | 19 | 明白了威權法治與文化之間的關係,想在受中國文化影響的社會抗衡威權法治,甚至進一步去建立起限權與達義的高階法治,第一條戰線並非體制改革,而是文化塑造。文化不是永恆不變的,而是不斷變動的。在全球化的影響下,中國文化也在變動中,當然變化可以是 -------------------------------------------------------------------------------- /思考香港3/28--法治與中國文化傳統.md: -------------------------------------------------------------------------------- 1 | # 28 法治與中國文化傳統 2 | 3 | 最近在網上聽到大陸知名學者易中天教授談法治中國與文化傳統。易教授雖非專門研究法治的學者,但對中國歷史及文化有深刻認識,對中國文化傳統與法治之間關係的看法,很有啟發性。他總體的看法是中國文化傳統沒有法治的觀念。我不會重覆易教授的觀點,但會引用他的一些看法,並進一步發揮,望能剖析法治與中國文化之間更深層的關係。 4 | 5 | 易教授提到法制的「制」與法治的「法」,讀音雖一樣,但意義卻很不同。「制」從刀部,「治」從水部,刀顯示法律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懲處和威嚇,只是「刑治」。治與法都是從水部,而水的意思是「平之如水」,也就是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故法律應要保障程序公正。易教授的看法是中國文化傳統只把法律用於實施「刑治」,而不是保障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故是有「法制」沒「法治」。 6 | 7 | 不過即使如易教授所說的「法治」,也只是保障法律在執行上是公平的,卻還未能保証法律本身是公平。把rule of law 翻譯成法「治」,而「治」在中國文化往往是相對於「亂」來說的,那麼「治」只是指沒有亂,也就是秩序。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是有秩序,但那秩序的本質卻未必能保証每個人都可享有基本權利,因法律本身可以是不公平的。因此rule of law 在中國文化下,即使能超越「刑治」,也只是能確保社會秩序那層次的法治。要進一步突顯rule of law 制約權力和保障權利這些更高階的目的與價值,就得更進一步突破中國文化的局限及注入新的思想與價值,難度之高及需時之長,可想而知。 8 | 9 | 易教授又指出中國傳統是「王在法上」,而當代法治應是「法在王下」。由「王在法上」轉變成「法在王下」,當然是很大的改變,因當權者不再能隨心所慾地行事,法不是實現王的意慾的眾多工具之一。但即使「法在王下」,「王」要依法治國,但法的內容還是由王所決定。王要做甚麼,只要經過多一重程序,就是立法,王還是可透過法律賦予王及其官員極寬廣的權力,而法也可以只是用來維護王及其統治階層的利益。故此,「法在王下」離法治的真義還很遠。 10 | 11 | 真正的法治應是「法下無王」和「法以民本」,法律根本不應把人分為王和民,王是統治者,民是被統治者。法下眾皆為民,這民也不只是民眾的意思,而是享有基本權利的「公民」。公民才是法律的根源,法律由公民透過公平的方法共同制定,目的也是要保障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但要在中國文化清除「王」,及在民前加「公」,都有不少難度。「王」在中國人心中太根深蒂固了,即使到了共和國時代,仍有人死心不息要做王,更大問題是很多中國人還是在等候聖君。中國文化下難有「公民」,因中國法律缼乏公法的概念。 12 | 13 | 易教授提到中國的法律傳統是極之重視監察制度的,在歷朝的官制中都有御史大夫或相近的官職設立,可立案彈劾瀆職官員,權力很大。的而且確,這種源自中國的監察制度,甚至啟發了現代申訴專員制度的發展,但從來御史大夫彈劾的權力,只能針對其他官員,不能針對皇帝。中國人說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從來都只是說說而已,不是真做的。甚麼時候皇帝真的要承擔罪責,就是他失去了這帝王之位,也就是失勢或被人推翻的時候。這亦是為何到現在為止,中國的當權者都不願意和平地交出權力,因憂慮自己會被秋後算帳。 14 | 15 | 易教授提出在宋朝的時候,因商業發達,故能發展出不錯的程序公正來。不過他引用的例子只是宋代的刑法程序如何保障被告人的權益,卻沒有提出一些公法中的程序保障。我沒有做詳細考究,希望這方面的專家可指正,但按我所知,中國的法律傳統並沒有公法的概念。不是說中國法律中沒有說明各政府部門的職權的法律,而是沒有一套法律程序讓受政府行為影響的人去參與法律的制定、執行、審裁、覆核和檢討。公民有別於一般民眾,就是在涉及公眾的事上,他們能有透徑及權利參與,而公法的目的就是要確保這方面的程序和公民的權利 16 | 17 | 悲觀地看,中國文化與法治可能是不相容的,但樂觀點想,中國文化也不是永不改變的,或許有一天隨著中國人的覺醒,我們能為rule of law 在中國找到更好的翻譯和演譯。 -------------------------------------------------------------------------------- /思考香港3/29--突破中國文化傳統建法治.md: -------------------------------------------------------------------------------- 1 | # 29 法治與中國文化傳統 2 | 3 | 在上星期的文章,我引述了內地知名學者易中天教授的觀點並進一步發揮,指出中國文化傳統並沒有法治的觀念。那可怎麼辦呢?易教授的建議是堅持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那麼中國文化傳統是有可能改變而發展出法治的。 4 | 5 | 這建議背後的基本假設是經濟關係能改變社會關係,再進而改變法律關係及政治關係。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契約,在市場內,人們可自行選擇與另一方透過協議訂出各自在這經濟關係中的責任與權利。市場的契約關係的重點是人能自由選擇與誰訂定協議。若人們習慣了市場經濟中的自由選擇權,那就會帶來社會關係上的改變,也會要求在其他層面同樣有權自由選擇。 6 | 7 | 若這能擴展至政治層面,政治關係也會以契約為基礎,那麼人們也能透過協議去釐定相互的責任與權利,並有權自由選擇誰享有政治權力。說白一點,這政治契約就是所有公民一起共同制定能符合民主精神的憲法。通過憲法這政治契約,公民可直接決定由誰來代表大家行使公權力。 8 | 9 | 當經濟契約成熟,就會轉化為政治契約,這是相當理想化的推算,但現實卻未必是那麼簡單。經濟契約多是由一方與另一方訂定協議,但政治契約卻是由多方去共同訂定協議,令即使同是契約關係,訂定政治契約的過程會遠為複雜,涵蓋面也會超過一般在市場中見到的契約。經濟契約與政治契約雖同是契約,但因內涵不同,故性質未必是一樣。當人們習慣了經濟關係以契約來設定,就會自然地期待政治關係也會以契約來設定,這假設因此未必那麼容易能成立。 10 | 11 | 再且,即使是經濟契約,因著訊息的不對稱和議價能力的不對等,訂立協議的雙方未必能對等地獲利而只會偏向一方。政治契約因著其更加複雜的性質,即使能設立政治契約,也可能被某方利用來正當化其壓倒性的權力,令其他各方不單不享平等的權利,甚至會在政治契約下利益受損。 12 | 13 | 我提出這看法不是認為堅持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對改造中國文化傳統不重要,而只是說單靠此是不足夠,因契約關係能否突破中國文化對法治的片面或錯誤理解,還要依靠文化本身的內在元素的演變。 14 | 15 | 要把自由選擇權由經濟契約轉移至政治契約,有兩點須突破。經濟契約是私人層面,政治契約是公共層面;經濟契約講的是利,政治契約講的是義。「公」與「義」加起來就成了「公義」,也是法治要達到的最高目標。要由經濟契約突破至政治契約,人們除了有自由選擇的意識外,還要有公義的意識,那他們才會有動力把自由選擇權從市場擴展至公共領域,並確保政治契約不只是用來保護當權者的利益,而是該所有參與訂定協議的公民都能享有平等的權利。 16 | 17 | 公義的涵義相當廣闊,與法治有關的,就是能保障人們的基本權利包括了公民、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標準。中國文化傳統並沒有完全的「公義」理念,但「公」與「義」的理念,在中國文化傳統中是源遠流長的。雖然在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與「義」,經過這麼多年也未能融合,在當代直接孕育出能保障人的基本權利的「公義」理念,但深植於中國文化傳統的「公」與「義」,各自都有一些部分起碼是與「公義」是相容的。但也不能否認,在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與「義」也都有一些部分是與「公義」有衝突的,而中國人社會這麼多年亦未能把這些可與「公義」相容的「公」與「義」部分,實際地及普遍地實踐出來。 18 | 19 | 因此,要帶來中國文化傳統的突破以建立真正的法治,建基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已帶來的基礎之上,還要在中國的民間,利用中國文化傳統中已有的「公」與「義」的理念和價值,透過民間的教育,把能與「公義」的部分突顯出來,並以創意的方法使它們在中國社會的特獨語境下融合,並滲進中國人的文化體系內。這工作看來是艱巨,阻力重重,甚至是不知如何起步。但文化從來都不是不變的,而從中國文化的歷史看,其多元性及演變的能力,應可讓我們有信心中國人是不會被自已的文化傳統所困死的,而是能在當中找到突破點,讓中國文化發展至更光輝的時代。 -------------------------------------------------------------------------------- /思考香港3/3--全面管治權就是全面威權化.md: -------------------------------------------------------------------------------- 1 | # 3 全面管治權就是全面威權化 2 | 3 |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的大會上,再次談到「一國兩制」的實踐情況。他的一句「 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清楚地告訴全世界包括了七百多萬港人,「一國兩制」的而且確已進入了新時代,就是實行有威權特色的「一國兩制」。 4 | 5 | 由2014年6月國務院的《一國兩制白皮書》到同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至撤換梁振英由林鄭月娥接任特首,香港管治威權化已在大部分港人未知未覺下進行中。起先很多人以為中共只是不想讓港人有真普選,並不是要收緊香港的管治。甚至梁振英宣布不連任,有些人以為換上林鄭月娥有可能是要改換管治的路線。但林鄭政權開局僅三月,從種種跡象看,威權統治已一步步在香港落實。 6 | 7 | 這不是說香港會變成內地現在那種朝向極權化的統治,政權還未至於會直接介入去操控社會各個階層。因著香港本身已有的體制及社會狀況,香港的威權統治暫也不能一下子進到像在前習近平時代於內地實行的那程度的威權統。但從習近平講話中用到「牢牢」和「全面」這些說法,可看到中共的終極目標明顯是要在香港建立起威權統治,問題只是何時才會全面實行,及如何把它包裝得好讓港人甘受威權之治。 8 | 9 | 其實從「831決定」所定下的特首「普選」辦法,就可看到中共要實行威權統治的意向。中共原先希望以一人一票來包裝起那可由其操控誰能當候選人的選舉制度,以確保選出來的特首會為中共「牢牢」地和「全面」地實施威權統治。這樣的選舉為特區政權包上一層虛假正當性,經包裝起的糖衣威權,能把反對聲音有技巧地吸納掉或是壓制下去,不會引來社會強烈反彈,那麼威權統治就可全面實行得到。 10 | 11 | 「雨傘運動」打亂了這如意算盤,中共被迫變招,但整體策略沒有改變,不過也令中共要實施威權統治的意圖暴露了出來,多了人能察覺得到,但大部分港人仍是不知道威權統治實已在步步進逼。不過,中共以其強勢及自信,現也不再認為需要隱藏其意圖,反覺得明刀明槍去實行威權統治,可能在短期收到更好的政治效果。這也是為何習近平有以上的講話。 12 | 13 | 以假普選換真普選來建立威權這招雖暫行不通,但「牢牢掌握全面管治權」還可體現在另外兩方面,一軟一硬。軟的一手,就是由林鄭政權運用香港龐大的儲備,大灑金錢,收賣人心,只要港人覺得生活有實質改善,那麼大部分務實的港人就不會再介意香港是否走向民主或統治是否威權了。餘下就是以硬的一手去對付反對力量。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把《中國憲法》及《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常態化。在有需要時,中共就會主動解釋《基本法》的條文,令中央或特區政府實行威權統治的手段得到合法基礎。由於釋法權根本沒有任何法律的規限,故中共可以按需要任意演譯條文,以達到當前的政治目的。 14 | 15 | 過去中共對釋法仍有猶疑,因怕會損害香港的司法權威。但從宣誓事件及之後的釋法可看到,香港社會對釋法未有很大的反彈,反是香港法院為了自保,害怕司法權威受損,不敢質疑釋法而把釋法的內容照單全收,最後配合中央作出裁決。若連法院也懾於中央的釋法權,更不要說法律專業組織了。它們亦已歸邊,即或不會刻意奉迎,也不再對憲法爭議提出政權不愛聽的意見。 16 | 17 | 簡單說,硬的一手就是在釋法權開路下,打著「依法管治」的旗號,以法律來正當化威權統治。可以預見,「一地兩檢」、國歌法、收緊選舉法對參選資格的限制,甚至二十三條立法,都不難水到渠成。因法院已不能對公民基本權利提供足夠保障,接著就可透過嚴刑峻法,一方面可把反對力量的領袖人物送進監牢,另一方面可產生極強的寒蟬效應,令其他反對者再不敢妄動,那麼威權統治就能成功建立起來了。 -------------------------------------------------------------------------------- /思考香港3/30--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與「義」.md: -------------------------------------------------------------------------------- 1 | # 30 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與「義」 2 | 3 | 台灣知名歷史學者陳弱水教授對「公」和「義」這兩個概念在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解釋,曾做了相當詳盡的研究。參照陳教授的論述,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公」和「義」,並未能孕育出當代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的公義理念。不過,在已有的基礎上,「公」與「義」的傳統理解,還是有可能發展出與高階法治相容的公義理念的。 4 | 5 | 陳教授指出「公」在中國文化傳統的理解並不是單一的,是有多種意思的。有些時候「公」是用作一個描述性的概念,是相對於民間或私人的「私」,指朝廷、政府、政府或政府事務,但也可以廣闊一些,泛指政府、宗族、社會生活等領域的集體事務。但有時候「公」是用作一個規範性的概念,指普遍、全體的福𧘲,如「天下為公」和「大公無私」中的「公」。但這普遍、全體的福𧘲具體所包含的價值還會有不同理解,可以與國家整體或君主的利益等同,但也可以是指平等、公平、公正。 6 | 7 | 很多時候,中國文化傳統是會把「公」與「私」對立起來。因「公」必是正面的價值,那「私」自然被視為負面,因而應當被壓制。但也有一些傳統中國的思想家認為「公」是可以由所有個別的「私」得到滿足所達成的,因此「私」也有其正當性,是公的基礎。後者與西方文化對公義的理解,有一定程度的共通之處。 8 | 9 | 依據陳教授的分析,「義」在中國文化傳統的理解也不是單一的。義有時候是泛指一般性的善,合宜或正確的標準,但具體甚麼才是善、合宜或正確,內容卻不確實。但有時候,「義」也會被賦予具體的涵義,意指正當的社會生活律則必須表現於階層化的秩序,並社會成員都應盡各自在這階層化社會的角色責任。 10 | 11 | 從「公」和「義」兩個概念在中國文化傳統的歷史演變看,它們主流的理解,很多時候都是泛指普遍的善或正,都是帶有正面意思的。但因這兩個概念又無可避免地與中國傳統文化的其他價值是相關連的,當要為它們賦予具體內涵時,自然受到儒家或法家的影響,令它們都被利用來合理化專制統治、君王利益或階級秩序。當然,這種意義的「公」和「義」,與當代要保障每名公民的平等權利的的公義理念是相衝突的。這也解釋了為何到現在為止,中國人社會是較難達到高水平的法治。 12 | 13 | 不過,我們也不用那麼悲觀,中國文化還是有可能找到突破點的,因即使在中國文化傳統中,也並非沒有平等、公平、公正這些價值,它們是可以在「公」這概念中找到的。再且,因「公」和「義」在中國文代傳統中都有虛的一面,只是泛指善或正的標準,若能把「公」與「義」具體內涵中受儒家或法家直接影響的部分減少甚至切除,但保留著「公」與「義」的概念空殼,再重新注入平等、公平、公正這些在中國文化傳統中也有的價值為具體內涵,並融合西方社會較看重每一個人都應享有平等權利的公義理念,那麼要為「公」加「義」在中國人社會中注入新解,使之整合成能夠符合高階法治的公義要求,也不是不可能的。 14 | 15 | 以中國文化傳統中平等之「公」去替代專制及階級之「公」,在中國歷史也非沒有發生過。在清末、民國時期,有不少中國的有識之士就曾如此倡議,只是到了國民黨及共產黨要建立黨國的統治機器時,因專制之「公」更符合其政治需要,壓抑了中國文化傳統中的平等之「公」,使中國人社會未能隨著現代化的歷史進程演進,反倒退回專制的時代。 16 | 17 | 中國文化的發展現正處一個轉折點,中國人或是走向真正的現代化,或是倒退會最專制的時代,關鍵是中國人能否利用中國文化傳統中強調平等的部分,擺脫中國文化傳統中強調專制的部分的捆鎖,成功突破,建立起現代的中國文化。這不是要中國人背棄自己的文化傳統,而是因應著人類本質及人類的歷史走向,審視我們的文化傳統,去蕪存菁,令中國人可迎向更光輝的新時代。遺憾的是,中國的當權者仍是死死的抓著那些不合宜、也不再是正當的專制價值,把中國人推回到幾千年以來仍是陰魂不散的專制社會去。 -------------------------------------------------------------------------------- /思考香港3/32--再思應對法治挑戰的方法.md: -------------------------------------------------------------------------------- 1 | # 32 再思應對法治挑戰的方法 2 | 3 | 面對威權法治的步步進迫,明白了中共要把香港威權化的策略及要達到的政治目的,會較易設計針對性的應對策略及方法。這可用三個E來代表:Elections 選舉、Elites 精英、和Education 教育。 4 | 5 | 一、 **Elections 選舉** 6 | 7 | 中共的首要策略目標是要弱化立法會和民主派人士,那麼針對性的對應策略就必是要反過來強化立法會及民主派人士。當然這絕不容易,但因香港還未全面威權化,仍有有限的選舉,故仍處半威權的狀態,且民主派人士在過去的選舉,在怎樣不利的情況仍可保著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支持度,只要能事前做好統籌,各方能充誠合作,發動全天候的選舉工程,要取得選舉突破並非不可能。 8 | 9 | 第一步是從區議選舉開始。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本最有利於民主派人士,但過去基於不同原因,尤其是低投票率,令民主派人士只能取得約四分一議席。若可以有更好部署去提升投票率,民主派人士是有機會取得過半議席和一些區議會的控制權,也能得到區選會功能界別在立法會的議席及百多個特首選委會的席位。「風雲計劃」就是針對此而設計。 10 | 11 | 第二步就是奪取立法會的過半議席,若能做到,即使議事規則被修改收窄了抗爭空間,民主派人士只要運用多數優勢,甚至能更有力地制約不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特首。要做到,一方面在地區直選,政治組織之間要做好協調,以協商或初選方式減少相互間的惡性競爭,另一方面要引導選民更好地去進行策略投票,令每一張選票發揮到最大效果。同時間,也要推動更多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想方法去搶奪功能組別中由個人選民選出的議席。那麼立會奪半,並非遙不可及。「雷動計劃」就是針對此而設計。 12 | 13 | 若上述都能成功,民主派人士在選委會的議席數目,雖未達一半,但中共將更難操控特首的選舉,或能使下任特首不會那麼容易被中共完全控制。 14 | 15 | 二、 **Elites 精英** 16 | 17 | 中共另一要針對的對象就是法院的法官。其實不止於法官,負責執行法律的行政部門的官員及檢控部門的律政人員,都是香港體制內的精英。即使中共想以威權法治去替代真正能限權達義的法治,因法治在香港已實行多年,這些精英對對法治怎也有一些了解。 18 | 19 | 在威權的壓迫下,或許有一些精英識事務地選擇配合威權,也有些傾向保守的,根本不覺威權有甚麼問題。但總還會有一些是心懷法治的,他們會在仍有的空間,或是消極抵抗,或是創意地陽奉陰違。有一些甚至敢於做吹哨者,在關鍵時刻指證威權的惡行。我們不期望有很多精英會這樣做,但因威權統治還是要依靠精英去負責實際的操作,只要有一定數量的精英沒有背棄信念,還是可以把威權化的速度減慢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能發揮向前推動的巨大作用。 20 | 21 | 精英最終會如何選擇,抗爭力量及威權統治都未必能直接影響得到,而是關乎到一個中共最難處理的範疇,就是已孕育出相當強抗爭意識的香港民間。當精英們離開自己專業的崗位,他們必然會回到民間去,而二者並不是想像中那麼涇渭分明的。 22 | 23 | 三、 **Education 教育** 24 | 25 | 有充份證據証明,「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十多個月在香港民間的推廣工作,及之後演變出來有過百萬人以不同形式參與過七十九天街頭佔領的「雨傘運動」,這兩場先後出現的社會運動,在過去幾年都在香港民間產生了顯著的教育作用。以抗爭去爭取民主的意識,已廣泛地植入香港民間,尤其是年輕及高教育水平的港人。即使抗爭是否必須是非暴力,有過不同看法,但以抗爭去反專制,已是香港的政治文化一個重要部分。 26 | 27 | 不過,支持或同情抗爭的人,仍未佔社會的大多數。過去支持或參與了抗爭的人,因這幾年中共威權的打壓,亦有一部分因感到無力而選擇了放棄。因此要建立更穩固的民間基礎去抗衡威權的進迫,必須透過繼續發動各種社會運動去發揮教育民間的功能,進一步改造和提升港人抗爭的認知、意識及技術。在這過程中,應可同時培育限權達義的法治文化,及促進商討對話去化解紛爭的民主文化。在成功抗威權後,這些工作可更容易建立起一個真正實踐民主與法治的香港。 -------------------------------------------------------------------------------- /思考香港3/33--法治理念的範式轉移.md: -------------------------------------------------------------------------------- 1 | # 33 法治理念的範式轉移 2 | 3 | 4 | 差不多所有人都認為法治是重要的,但大家卻對甚麼是法治有不同理解。不同的法治理解,對在法治之下,法律的內容及法律制度的要求,自然會有不同。我也指出人們會認為甚麼是法治,關鍵並不在於法律精英怎樣去起草法律和設計及操作法制本身,而是源自普羅的市民如何看法律在社會的最終目的。 5 | 6 | 若人們認為法律的最重要功能是確保官民守法,以維持社會秩序,法律的內容會傾向對人民的各種行為設下較嚴厲的限制,而法律制度會容讓執法者享有更大的酌情權。在這種理解下,公民的基本權利會更容易被社會秩序的考慮所凌駕,官員濫權的情況也會較難受控。 7 | 8 | 如人們認為法律的最重要功能是限制政府權力,以防止官員濫權,那麼無論是法律的內容及法律制度,都會令官員行使法律所賦予的權力時受到更大的制肘,但卻未必能保証法律會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充份的保護,完全視乎立法者在法律所定下的標準及執法者如何演譯法律。只有當人們認為法律的最重要功能是保障公民基本權利,以尊重人類尊嚴,那才能確保官員的權力受制約,並法律的內容及執行都要保証公民的基本權利受充份保護。 9 | 10 | 因此,人們如何看法律的最重要功能,直接影響法律的內容、制度及執行。因一個人對法律應有的功能的看法,已差不多屬於信念的層次,故要改變人們對法治的看法,那就要促使他能對法律的功能發生範式轉移。 11 | 12 | 簡單說,範式轉移就是人改變了他對事物的一些基本假設,從而改變他對一些問題的觀點立場。這些基本假設是源自人在成長過程中,經長年累月,從接觸到的環境中的人與事,所接收到的共同訊息而形成,往往是未經過意識及理性的思辯分析就接受了,但又是非常牢固的。也因此,要促使範式轉移,是極之困難,故必須一步步去做,不能操之過急,不然可能有反後果,反強化了原有範式的牢固程度。 13 | 14 | 一、**質疑手段:** 政治層面的範式如法律的功能,通常涉及手段和目的兩個層面。基於一些基本假設,一些目的被定為最重要,也是基於一些基本假設,一些手段會被認為是達成這目的的最佳手段。要促使範式轉移,第一步可先針對範式中的手段提出疑問,因相對於範式中的目的,會較容易能否定它們。 15 | 16 | 因關乎手段的範式未必經過意識及理性的思辯分析,故要挑戰這些基本假設,就要先透過提出疑問去鬆動這些基本假設的思想基礎。要質疑法律的最重要目的是維持社會秩序,手段是確保官民守法這法治範式,可提出這些問題:單純制定了法律能否確保官員和公民守法?公民是否單純因有法律懲處就會守法?用法律懲處去令公民守法需多少資源?單靠官員公開承諾或個人操守是否就可以確保官員依法管治?若不能的話,還有沒有其他方法才能確保官員守法? 17 | 18 | 二、**欠缺關連:** 在直接挑戰範式中的目的前,可先質疑手段與目的之間的關連,指出它們之間存在的邏輯謬誤或缺乏:即使官民都守法,會否有其他原因也會令社會秩序出現混亂?單純官民守法是否最有效的方法去維持社會秩序? 19 | 20 | 三、 **挑戰目的:** 再進一步,可指出範式中的目的也有不足,即使真能達到目的,亦會產生一些負面後果:在維持社會秩序之外,還有沒有其他重要的價值?與維持社會秩序相比,這些價值的重要性能否凌駕社會秩序?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是否應不計後果?維持社會秩序是否必然就是終極的目的?維持社會秩序是否只是達致更重要目的的其中一項手段? 21 | 22 | 四、 **另外選擇:** 到了這地步,就可提出另外的目的讓人可考慮:法律的最重要目的是防止官員濫權還是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23 | 24 | 五、 **展示新範式的優勢:** 要建立新的範式,也不一定要完全否定原有的範式,若能把它也包容在新的範式之內,卻又能達到原有範式所未能達成的,那會更容易被採納:能防止官員濫權,是否更能確保官員守法?能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社會秩序能否帶來更長久的穩定呢? -------------------------------------------------------------------------------- /思考香港3/4--港式威權的三道板斧.md: -------------------------------------------------------------------------------- 1 | # 4 港式威權的三道板斧 2 | 3 | 由「雨傘運動」、2016立法會選舉、宣誓及DQ議員事件、 梁振英下台換上林鄭、重判抗爭者,到建制派在林鄭政權配合下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港人已可清楚看到,中共在香港實行的威權統治有三道板斧,且三道板斧更是環環相扣。 4 | 5 | 第一道板斧就是「依法」治港。所謂的「依法」治港,並不是港人一直所尊崇的法治,而是只要求一切必須根據法律去做,並所有人都要嚴格守法,為的就是利用法律來施行協助維持現狀的有秩序統治,法律的最終目的是否限權或保障公民權利都是不重要。 6 | 7 | 法律能為威權的手段加上一層正當的外衣,那麼中共只要控制著立法權及解釋法律的權力,就不難把所有挑戰當權者的行為都被界定為不合法,從而把它們污名化,以削弱抗爭力量的社會動員力。 8 | 9 | 中共手上擁有解釋《基本法》的權力,亦可以直接為香港立法,令它可以輕易把香港的法治系統轉化成威權的工具。過去中共對運用釋法權還有顧忌,但在決定了要在香港實行威權統治,使用這工具變成常態,並即時用來打擊民主力量。中共就是透過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為宣誓的安排賦予了新的意思及限制,就這樣「合法」地把由港人選出來的民主派議員逐出議會。 10 | 11 | 跟著來的,就是用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及本地立法為「一地兩檢」的安排賦予「合法性」,令港人默然接受香港的司法管轄權被痷割掉。國歌法也將會用同一方式「合法」地限制港人的言論自由,再之後的就是二十三條立法。有了二十三條立法,「醒目」的港人就再不敢挑戰中共的權威了。 12 | 13 | 第二道板斧就是消除在香港制衡政權的力量,而這是利用 「依法」治港這第一道板來做到的。中共利用民主派在立法會失去了地區直選議席多數這大好時機,由立法會主席配合,運用解釋及執行議事規則的權力,令議事規則可以在極短時間內被修改了,目的就是要令民主派在議會內進行「拉布」抗爭變得更加困難。 14 | 15 | 第三道板斧是用民生代民主。中共的如意算盤是只要用「合法」手段把制衡特區政府施政的反對力量消除,那麼特區政府就能順暢地推行可改善民生的政策及法律。 16 | 17 | 由林鄭月娥去替換梁振英,是這道板斧的關鍵一步。一方面是她擁有豐富的公共行政經驗,有能力推出令人信服的民生政策與法律。另一方面,林鄭月娥有較好的公眾形象去爭取中間的港人,令民主派在短期內較難凝聚起足夠的反對力量。只要港人的實際生活水平因而有所提升,那麼港人要求民主改革的聲音就會減弱,中共是否推行政改及只是推行有篩選的中國式普選,對大部分港人來說都會變得不再重要了。即使還會有一些不知死活的人仍要繼續在香港爭取民主,但他們也不會得到多少港人的嚮應。 18 | 19 | 中共就是以這三道板斧,在未來的幾年一步步在香港建立威權統治。但中共的如意算盤是否打得響呢?無可否認,這三道威權統治的板斧是精密的,相信是中共總結了二十年統治香港的失敗經驗,到現在還未達到人心回歸,而精心策劃部署的,要在林鄭政權這五年達到目標。 20 | 21 | 因此,爭取香港民主的力量在未來幾年,將會面對有史以來最大的挑戰與危機。不少支持的港人可能到現在還未察覺危機的嚴重程道,也還未看見林鄭月娥在全盤把香港威權化中的關鍵角色。林鄭月娥不會像梁振英般直接與民主派「肉搏」,而是在中共著意安排下,醜陋的威權打壓行動,她都可以置身事外,但實際若沒有特區政府的刻意配合,威權的三道板斧又如何能那麼順暢,在她上台不夠半年,就已把民主派打得體無完膚呢? 22 | 23 | 港式威權的三道板斧能否成功,在於港人是否都是畏於恐嚇打壓及滿足於物質生活提升,就如內地大部分人一樣。但在香港,經歷過過去三十年的民主發展,我對港人還是有信心的。或許他們覺得當前的作用有限,故反對特區政府各項威權手段的集會及遊行參與人數都不多,但到了適當時機,大部分港人都沒有放棄民主與真正的法治的,必會再次起來,力抗威權。 -------------------------------------------------------------------------------- /思考香港3/5--有「法」無天的香港.md: -------------------------------------------------------------------------------- 1 | # 5 有「法」無天的香港 2 | 3 | 文革時期,中國大陸變成了無法無天。三十多年過去,本是法治之區的香港, 成為了中國一部分後,現在也好不了多少,可能只是有法無天。 4 | 5 | 「法」可以說是人自行制定用來規管社會的規則。「天」可理解為一些客觀存在的道德規律,用以規範人的「法」,讓人不可任意妄為,因必遭天讉。無法無天當然是最惡劣的景況了,因統治者既不受人所制定的「法」所制約,也漠視「天」的客觀道德規範,甚至是自視為天,朕意即天意。 6 | 7 | 香港一直以來,即使在主權移交之後,是有法亦有天的。立法的程序及法的內容大體都沒有偏離那客觀的道德規範,故我們都相信香港能達到高階的法治。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9年第一次解釋《基本法》,天對法的規範就在減弱中。到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的決定,可以說香港已正式進入了「有法無天」的時代,離無法無天可能只是一步之遙。用四句話可總結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8 | 9 | ## 一、 無法變有法 10 | 11 | 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按《中國憲法》設立的權力機構,但相對於《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的權力必須源自《基本法》本身,因《基本法》是根據《中國憲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之上的全國人大所制定。按著天所定下對法的客觀道德規範,法不能讓無權者在沒有法的明確授權下可以變成有權。《基本法》的而且確授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特定的權力,也有特定的條文確定香港法律的源頭,卻沒有任何一項條文,讓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以這種方式去作出這樣的決定。現在中共以為只要是通過了一個看來是正式及權威性的程序,那麼做甚麼決定都可以變成法律了,即使這程序本身並沒有法律基礎。 12 | 13 | ## 二、 有法就合法 14 | 15 | 在這決定的說明,幾條《基本法》條文(第2、7、22(4)、118、119、154(2)條)被引用來支持「一地兩檢」的安排是合乎《基本法》,但按著天對法所定的客觀道德規範,也就是按著文本的客觀自然解讀,怎也看到不到這些條文如何可以直接提供法理的基礎。對《基本法》第18條的解讀,就指全國性法律不適用於香港的限制,只適用於延伸適用至整個香港的情況,但現在按「一地兩檢」安排而適用於香港的內地法律,只適用於西九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及只適用於高鐡的乘客,故不抵觸第18條的規定。這種解讀也難與天對法的客觀道德規範相容。同樣,說西九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已變成了內地地域,故已並不在香港的地域內,亦是有法無天。 16 | 17 | ## 三、 好事必合法 18 | 19 |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決定中強調「一地兩檢」是有利於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似乎是說只要這決定是一件好事,就不用斤斤計較法律的規定了。好事就一定是合法的說法,也是與天對法的客觀道德規範有違背的。先不論高鐡是否一定是好事,若它真的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有好的幫助,豈不更應做好一切法律安排,以符合天對法的客觀道德規範的方法去確立安排,如修改《基本法》,那就不會把好事變壞事了。 20 | 21 | ## 四、 合法一錘定 22 | 23 | 即使本身程序的法理基礎未明及沒有明確法律條文可支持,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決定中仍一錘定音地說,「一地兩檢」的安排是符合憲法《基本法》。內地官員在解說時說這決定是不容疑質的。前律政司司長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更說,即使將來有人在香港提出司法覆核挑戰「一地兩檢」的合憲性,那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是可以正式地解釋《基本法》,內容也會是與這決定一樣。意思是說大家去反對這意思是說大家去反對這決定及「一地兩檢」是沒實質作用的,因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了要做的事,是怎也擋不了的。 24 | 25 | 中共所展示對法的態度,不用理會法律條文的文本是怎樣寫,只要通是過一些看來是正式及權威的程序,就可以把她認為是好的事,都可以說成是法律或是合乎法律的要求。或許這比無法無天好上一點點,因怎也要通過一些程序及有一些文本作根據,但這樣去用法律,與天對法所定的客觀道德規範是有明顯衝突的。若掌權者發現連這些程序及文本沒有實質作用,滑向無法無天是無險可阻的。 26 | -------------------------------------------------------------------------------- /思考香港3/6--威權法治步步進迫.md: -------------------------------------------------------------------------------- 1 | # 6 威權法治步步進迫 2 | 3 | 林鄭月娥接任特首雖未及一年,中共對香港的部署已全面開展。簡言之,中共得林鄭政權配合,一步步把香港由半民主體制改造為威權體制。過去香港仍有有限的選舉,及行政機關還受一定程度的制衡,主要是因香港有高質量的法治。諷刺地,中共用以實行威權統治的也是法治,但與港人多年來所擁抱的法治卻很不同。有學者稱這為威權法治。 4 | 5 | 威權法治只要求當權者依據現行法規,按著一套既定程序去做決定,不論法律條文是否清晰,也不論程序是否公平。當權者除卻擁有制定和修改一般法律的權力外,也有制定、修改及解釋憲法的權力。即使有獨立的法院,當權者的權力也不受實質制約,因所有權力機關,包括法院,也在當權者掌控的法律權威之下。在香港,威權法治主要透過以下方法一步步推行。 6 | 7 | 一、高舉《中國憲法》:過去中共少有提及《中國憲法》在香港管治的重要性,除卻提供法理基礎予《基本法》的第31 外。但中共現在總是強調一切都要符合《中國憲法》,目的是要重置《基本法》的憲制背景,以便推行以下能符合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威權法治手段。 8 | 9 | 二、解釋《基本法》:《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法律,但其最終解釋權是由人大常委會擁有。一旦人大常委會就一項《基本法》條文作出了解釋,香港法院只能遵從。過去中共對動用釋法,還是有所顧忌,怕傷害香港法院的司法權威。但在下了決心要把香港威權化後,中共已準備全面使用釋法權,透過合法化來合理化其威權手段。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有關宣誓作的釋法就是例子。 10 | 11 | 三、合憲決定:中共運用釋法權已是爐火純青,現不用等出了問題才出手,若認為有需要,為防止人們質疑一些安排是否合符《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會先行通過議決,事先說明有關安排是符合《基本法》。雖然《基本法》沒規定人大常委會享有此種權力,但即使將來有人要提出司法挑戰,人大常委會還是可以用釋法來賦予合憲地位。有了這種合憲的議決,應足以收先發制人之效,令無人敢去挑戰。人大常委會有關「一地兩檢」的議決就是例子。 12 | 13 | 四、全國性法律適用於港:《基本法》第18條規定全國性法律不適用於香港,除列附件三內。附件三的法律須是有關國防、外交和不屬香港特區自治範圍。過去附件三內的全國性法律不會有太重的政治目的,現在中共發現了這其實可以是為香港直接立法的後門。有了釋法權為後盾,甚麼是國防、外交和不屬香港特區自治範圍,最終還是由中共說了算,這樣中共就能把一些說是全國性的法律加進附件三,但真正目的其實是要把香港威權化。《國歌法》就是例子。 14 | 15 | 五、運用現行法律:林鄭已完全背棄了守護香港核心價值的責任,徹底配合中共要把香港威權化的策略。林鄭政權下的特區行政機關,在執行香港現行法律時,甚至會執行中共的政治命令,即使這樣做是要把現行法律的條文無限擴大、任意扭曲、隨意僭建,及妄顧程序公義的要求。即使將來要面對司法挑戰,但有了釋法為後盾,若有需要,總會有一條《基本法》條文可被解釋,為這些決定賦予合法性。選舉主任以未能信服參選人是真誠地擁護《基本法》而撤銷他們的參選資格就是例子。 16 | 17 | 六、政治檢控:林鄭政權已全面向中共低頭,律政司作為特區政府一部分,由其獨立行使的檢控權,也已被用來配合威權法治。要求上訴庭覆核抗爭人士的量刑只是眾多例子之一。 18 | 19 | 七、修改議事規則:雖然支持中共的人士一直佔立法會大多數,但反對派過去仍能運用議事規則,成功阻延特區政府推行一些爭議大的決定。但上述的威權手段已把反對派在立法會的力量進一步削弱,成功修改了議事規則,令立法會的制衡變得更加軟弱無力,為特區政府清除了施政上不少的障礙。 20 | 21 | 八、制定新的法律:相信林鄭政權下一步就會向這弱化了立法會,提出新的法律草案去全面實行威權統治。二十三條立法必會是例子。 -------------------------------------------------------------------------------- /思考香港3/7--威權法治的政治目的.md: -------------------------------------------------------------------------------- 1 | # 7 威權法治的政治目的 2 | 3 | 中共得林鄭政權配合,已全面在香港推行威權法治,以法律手段把香港由半民主體制一步步改造成威權體制。這些威權法治的手段,總的目的是要讓那受中共操控的特首及其下的特區政府,雖非由普選產生仍能享管治正當性。那樣,中共就不用在香港推行真普選,因中共擔心一旦實行,就會失去對香港的控制,令香港成為顛覆中共在大陸的極權統治的基地,威脅中共政權。這才是中共對港策略的終極考慮。 4 | 5 | 中共認為過去幾任特首,因受特區內的不同力量制約,故施政總是開展不來。中共相信也希望,只要特首能不受制約地施政,特別是如果能有效改善民生,那麼港人要求民主的聲音也會減弱。因此威權法治具體要達到的政治目的,就是針對抗衡中共及特區威權統治的不同力量。 6 | 7 | 由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香港已孕育出爭取民主的本土力量。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在過去幾十年的選舉中,都穩定地取得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支持。只因香港選舉制度的設計刻意扭曲民意,令民主派人士極難取得立法會的控制權。即使如此,立法會內佔著關鍵少數的民主派人士,仍能運用立法會的議事空間,在一定程度上制衡受中共操控的特區政府,屢屢成功阻撓特區政府施政。 8 | 9 | 因此民主派人士實是中共的眼中釘,除之而後快。但要把民主派人士徹底除去是不可能,故中共過去是採用挑撥離間的方法來分化民主派人士,令民主派中激進與温和的兩翼之間互相攻奸。延續這策略,因民主派人士仍佔立法會的關鍵少數,要弱化立法會的制衡力量,就要先削弱民主派人士在立法會的力量。 10 | 11 | 以不符宣誓要求,配合釋法及司法程序,中共成功令六位反專制人士失去了立法會議席,也令民主派人士失去了立法會的關鍵少數。中共進而成功讓議事規則得以修改,把立法會內可容的抗爭空間大幅收窄,達到弱化立法會的目的。 12 | 13 | 有關宣誓的釋法更成為了選舉主任撤銷反專制人士參選資格的有力工具,即使將來被司法挑戰,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甚或先行發出一個合符《基本法》的議決,就能堵塞一切的挑戰。由於相關法律條文對甚麼是「擁護《基本法》」沒有定義,中共透過選舉主任可不斷重劃政治紅線,由支持港獨、至支持港人民主自決,甚至只是支持無前設地討論港獨,都會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這就能一步步把民主派人士的不同派系孤立起來,先是針對最邀進的,再一步步推向其他較温和的,逐個打壓。這是要令民主派人士人人自危,為自保而各自為政,終不能團結起來對抗威權。 14 | 15 | 另一主要制衡力量來自法院。當然中共不能如對付民主派人士般那麼明目張膽地壓制法院,故中共才採用威權法治來魚目混珠,用釋法來為所有威權法治手段加上一層法律糖衣。結果是對一些直接涉及中央決定的法律爭議,面對威權法治的進迫,不同法官有不同選擇。有所求的法官,會自我修正立場,完全配合威權統治。先天保守的法官根本不覺得有甚麼問題,做的決定自然符合中共要求。較開明的法官,因憂慮法院權威受損,投鼠忌器,不敢與人大常委會這實質在香港擁有最高憲制地位的權力機構硬碰,頂多只能採取迴避的方法。結果是法院對特區施政的制約,尤其是涉及政治爭議的,都顯得軟弱無力,甚至有時讓人覺得是在助紂為虐。 16 | 17 | 其實最大抗衡威權的力量,還是在香港的民間。香港的公民社會是相當成熟及活躍。不少年青及高教育水平的港人,對中共及特區統治極度不滿,只是找不到一個好的方法去突破威權統治。針對香港抗衡威權的民間力量,中共能用的方法也只是威嚇。上面提到那不斷移動的政治紅線,就是要制造寒蟬效應,令反威權的思潮不會那麼容易繼續在香港散播,也要防止抗爭的意識不斷提升,亦不能讓抗爭力量組織起來反對威權統治。二十三條立法必然是中共想要的終極武器,但也要成功把立法會及法院的制衡力量弱化,中共才能完成威權化香港的最後一步。這兩步看來已接近完成,但即使如此,香港的公民社會是否這樣就附首稱臣,相信連中共也沒有多大把握。 -------------------------------------------------------------------------------- /思考香港3/8--「依法治權」來實行威權法治.md: -------------------------------------------------------------------------------- 1 | # 8 「依法治權」來實行威權法治 2 | 3 | 特區政府正緊密配合中共以「依法治港」來在香港實行威權法治。 4 | 5 | 「依法治港」的第一步是重設香港的憲制秩序。在主權移交後,香港的憲制秩序雖然改變了,但在實際操作上,改變並不太大,除了人大常委會的幾次釋法之外。但自 2014 年的《一國兩制白皮書》開始,中共不斷重申《中國憲法》在香港憲制秩序的重要性及凌駕性。最近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說凡是《基本法》法沒有規定的問題,《中國憲法》的有關規定自動適用於香港,是同出一轍。當然《中國憲法》適用香港也不能即時產生直接的刑事罪行來壓制港人,但強調《中國憲法》的重要性可以令香港憲制秩序進一步變質,以作為實行威權法治的憲制基礎。 6 | 7 | 有了《中國憲法》為香港憲制秩序的新基礎,第二步就是在香港現行成文及普通法案例中找尋可用來配合威權法治的規定。其實這也不會是太難,因港英殖民政府在 1991 年制定了《人權法》後雖已對那時候的法律進行檢討看是否符合保障人權的要求,但當時的工作也不是太積極及太全面,故怎也會有掛一漏萬。 8 | 9 | 但法律條文無論草擬時是如何考量,怎仍會遺留一些空間,若負責第一輪去解釋法律的執法者,著意要用它們來實行威權法治,法律仍是可以被利用來打壓政治異見者的。因此,最關鍵的還是政府內負責執法的行政精英及法律精英,能否堅守立場,不會成為威權法治的打手。 10 | 11 | 但看來政府內的行政精英及法律精英,有一些已選擇了站到威權法治的一面去了。特首本人、高官們、一些律政司內的律師、執行選舉條例的選舉主任和執行《社團條例》的社團事務主任,成為了向威權投誠的第一批政府精英,之後會有更多。或許他們都能找到不少原因去為自己開脫,讓自己的良心過得去:我只是為了維持香港整體的穩定、我已盡力把打擊面縮細了、我在做實事、我無力挑戰中共的無尚權威、我不懂政治、我只是執行職務….. 12 | 13 | 其實在納粹德國時,按下毒氣室按鈕的人員,也是如此為自己開脫的。只要在思想上把自己的任務與專制政權正在做的其他事分拆開,他只是依命令按一個按鈕而己,又不是用刀把人的頭斬下,見不到一絲血腥,那動作是看不見明顯的惡的。但若政府精英們各自都不問情由地執行上級交下來的任務,完成那看來不是惡行的行為,加起來卻可以是極度違背人類尊嚴的。但只要個別的政府精英刻意不去知道政府內其他人在做甚麼,在完成公務工作後,讓自己完全被私人生活所環繞,不去看他的工作在社會產生的後果,良心就可以過得去的了。 14 | 15 | 有了這關鍵的第二步,即使受影響的人會提出司法訴訟去挑戰執法官員的決定,但司法訴訟往往會消耗大量時間及金錢,而法庭內的法律精英也可能如政府內的法律精英一樣,只要他們是人,他們就必有所求,自會有人選擇明哲保身,也有人會自圓其說,亦有人會真心投誠。從這幾年的觀察,中共政權應可看到起碼是在下級法庭,法庭的裁決都能配合威權法治的需要。 16 | 17 | 即使到了終審階段,終審法院或會推翻之前的決定,但那可能也要數年時間。在終審之前,專制政權已能成功用法律去打壓一些積極份子,產生寒蟬效應,叫大部分其他人噤聲了。只要餘下反對的人不多,噪音有限,那已能把威權統治在香港紥根了。當然,中共有著人大常委會釋法這終極武器,即使終審法院有心撥亂反正,也要有所顧忌,不然連終審法院的司法權威也可能被傷害,故也難阻威權法治的步步蠶蝕。 18 | 19 | 由鋪墊《中國憲法》為香港憲制秩序的最根本基礎,到收編特區政府內的法律精英及行政精英,至選取現行法律中可用的規定,運用執法部門可對法律做第一輪解釋的權力,以法律去打壓政治異見,利用相關案件到終審前的時間差,在香港社會內產生強大的阻嚇力,並以釋法為終極後盾使終審法院也要有所顧忌,就是「依法治港」來實行威權法治的整體布局。看來這也已完成得八八九九了。 -------------------------------------------------------------------------------- /思考香港3/9--被扭曲了的法治.md: -------------------------------------------------------------------------------- 1 | # 9 被扭曲了的法治 2 | 3 | 我看到特區政府在香港執行法律的情況,是越來越背離我們一直所遵從的那套法治觀,是一套扭曲了的法治。特區政府扭曲法治的做法,就是捉著一些條文的文字,即使表面意思已相當清楚,但仍要把條文的文字任意扭曲,因掌控著執法權,以法之名,利用法律去達到政治的目的。即使這些決定之後會面對法律挑戰,甚至最終會被法院推翻,但訴訟需時甚久,那政治任務早已達成了。更因有了這層法律糖衣包裝起威權手段,使一些不明就𥚃的人,甚至認為反對的人是違反法治,卻不知真正違反法治的,是扭曲法治的特區政府。 4 | 5 | 這種扭曲法治的手法,由梁振英時代開始,已是屢見不鮮。本以為林鄭月娥會撥亂反正,但香港進入了這「西環與中環行埋」的時代,這更變成了常態。最新的例子就是選舉事務處近日表示區議會選舉會與立法會選舉一樣,規定參選人亦須在提名程序中,表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否則不會取得有效提名成為候選人。選舉主任對待區議會選舉參選人會與對徒立法會選舉參選人一樣,可以區議會選舉參選人的言行不符合這聲明的內容而決定他不得獲有效提名。 6 | 7 | 雖然《區議會條例》第34(1)(b)條是有規定,任何區議會選舉的參選人,須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表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但卻沒有任何條文明確授權選舉主任可審核參選人過去的言論及行為去看是否符合聲明的內容來決定他的參選資格。 8 | 9 | 過去特區政府的選舉主任已運用了相近似的法律條文,「取消」了一些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參選資格。選舉主任是否有權審核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言論去決定他的提名是否有效可成為正式的候選人,仍未有最終裁決,但那至少還有《基本法》第 104條可作為依據,因第104條明文規定了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也有人大常委會釋法為後盾。 10 | 11 | 但《基本法》並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區議員也要做同樣的宣誓的,釋法也不適用於區議員的就職。那麼選舉主任能審核及「取消」不合意的區議會選舉參選人的參選資格,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的。但現在選舉事務處竟然明目張膽地把法律條文無限演譯,任意扭曲,把政府權力任意擴大,扭曲法治的程度可以是去到極致。即使法律上有程序讓將棶被「取消」了資格的參選人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那也要等選舉結朿之後才可以提出選舉呈請。到時候選舉已進行了,打壓某類參選人的政治目的已達到了。就算法院之後裁定選舉無效要重選,但參選的時機已失,再當選的意義已是很不同了。 12 | 13 | 香港一直以來所尊崇的那套法治,法律的目的是要防止權力被任意運用。法律須設下明確的界線,由解釋到執行法律,都不能讓行政官員可以享有不受制約的權力。法律還要確保公民權利受到充份保障,即使要限制公民的基本權利,也要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不然,限制公民權利的法律也會因不能符合法治要求而無效的。這才是法律的精神,法治的真義。 14 | 15 | 但現在特區政府所展示的法治,法律不是用來規範行政權力,變成專制政權的統治工具。公民的權利在維持政權穩定的大前提下,是可以任意被犧牲的。法治被扭曲了,已淪為只是用來包裝起專制統治的一層法律糖衣。面對此,有人覺得無奈,但也有人堅持要把正確的法治觀在香港社會內傳播。 16 | 17 | 即使特區政府擁有大量的資源,嘗試去把那扭曲了的法治去替換正確的法治觀,但只要還是有人不放棄,特區政府也不可以那麼容易偷天換日。我說了多次,守護法治的責任,是要由所有擁抱法治的公民共同承擔的。即使特區政府想要操控區議會選舉,就讓擁護真正法治的港人,前仆後繼去參與選舉,令專制政權要扭曲法治,也要付出沉重代價。 -------------------------------------------------------------------------------- /思考香港3/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3 2 | 3 | ![alt-text](../images/思考香港3.png "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4 | -------------------------------------------------------------------------------- /思考香港3/前言.md: -------------------------------------------------------------------------------- 1 | # 前言 2 | 3 | 在「佔中」和「雨傘」之後,香港不單未能實現真正的民主,更急速地進入了威權時代。而威權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威權法治。 4 | 5 | 威權法治把法律當為壓制的功具,以「依法」維持社會秩序為名,實是要消除所有反對的力量。法治一向是香港管治的基石,面對威權法治的步步的進迫,香港法治出現了新的及更艱巨的挑戰。 6 | 7 | 中共和特區政權要在香港實行威權法治,首先就要建在香港社會立一套新的法治論述,以取替過去港人所抱持的那套法治論述。法律最重要的功能不再是限制權府的權力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而是要維持社會秩序。 8 | 9 | 香港法院在威權之下承受更大的壓力,單單依靠司法獨立能否維護香港法治,實屬疑問。香港的法律精英也得在威權之下作出明智的抉擇。 10 | 11 | 要守護護法治,更重要是公民的法律文化和價值,但港人對法律及法治的認知仍有很大缺欠。因此,香港法治當前最大的挑戰及主戰場,實是在文化的領域。 12 | 13 | 要抵擋威權的壓迫,守護香港的法治,所有公民都有責任。我希望這書所包括的思考,能幫助港人更深去認識甚麼才是法律的終極目的和甚麼才是法治。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18年10月8日 20 | -------------------------------------------------------------------------------- /思考香港3/第一部:進入威權的時代.md: -------------------------------------------------------------------------------- 1 | # 第一部:進入威權的時代 -------------------------------------------------------------------------------- /思考香港3/第三部:法治挑戰之二.md: -------------------------------------------------------------------------------- 1 | # 第三部:法治挑戰之二 -------------------------------------------------------------------------------- /思考香港3/第二部:法治挑戰之一.md: -------------------------------------------------------------------------------- 1 | # 第二部:法治挑戰之一 -------------------------------------------------------------------------------- /思考香港3/第五部:應對法治挑戰的方法.md: -------------------------------------------------------------------------------- 1 | # 第五部:應對法治挑戰的方法 -------------------------------------------------------------------------------- /思考香港3/第四部:法治挑戰之三.md: -------------------------------------------------------------------------------- 1 | # 第四部:法治挑戰之三 -------------------------------------------------------------------------------- /思考香港4/10--這是策略投票,不是含淚投票.md: -------------------------------------------------------------------------------- 1 | # 10 這是策略投票,不是含淚投票 2 | 3 | 對很多人來說,在選舉中投票是很簡單,就是在眾多候選人中選出自己最支持的那位,然後把票投給他。但投票卻並不一定是那麼簡單的,尤其是在民智較成熟的社會,不少選民投票時都懂得策略性抗票。 4 | 5 | 策略性抗票是指選民在投票時並不一定要把票投給他最想支持的候選人,而會基於這以外的其他考慮,來決定最終把票投給哪一位候選人。這些其他考慮,可以是涉及該次選舉的因素,也可以是與那次選舉有關,但卻超越了該次選舉,涉及更長遠或更廣闊的因素。越複雜的投票模式或選舉制度、越複雜的政治環境,選民會策略性投票的機會可能越大。 6 | 7 | 最簡單的投票模式是單議席單票制或簡單多數制,就是選區只設一個議席,無論有多少位候選人,任何一位候選人只要得票較其他候選人多,不需取得大多數票,他也可當選。但即使是那麼簡單的投票制度,選民也可能策略性投票。 8 | 9 | 若你知道你最想支持的那位候選人,最終得票可能並不足以令他當選,你雖很想支持他,但因他當選機會微,而你又不想浪費了手上的一票,故策略地寧捨第一而選了第二選擇,因他的當選機會較高。這其實也是非建制派選民在星期天新東補選時要做的決定,是簡單地選自己最想選的人,還是策略地選一個最有機會當選的人,即使他並非你的首選,當然他怎也要符合得到你一些最起碼的要求。 10 | 11 | 在比例代表制下,選民是投票給一張參選名單。一張參選名單按著選區議席數目去計算,只要能取得某一百分比的選票,就可取得一個議席。香港採用的比例代表制,是以最大餘額法去決定最後一席由哪張名單取得。香港的選舉發展之今,各參政團體都充份掌握到這制度的特點,都懂得利用最大餘額去取得議席,結果是大家都不用取得按比例要有的選票百分比,而只要比其他參選名單的票為多,得票數目排名又在選區議席數目之內,就可取得議席。 12 | 13 | 結果是即使政治理念相近,甚至是同一政黨,都會派出超過一張名單參選,好利用最大餘額的安排以增加當選的機會。這造就了更大的策略性投票的空間。在比例代表制下,選民在投票時也可以策略性投票,不過就要與其他選民相配合才可以策略性投票,才能產生得到策略性的結果。過去不少選民就已經懂得與家人或朋友自行配票,把票分散地投到同陣營但不同的參選名單,以確保各名單都可得到足夠的票當選,而不會把票都集中於一張名單,因那反會令同陣營的參選名單勝出的機會減少。 14 | 15 | 而香港的政治發展至今,在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策略性的考慮不單在於令自己支持的陣營有更多參選名單能勝出,我們要加入更根本的策略考慮,就是透過選票去帶來制度改變。若能透過策略性投票,選民全面按非建制派的指示配票,把票平均地投到非建制派的各參選名單,令非建制派取得一半立法會的議席,那必會震動香港整個政治生態,有望令香港現在政制發展的困局找到一個突破點。 16 | 17 | 歸根到底,為甚麼選民會策略性投票呢?那是因為他們覺得按這些其他考慮來投票,對他們來說,總體的得益會較只是把票投給最想支持的人為高。不同人在不同處境,量度得益的標準或會不同,但策略性投票都是基於理性而非感性的考慮。或許有人認為投票是感性的行為,那他們當然不會策略性投票了。但對聰明的選民來說,他們不會用投票作宣洩之用,因你還有很多其他方法去宣洩憤怒,而不會浪費了手上一票所能產生的獨特政治能量。在投票時,聰明的選民會小心計算利益,令手上一票能產生實質的結果,起碼令選票發揮到最基本的作用,讓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即使不是首選)勝出,並能產生在選舉及以外的最大果效,故根本不在於「含淚」與否。 18 | 19 | 策略性投票是選民怎樣理性地及智慧地利用手上的一票,相信聰明的香港選民,是有能力策略地運用他們手上的選票的。在明天及在九月的選舉,我都希望更多選民能明白及懂得策略性投票的意義。 20 | 21 | (刊於信報2016年02月27日) 22 | -------------------------------------------------------------------------------- /思考香港4/11--非暴力抗爭路線面臨挑戰.md: -------------------------------------------------------------------------------- 1 | # 11 非暴力抗爭路線面臨挑戰 2 | 3 | 新東補選對九月立法會選舉以至香港政治版圖會如何改變提供了重要參考。雖然今次投票率較2012年低,但也及得上2012年約85%,而實際投票的人只是少了約三萬人,故有關資料還是極具參考作用。 4 | 5 | 若用回建制派與泛民這「楚漢相爭」的傳統思維去分析數據,兩陣對比與2012年分別不大。把周浩鼎和方國珊的得票率加起來,建制派得票佔約43%,而把楊岳橋、梁天琦和黃成智的得票率加起來,非建制派佔約57%,與2012年差不多是一樣。從得票率相差沒有大變,我們可推算首投族沒有太大左右選舉的結果,也即是說雙方的票源是大體維持不變,並沒有太多新的票源出現。這是以下分析的假設。 6 | 7 | 今次結果對泛民有非常重要啟示。非建制派得票率雖仍維持在約57%,但非建制派已分為三個板塊,以黃成智為代表的中間力量、以楊岳橋為代表的泛民(包括了温和泛民及激進泛民)、及以梁天琦為代表的本土派。非建制派的57% 被這三個板塊瓜分了。中間力量得票率是4%,本身並不足以把選票轉為實質政治力量,卻足以影響泛民能發展到多大的政治實力。本土派的得票率是15%,那即是說本土派已足以自成一股獨立的政治力量,在九月的選舉在各區肯定都可贏得一席。泛民的得票率被其他兩個板塊分去了近20%,只能保住37% 的得票率。即使本土派的得票在九月的選舉會有部份回歸泛民,但泛民的得票率必會大幅減少,最多也只會是近40%。但也有可能部分本是支持本土派的,因考慮大局不想建制派漁人得利,而最終還是支持了楊岳橋,那泛民在九月的得票率就可能會更差了。 8 | 9 | 這次選舉也可能反映了一種新的選舉現象,就是選民不再主要依據政黨或候選人的質素來作選擇的基礎,而是依據政治路線。以幾位候選人看,即使是勝出的楊岳橋及建制派力推的周浩鼎,在選前全港性的知名度也未至於很高。更特別的是取得六萬多票的梁天琦,在選前更是名不經傳,但最後得票比做了多年地區工作的方國珊及曾出任立法會議員的黃成智還要多很多,那顯示選民不是選人或黨而是選政治路線。因此,即使梁天琦不再參選,打著本土路線的候選人在各區都有可能爭取到相當數量的選票。 10 | 11 | 香港的政治版圖發展至今,肯定已由「楚漢相爭」之局變為「三國鼎立」之局。這對泛民有甚麼啟示呢? 12 | 13 | 一、由於泛民作為非建制派內的一個版塊,即使是把温和泛民及激進泛民都加起來,得票因被中間力量所削,及被本土派所分,必會大幅收縮。這意味著若泛民的各個政黨,仍如上屆般在出選名單上不作協調,繼續各自為政,就會以相同甚至更多的參選名單去攤分更少的選票,那各名單得票必會減少,令泛民能否保著現有的議席出現極大疑問。 14 | 15 | 二、由於選民的取態已是基於政治路線而非政黨或候選人,那麼泛民必須更清晰地把他們的政治路線向選民宣明。泛民包括了温和泛民,自佔中及雨傘之後,肯定已走上了抗爭的路線。與中間路線不同,泛民不認為對話及談判足以令香港民主發展有進展,而必須透過抗爭向當權者施壓,逼出一個對等的談判來。與本土派不同,泛民堅持以非暴力的抗爭方法去爭取民主改革,不贊成以暴力或無底線的抗爭方法去爭取更徹底的改變。要保著基本盤,甚或從中間路線手上爭取回那4% 的支持者,泛民必須清楚鋪陳非暴力抗爭路線作為其指導的政治路線。 16 | 17 | 三、泛民內的各個政黨必須建立起更緊密的政治聯盟,才能使非暴力抗爭成為一條政治路線去吸引支持者。泛民更須與公民社會內支持非暴力抗爭路線的政治團體及力量建立起更緊密的聯繫,把他們納入此政治聯盟之內,那才有望力保陣地不失。這不單適用於九月的選舉,更可以成為非暴力抗爭力量在未來進一步整合的基礎。泛民或非暴力抗爭路線已沒有任何本錢各自為政的了,不合作只會令個別泛民政黨以至整條路線不斷收縮,但透過合作,不單有望穩住陣地,更有望爭取得到新的支持者。 18 | 19 | 四、本土派因已自成一「國」,故他們不可能再歸入泛民之內。泛民必須面對這政治現實,重新思考與本土派的關係,而雙方是既有競爭也有合作的空間。雖然本土派從泛民手上分了不少選票去,但若本土派能以此為基礎,去開發泛民較難開拓的年青人這新票源,就能令非建制派整體的得票率有提升,擴大反建制的力量,亦可同時符合泛民及本土派的短期利益。非暴力抗爭路線與勇武路線不需統一在一起,但只要能作良性競爭並策略地合作,那是有可能打開一片新天地的! 20 | 21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3月01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12--要贏就要顛覆遊戲規則.md: -------------------------------------------------------------------------------- 1 | # 12 要贏就要顛覆遊戲規則 2 | 3 | 香港的地區直選選舉模式,由1991年的雙議席雙票制,轉變為1995年的單議席單票制,至回歸後在1998年改為最大餘額法的比例代表制,改變的目的都很明顯,就是要不斷改變遊戲規則,以減低非建制派的勝算及增大建制派的勝算。為何最後採用了現制一直應用至今,是因為掌握著立法大權的建制派看到這方法是最能最大化他們利益的選舉方法。也即是說,這方法對建制派是最有利的,且因建制派越益懂得「玩」這選舉遊戲,令每屆非建制派所得的票及議席,都有減少的趨勢。 4 | 5 | 因此,非建制派要贏這遊戲,就不能只是跟著建制派所訂的遊戲規則玩,必須顛覆這些遊戲規則,不然只會給建制派把議席每屆一點點地蠶蝕掉,直至建制派的議席連在地區直選也超越非建制派,全面掌控立法會。 6 | 7 | 按現有的遊戲規則,在五個選區,一張參選名單只要得票比其他參選名單多,而得票數目排名又在選區議席數目之內,就可取得議席。這套遊戲規則鼓勵各政黨,尤其是小政黨分別出選,因他們即使總的支持度不高,但只要達到一個相對上低的百分比,就足以贏得議席。 8 | 9 | 由於香港選民大體可分為支持建制派和支持非建制派(泛民主派)兩個陣營,而要從對方陣營把選民贏過來是絕不容易,故在港式的比例代表制選舉下,其實只是同陣營的政黨之間的內部競爭。由於建制派有中聯辦在背後協調建制派各政黨,能把內部競爭減至最少,故即使在各區總得票比非建制派低近十五個百分比,卻可以取得多於比例應得的議席數目。再且,建制派擁有大量資源在各區「種票」,建制派及非建制派兩陣營之間的得票相差,每屆以近兩個百分比的速度在收窄中。這即是說,建制派有能力把參選名單的數目限制在最佳的數量,而又因得票比例在不斷增加中,故建制派在這選舉模式下是越益有利。如果非建制派在選舉上不做任何改變去應對這趨勢,建制派從地區直選取得的議席很快就可以越越非建制派。 10 | 11 | 反觀非建制派各政黨,一直以來,都是跌進了這套遊戲規則的陷阱而不自知。它們各自為政,只考慮自己政黨的利益,不做陣營內的內部協調,結果是每屆在每選區的參選名單都是有增無減,結果是內部競爭變得越來越激烈,令每張參選名單的得票被攤薄了。若非建制派的總得票有增加或起碼能維持著,激烈的內部競爭還不是那麼致命,但由於非建制派要開拓新票源比建制派難,結局是在得票越益減少但參選名單越益增加的雙重打擊下,非建制派被現有的遊戲規則不斷壓制,很大可能最終會連地區直選的優勢也失掉,令建制派全面主導立法會。 12 | 13 | 要突破這困局,就必須顛覆這套遊戲規則,迫使掌權者不得不改變整套遊戲規則。的而且確,非建制派內的政黨,按他們的短期利益來說,不協調而是各自出隊參選是更有利的。只要自己能在選區內保著一定的支持度,勝過同陣營內的其他對手,就仍可保住自己的議席。但如要協調,就要按總得票率推算出最佳的參選名單數目,並以某種機制去分配參選名額。個別政黨不協調自行派隊參選,雖未必一定贏,但仍可在選舉中努力一試。但若經協調去分配有限的參選名額,如果連名額也爭不到,政黨可能連參選的機會也沒有。 14 | 15 | 不過他們卻看不到,協調參選卻可對個別非建制派的政黨及整個陣營帶來短、中、長期的利益。短期來說,非建制派若能透過協調並組成聯盟參選,那有可能把過去那些因不願見到非建制派內閧而放棄了非建制派的人爭取回來;也有可能因聯盟所做成聲勢,不單能保著與建制派之間的得票相差百分比,甚至有可能令得票有所增加。那必會使非建制派在2016年的選舉爭得更多議席。 16 | 17 | 中期來說,若配合得宜,非建制派或能奪得新一屆立法會一半議席,那麼各政黨都可以分得更多議席,也是說把餅做大了,大家自然可分得更多實質及政治資源了。再且,面對一個由非建制派佔一半的立法會,梁振英能連任的機會將大減。這同時可大大提升非建制派在體制內的政治力量,在應對或反對政府提出的個別政策或法案時,非建制派也就不只有拉布一招了。 18 | 19 | 長期來說,北京政府看到現有讓建制派可主導的選舉制度已被非建制派突破了,那她必須重新檢視與非建制派的關係及改革現有的選舉制度,這或成為政制邁向真普選的契機。政制民主化必然可為非建制派政黨在未來製造更大的發展空間。 20 | 21 | 要顛覆這套遊戲規則其實並非沒可能,只要非建制派各政黨能以更長遠的角度去計算利益及考慮問題,本著信任、合作、承諾及決心,是有望突破現有選舉規則所設下的陷阱。我們甚至可利用現有規則的弱點,反過來從中取利。 22 | 23 | (刊於信報2016年03月05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13--學加拿大由下而上踢走保皇黨.md: -------------------------------------------------------------------------------- 1 | # 13 學加拿大由下而上踢走保皇黨 2 | 3 | 在2015年10 月19 日,加拿大選民在國會大選中作出了重要決定,結朿了保守黨近十年的執政。加拿大國會選舉是採單議席單票制,在2011年大選,保守黨雖只取得39.6%選票,卻能取得53.9%議席(308中的166席 ),成為國會大多數黨執政。在2015年的大選,保守黨雖只損失約7.7%選票(約235,000 票),但議席數目卻大幅減少至29.3% (338中的99席),喪失了執政權。 4 | 5 | 為甚麼會出現那麼戲劇性的選舉結果呢?其中一個原因是有一群加拿大選民發動了一個「一起投票運動」(Vote Together Campaign),在多個保守黨於上一次選舉中只佔少許優勢的邊緣選區,聯合起來做策略性投票,承諾不一定投票給自己最想支持的候選人,而是把票投給最有機會勝過保守黨候選人的另一名候選人,不論他屬哪一個反對黨派。 6 | 7 | 保守黨在2011年的大選能以少於一半選票但可以奪得執政權,是因為不同反對黨派的候選人在不少選區相互競爭,漁人得利。支持「一起投票運動」的選民,為了達成踢走保守黨的共同目標,暫時放下自己對不同政黨的支持,以策略性的聯合投票行動,成功在多個選區阻止保守黨的候選人當選,帶來了變天的選舉結果。 8 | 9 | 「一起投票運動」的工作包括幾方面: 10 | 11 | 一、在一些邊緣選區,組成義工團隊向選民解釋策略性投票的理念及此計劃的目標,招聚一定數量的選民承諾會聯合地策略性投票。 12 | 13 | 二、義工團隊在各選區透過民調及與選民直接的接觸去緊密掌握選情,並細心分析哪一位反對黨派的候選人最有機會勝過保守黨的候選人。 14 | 15 | 三、建立網站向選民提供各選區選情的最新資訊,並讓市民能一站式知道可如何配合此計劃去達成目標。 16 | 17 | 四、在選舉最後階段,義工團隊按所得數據建議應把票投給哪位候選人,再由所有已承諾聯合投票的選民共同決定是否接受此建議,把該候選人正式推薦給所有人。若資訊不足或太混亂,義工團隊或已承諾聯合投票的選民可決定不推推薦任何候選人。 18 | 19 | 五、若決定了要推薦的候選人,運用所有方法包括了家訪、電話、信件、社交網絡、網站、街頭派單張、即時通訊等,讓選區內更多選民知道推薦的人選,促使大家按推薦投票。當然決定如何投票還是選民自己。 20 | 21 | 近九成承諾聯合地策略性投票的選民,最終都有依從推薦而投票。在「一起投票運動」集中工作的二十九個邊緣選區,他們所推薦的候選人在二十五個選區都能成功打敗保守黨的候選人,也結朿了保守黨十年執政,完成計劃目標。 22 | 23 | 香港現在與當時加拿大情況很相近,就是我們也要踢走建制派,以帶來政制改革的契機。雖然香港是採用比例代表制,但精神是一樣,就是透過由下而上的過程,在五個地區直選的選區分別組成義工團隊,各招聚約一萬名承諾會聯合地策略性投票的選民。他們承諾不把票投給他們最想支持的參選名單,而是在有需要時,把票投給非建制派中某張支持非暴力抗爭路線的參選名單,目的是要減低建制派的參選名單當選的機會,讓那非建制派的參選名單能把當選的資格搶過來。 24 | 25 | 在香港的比例代表制下,各選區的邊緣參選名單,就是那些僅夠票當選和僅不夠票當選的參選名單,得票相差是少至不夠一千票,而最多也不超過一萬票(見下表)。若能在各選區招聚得到幾千到一萬名選民承諾做有部署的策略性投票,在足夠及準確的資訊下,完全有可能扭轉各區的選舉結果。 26 | 27 | 之前我提出的「雷動計劃」是由上而下,由政黨協調參選名單數目及分配參選名額,一切取決於政黨是否願意放下短期的利益考慮,願意以信任和合作去突破「囚徒的困境」。但這不排除公民社會和選民在同一時間可參考加拿大的「一起投票運動」,自行組織由下而上的程序,用我們自己的方法去達成同樣的目標。兩者不會相互排斥,由上而下的「雷動」也不是由下而上的「雷動」的先決條件。「雷動計劃」加入了此由下以上的部份,不少策略及技術問題都可處理得到,令阻力減少,增加成功的機會。 28 | 29 | 有人說不想「含淚投票」,此計劃不用所有支持非建制派的選民都參與策略性投票,但只要有一定數量的選民承諾會聯合地策略性投票,他們不是「含淚投票」,而是「一起快樂和智慧地投票」,令2016 年9 月4日成為香港的另一「奇蹟日」! 30 | 31 | 32 | 33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3月08日) 34 | 35 | -------------------------------------------------------------------------------- /思考香港4/14--奪回立法權需要雷霆救兵.md: -------------------------------------------------------------------------------- 1 | # 14 奪回立法權需要雷霆救兵 2 | 3 | 看著陳鑑林在高鐡撥款一事上粗暴剪報,而一眾建制派議員舉手通過,港人196 億的公帑就如此倒進高鐡的黑洞。面對如此的一個立法會,不少人都問還可做甚麼?有些人說,只有選一些更激進的議員入議會,把議會內的抗爭行動進一步升級。但即使有些議員可以「葉問上身一個打十個」,最終也阻不了建制派以人數使用制度暴力去壓制所有議會內的抗爭。那是否就只餘下街頭抗爭呢?議會抗爭是否真的無路可走? 4 | 5 | 要抵抗制度暴力,一是把制度推翻,但如果一時未能把它推翻,就只有進入制度把它顛覆。「雷動計劃」就是一項顛覆議會的行動,以奪取立法會一半議席為目標,使制度再不能由建制派主導,令立法會不能再妄顧港人利益,通過一些不符港人利益的法案或撥款。親中報章說這是奪權。對!這就是奪權!港人要把半個立法權奪回來!合法地及和平地奪權! 6 | 7 | 即使能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因《基本法》對議員的提案權有很大限制,反建制力量仍未能完全控制立法權,但至少可否決所有政府不符港人利益的法案及撥款申請,這就是半個立法權。有了半個立法權,就不用拉布,可快快把政府的提案及申請否決掉。也不用佔主席台,因大會及各委員會的主席也未必是由保皇黨來當。 8 | 9 | 香港的司法權是獨立的,行政權已在建制派手上,有了半個立法權,起碼可令不平衡的憲制變得不再是一面倒。但這也會使現制變得不穩定,因北京政府再難透過保皇黨操控立法會,促使北京政府面對現實接受制度改革,令行政及立法關係回到正軌,也讓港人的意願有機會透過民主改革能真正彰顯出來。 10 | 11 | 要奪回半個立法權,九月的立法會選舉至為關鍵。但至現在為止,反建制的政治力量,仍陷於現有比例代表制的困境中不能跳出來,未能協調參選名單,導致「碎片化」現象出現。雖然建制派內的黨派也可能出現衝突矛盾,令建制派也有「碎片化」的趨向,但由於建制派有北京政府發出最後的「集結號」,因此「碎片化」對反建制力量的損害必比建制派更大。 12 | 13 | 若反建制的政團未能透過合作去打破困局,公民還可自己做功夫以自救。在九月的選舉,在各個選區反建制力量都會有非常多的參選名單。在參選名單多了,選票卻少了的情況下,不少反建制力量的參選名單必會陷入苦戰。這些參選名單大體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安全名單」,即使在「碎片化」下,還是有足夠實力取得議席。第二類是「無希望名單」,即使能得到一定支持,但離當選所需的選票數目還是太遠。第三類是「邊緣名單」,是在當選與落選之間,而能否當選可能只取決於幾千至一萬票而己。 14 | 15 | 參考過去的選舉,反建制力量在各區其實都有起碼一萬張「浪費票」,就是選民投了票但候選人最終未能當選的選票。只要在各區能集合到一些「浪費票」,加上呼籲一些在上次選舉沒有投票的登記選民、首投族、及專程回港投票的海外港人,若是支持「雷動計劃」的目標,加入並組成各區的「雷霆救兵」,要在各區聚集約一萬名選民聯合進行策略性投票並非異想天開。以這方式招聚「雷霆救兵」,也可盡量不影響各反建制政團原先的票源,並能盡量尊重選民投票的意願,讓大家可把票投給最希望支持的候選人。 16 | 17 | 「雷霆救兵」要成功把更多反建制的參選名單送入立法會,最重要是掌握準確選情。透過各大傳媒在選舉日前所做的民調,經整合後,應可大體掌握得到哪一些名單是「安全名單」及「無希望名單」,故焦點應集中在「邊緣名單」上。即使參選名單多了,但從過去經驗,在一些議席少的選區,真的屬「邊緣名單」的,其實可能只是一至兩張。在議席較多的選區,也不會超過兩張。只要我們能利用資訊科技開發出一套能更準確掌握選舉日當天選情走勢的系統,並建立一套讓各區的「雷霆救兵」能在短時間共同決策的系統,在投票日的最後幾小時,決定是否要救任何名單、要救哪一張或兩張名單、及如何救要救的名單,公民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自己的問題,還是有可能的。 18 | 19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3月15日) 20 | 21 | -------------------------------------------------------------------------------- /思考香港4/15--雷霆救兵.md: -------------------------------------------------------------------------------- 1 | # 15 雷霆救兵 2 | 3 | 行政會議成員張志剛先生撰文對雷動計劃」提了不少寳貴意見,在此先向張先生衷心表示感謝。 4 | 5 | 的而且確,我全無政治本錢,故「雷動計劃」若能惹來任何關注,必因計劃本身的政治潛力,而不在於提出者是誰。現在經張先生「金手」一題,「雷動計劃」就更加聲價百倍了。正如幾年前,港大刊物《學苑》初提港獨,少人關注,但在「佔中」、「雨傘」期間,本土聲音冒起,更得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一提,令港獨成為了大家不能迴避的問題。到最近《學苑》再提港獨,各方更要即時對此表態。張先生是建制中的一員大將,若要勞煩他洋洋千字點出「雷動計劃」的問題,那看來「雷動計劃」是點中癢處了。 6 | 7 | 往往對手比我們是更了解自己,故若是由對手提出來,更能顯露問題的嚴重性。如張先生所說,在現有的選舉制度下,泛民政黨的真正競爭對手,其實不是建制政黨,而是其他泛民政黨。這是在設計選舉制度時,蓄意要讓泛民自己人打自己人的安排。張先生既那麼慷慨,公開地點出了現制的精神,如泛民政黨還不心領神會、思量對策,實是浪費了張先生的一番好意了。 8 | 9 | 「雷動計劃」現建議在各區招聚約一萬名「雷霆救兵」,在最後時刻按最新的選情資訊,把票投給邊緣名單,提升泛民的參選名單能當選的機會。張先生精闢地指出這計劃的多個「破綻」。 10 | 11 | - 他質疑這群「雷霆救兵」從何而來,認為各泛民政黨是不會把他們的忠實支持者交給「雷動計劃」去分配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觀察,但我根本沒有期望由政黨去提供「雷霆救兵」。在泛民的支持者中,其實不少是支持泛民這廣義的陣營,並不特別支持個別政黨的,「雷動計劃」的對象就是這群人。再且,按民主的原則,我也鼓勵選民若已明確有了心儀的候選人,那他們應按自己的意願去投票,而不用加入為「雷霆救兵」。但若你希望能更有策略去運用手上一票,又沒有特別心儀的泛民候選人,那你就適合成為「雷霆救兵」了。 12 | 13 | - 他認為「雷霆救兵」會變成泛民政黨的競爭者,與他們競爭有限的選票,故「雷動計劃」是不會得到他們接受的。首先,只要張先生小心分析過去選舉的數據,就可看到在每屆每區都會有一些選民投票給了一些候選人而最終他們所支持的人是未能當選的。他們就是我希望能爭取的人。再加上首投族、上屆沒有投票的選民及海外特意回港投票的港人,「雷動計劃」可能根本不用與泛民政黨爭選民,而又可以在每區找到一萬人。 14 | 15 | 再且,這計劃其實也不一定要得到泛民政黨全面支持才能啟動。如果「雷霆救兵」的人數很少,那根本無從影響選舉結果,也不會對各泛民政黨的選情有甚麼影響。但若「雷霆救兵」真的能形成一種政治力量,如張先生所說,到了最後關頭可能人人告急,那「雷霆救兵」就成為各泛民政黨的救生圈,他們到時候想不支持也不會了。 16 | 17 | - 他點出了此計劃成敗的關鍵,就是要有準確的選情資訊,才能做到損有餘而補不足。如他所說,邊緣名單之間的差異可能只在幾千票之間。即使進行票站調查也未必能準確預測哪一些是邊緣名單需要「雷霆救兵」的援助,這的確是這計劃的「死穴」。能否克服,我現階段也難以肯定,但已有不少資訊科技專家正在思考解決方法,我有信心這問題並不是不能克服的。 18 | 19 | - 他又指出「雷霆救兵」有可能被對方陣營滲透,若「雷霆救兵」內有不少建制陣營的人,「雷霆救兵」就未必能發揮得到最後的救援作用。張先生既如此說了,那就肯定最後所招聚的「雷霆救兵」,必會有不少是建制的「間諜」了。但其實從一開始我也預設了這是個開放的系統,而有關選情的資訊也會是全部公開的,因此已是預備了除卻泛民支持者外,也會有建制的支持者加入成為「雷霆救兵」的。 20 | 21 | 如張先生所說,要救一張邊緣名單,其實只需幾千票,那為何還要每區一萬人呢?就是計算了滲透這因素,我才提出每區要有約一萬人成為「雷霆救兵」。再且,可能不少泛民支持者是不會正式成為「雷霆救兵」的,但在選舉日當天他們仍會非常留意「雷霆救兵」的動態。那麼就算「雷霆救兵」真的被建制的支持者滲透了,最後按「雷霆救兵」的方向投票的人,也可能與正式登記為「雷霆救兵」的數目相差不遠。 22 | 23 | - 或許到現在為止,「雷動計劃」也只是一個「鬧著玩、說說而已」的一個想法。這計劃的關鍵在於最後參與的人數,我正愁不知如何才能引人注意去招募「雷霆救兵」,但經張先生如此眷顧,「嘥氣」地去細心分析一個「癡人」的「夢話」,我現更有信心可以找到足夠人數了。我又怎能不衷心感謝張先生呢? 24 | 25 | - 張先生更提醒我必須小心不要觸犯選舉法例或損害了選民的私隱,我相信這方面建制派的經驗必比泛民豐富得多,故希望能有機會能當面向張先生請教一二。 26 | 27 | (刊於明報2016年03月23日) 28 | 29 | -------------------------------------------------------------------------------- /思考香港4/16--非建制派的初選機制.md: -------------------------------------------------------------------------------- 1 | # 16 非建制派的初選機制 2 | 3 | 4 | 5 | 如果非建制派願意共同透過一個初選機制去決定「超區」的參選名單,若成功可進而擴展至地區直選各區的參選名單的話,這初選機制會以何種形式進行,就是必須考慮的事。但也可能有了更清楚的初選機制安排後,非建制派各組織會更容易決定是否協調參選。 6 | 7 | 過去泛民主派曾搞過兩次初選,一次是2007 年立法會港島區的補選,另一次是2012 年特首選舉。加上「佔中」時期搞過的電子公投及商討日,都可為設計今次初選機制,提供有用參考資料。 8 | 9 | 初選機制的目的是要讓非建制派在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取得更多議席,並為以後推動政改及民主普選發展奠下更穩固基礎。它應盡可能符合以下原則。 10 | 11 | 一、公平:必須讓各方,無論是小的或是大的政黨,也無論是具高知名度的或是政壇新人,都覺得是公平的。 12 | 13 | 二、準確:應能準確判別哪一些參選人在陣營內是獲得較大支持,及在選舉時有更大機會爭取得到廣泛選民的支持而勝出。 14 | 15 | 三、參與:除了派人參選的政治組織外,如能讓支持非建制派的支持者參與,不單能讓初選的結果在陣營內更有認受性,也讓支持者們有更強的投入感及歸屬感,有助推動選情。 16 | 17 | 四、安全:應能有效防止建制陣營的支持者滲透,避免結果被扭曲。 18 | 19 | 第一種機制是民調,以隨機抽樣電話調查訪問約一千名選民的意向。泛民搞的兩次初選都有採用。它的好處是準確度及安全度都較高,因採用隨機抽樣方式,應可清楚反映,各參選人在進行調查時期的支持度高低,也不會那麼容易被建制陣營的支持者扭曲結果。但不好廃處是參與度偏低,因大部份支持者都沒有機會參與,亦未必是最公平的方法,因這方法對知名度較低的參選人是較不利。 20 | 21 | 第二種機制是選民投票,在各區設投票站,讓支持者到票站投票決定。這在2012年特首選舉用過。這方法讓選民直接參與,故參與度是較高。不過由於資源所限,也不可能在各區設太多票站,最終會到票站投票的選民數量是有限,故準確度會打了折扣。但如能結合「和平佔中」曾搞過有八十萬人參與的電子投票,那有可能提升最終參與的人數,令結果更準確。不過,由於大部份選民未必會太注意各參選人提出的政綱,故對知名度高的參選人是較有利。由於投票是公開的,理論上建派陣營的支持者也可能走來投票,但從實際經驗看,安全度應不是太大問題。 22 | 23 | 第三種機制是黨團會議,由所有參與組織的代表投票決定。2007 年立法會港島區的補選曾採用過。當時共有十個泛民政治組織參與,各有三十名代表,組成三百人的黨團,在參選人辯論後各代表一人一票決定。在那次初選,泛民現任的立法會議員及港島區的區議員也有投票權,各議員的一票所佔比重較組織代表為高。這方法讓各組織無論大小都有相同數目的代表,且要他們在聽過參選人辯論後才投票,故應是公平的。由於機制嚴格限制有權投票的人,故安全度極高。但因選民未能直接參與,參與度就偏低。組織代表及議員的投票雖能準確反映參選人在陣營內支持度的高低,但卻未必能準確反映參選人在社會內的支持度,故準確度未必是最好。 24 | 25 | 參照「和平佔中」搞過的商討日,還有第四種機制,就是商討會議。這機制會隨機抽樣一百至三百名選民參加會議,在參選人辯論政綱後,參與者分成小組再深入討論參選人的觀點,之後才投票決定。由於是隨機抽樣,準確度及安全度都會是高的。一般選民雖未能參與,但因經隨機選出的選民仍有相當的決定權,故參與度仍不算太差。由於參與者要在參選人辯論及小組分組討論後才投票,即使是知名度較低的參選人也有機會向參與者解釋他們的政綱,故應是較公平。 26 | 27 | 如要為「超區」設計一個初選機制,由於各方法都有其優缺點,故採用混合的方法會較理想。如上述四種方法各佔百份之二十五,所得結果應可兼顧各原則的要求。當然若同時採用多種方法,運作會較複雜,需時較長,也較昂貴。 28 | 29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4月12日) 30 | 31 | -------------------------------------------------------------------------------- /思考香港4/17--做個聰名的選民.md: -------------------------------------------------------------------------------- 1 | # 17 做個聰名的選民 2 | 3 | 「雷動」發展至今已不只是一個計劃,也不是一個組織,而是演變成一個意念,就是透過立法會選舉,爭取非建制派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以打破現在立法會由建制派主導的局面,製造政制改革的契機。「雷動」既是一個意念,任何人或組織都可用他們自己的方法去令「雷動」成功。 4 | 5 | 由初提出至今,「雷動」已發展成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非建制派參選人進行協調或初選,以減少出選名單,令選票更集中,增加非建制派候選人能最終勝出的機會。現在大部份有可能派出參選名單的泛民政黨正慎重考慮是否在超區選舉中進行初選。若能在超區選舉實行初選,就可進一步商討能否在地區直選的各區也進行初選。另一方面,也要協調非建制派在一些功能界別的選舉,目標是要保住現有議席,及爭取能在一些界別取得突破。 6 | 7 | 第二部份是「聰明選民」,也是最新加入的版本。聰明炸彈能準確命中目標,聰明選民就是能準確把選票投給他們支持及最後能勝出的候選人。要做聰明選民,有幾個要求。 8 | 9 | 一、聰明選民必須認識選舉制度。香港的地區直選採用比例代表制,但各選區的議席並不算太多,故建制派能透過操控一定數量的鐵票以少取多。明白了選制的問題,聰明選民就知道他們必須小心運用手上的選票,才能準確「命中目標」。 10 | 11 | 二、聰明選民必須認識他的候選人。由於非建制派是相當多元,有來自不同路線的候選人,不能用簡單的分類(如温和與激進、泛民與本土)來標籤不同的候選人。在九月的選舉,選民做選擇時須考慮多個因素。惟有能掌握足夠資訊,看到各候選人在一些重要議題的分別,聰明選民才能做出最明智的選擇。 12 | 13 | 三、聰明選民會把票投給勝算較高的候選人。正由於非建制派是多元的,故非建制派的選民可能有多於一個候選人都能符合他的要求。聰明選民作最後決定時,還會考慮候選人能最終當選的機會。按過去的研究,選舉日前進行的隨機電話民調能相當準確把那些勝算極高、勝算較高、機會均等和沒有勝算的候選人區分。民調中見到是沒有勝算的候選人,沒有人能在選舉日當天扭轉劣勢。聰明選民看到他最想支持的候選人是沒有勝算的,就會把票投給第二選擇,若那名候選人在民調中起碼是機會均等的候選人之一,甚或是勝算極高或較高,因這可大大提升聰明選民選票的「命中率」。 14 | 15 | 四、聰明選民會與其他選民合作令他所支持的候選人能最終當選的機會增加。由於香港的選舉制度非常特別,聰明選民不用自己做策略性投票,但若他在把票投給了最想支持及有勝算的候選人後,能把投票意向匯報給一個中央系統,相關資訊經整合及調整後,對其他選民做策略性投票會是極之有用。 16 | 17 | 因此「雷動」的第二部份,就是在社會推動「聰明選民」運動,讓更多選民明白做聰明選民的重要性、願意加入成為聰明選民、明白聰明選民的工作是甚麼、及最終履行聰明選民的責任。「聰明選民」運動並不會由參選的組織來推動,反應是由公民社會中不派人參選的團體來負責。它們可以設置網站推介聰明選民的概念,提供清楚易明的資料讓選民區分各個候選人在一些重要議題的不同看法、設計一個決策樹幫助選民揀出他們最想支持的候選人、提供準確的資訊關於各候選人的勝算、運作一個非建制派選民匯報投票意向的電子系統等。公民社會的團體亦可走到社區以街站或其他方式直接接觸選民。這些工作也不會由一個團體或聯盟負責,而是百花齊放,只要能有好的統籌就可以。 18 | 19 | 若「聰明選民」運動能成功,有二十五萬名非建制派選民參與,那可能已不需要「雷動」的第三部份「雷霆救兵」了。但為了萬無一失,還是要從「聰明選民」中在每區招募一萬名「雷霆救兵」。有了由各個「雷達系統」(包括上述提到的選民意向電子匯報系統)提供的資訊,「雷霆救兵」在選舉日當天的最後數小時做策略性投票,令機會均等的非建制派參選名單最終能勝出的機會增加,也令「雷動」能最終成功的機會增加。 20 | 21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4月19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18--將民意化整為零:雷動計劃的公民聲納.md: -------------------------------------------------------------------------------- 1 | # 18 將民意化整為零:雷動計劃的公民聲納 2 | 3 | _作者:公民數據 - Angus_ 4 | 5 | ## 前言 6 | 7 | 相信大家都聽過「雷動計劃」這名字。有些人可能會覺得這個名字並不討喜,然而若果讀者撇除個人的喜惡,仔細的理解一下戴耀廷教授所闡述的計劃內容的話,你就會發現這個意念,要麼只是陳義過高,好高騖遠的空話,要麼可能就是一個拯救香港,扭轉香港政治生態的驚天嘗試。 8 | 9 | 雷動計劃自今,已經更新過好幾個版本,但目的都並沒有改變過,就是要「非建制派整體議席達半」(大家有時都會聽到「非建制派整體議席過半」,其實是考慮到將立法會主席讓予建制派,那麼投票時就會變成建制派34票,非建制派35票的「過半」局面。所以兩個講法背後目標都是一致的。)。在此本文並不打算將所有來龍去脈都講清楚,而是只想將現今最新的雷動計劃(有人叫它做雷動3.0)中的一個頗為重要而又最令人質疑其可行性的部分——「雷達」系統,亦即是《公民聲吶》(VotSonar)民調系統,講解一下給讀者聽。 10 | 11 | 《公民聲吶》是由「公民數據」(Civic Data HK)所開發,而公民數據則是自雷動計劃被提出後自發出現的技術組織,團隊相信善用科技可以加強社會民主發展的可行性,《公民聲吶》就是實踐這個信念的嘗試。本文將分成兩個部分,本部分將主要講解公民聲吶運作方式和其原理,下一部分則解答種種坊間對這類民調系統的質疑。希望讀者明白系統的方方面面後,能夠對雷動計劃多一點信心,少一點猜疑,並且提供正面的支持和意見。 12 | 13 | ## 雷達的作用——公民聲吶的來由和運作 14 | 15 | 雷達(Radar)在軍事上是用來探報環境狀況,偵察敵軍報置和預警。而聲納系統(Sonar)則是海軍和潛艇專用的雷達,藉著探測聲波回響去判斷地形和敵軍位置,甚至預測來犯魚雷的種類、形式和速度。2016年立法會選舉,就是一場建制與非建制陣營之間,用選票來打的選戰,而《公民聲吶》就是服務整個公民社會的雷達和聲納系統。公民聲吶會收集和調查民眾意向,並適時提供可信的民調數據,讓「參戰」的公民能將手上的選票,投放到選戰最需要它的位置上,盡可能令最多的非建制派名單當選。 16 | 17 | 《公民聲吶》運作方法如下: 18 | 19 | - 使用者在智能電話安裝並成為Telegram用家 20 | 21 | - 使用者從《公民聲吶》早期使用者的朋友那裡取得公民聲吶的邀請連結,並加入《公民聲吶》 22 | 23 | - 系統會按時發出訊息,請求用家參與每月(8月前)、每週(8月後),每日(9月1日至4日)都舉辦的正式問卷調查,詢問用家問題 24 | 25 | - 即時看最新投票結果,或在指定時間之後到「公民數據」(民聲吶的開發組織)網站觀看更仔細,調整後的分析報告 26 | 27 | 就是這樣,每一個選民,就多了一個資訊來源,去進行他們的投票選擇。而選民亦可以直接參與提供他們的選擇,既匿名而又即時地向公民社會反映投票意向,令數據更加準確,最後令每個選民都可以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投票選擇。 28 | 29 | ## 例子 30 | 31 | 讓我舉幾個例,看看究竟公民聲吶怎麼幫助不同意向和投票立場的選民,做出最有利自己和相同陣營的投票決定。 32 | 33 | 選民A: 34 | 35 | 《參加民調、分析報告、投票、回報》 36 | 37 | 選民A支持香港民主,但對政治不算積極,朋友介紹下成為公民聲吶用家。他每月都有參與民調,並且看公民聲吶的分析報告,所以他對選情走勢都有一定的掌握。在投票日早上,他收到公民聲吶系統的投票提示,令他記起9月4日是投票日。然後,他看完公民聲吶9月3日的民調,就去了投票支持自己心儀的名單。回到家中,他將投票結果回報給公民聲吶。 38 | 39 | 選民B: 40 | 41 | 《參加民調、邀請朋友、分析報告、投票、回報》 42 | 43 | 選民B對政治比較積極,一早就是公民聲吶用家,並且積極邀請朋友使用公民聲吶。他每月都有參與民調,看公民聲吶的分析報告,分析選情。但是他是某政黨的支持者,故此他只會支持在他選區中某兩個候選人。在投票日早上,他收到公民聲吶系統的投票提示,看完早上媒體發布的民調和公民聲吶後發現,他可以支持的兩個候選人中的其中一個名單處於當選邊緣,另一個則幾乎沒有機會當選。結果,他投票時就作出了選擇,投票支持勢危的邊緣名單,並且在中午左右將投票結果回報給公民聲吶。 44 | 45 | 雷霆救兵——選民C: 46 | 47 | 《參加民調、邀請朋友、分析報告、看最後報告、投票》 48 | 49 | 選民C同樣是對政治積極,也是公民聲吶用家,既參與民調,積極邀請朋友使用公民聲吶,並使用公民聲吶的分析報告去分析選情。但選民C和選民B不同,他認同雷動計劃的理念,他最關心的是希望更多非建制陣營的候選人進入議會,阻止政府惡法通過,所以他願意投票給非建制陣營中的邊緣名單,協助他勝選取得議席。所以,他加入了雷動計劃,成為了該區的雷霆救兵。在投票日下午後,他在家中等候一個消息,就是公民聲吶投票日的最後報告。這報告是倚靠眾多過往民調,並且包括了投票當日回報給系統的資料,推斷出究竟非建制派的那張名單將會得勝,那一張名單幾乎不可能當選,那一張名單處於當選邊緣。如此,選民C在晚上收到最後報告,並評估形勢後,到票站進行了投票。 50 | 51 | 如此,憑著適時的資訊,三位朋友雖然取態不同,但結果都既能按自己的意願,又能有效地令非建制候選人有更大機會進入議會替他們服務。你會是那一種選民? 52 | 53 | (刊於獨立媒體2016年05月13日) 54 | 55 | -------------------------------------------------------------------------------- /思考香港4/19--聰明選民的致勝之道.md: -------------------------------------------------------------------------------- 1 | # 19 聰明選民的致勝之道 2 | 3 | 「雷動計劃」提出至今,在不斷演變。「雷動」這意念,最先只是由參政團體協調參選名單,到現在以公民社會及選民自決為本,已有很大變化,超越了過去所有泛民在選戰中曾用過的協調或告急的做法,故再不能用以往那一套去想像「雷動」。 4 | 5 | 「雷動」既已成「新生事物」,大家對它不了解,對「雷動」有疑慮也是可理解。問題是在現時局面下,沒有人能提出其他有效解決方案,去處理非建制派在九月立會選戰所面對的危機。各區出選名單過多,選票必然會被攤薄,結果是非建制派得票雖較多,但仍會失去按比例應得的議席。 6 | 7 | 對個別政黨來說,或許他們有信心可保住自己的票源令議席不失,但非建制派整體失利差不多是必會發生的事。若非建制派的議席減少了,個別政黨的政治空間也會縮減。大家現在好像只是聽天由命,希望奇蹟發生而不嘗試尋找突破的方法,那無異坐以待斃。政黨要這樣做,是他們的選擇,但支持民主普選的公民社會及選民,卻不一定要跟著他們走。 8 | 9 | 政黨可能受其本身特性所局限,難以見到突破點,但公民社會及選民並沒有這些局限。或許「雷動」最終也不能扭轉局面,但不嘗試,又怎知不可以?也可這樣說,局面已是極差,「攬炒之局」已成,「雷動」怎也不會令整體局面變得更差,但至少可讓選民把決定權拿回自己手上,帶來一點兒希望。 10 | 11 | 不過,我還是想回應一些對「雷動」、「聰明選民」及「雷霆救兵」的疑慮。「聰明選民」並不要求一些非建制派政黨的忠實支持者參與。從過去研究顯示,選民中約有15%是願意做策略性投票的。策略性投票是指會按政治組織配票指示去投票的選民。以此來做推算,參考今屆登記選民總數、投票率、及建制派及非建制派得票對比,非建制派選民中會參與策略性投票的,大概是十八萬人。「聰明選民」和「雷霆救兵」所針對就是這群願意做策略性投票的選民。 12 | 13 | 當然如果「聰明選民」的滲透度是高的,參與策略性投票的選民會更多。再且,「聰明選民」甚至「雷霆救兵」都不會直接向選民發出配票指示,而只是提供更多資訊給參與的選民考慮,故並不算是推動「全面的策略性投票」,而頂多是「半策略性投票」,按常理也可能會有多一些選民參與。會有多少,現很難預料,但從研究顯示,無論如何,大部份選民都仍會按自己意願投票的。因此,政黨實不用擔心因「雷動」而令他們本應有的票少了;若是少了,那也只是因陣營內缺乏參選上的協調而做成激烈競爭的必然結果。 14 | 15 | 常用來反對「聰明選民」和「雷霆救兵」的例子,就是2004年余若薇與何秀蘭參選港島那一役。其實這例子反正好顯示參政團體與選民之間缺乏好的配合所造成的問題,而不是不應有「聰明選民」及「雷霆救兵」。反是「聰明選民」及「雷霆救兵」才有機會防止同樣情況出現。 16 | 17 | 當年的選前民調其實能相當準確地預測得到余若薇與何秀蘭名單和楊森與李柱銘名單都是領先的,若非楊森與李柱銘名單在選舉日當天胡亂告急,兩張名單的支持者都能按意願投票,他們應都勝出而全取四席的。而他們會這樣做,就是因為在選舉日當天不清楚選票走勢而慌亂起來。另一原因是支持他們的選民沒有好的配合,在聽到告急就一窩蜂轉投楊森與李柱銘名單,終令余若薇與何秀蘭名單以少於一千票下痛失一席。 18 | 19 | 這例子顯示了香港地區直選常出現的兩種問題: 一、選舉日當天資訊極之混亂,令大家因擔憂不夠票而在沒有足夠資料下都「告急」,令情況變得更混亂。二、支持者因沒有協調,故難以準確調動選票以令當選的機會增加,反造成混亂及浪費。 20 | 21 | 要解決第一個問題當然是資訊要準確。除了選前民調外,我們還會開發其他資訊系統去收集更多有關選情的資訊,以能更準確掌握選票的走勢。但更重要是要防止資訊混亂。要這樣做,就要讓支持者都是以一個可信的訊息源頭來掌握選情,而不是單憑主觀感覺或依靠個別政黨發放的訊息。 22 | 23 | 至於第二個問題,「聰明選民」和「雷霆救兵」正是要協調支持者的投票意向,防止選票亂竄。「聰明選民」只是要求選民在參考了全面的選舉資訊後,按他們最佳的意願投票及滙報。在每區只設定一萬名「雷霆救兵」,就是不想打亂各參選名單應有的票源,並減少因資訊不足或不準確而導致難以預見的結果出現的機會。 24 | 2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5月17日) 26 | 27 | -------------------------------------------------------------------------------- /思考香港4/2--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上).md: -------------------------------------------------------------------------------- 1 | # 2 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上) 2 | 3 | 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是第五屆,亦會是回歸以來最重要的一屆,因結果會決定梁振英能否連任及政改未來的發展。若建制派陣營能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那麼梁振英就可向北京政府証明他已成功用選票把反對派趕出議會,而「袋住先」方案就可重提,因建制派已取得立法會的絕對控制權,甚麼都可以通過了。反過來,若建制派陣營未能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現在兩極對立的局面會延續下去,政府管治會繼續舉步為艱,有望促使北京政府重新考慮對港政策,梁振英不能連任的機會也會大增。 4 | 5 | 當然,即使建制派陣營未能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北京政府也可能繼續其強硬路線,以各種方法滲透及打壓反對聲音,並讓梁振英連任,但社會抗爭必會進一步激化,管治也必會更加艱難。不過若建制派陣營能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打壓肯定會進一步升級,真普選亦無望。力阻建制派陣營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變成為了爭取民主普選的人在九月立法會選舉所必須達成的目標。 6 | 7 | 較之上屆選舉,在「雨傘運動」後,非建制派陣營的組成出現很大變化,再難單以泛民政黨的角度去考慮策略,因在核心的泛民政黨(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民協、新民主同盟、街工、社民連和人民力量)外,會出現嘗試走中間路線的新政黨如新思路,亦會有不少以年青人為骨幹的傘後組織,及本土派組織。不過核心泛民政黨應仍是最重要的力量,故他們的策略也會影響選舉的整體結果。 8 | 9 | 因著此次立法會選舉結果的重要性,不讓建制派陣營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是非建制派陣營的各方在制定選舉策略時,應凌駕於所有其他考慮,包括他們個人或個別組織能取得議席多少,或以選舉去宣傳他們的理念。若非建制派陣營的各方未能在這點達成共識,最後失去了三分一的否決權,那就一切皆休矣!即使個別人士或組織能從非建制派陣營的其他人或組織手上搶到議席,但一旦建制派全面掌控立法會,對非建制派陣營的所有人及組織,以至所有港人及整個香港,都會帶來不可挽回的惡果。 10 | 11 | 因此,要構思策略,唯一問題就是如何保著三分一議席,也就是要在選舉中取得二十四席。非建制派陣營在2012 年選舉共取得27 席,18席是地區直選,3席是超級區議會,及6席功能界別。超級區議會及功能界別議席情況相對較簡單,可先作分析。 12 | 13 | 按上屆的選舉,在超級區議會議席選舉,非建制派陣營取得約58%選票。以此推算,在五席中取3席是合理的。但因兩位現任議員何俊仁及馮檢基都在區議會選舉中落敗,不能再參選。若是派出新人參選,會否導致選票流失,實在難料。但即使有選票流失,非建制派陣營應怎也能保著起碼2 席。故在九月選舉,非建制派陣營可從超級區議會的5席中取得2至3席。 14 | 15 | 基於功能界別的本質,非建制派陣營過去只能肯定從法律界、教育界、社會福利界及衛生服務界取得議席,現在的另外兩席是會計界及資訊科技界。從歷史看,這兩席並不是十拿九穩的。或許在九月的選舉,非建制派陣營還有機會在醫學界贏得議席,但希望再從其他界別取得議席,是異想天開了一點。總的來看,非建制派陣營在功能界別中應可取得4至7席。不過北京政府及建制派必會動員所有政治力量在功能界別這主戰場,大力打擊非建制派陣營。因此,非建制派陣營在功能界別選舉只能取得4席是完全有可能的。 16 | 17 | 在2012 年,非建制派陣營在超級區議會及功能界別取得共9席。以最壞的打算,非建制派陣營在九月的選舉有可能只取得6席(2席超級區議會和4席功能界別)。若以此來推算,非建制派陣營在地區直選就不可以取得少過2012年那一屆的18 席,不然就不能保著三分一議席的24席了。地區直選的情況遠為複雜,下星期會按2012 年選舉結果、候選名單數目及選票分布為基礎,推算非建制派陣營在九月立法會選舉可設定甚麼選戰策略,以達成這一屆的最重要目標,就是力阻建制派陣營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 18 | 19 | 20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1月12日) 21 | 22 | -------------------------------------------------------------------------------- /思考香港4/20--你會策略投票嗎?.md: -------------------------------------------------------------------------------- 1 | # 20 你會策略投票嗎? 2 | 3 | 在選舉,按選民的投票行為,選民大概可分為幾類。第一類選民是清楚知道自己會投票給哪位候選人。可能因與這候選人認識、候選人曾幫助過他、同屬一個政黨、認同他的理念或其他原因,故他只會投票給那名候選人,即使勝算偏低,也不會改變投票意向。 4 | 5 | 第二類選民與第一類選民一樣,也只會投票給他支持的候選人,但他還會考慮候選人的勝選,若他最想支持的候選人勝算偏低,但另一名他也會支持雖不是首選的候選人卻有較高勝算,他就會把票投給次選的候選人。這就是會策略投票的選民。 6 | 7 | 以香港約三百七十七萬登記選民計算,假設九月立法會選舉會因政治環境急變,投票率可能從上一屆的53% 增至58%(因2015年區議會選舉也較上屆增加了5%),也假設非建制派與建制派之間的對比維持在57% 對43%,估計約有一百二十五萬選民是會投票給非建制派的候選人的。那麼在非建制派選民中有多少是第二類選民呢? 8 | 9 | 在 2012年8月,港大民研計劃曾進行以下隨機電話民調:「如果你支持嘅派別向選民發出一D配票指示,例如按照你嘅身分證號碼或者出生日期去選擇同一派別嘅不同名單,你會唔會照做?」結果是有15.1% 回應說「會」,有71.9% 說「不會」,有13%說「未決定/唔知/難講」。那一次調查成功樣本是1,266,成功率是64.6%。 10 | 11 | 這民調提出的問題雖不是與第二類選民的定義一樣,但因對選民的要求其實是更高,第二類選民並不需按指示投票,而是在參考了客觀資料(如隨機電話民調及以其他方法收集的訊息),把票投給勝算較高但仍屬次選的候選人,故會如此做的選民起碼應與這民調的結果接近。之前另一些研究也得出相近的結果。 12 | 13 | 如仍以15% 為推算的基礎,在一百二十五萬非建制派選民中,應起碼有十八萬第二類選民。由於第二類選民不用完全放棄自由選擇,而只是把候選人的勝算加入投票的考慮,第二類選民應是多於15%。且港大民研計劃的研究顯示,有13% 是「未決定/唔知/難講」,若能推動全港性的策略選民運動,及因香港政治環境在過去四年已改變了很多,可以合理推算第二類選民會有二十萬甚至二十五萬。 14 | 15 | 還有第三類選民,他們應是包括在第二類選民中,但他們除勝算外還會加入更多的策略考慮。他們願意為了令反對建制的力量在立法會中搶得更多議席,甚至願意投票給一些他們不太願意支持的非建制派候選人。這就是「雷霆救兵」。 16 | 17 | 當然每一名選民能接受的候選人的程度會有不同,也不是每一個第三類選民都願意投票給所有非建制派的候選人。正因非建制派已是相當多元化,甚至碎片化,故非建制派的光譜是相當闊,各人在光譜中能接受的寬度也會是不同。要做「雷霆救兵」,能接受的非建制派候選人的光譜寬度起碼要比較闊。有多少非建制派選民屬第三類選民是難以推算的,但我們希望在每一個選區有一萬人,即總共要有五萬人。 18 | 19 | 可能還會有第四類選民,他們是一些沒有太多主見的選民,在眾多候選人中根本不太清楚應投給哪一位,也未必有清楚的政治立場,反很受親友的影響去決定最終投票給哪一個候選人。換句話說,第四類選民最終會如何投票,可能受他們的親友是屬於上述三類選民中的哪一類。相較建制派,非建制派選民應相對上較少的第四類選民。 20 | 21 | 大家或許可以用以下的問題自我測試,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哪一類選民: 22 | 23 | 「一、假設你明日去投票選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甲係你最想支持嘅,但勝算偏低。候選人乙,雖然你都支持佢,但佢唔係你最想支持嘅候選人,不過佢就較有機會勝出,但也不是絕對有把握。你會投票比邊個?」(選項: 甲、乙) 24 | 25 | 「二、如果能夠令反對建制嘅陣營可以攞到多些立法會議席,你會唔會投票比一個你唔太鐘意嘅候選人?」(選項:肯定會、會、一半半、不會、肯定不會) 26 | 27 | 如果在第一條問題你選了甲,那麼你較大可能是第一類選民。若你選了乙,你應是第二類選民,會做某程度的策略投票。 28 | 29 | 如果在第二條問題,你的答案是「一半半/不會/肯定不會」,那你應不是第三類選民了。若你選了「肯定會/會」,你應可以做「雷霆救兵」。 30 | 31 | 我希望重申一點, 幾類選民對非建制派能搶得更多立法會議席是同等重要,並沒有等級之分。只因我們現處不公的選舉制度,才要推動策略投票。你不用刻意去改變自己的意向,只用按你真誠的判斷,對自己的投票意向有更深認識。若更多非建制派選民能清楚自己的位置,透過有效的組織工作及資訊收集、分析工及發布工作,在今年九月的選舉,我們是有可能帶來出人意外的改變的。 32 | 33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6月07日 34 | 35 | -------------------------------------------------------------------------------- /思考香港4/21--「雷動」犯法?.md: -------------------------------------------------------------------------------- 1 | # 21 「雷動」犯法? 2 | 3 | 有人指「雷動」有可能涉及違法行為。「雷動」是否真的涉及違法行為,就先要攪清楚「雷動」會做甚麼及相關法例及《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的規定了。 4 | 5 | 按計劃,「雷動」會向選民發出兩次重要訊息,幫助選民做策略投票的決定。第一次訊息是在九月三日(即選舉日前的一天)公開地向所有人發放的。內容是整合了電話隨機抽樣民調及其他民意數據,推算地區直選及超區選舉所有候選名單的支持度百份比。第二次訊息是在選舉日當天的下午八時,向已參與了「雷動聲吶Votsonar」及會擔當「雷霆救兵」的選民發出的私人訊息。內容是整合之前數據及在選舉日當天由「雷動聲吶Votsonar」其他參與者匯報回來的最終投票意向,推算出各候選名單在選舉日當天下午六時大概已得的選票百份比。 6 | 7 | 「雷動聲吶Votsonar」是由民間開發,建立在Telegram 這手機通訊程序上的一個民意調查系統。系統本身不會掌握參與者的個人資訊(如電話號碼及真實姓名),但卻可以把所有參與者聯繫起來。「雷動聲吶Votsonar」可以按參與者的回應分類,分析各類別參與者的回應數據。系統也能直接向參與者發放與選舉有關的私人訊息。 8 | 9 | 拫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第2條,「選舉廣告」是指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名候選人在選舉中當選而發布的: (a) 公開展示的通知;(b) 由專人交付或用電子傳送的通知;(c) 以無線電或電視廣播,或以錄像片或電影片作出的公告;或 (d) 任何其他形式的發布。 10 | 11 | 問題應是上述兩項訊息是否《條例》中的「選舉廣告」。若是的話,如「雷動」發出這兩項訊息但未得相關候選人的事先同意,便會觸犯《條例》第23 條,因為只有候選人或由候選人正式授權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方可招致選舉開支。 12 | 13 | 要構成「選舉廣告」,第一個條件是「促使或阻礙」某人當選。《指引》也表明「促使或阻礙」是相對的概念。舉個例子,所有在選舉日之前進行的民調,結果都會公開發布,把所有候選人的支持度全部羅列出來。那或多或少都會使某一些候選人的當選機會增加或減少,但相信沒有人會認為這些民調結果是「選舉廣告」。如一些公開發表的訊息是明確要人支持甲候選人或反對乙候選人當算,那就必然是「選舉廣告」了。介乎二者之間的訊息是否構成「選舉廣告」,就要看它「促使或阻礙」某人當選的程度有多大、多具體及多直接。 14 | 15 | 「雷動」的第一及第二次訊息應會採用類近民調結果的表達方法,把所有候選名單(包括了建制派及非建制派的名單)的支持度百份比,客觀地羅列出來,並不會直接向公眾推薦或貶低任何候選人。即使發布這些訊息是意在幫助非建制派選民能掌握更多資訊去作出明智的決定,若選擇策略投票的話,可多了一些關於候選人勝算的資料,應也不是「選舉廣告」,因它們沒有直接、實質或顯著地「促使或阻礙」某人當選。 16 | 17 | 構成「選舉廣告」的第二個條件是相關訊息是要「發布」出去的。《條例》對發布 (publish) 的定義是「印刷、展示、分發、張貼、公布或以其他方法使公眾獲知」。發布可以有不同的形式,但重點是它必須是「使公眾獲知」(make publicly known)。 18 | 19 | 當然「雷動」的第一次訊息是向公眾發表的,但如上所說,因它的表達方式不算「促使或阻礙」某人當選,故並不是「選舉廣告」。「雷動」的第二次訊息,也是以近似方式表達,故應也不是「選舉廣告」,但因這訊息只會透過「雷動聲吶Votsonar」以私人訊息的方式向「雷霆救兵」發放,那它就更加不可能是「選舉廣告」了。 20 | 21 | 但無論如何,所有參與「雷動聲吶Votsonar」的選民,不論是在系統的民調中表達了投票意向,或是收到系統向他發放的私人訊息,或是根據這些訊息而改變了投票決定,都不可能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故此,選民參與「雷動聲吶Votsonar」是可以完全放心的。若有更多選民參與「雷動聲吶Votsonar」,結聚起更多準備聯合起來策略投票的選民,我們是可以一起合法地,也合乎選民的自由意願,令大家的選票能發揮到最大的果效,有望突破現在香港的政治困局。 22 | 23 | (刊於信報2016年06月11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22--是時候加入雷動聲納了.md: -------------------------------------------------------------------------------- 1 | # 22 是時候加入雷動聲納了 2 | 3 | 年初一群關心香港政治的資訊科技人員,從報章看到「雷動計劃」。他們認同「雷動」的理念,知道這計劃需要一個資訊系統,才能有效地把非建制派選民聯繫起來策略投票,去達成非建制派奪得一半立法會議席的目標。他們主動向我建議可幫助建立起這資訊系統,並成立了一個新的民間組織「公民數據」。 4 | 5 | 「雷動聲吶Votsonar」就是由「公民數據」開發。它本身不是一個手機程序,而是建立在Telegram 這類近Whatsapp 的手機通訊程式之上。這有幾個好處:一、Telegram在香港雖不及Whatsapp流行,但在全世界也是知名的手機通訊程式,流量有Whatsapp的三分一。它的安全性能是公認比Whatsapp好,對使用者的私隱保障更高。 6 | 7 | 二、Telegram本身已提供了基本功能去構建「雷動」所需的資訊系統,不用由零開始,因而建立起這系統所需時間及費用都可減到最少。今年五月,「雷動聲吶」已能開始運作。三、這系統能採集最少個人資料,但又可把所有參與者聯繫起來。使用者在安裝Telegram時是要提供手提電話號碼確認身分的,但「雷動聲吶」卻不會取得這些資料,那對雙方都有較大保障。四、由於「雷動聲吶」是建立在Telegram之上,故若有人要攻擊這系統,就先要攻擊Telegram。有了Telegram為屏障,「雷動聲吶」會被人成功惡意攻擊的機會就能減低。 8 | 9 | 當然它也有一些問題。因很多港人都習慣了用Whatsapp,用Telegram的人仍不多,要他們多安裝一個手機通訊程式會踫到困難。由於要用「雷動聲吶」就要先安裝Telegram,使用者要多經一重手續才能參與「雷動聲吶」。另外,也有些人尤其是年紀較大的選民,對使用手機程序是有抗拒或困難。但相信當更多人明白「雷動聲吶」所能發揮的作用,並已有更多人使用,這些困難應可逐步克服。 10 | 11 | 「雷動聲吶」有多個功能去配合「雷動」。首先,在五月至九月期間,「雷動聲吶」會用來收集非建制派支持者的投票意向,也就是用作民調的工具,而所得的資料會用作分析各候選名單勝算的其中一組數據。這主要是透過人傳人的網絡傳遞方式去擴散開去,但公眾也可直接登入「雷動聲吶」的網頁: (http://votsonar.civicdata.hk) 安裝「雷動聲吶」。 12 | 13 | 有人擔心這種開放的參與方式,會被人惡意地加入系統去發放錯誤資訊,令得出的民調結果未能反映真正的選情走勢。但已有人工智能的專家正為系統建立篩選機制,在後階段能把那些惡意種入的錯誤資訊清除。另一憂慮是這樣採集數據,因並非隨機抽樣,故必有偏差。由於以網絡方式讓選民自行加入去表達投票意向,只是「雷動」最後用來推算各候選名單勝算的其中一組而非唯一的數據,故即使有偏差,也可透過其他收集方法(如電話隨機抽樣調查及街頭隨機抽樣調查)來糾正。當選舉期在八月正式開始,支持「雷動」的民間組織會以「雷動聲吶」的街頭版,在街頭進行隨機抽樣調查,這將提供另一組分析各候選名單勝算的數據。 14 | 15 | 「雷動聲吶」的另一功能是讓支持策略投票的選民加入「雷動計劃」。若你願意成為「策略選民」甚至「雷霆救兵」,只要參加「雷動聲吶」的民調就可以了,「雷動」就能與你們結連在一起。「雷動聲吶」會以某些方法去分辨參加者是否適合擔當「策略選民」或「雷霆救兵」,然後就會把他們分組連繫起來。「雷動聲吶」會提供一個討論的平台讓他們自行討論如何共同有效地發揮手上一票的最大果效。 16 | 17 | 在選舉日前的一天,在整合了所有數據後,「雷動聲吶」會向「策略選民」發放私人訊息,提供最新及最詳盡的資訊,分析各候選名單的勝算,由「策略選民」自行決定如何使用選票去提升非建制派的整體勝算。這時候「雷動聲吶」是一個資訊發放系統。 18 | 19 | 到了選舉日當天,「策略選民」在投票後會匯報他們的決定,那「雷動聲吶」就變成一個資訊接收系統。在收到「策略選民」匯報回來的資訊,結合已有的數據再去推算非建制派的名單中哪一些仍處邊緣位置,在選舉日當天最後階段,就會向「雷霆救兵」發放最後一輪的私人訊息,讓「雷霆救兵」掌握最新選情,自行決定如何拯救哪些邊緣名單。 20 | 21 | 「雷動聲吶」有著民調、網絡平台、資訊發放及接收功能,在「雷動」發揮著關鍵作用。若你對「雷動」有興趣,想知道更多也很簡單,就是安裝Telegram和參加「雷動聲吶」。 22 | 23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6月14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23--怎樣判斷候選人的勝算?.md: -------------------------------------------------------------------------------- 1 | # 23 怎樣判斷候選人的勝算? 2 | 3 | 要策略投票成功,就要判別各候選名單的勝算。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採用的選舉制度是比例代表制及最大餘額法,結合香港獨特的政治情況,要推算各候選名單的勝算並不是那麼直接簡單。 4 | 5 | 以新東為例,這選區有九個議席,按比例代表制的理論,一張名單至少要取得總選票的11.1%(100%除以議席數目)才可當選。但在2012年選舉,這選區所有勝出名單所得選票都達不到這百分比,都是依靠最大餘額計算,是得票最多的頭九位的名單。當選的最後一張名單,得票只有6.2%。九張勝出的名單得票平均是8.2%。估計今年的選舉,各參政團體都會採用相同策略,不用達到理論上的選票百分比,而是以最大餘額取得議席。從 [表] 可看到2012年選舉各地區直選選區及超區的最後一張得勝名單得票百分比及平均的當選百分比。 6 | 7 | 計算勝算是為了推算非建制派在今屆各選舉名單的勝算,而相關的因素是建制派的名單會得到多少票。假設今屆建制派得票的百分比相對於非建制派維持在2012的比率,也假設建制派因要從非建制派手中搶議席,故在各區會都派出按選票比例應得議席的數目加一席(N+1),按此可計算出每一張非建制派名單在今屆最佳的平均得票百分比。 8 | 9 | 要推算勝算還要看選區的議席數目,因今屆港島會減一席,但九西會增一席,故今屆要在這兩個選區勝出,所需選票的百分比必與上屆不同。還有一個因素是各選區最後出選的候選名單的數目,因越多候選名單,無論是建制派還是非建制派,也無論這些名單的實力有多大、能吸的選票有多少,選票就必會被攤得越薄。因今屆非建制派出現了碎片化現象,在各區的出選名單很大可能都會比上屆多。 10 | 11 | 整合了上述所有資料,就能推算出非建制派今屆在各區及超區選舉,得票要起碼達到多少個百分比,才有把握取勝。這也就是非建制派的「安全線」。當然在設定「安全線」時,要保守一些(即訂得高一些),還是進取一些(即訂得低一些),還涉及政治判斷及其他策略考慮。若能掌握「安全線」,非建制派的參選團體及支持它們的策略選民就有了一個重要參考,去判定如何發揮選票的最大效力了。 12 | 13 | 這「安全線」不單對選舉日當天的策略投票有相當重要的參考意義,甚至在提名期開始前,已可能有一定作用。舉個例子,如果某選區的「安全線」是設在15%,在提名期開始前,有客觀及可信的民調已顯示一張有意參選的名單的支持度還不及15% 的一半甚至更低,這張名單如執意參選,面對的困難必是非常大。 14 | 15 | 首先,透過選舉工程去把支持度推上去,若只是數個百分比之差,那是有機會,也值得做。但如果差距是如此大,短短的幾個星期在競爭是如此激烈的選舉,要把支持度推過「安全線」差不多是不可能。另外,部份選民因也知道這參選名單是「強行參選」的,尤其是如今那麼複雜的政治局面,可能會對這名單產生反感。即使最後原先的支持者沒有改變立場,但要贏得更多支持者的機會就不會太大了,最終也難以勝出。選舉所需經費是龐大的,若候選人繼續參選只是為了「練兵」、建立「品牌」或推銷理念,那他們當然可以這樣做,但也會是事倍功半。 16 | 17 | 另外一種情況,若是幾張票源相近的參選名單都不能達到「安全線」,甚至差距很大,但加起來卻能達到,那麼這幾張有意參選的名單能否考慮合作呢?那起碼可以共同爭得一席,而不會全都敗選,不單浪費了選民的選票及支持,且浪費了大量選舉資源,亦給了建制派漁人得利的機會。選民看在眼裏,更可能對涉及的政黨及候選人多了負面想法。 18 | 19 | 當然就算有了「安全線」,要在選舉日當天以策略投票來令非建制派候選名單多取得一些議席,還需要非常細密的安排,才能合法地引導策略選民令他們相互配合去確保更多非建制派名單達到「安全線」、有效地掌握選票在選舉日當天的最後走勢、及引導雷霆救兵相互配合去拯救最後仍處邊沿的候選名單。 20 | 21 | (刊於信報2016年06月18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24--游離票.md: -------------------------------------------------------------------------------- 1 | # 24 游離票 2 | 3 | 在選舉當天,處處告急,「兵慌馬亂」,根本原因是有不少選民在選舉日當天還未決定要投票給哪位候選人。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統計,游離票是指被訪者雖然表示肯定或多數會投票,但沒有表示如何投票者。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到了選舉前數天,各選區的游離票比率還是在20%至30%之間,在新東選區更錄得近35%。 4 | 5 | 今年選舉會更激烈,故按常理,游離票有可能比以前更多。因未能掌握這些未決定的選民的意向,各方在選舉日當天必是憂心忡忡,怕這些票走到對手那裏去。故要掌握選情,就要分析游離票的組成,及各組成部分的大概百分比有多少,以訂下適合的策略。 6 | 7 | 游離票可分為幾類。第一類是陣營間的游離票。一直以來,香港選舉大體可說是兩個陣營之間的競爭,就是建制派(過去也有說是保皇黨)與泛民主派(在「雨傘運動」後應叫做非建制派)之爭。但在兩個陣營之間,還存在一些中間選民。過去他們在選舉中只能在兩個陣營之間作選擇,但因他們未必那麼容易做到決定,故往往是要等到投票那刻才作最終決定。 8 | 9 | 從過去的經驗,陣營間的游離票最後游向非建制派的是會多於游向建制派。但非建制派內的不同政團,並不會平均地攤分這類遊離票的,因這些選民既屬中間,即使是投向非建制派,取向應較大可能是那些較接近建制的政團,即温和泛民如民主黨或公民黨。 10 | 11 | 但今年選舉,因有一些政黨會標榜他們是走中間路線,其支持度雖未必足以讓它們的候選人贏得議席,但因起碼有了選擇,故陣營間的游離票或會減少,或這類選民最後做決定時,也未必一定投票給建制派或非建制派的候選人。 12 | 13 | 第二類是陣營內的游離票。在2012年的選舉,當時泛民的支持者大體可分成四個版塊:1. 民主黨、2. 公民黨、3. 人力及社民連、4. 工黨、街工、民協、新民主同盟。在今年選舉,非建制派更可能加入兩個新的版塊:5. 香港眾志及傘後、6. 本土派。由於在陣營內有很多選擇,故他們要到了最後一刻才能決定投票給誰。 14 | 15 | 不過他們也不是從整個陣營內所有政團候選人中㨂一個,而只會從鄰近版塊的候選人中㨂選。從票源看各版塊的分布,民主黨版塊與公民黨版塊及工黨、街工、民協、新民主同盟版塊鄰近。香港眾志及傘後版塊與人民力量、社民連版塊、公民黨版塊、及本土派版塊鄰近(圖)。這也是說,一個最終投票給民主黨的陣營內遊離票,可能只是從民主黨候選人、公民黨候選人及工黨、街工、民協或新民主同盟的候選人中選一個。 16 | 17 | 第三類是策略票。這類選民除了按政治觀點去選擇支持的候選人外,還會考慮那候選人的勝選。若他們最想支持的候選人勝選偏低,他們會投票給同是支持但勝算較高的候選人。因判斷勝算要等候最後的資料如民調結果或選舉當天的傳聞,故他們會在最後一刻才做決定。 18 | 19 | 第四類是無主見票。這類選民並沒有太多自己的想法,多是按親友的建議投票。因他們本身投票的意慾不高,也不會刻意去記著要投票給哪人,故會在最後一刻收到親友的指示才決定把票投給誰。按常理推算,這類選民在建制陣營應較多。 20 | 21 | 還有一種隱性的遊離票,就是他們可能已有了決定,但在投票前一刻改變主意。他們會這樣做,應也是像第三類遊離票一樣,是基於策略考慮。 22 | 23 | 這五類遊離票各佔游離票總數中多少,不容易準確預測。不過從過去的研究所得的資料及因應今年的情況,還是可以作出一些合理推算的。之後如我們能掌握更多今年的資料,推算應可以更準確。 24 | 25 | 按我的推算,因著建制派和非建制派選民的特性,非建制派佔遊離票的比例應較高。如假設遊離票今年在各區平均是30%-35%,那麼當中20%-25%應最終會走向非建制派。六個非建制派的版塊間,也不會平均攤分這些遊離票,因此每個版塊在各選區的候選名單最多可能分到3%-8%的遊離票。在新東及新西,這個百分比的遊離票足以完全扭轉一張候選名單的命運。但在九東、九西和港島,若在選舉日前其支持度只有數個百分比,由於要取得議席起碼要有12-14%選票,即使用最樂觀的方法計算,名單能盡取可得的遊離票,勝算也不會高。 26 | 27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6月21日) 28 | 29 | -------------------------------------------------------------------------------- /思考香港4/25--策略投票是現時難免的「惡」.md: -------------------------------------------------------------------------------- 1 | # 25 策略投票是現時難免的「惡」 2 | 3 | 「雷動」提出在九月立法會選舉選民要更有組織地進行策略投票。有人對策略投票提出了原則性及實際操作的疑問。 4 | 5 | 有些人認為按著民主精神,原則上每一個選民的自由意志應被尊重,可按著自己的意願投票,故策略投票並不符合民主精神。首先,「雷動」說的策略投票並不等同由一個政治組織指令選民如何投票,而只是希望選民在投票時也考慮候選人的勝算,故不會損害選民的自由意志。但即使是這一點,我也同意在一個完美、平等及公平的選舉制度下,策略投票即使並不違民主精神,也應盡量避免。 6 | 7 | 問題只是這種完美的民主選舉制度並不存在,即使是現在於不少民主國家流行採用的混合選舉制度,一部份是單議席單票制的分區選舉及一部份是比例代表制的全域政黨名單選舉,不少選民也會在投票時,策略地在分區選舉時揀一個政黨的候選人,在比例代表制則支持另一政黨。因此,策略投票在現實的民主政治下,是必然存在,問題只是在具體的情況下,推動策略投票是否有足夠理據。 8 | 9 | 不用說,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離完美、平等及公平的標準是極之遙遠,故在香港推動策略投票,其實目標並不是想策略投票成為政治常態,而是希望透過今次選舉的策略投票,讓非建制派有機會搶佔一半議席,動搖現行憲制的根本,製造改革政制的政治契機,令選民以後不用策略投票。因此,在此時此刻香港的政治局勢下,要改變香港不完美、不平等及不公平的選舉制度,策略投票是不能避免的「惡」。 10 | 11 | 另一疑問涉及策略投票的實際操作。有些人擔心策略投票令原先應該會贏的候選人變輸,令原先會輸的候選人變贏,產生難以估計和控制的結果。回應這點,首先要問從何去判斷一個候選人原先是會贏。其實除了隨機的電話民調外,沒有任何其他資料顯示一名候選人的勝算。但民調往往不能掌握遊離選民的投票意向及選民在選舉最後階段的轉向。 12 | 13 | 因此,所謂贏變輸的說法,其實並不存在,因如果候選人本身的「基本盤」是足夠,他不會因策略投票運動而變輸。若候選人擔心策略投票會令他由贏變輸,那表示他其實也知道自己鐵票不足。反是因為有了策略投票運動,可更有效地調動選票,減少選票的浪費,讓選票能更好地集中起來,發揮出最大的效果,為本可能會輸的候選人提供更實質及更可靠的保險,最終由輸變贏。 14 | 15 | 從不同選民行為的研究顯示,其實大部份香港選民只會基於候選人的政綱、過去的記錄、所屬政治組織或個人形象,投票給他們心儀的候選人,而不會策略地考慮候選人的勝選或整體的政治效果。真的會策略投票的選民,其實只佔少數。以今年立法會選舉去推算,近一百二十五萬會投票的非建制派選民中,估計當中不會多於二十萬至二十五萬選民會策略投票。以按選區的大小去推算,每一選區大概會有三至五萬策略選民。以這個數目,若能好好統籌,的確有能力左右大局,令不少處邊緣的候選名單能最終勝出。當然若太少選民參與策略投票,效果也不會大。 16 | 17 | 舉一個例子,若一名候選人在一個選區拿到三萬票就能當選,他最後拿了四萬票,對他能否當選,有一萬票其實是多了出來,故某程度來說這一萬票是浪費了。當然從候選人的角度看,拿三萬票與拿四萬票當選是不同的。但以香港現在的政局及現行的選舉制度去看,若能有效及準確地從這多出的一萬票中挪動一定數量的選票給同陣營另一候選人,尤其是那些離當選界線只欠數千票的邊緣候選人,那是可以令同陣營的其他候選人當選的機會大大增加。怎樣有效及準確地挪動這些多了出來的票,就是在香港推動策略投票成敗的關鍵。 18 | 19 | 策略投票最終能否成功,取決於以下三個因素:一、於有多少選民準備參與策略投票;二、推算各候選人的勝算有多準確;三、能否在選舉日當天好好統籌參與策略投票的選民,令他們的選票發揮到最大的效用,而不會相互對銷。 20 | 21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7月12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26--策略選民影響將超預期.md: -------------------------------------------------------------------------------- 1 | # 26 策略選民影響將超預期 2 | 3 | 港大民研計劃上星期公布有關立法會選舉的民調,除了顯示不同選區各有意參選的人現有的支持度外,另一重要資訊是關乎策略選民的。其中一條問題是:「當你認為你最支持嘅候選人勝算偏低,你會唔會轉而支持其他較有機會勝出嘅候選人?」若答「會改變支持其他候選人」,那他就是策略選民了。 4 | 5 | 從民調的結果可看到幾點有關策略選民的趨勢(表一),會影響策略投票在今屆會否及如何影響投票結果。一、策略選民在各區所佔的百份比,比以前估計約只是15% 都要高。九西有最多策略選民,佔總選民數目的20.7%,新東也有20.4%,而港島則有19.6%,新西有18.3%,九東有18.0%,超區也有18.4%。由於民調是在提名期開始前進行,選舉氣氛仍是很淡薄,到了選舉工程變得白熱化的時候,由於今屆競爭會是非常激烈,估計最後真的會策略投票的選民,在各區都有可能超過20% 甚至更高,但應怎也不會成為選民的多數。 6 | 7 | 今屆登記選民的總數有三百七十多萬,數字比上屆多了三十萬,今屆投票率亦很大可能比上屆高,若每區有近20% 策略選民,那麼在每個地區直選的選區,策略選民的數量都會相當多,有六萬至十一萬名選民,超區更達三十六萬。以這個數量,策略投票對選舉結果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8 | 9 | 二、策略選民並不是平均地分布在各陣營的。整體來看,策略選民在各區及超區都較集中在非建制派的支持者中,有多於一半的策略選民是投票給非建制派背景的候選人,但只有少於四份一的策略選民是支持建制派的候選人(九東除外)。還有一成多的策略選民是還未決定他們的投票意向的(新東除外)。 10 | 11 | 三、各陣營各政黨的支持者的「忠誠度」也不是一樣的(表二)。個別政黨支持者中越少策略投票選民,支持者的「忠誠度」就越高,受策略投票的影響會較低。但這對整個陣營可能就較不利,因選票能由同陣營的一張候選名單轉去另一張名單的機會就會較低。不同政黨的「忠誠度」也不是一樣的,甚至同一政黨,在不同選區,也會是不同的。總的來說,建制派政黨的支持者「忠誠度」普遍比非建制派高。舉個例子,民建聯支持者中在大部份選區都只是約15%,但公民黨則全都是在25% 以上,這可能反映民建聯比公民黨有更穩固的樁腳。 12 | 13 | 假設策略選民在進行策略投票時,大體只會轉移至支持同陣營內的其他候選人,整合這幾點趨勢,我們就可推算策略選民對今屆的選舉結果,只要有好的統籌,應能發揮到相當大的作用。由於策略選民整體的比例會較以前高,而非建制派本身的支持者基數是最大,策略選民佔支持者的比例也是較高,且有最多參選名單,故非建制派的支持者最後會改變投票意向,能成功幫助同陣營內的邊緣名單當選的機會應較建制派為高。 14 | 1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7月19日) 16 | 17 | -------------------------------------------------------------------------------- /思考香港4/27--解構雷動計劃:班會旅䈩與賽馬貼士.md: -------------------------------------------------------------------------------- 1 | # 27 解構雷動計劃:班會旅䈩與賽馬貼士 2 | 3 | _作者:質數人與戴耀廷_ 4 | 5 | 今屆立法會最終在醫委會改革方案爭議聲中閉幕,傳媒焦點馬上轉移到立法會的選舉提名。 6 | 7 | 上星期與一位不太留意政治的朋友提及今屆選戰,他說看新聞已經夠累了。香港經歷了雨傘運動、旺角魚蛋革命等大事件,立法會還是越來越荒謬。距離投票日還有一個多月,但他只感受到不同政黨密集式動用資源,作親民公關SHOW,還有自家屋苑多了很多贈品,居然連掃把地拖都有贈送。他質疑自己的一票究竟有多大作用。他的想法和很多香港市民一樣,很難想像自己的選票有好大影響力。我嘗試跟他講解雷動計劃,發現他不是很了解這個雞蛋挑戰高牆的策略。下文將透過兩個例子解釋一下雷動計劃的內涵。 8 | 9 | 假設中學生投票去班會旅行地點 (豪華版)-有四成人好鍾意返大陸旅行,六成人會鍾意去日本、台灣、韓國等地方,但最不想返大陸旅行。因為六成佔多數,想當然應該不會選擇到大陸。但是那四成人很齊心挑選好一個地點(例如:上海),然後又很團結地投票;剩下六成人投票前卻無溝通好,可能就兩成投日本,兩成台灣,兩成韓國。因為支持去上海的人數比其他選擇為多,結果班會旅行最後決定去上海親親祖國,想去日韓台就要等下一年班會再投票。回歸後的立法會選舉,好像每次班會旅行都選了上海,只不過下次投票就要多等五年。 10 | 11 | OK,明白了班會旅行的比喻吧。但是要求六成學生集中投票一個地點,好像也不怎麼民主對吧?這是對雷動計劃蠻普遍的誤解。雷動計劃說實在也沒有這麼大能耐和資源操控投票傾向。以下用賽馬作另一個例子。 12 | 13 | 馬場初哥看上了三匹心水馬(代號:馬大哥、馬二哥、馬三妹),但是他只懂看外表,馬三妹最帥,就選了馬三妹。 14 | 15 | 馬場老手也同樣看上了三匹心水馬,不過他掌握更多賽事往績和勝負尤關的數據:馬大哥經驗豐富,但是爆發力近年不如以往;馬二哥經驗尚可,體力也在巔峰狀態,有潛力;馬三妹外表吸引,但是經驗尚淺。老手最後選了馬二哥。 16 | 17 | 雷動計劃就是希望裝備馬場初哥掌握更多數據,最後他可能還是會選馬三妹,但是他起碼知道根據數據馬二哥的勝算較高。 18 | 19 | 自由選擇是民主選舉最美麗可貴之處。雷動計劃是一個民間發起的行動,沒有政黨可以主導,只要越多人參與分享投票傾向,就能夠更加準確推算每個候選人的勝算。希望到時候你投給心水的候選人前,不用再被「告急」呼聲弄到心緒不寧。投票前先看看雷動聲吶的勝算分析,投票更有把握! 20 | 21 | (刊於香港01 2016年07月25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28--策略投票:兩原則、五部曲.md: -------------------------------------------------------------------------------- 1 | # 28 策略投票:兩原則、五部曲 2 | 3 | 「雷動」推動策略投票,但不少人都誤解了「雷動」的策略投票,以為「雷動」會向選民發出配票指示。這並非「雷動」所推動的策略投票,「雷動」推動的策略投有以下兩個原則: 4 | 5 | 第1原則: 如果你清楚知道支持的候選人是誰,投票給他。 6 | 7 | 第2原則: 如果你沒有特別支持的候選人,只希望非建制派能多拿一些議席,投票給勝算較高的非建制派候選人。 8 | 9 | 第1原則優先於第2原則。 10 | 11 | 從港大民研剛完成的民調顯示,即使非建制派的支持者有較多策略選民,還是有超過65% 投票時是不會考慮候選人的勝算,只考慮候選人的政綱、過往記錄、所屬政治組織、或個人質素。 基於民主的原則,也基於策略上的考慮,若一名選民清楚知道自己要支持的候選人是誰,「雷動」是鼓勵他們按自己的最佳意願投票。因此第1原則是優先原則。 12 | 13 | 但從港大民研的調查也看到,香港選民一直都有策略投票,「雷動」只是確認這事實。我們也不用著意去改變選民的意向,只是希望那些早就存在的策略選民,在考慮如何策略投票時,要充份掌握及考慮各候選人的勝算,才決定投票給哪一位非建制派候選人。策略投票要成功,就要在第1原則與第2原則間達到一個最好的平衡。 14 | 15 | 過去香港選民做策略投票,大都是所謂的「家庭配票」,一家幾名選民,也不一定考慮各候選名單的勝算,而只是把各成員的票分配給不同的名單就是了。「雷動」所要做的,是資訊更準確及更有組織的策略投票。 16 | 17 | 要更準確掌握各非建制派候選名單的勝算,就要有更多及更準確的資料。除了依據港大民研在選舉日前進行的最後階段隨機電話民調的結果外,我們還會採用其他科學的數據收集方法,去驗証及調較民調結果的準確度。 18 | 19 | 策略選民在選舉日前一天會收到有關的整合資料,就可看到哪一些非建制派候選名單已夠票可有餘票分給其他名單、哪一些名單沒有任何勝算是可放棄、及哪一些是邊緣名單,只要策略選民能把票轉給他就有機會當選。 20 | 21 | 「雷動」不會指令策略選民把票投給哪一張名單,而是設立一個平台讓策略選民自行商討如何分配選票。已加入「雷動聲吶」的策略選民,會按所屬選區隨機地分配到一個策略選民群組,然後他們就可透過Telegram 這手機通訊程式自行討論按所得到的資料可如何投票。他們要考慮以下兩個問題: 22 | 23 | - 如何令一些名單的票不會過多做成浪費,但又不要令這些穩勝名單最後變成不夠票而落選? 24 | 25 | - 若有多於一張邊緣名單,應按怎樣的比例去分配選票? 26 | 27 | 在經過一輪討論後,各策略選民的群組就可使用「雷動聲吶」所提供的決策功能,讓成員示明要把票投給哪張邊緣名單。 28 | 29 | 即使沒有加入「雷動聲吶」的策略選民,也會收到上述有關各候選名單勝算的公開資料。他們也可自行在慣用的手機程式,設立自己的策略選民群組,邀請他知道是同選區也是策略選民的朋友加入,並在群組中討論同樣的問題令大家能善用所有選票。這是過去「家庭配票」的智能擴大版,可稱為「小雷動」。如果以前的策略投票是「家庭山寨式」,那麼「雷動」使用「雷動聲吶」進行的,就是「集團式」的策略投票,而「小雷動」就是「中小企式」的策略投票。 30 | 31 | 到了選舉日當天,策略選民向「雷動聲吶」匯報最後的投票意向。到了當天黃昏時,「雷動」會整合所收到的最後資料,向事前已確認為各區的「雷霆救兵」的選民,發放最後的資訊,由他們自行決定在最後的關鍵時刻,把票投給哪一張邊緣名單,目標是要令非建制派能奪取最多的議席。 32 | 33 | 以下是策略投票的五部曲:1. 加入:安裝 Telegram 和加入雷動聲吶Votsonar。2. 邀請:邀請更多人也加入雷動聲吶。3. 群組:加入雷動聲吶下各分區的策略選民群組或自設策略選民群組。4. 討論:在選舉日前一天 (9月3日) 按最新選舉資訊,與群組內其他策略選民商討如何投票。5. 匯報:在選舉日 (9月4日) 投票後向雷動聲吶匯報。(被確認為「雷霆救兵」的策略選民,第5部是等候:在選舉日(9月4日),等候及參考整合了投票意向匯報結果的最後資訊,在最後兩小時投下關鍵一票。) 34 | 3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7月26日) 36 | 37 | -------------------------------------------------------------------------------- /思考香港4/29--立法會選民轉軚實況解構- 七月篇.md: -------------------------------------------------------------------------------- 1 | # 29 立法會選民轉軚實況解構- 七月篇 2 | 3 | _作者:追數人_ 4 | 5 | ## 引言 6 | 7 | 立法會提名期已經開始,各候選人亦密鑼緊鼓地籌備選舉工程。為使泛民陣營能在立會獲得過半議席,早前戴耀廷教授發起雷動計劃,並以雷動聲吶(VotSonar)為平台收集選民意願。坊間之民意調查普遍不具有追蹤性,而雷動聲吶之優勢在於能追蹤使用者意向的同時保障其身份私隱。為使候選人更緊貼了解自己及其陣營的選情,雷動聲吶首次發表追蹤使用者意向的研究。 8 | 9 | ## 研究方法 10 | 11 | 雷動聲吶是一個以Telegram為平台的民調系統,是次研究採用其六月及七月民調的數據,並以參與者的Telegram ID作配對。 12 | 13 | 為使研究結果更易理解,本研究只在六月民調時每區選取支持率最高之三名候選人。本文探討了他們在兩次民調間支持率的變化,舊有支持者轉投其他陣營(轉軚)的比例,主要轉軚者的去向,以及他們在整體轉軚者中所佔的比率。此外,是次研究亦探討候選人在七月民調的支持者中主要的新票源。 14 | 15 | ## 研究結果 16 | 17 | 共有3,189名參與者參與六月及七月民調。當中各區支持率三甲如下。 18 | 19 | 九龍西:公民黨(毛孟靜)、青年新政(游蕙禎)、劉小麗 20 | 21 | 九龍東:人民力量(譚得志)、公民黨(譚文豪)、香港眾志(黎文洛) 22 | 23 | 香港島: 公民黨(陳淑莊)、王維基、香港眾志(羅冠聰) 24 | 25 | 新界西:公民黨(郭家麒)、朱凱迪、社民連/人民力量(黃浩銘/陳偉業) 26 | 27 | 新界東:人民力量(陳志全)、 公民黨(楊岳橋)、 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 28 | 29 | 超級區議會:公民黨、民主黨(涂謹申)、街工(梁耀忠) 30 | 31 | 各區轉軚率為:九龍西(35.6%)、九龍東(52.8%)、香港島(34.1%)、新界西(37.3%)、新界東(32.8%)、超級區議會(55.6%) 32 | 33 | ## 總結 34 | 35 | 兩次民調期間,普遍候選人/陣營的支持率沒有明顯升/跌幅。約三成選民在七月民調時轉軚,而九龍東及超區選民轉軚率較高。在支持率較高的候選人中,轉軚的選民比率介乎兩至三成,但亦有一些特殊例子(如港島的王維基及超區的公民黨陣營)。當中亦偶有發現支持者互換的情況,如港島的陳淑莊及羅冠聰,並超區的涂謹申與梁耀忠。普遍候選人在七月民調時的新票源來至之前未有決定的選民,需繼續觀察其意向會否在下月改變。當中亦有一些特別的觀察,例如劉小麗雖然有部份支持者流失至吳文遠,但同時獲得從游蕙禎而來的新票源,這或許能解釋其支持率的上升。另一方面,梁天琦雖然從楊岳橋獲得新的支持者,但同時有支持者轉投楊岳橋,或因此令支持率微跌。 36 | 37 | 是次研究亦有其限制。Telegram並非覆蓋廣泛選民的平台,而且雷動計劃的參與者亦偏向支持泛民或本土陣營,故是次結果未必能代表全港市民之意向。然而,在策略選民的角度而言,是次結果將有助其在立法會選舉時的最終決定。、 38 | 39 | (刊於雷動聲吶Votsonar blog 2016年07月27日) 40 | 41 | -------------------------------------------------------------------------------- /思考香港4/3--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中).md: -------------------------------------------------------------------------------- 1 | # 3 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中) 2 | 3 | 要推算非建制派能否在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取得地區直選中起碼18席,2012年的選舉結果可提供重要參考。整理數據,為便於推算,我棄用泛民這標籤,而用非建制派,去包括所有核心泛民政黨(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民協、新民主同盟、街工、社民連、人力)及其他明顯是不支持建制派及北京政府的參選人及名單。 4 | 5 | 從表一可看到,在比例代表制下,非建制在五個選區平均得票率是57.2%,按比例應在35 席中取20席,但實際只取得18席。在五個選區中,從非建制派在各選區所得選票比例,有三區(港島、九東和新西)實際所得議席都少於應得議席,只在新東取得較按比例應得議席為多的議席,共計少了兩席。反過來,建制派平均得票率是42.7%,理應得15席,但實際卻取得17席,多了兩席。 6 | 7 | 從表二可看到,除新東外,非建制派的浪費票百份比較建制派是高很多。浪費票是指選民所投的票未能最終取得議席的選票。以港島為例,投票給非建制派的選民,每十名就有四名投的票不能產生議席,但投票給建制派的選民只有1.4名的票是不能取得議席。那令建制派的選票效用比非建制派高。為甚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非常複雜,不同選區情況不同,原因也不同。 8 | 9 | 首先是涉及各政黨安排名單的策略。在2012年,公民黨在港島及新西都是以較強候選人排在名單的第二位,希望選民因排第二的候選人而投票給這名單,望能從這一張強名單策略取得兩席。這兩張名單在自己的選區都是最高得票,但卻不足取得兩席,令取得一席之後的選票都浪費掉。以港島為例,按議席及選票比例取一席所需票數是47,252 ,公民黨名單的得票是70,475,單這名單已浪費了23,223票。 10 | 11 | 再且,其他名單都是利用最大餘額的安排,以不足所需選票的數目去取得席位,因此按規定的票數去取議席,其實也會做成選票浪費。假設公民黨的候選人在港島以兩張名單分別出選,而選票又能平均分在兩張名單上,每張名單得票約35,237,那已多於該區最低得票的名單,足以奪回議席了。同樣情況也出現在新西。這解釋了為何非建制派在這兩個選區實際取得議席是少於應得的議席數目。一張強名單策略會做成雙重的選票浪費。 12 | 13 | 另一個做成大量浪費票的原因是參候名單的數目過多,攤薄了每張名單所可能得的選票,但取決因素比較複雜,要看多個因素之間的互動關係。首先,重要的不是非建制派出選的名單總數,而是看有競爭力的名單的數目。若一張名單能取得約一萬票,那已是有競爭力的名單。跟著要看的是對方陣營出選的有競爭力名單的數目。再要看的是己方和對方陣營在一個選區按得票應得的議席數目。這數目以N為代號(見表三)。 14 | 15 | 結合來看,若對方陣營只有N 名單,那是穩健的選舉策略,差不多可肯定取得應得的議席數目。但己方陣營無論有多少張名單,也只是陣營內的競爭,結局是雙方陣營都會取得按比例應得的議席數目。這是上屆九西的情況。 16 | 17 | 若陣營出選的名單數目,有競爭力的是N+1,那是有部署的進攻型策略,如支持己方陣營的選票能調配得宜,能有機會成功取得多於應得議席的。若雙方都是用N+1 策略,那麼沒有競爭力的名單數目也會影響選舉結果了。這就是上屆九東的情況,非建制派及建制派都是採N+1 策略,但因非建制派還有兩張沒有競爭力的名單,那的而且確攤薄了支持非建制派的選票,導致建制派的進攻策略成功地從非建制派手上奪去一席。 18 | 19 | 若陣營出選的名單數目,有競爭力的是N+2或以上,那是混戰型策略。如雙方都採混戰型策略,那就是大混戰了,結局難料。這是新西及新東的情況。在大混戰下,非建制派可從中得利取得多於應得數目的議席,或只保著應得議席,但也可能取得少於應得數目的議席,因陣營內各張名單的選票是極難調配的。非建制派在新東能得利於大混戰,但在新西若不是公民黨用了一張強名單的策略,令非建制派失了一席,也頂多只能保著應得的議席數目。 20 | 21 | 按道理,若對方陣營採混戰型策略,己方如能以N+1策略回應,能成功得利的機會是高的。這本是上屆港島的情況,但因公民黨的一張強名單策略所做成的選票浪費實在太多,令非建制派在此區最後還是失了一席。 22 | 23 | 下星期再談非建制派在考慮了上述觀察後,九月選舉可如何因應己方及對方陣營最新的政治形勢,作最好的部署以達力阻建制派取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的總體目標。 24 | 25 | 26 | 27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1月19日) 28 | 29 | 30 | 31 | -------------------------------------------------------------------------------- /思考香港4/30--策略投票助非建制派超區保3席.md: -------------------------------------------------------------------------------- 1 | # 30 策略投票助非建制派超區保3席 2 | 3 | 「雷動」推動策略投票,怎樣才能有效地增加非建制派候選人當選的機會,我以超區為例來解釋操作細節。 4 | 5 | 第一步是要掌握各候選名單的勝算。港大民研會在選舉日前一天(九月三日)會公布最後一輪民調結果顯示各候選名單的支持度。為方便解說,假設最後經整合的民調結果,與港大民研在提名期開始前公布的支持度(圖)是一樣。( 我強調這只是用於解說,不是說他們最後的支持度。相信他們經過選舉期的工作,支持度是會有轉變的。) 6 | 7 | 要判斷候選名單的勝算,先要畫一條安全線,就是當選起碼要有的支持度。從2012年選舉看,最後一張當選名單得票是14.4%,而五張勝出名單平均是16.7%。今屆的安全線應不會相差太遠,支持度達16% 的名單應可勝出。 8 | 9 | 跟著是分析對手,建制派三張名單若都要當選,總得票需48%,現只得36%,拿三席難度極高。民建聯李慧琼的支持度達23.3%,應穩奪一席,但民建聯周浩鼎和工聯會王國興離安全線很遠。建制派手上可能還有不少隱性票(如老人院票),是民調結果不能反映出來的。但即使把這也計算,假設有7% 隱性票,能取得建制派在全港平均的43%支持度,選票還是不夠三張名單分。 10 | 11 | 建制派支持者只有一成半是策略選民,有較少票可由穩勝名單轉到同陣營的另一張名單。李慧琼的23.3%,因當中有14.5% 是策略選民,故只會有3.4% 轉到周浩鼎。周浩鼎有了這3.4%,支持度達10.3%,離安全線就較近。民建聯連自己黨友也未必夠票,更難幫助王國興了。如 7% 隱性票能完全由背後操盤者自由調動,把6% 票分給周浩鼎,他應可夠票,但王國興的支持度就不會超過5-6%。但若操盤者能把所有能操控的票平均分到三張名單,每張就有14.3%,三張都勝出的機會就增加,難度雖高卻不能不防。 12 | 13 | 接著是分析非建制派的選票分布,六張名單總支持度雖達63%,但扣去建制派 7% 隱性票,就只餘57%,不過應還夠三張名單達安全線,問題是選票會否過於分散。 如建制派能較平均地分配他們的43%,非建制派就可能只取兩席。 14 | 15 | 民主黨涂謹申應可取一席,所有其他名單因未達安全線,都要靠同陣營名單內的策略選民來補充選票。非建制派支持者有較高比例策略選民,不同名單由20% 至35%。涂謹申的31%,有四分一是策略選民,即有7.8% 可轉給其他名單。得益最大的應是街工梁耀忠,因他本身也有11.4% ,只要從其他名單拿到4.6% 就夠票。新民主同盟關永業及民協何啟明得票過低,勝出機會近零。他們的支持者都有近30% 策略選民,故非建制派會有2% 從這兩張沒望的名單流向更有勝算的名單。 16 | 17 | 能有機會取第三席的是6.1% 的公民黨陳琬琛或5.1% 的民主黨鄺俊宇。他們需其他名單的策略選民幫助才有機會勝出,涂謹申有3.2%(分給了梁耀忠後的餘數)和關永業及何啟明有2%,可流向他們其中一人,但那還是不夠。不過不要忘記他們各自的支持者也有近三分一策略選民,若鄺俊宇的支持者中的策略選民走向陳琬琛,陳琬琛就會多1.8%,得票達13.1% 。反過來,如陳琬琛的支持者中的策略選民走向鄺俊宇,鄺俊宇就會多2%,得票達12.3%。 但無論是他們中哪一人,非建制派要取三席,兩人只能有一個留低。 18 | 19 | 從上述分析, 要策略投票成功,需以下安排,而「雷動聲吶」的作用就是去解決這些問題: 20 | 21 | - 要有更多選民明白策略投票的重要性,讓更多選票能由穩勝或沒望的名單走向邊緣名單 。 22 | 23 | - 策略選民收到的選舉資訊誤差不可太大,能準確掌握哪些是邊緣名單及離安全線大概有多少。 24 | 25 | - 要更好統籌策略選民,不然即使有足夠選票,分配不善還是達不到目標。若有多於一張邊緣名單,就必須有一個決策機制讓策略選民共同決定最後要救哪些名單。 26 | 27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8月02日) 28 | 29 | -------------------------------------------------------------------------------- /思考香港4/31--大衛打倒歌利亞給香港選民的啟示.md: -------------------------------------------------------------------------------- 1 | # 31 大衛打倒歌利亞給香港選民的啟示 2 | 3 | _作者:正數人與戴耀廷_ 4 | 5 | 決戰的號角已經吹響了!大衞從口袋裡掏出幾顆石塊,靈巧地裝上投石帶,對準目標發射。歌利亞頭顱被擊中,應聲倒地。大衞立即衝上前殺掉歌利亞。 6 | 7 | 大衞打倒歌利亞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詳。很多人都知道大衞勇敢,面對比自己高大、強壯的敵人,也能沉著應戰不退縮。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大衞致勝的關鍵,除了他的勇氣,最重要還是他的作戰方法呢?巨人歌利亞孔武有力,作戰經驗豐富。勝負的關鍵,全靠那條投石帶。如果要近距離肉搏,大衞絕不是巨人的對手。但大衞投石作遠程攻擊,一下子就把巨人擊倒。這個創新的作戰方法,震驚了當時所有人。 8 | 9 | 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我們也需要大衞一般的智慧。面對建制派排山倒海的宣傳攻勢,牢不可破的鐵票,我們不能夠再用舊方法迎戰。經過多年操作,建制派的選舉機器已經運作純熟,加上龐大的資源作「蛇齋餅糉」,恰好就是巨人歌利亞。泛民選民如果想要赢,該要怎樣做? 10 | 11 | 既然我們支持民主的普通巿民不能力敵建制派的選舉機器,那麼我們就只有智取一途。戴耀廷教授在七一遊行當日不停呼籲: 「決戰689(梁振英),你有無武器呀?無你盞俾人扑啦!唔駛用磚頭既,我們用手機就可以決戰689。」究竟手機怎樣決戰689,怎樣決戰建制派選舉機器呢? 12 | 13 | 由一群IT人成立的公民數據,今年推出「雷動聲吶」程式。這程式藉著手機的 telegram軟件,為2016立法會選舉建造「聲吶探測器」。這手機「聲吶探測器」為非建制選民探測民情,定時向用家收集和發佈立法會選舉戰況。運作詳情可參看附圖的「懶人包」和「雷動聲吶」官方網站。 14 | 15 | 有人或許會說,戴耀庭教授推動的雷動計劃,只對泛民主派和政黨舊人有利,這卻是偏見。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最近公佈立法會選舉的選前民調,分析各候選人的支持度。個別激進派/本土派候選人的支持度偏低,他們的支持者有點洩氣。但誠如坊間的評論指出,若用整個板塊來算,本土派和新進民主派的支持度合計起來,在多區也不止一成。綜合這些支持者的選票,隨時各區也能夠令本土新進民主派佔一席位。 16 | 17 | 可是目前各候選人各不相讓,支持者要如何得知,那個候選人勝算較高?應該怎樣動員家人和朋友一起全票支持理念相近的候選人?建制派的選舉機器,就會用站外調查、「掌心雷」、聯誼會電話簿等方式動員,配票確保建制派當選。鍾庭耀博士最近在一個研討會指出:「遠在十多二十年前,就懷疑某些人已經動用比港大民調二十倍以上的資源,去進行票站調查。」 18 | 19 | 面對建制派的選舉機器,我們就像一直掩著眼跟對手打仗。我們究竟要如何做?雖然我們沒有建制派的資源,但我們可以借科技的力量,年輕人的參與,令立法會非建制派過半,一起改變時局。建制派動員配票實有違民主精神。但策略投票在外國的民主國家卻有很多成功例子。策略投票的精髓,就是要集中選票給較有勝算的候選人,令最不喜歡的候選人落選。打個比喻,就像在眾多蘋果之中,選較有勝算的一個,目的是阻止建制派的爛橙當選。較有勝算的蘋果,未必是最好味的蘋果,但起碼它是一個蘋果,而不是一個爛橙。本土派板塊候選人各自為政,各自的支持度也不夠高。如果不集中選票給較有勝選的一位,建制派爛橙就會漁人得利,繼續佔據立法會要職。傳統泛民有穩固的支持者,面對建制派對手很有經驗。本土派相對而言,支持者分散,更需要策略投票的動員。雖然策略投票的結果未必是最喜歡的蘋果,但起碼選出的是一個蘋果,而不是不能接受的爛橙。 20 | 21 | 梁振英政府長期倒行逆施,遠的如港大副校任命風波,林榮基銅鑼灣書店事件,近的如廉署高層李寶蘭罷官,香港人已經受夠了。我們要搶佔每寸陣地,用更機動更科學的方式動員,令建制派一敗塗地。雷動計劃和雷動聲吶,就是應運而生的產物。各位支持民主、支持香港核心價值的朋友,請踴躍參與,讓我們一齊創造奇蹟! 22 | 23 | (刊於香港01 2016年08月02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32--與其杯葛、不如投票.md: -------------------------------------------------------------------------------- 1 | # 32 與其杯葛、不如勁選 2 | 3 | 梁天琦最終還是被拒參選,看來北京官員顆拍梁振英政權,為了令港獨派不能參選立法會,可採用任何方法,甚至犧牲中立的公務員制度及扭曲香港的法律。 4 | 5 | 在過去所有的選舉,選舉主任的角色只在於行政上審核各候選人是否符合法律上及程序上的各種安排,從不會就候選人的政治主場進行事先的政治審查。今次在中央、特區政府高層及選管會多方位策劃下,一個小小政務官,若還想有機會升級,又怎頂得著這滔天巨壓,只能用不是邏輯的邏輯,竟用「讀心術」來解釋自己為何拒絕確認提名為有效。 6 | 7 | 在北京官員說了發表港獨言論就是不擁護《基本法》,香港的各級官員就即時跟著指令去做,足証「一國兩制」已蕩然無全了,還談甚麼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最恐怖的人治並不是無法無天,而是當權者任意扭曲法律條文去維護其政治利益。披上了一層法律外衣的人治,在人不察覺下能殺人於無形,之後還可大放厥詞說是維護法治。不幸地,這種最恐怖的人治看來已在香港出現了。 8 | 9 | 現在已不是要否支持港獨的問題,因當權者可以用港獨為由去進行政治篩選,以後就可用任何其他理由去做同樣的政治篩選。借用納稅德國時候馬田牧師的名言:「首先他們不讓港獨派參選,我沒有出聲反對,因我不是港獨派。跟著他們不讓自決派參選,我也沒有出聲反對,因我不是自決派。 之後他們不讓激進派參選,我亦沒有出聲反對,因我不是激進派。 最後他們不讓我參選,因我不是「愛國愛港」派,但我發現再沒有其他人可以為我發聲了。 」 10 | 11 | 有了「選舉主任」這重要機制,只要確保他們能「忠誠」地執行任務,人大常委會大可撤回「831決定」,甚至任由港人公民提名特首候選人,只要選舉主任行使「酌情權」,因北京官員早已說了《基本法》規定特首要「愛國愛港」,將來選舉主任一樣可以根據一個人過去的言行,說他「並沒有証明自己已經是愛國愛港」,然後作出以下結論:「我認為我不能信納此名特首候選人真正改變了他過去的主張及真正是愛國愛港」,而拒絕確認那人為特首候選人。「選舉主任」可以達到「831決定」的相同篩選效果,但非建制派卻難以用立法會三分一的否決權阻撓得到香港實現「中國特色的普選」。若是如此,「選舉主任」對實現《白皮書》式的「一國兩制」會是功不可沒!但香港的法治、民主與自主俱休矣! 12 | 13 | 更甚者,今次其實是一次「選舉23條」。北京政府在第一步先不容持港獨言論的人參選立法會,預示著真正的23條在下一步也快要來到。惟有非建制派在九月四日的選舉搶佔得到立法會一半議席以上,才有望阻止23條惡法臨到。 14 | 15 | 面對如此惡劣的情況,有人認為選民應該杯葛今次選舉,不要賦予此不公平的選舉任何認受性。但請大家不要那麼天真!你杯葛選舉,但選舉不會停止,仍會繼續進行。建制派杯葛選舉,就只會給建制派拿走所有議席,完全控制議會。你想低投票率和高白票率,無恥的當權者就不會利用由建制派完全掌控的立法會為所慾為嗎?那時候23條必來!假普選也必來! 16 | 17 | 因此,我們不能放棄今次選舉,即使選舉是那麼不公平。既然當權者要篩選議會的候選人,我們就反要在今次選舉,用盡一切方法令他們的奸計不能得逞,用選票把議會搶過來,讓能真正代表港人的聲音控制立法會一半議席以上,要與這種破壞香港法治、民主與自主的行為誓不兩立。 18 | 19 | 與其寄望於虛無飄渺的選舉認受性,不如搶奪實實在在的議席!面對現在嚴峻局面,街頭的路障與體制內的路障都要設起來,去抵擋當權者,去守護香港!我們既要街頭行動,也不能放棄所有體制內的任何資源,兩者並不排斥,更是相輔相成。 20 | 21 | 香港正處危急存亡之秋,仍然擁抱香港核心價值的香港人,必須在九月四日出來投票,策略地投票,令非建制派能搶得更多議席,踢走幫兇建制派!我也希望所有非建制派的候選人,無論是泛民還是本土、温和還是激進,都能放棄成見,與選民一齊好好部署策略,守護香港的最後防線。街頭見!票站見! 22 | 23 | (刊於信報2016年08月06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33--票不單要投,更要策略地投!.md: -------------------------------------------------------------------------------- 1 | # 33 票不單要投,更要策略地投! 2 | 3 | 特區政府進行政治篩選,令今屆立法會選舉選情變得更複雜。有人認為應杯葛選舉,但以香港現行選舉制度,少一票給非建制派名單,或多一張廢票、白票,實質上是建制派多了一票。正因局勢惡劣,我們更加要踴躍投票,用選票向北京政府及梁振英政權說「不」! 4 | 5 | 但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是在多個選區因名單過多,非建制派總得票率雖高於建制派,但很大可能因選票過於分散,出現票多席少的情況。現在唯一寄望選民能發揮策略投票的作用,力挽狂瀾於既倒。有些選民問,那怎樣去策略投票? 6 | 7 | 今屆選情比以前更惡劣,故過去那種家庭配票的模式已不能產生足夠的策略投票效果。今屆策略投票必須有更準確資訊、更完備分析、及更緊密組織。由於每個選區的選情有很大分別,非建制派名單的選票分布有不同模式,故策略選民要做的也會不同。 8 | 9 | 要做策略投票,第一步是確定安全線,就是一張候選名單的支持度百分比要達到多少才可穩勝,這取決於議席數目與候選名單數目。因各名單都希望得益於「最大餘額」,故安全線的百分比會低於比例代表制理論上所需的百分比。若選區議席數目是九席,安全線會是8-9%;六席是13-14%;五席是15-16%。有了安全線就可判定哪一張名單是穩勝,哪些是沒希望,及哪些是邊緣。 10 | 11 | 第二步要掌握各名單的策略選民比例,非建制派名單的支持者平均大約有四分一是策略選民。策略選民會因名單的勝算而決定最後投票取向,故即使支持度都超過安全線的名單,也不能一概而論。舉個例子,若安全線是12%,一張非建制派名單的支持度要超過16% 才算真的穩勝,因要扣除當中可能會在最後轉投給其他名單的4%策略選民。這可稱為「穩勝名單」。若名單支持度的四分三還未達安全線,這名單不算真的穩勝,仍需一定數量策略選民繼續投票給他,才確保不會由贏變輸,也是說最後仍要策略選民「補飛」給他,這可稱為「穩中有險名單」。 12 | 13 | 第三步是決定這個選區非建制派最大可能取得的議席數目。按得票比例,非建制派在一個九個議席的選區應可取五至六席;六席選區是三至四席;五席選區是二至三席。但還要因應選票被打散的程度,才能決定最後希望爭取得到的議席數目。 14 | 15 | 第四步是處理沒有希望的名單。若一張名單的支持度到了最後階段連安全線一半也達不到,能最終勝出的機會是近乎零。這可稱為「沒希望名單」。如果這些名單的候選人能主動向他們的支持者表示棄選,讓支持者轉投給其他較有機會的名單,那能令浪費選票的比例減至最低。當然這要取決於候選人是否有此大局視野,但策略選民還是清楚要忍痛捨棄他們。 16 | 17 | 第五步是要判定邊緣名單的情況,邊緣名單就是那些未達安全線的名單,但如果「穩勝名單」和「沒希望名單」的策略選民能轉過來的話,他們就夠票達安全線。但邊緣名單也有分別,尤其是選區內有多於一張處邊緣位置的名單。有些離安全線可能只是二至三個百分比,能勝出的機會應較大;有些則距離較遠,故得勝機會相對上小一些。前者可稱為「強邊緣名單」,後者可稱為「弱邊緣名單」。 18 | 19 | 總結上述,策略選民首先不用理會「穩勝名單」及「沒希望名單」。在大部分選區,「穩勝名單」很可能只有一張甚至沒有,「沒希望名單」就必有數張。跟著就是如何在「穩中有險名單」、「強邊緣名單」及「弱邊緣名單」間分配策略選民。在大部份選區,「穩中有險名單」也不會太多,只有一至兩張,「強邊緣名單」也是一樣。分配策略選民應跟從以下優先序:1. 「穩中有險名單」、2. 「強邊緣名單」、3.「弱邊緣名單」。這會做,浪費票會最少及贏得最多議席的機會是最大。跟著是因應各名單與安全線相差的距離,去決定策略選民的分配比例。如何分配是由策略選民共同決定。 20 | 21 | 由於「弱邊緣名單」在一些選區可能有多於兩張,甚至四至五張,其實都要「救」他們,會是極之困難。因此,到了最後,可能只可二選一、三選二、或四、五選三,這也是由策略選民自行決定。「雷動」的「雷動聲吶」會提供一個資訊、商討、決策及匯報平台,幫助策略選民能一同做出這最後決定。 22 | 23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8月09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34--非建制派疚由自取、選民力挽狂瀾.md: -------------------------------------------------------------------------------- 1 | # 34 非建制派疚由自取、選民力挽狂瀾 2 | 3 | 港大民研的滾動民調,的確是觸目驚心,暴露了未能在參選階段做好協調的惡果。一早預見的現像很可能出現,候選名單過多,選票未能集中,最後是非建制派票多席少。非建制派的總得票率仍是遠超建制派,在各區差距都在10% 或以上。在真正的民主選舉,這已足令非建制派大勝,但在香港的畸形制度下,雖叫比例代表制,議席分配卻是反比例。但也不能完全怪罪制度,因大家其實早知制度是這樣,只要做好參選協調,也並非不能利用制度去反制。但非建制派的各政治團體,最後不願在參選上做協調、攪初選,故出現現在的危機,只可說是疚由自取。不幸地,非建制派選民,卻可能因政治團體的錯誤決定,白白浪費手上選票。 4 | 5 | 到此局面,實讓人沮喪。但我相信策略選民,若能協調得好,還是可力挽狂瀾於既倒,「雷動」也是為此而不斷努力。不過,有人看到「雷動」現所能招聚的策略選民只有萬多人,分到各區就只數千人,與目標數目起碼每區一萬,相差很遠,覺得成事機會很低。我也承認,招募策略選民的工作並不順利,但公民聯合行動的十八個團體已非常努力,差不多每天都有街站,還在報章上刊登廣告,但選民的反應仍是比想像中慢和少。 6 | 7 | 可能大部分選民在選舉日前都不會費心去想選舉的事,故希望到了最後階段,參與「雷動聲吶」的人會增加。不過,從過去「佔中」的經驗看,港人是不習慣在事前承諾支持一項社會行動的,當年簽署《意向書》的人,也只是數千,但到了佔領爆發時,卻是成千上萬。港人到了有需要時,還是會走出來的。 8 | 9 | 到了選舉日前一天,「雷動」會依據港大民研最新的民調結果,再整合從「雷動聲吶」所收集的數據作調整,發布各區各參選名單支持度的推算表。由於現在港大民研的滾動民調,每區樣本仍是很少,誤差率仍是很大,但到了九月三日,每區的累積樣本,在一個約十天的時段內,有近一千個,誤差會大幅減低。加上「雷動聲吶」的數據調整,應能把固網電話隨機民調的誤差進一步減低。 10 | 11 | 依據這些資料,「雷動」會向已參與「雷動聲吶」的策略選民發出投票的參考指引。指引不會指示策略選民投票給那名候選人,但會分析選情,指出哪些非建制派候選人是穩勝,哪些是沒希望,及哪些處邊緣位置。指引是透過「雷動聲吶」內各選區的私人群組發放,並不公開。因應各區的選情,各選區的群組在進行討論後,再議決應如何分配選票,如最後決定20% 策略選民投票給A名單、80% 給B名單。然後各策略選民就按這決定向系統表示會負責把自己的一票投給哪張名單。 12 | 13 | 這指引及分配選票的決定是在手機程式內的私人群組中進行,因不向公眾發布,故不構成選舉廣告。選舉規則也不禁止群組的成員把相關資料透過私人訊息通知其他未參與「雷動聲吶」的選民。「雷動聲吶」一定不會向公眾發放這些策略投票的訊息,但相信不少有心的策略選民,雖沒加入「雷動聲吶」,還是有方法掌握在各區策略投票的方向。這就是策略投票的漣漪效應。我們以參與了「雷動聲吶」的策略選民為基礎,用符合選舉規則的方法,把策略投票的作用放大,望能左右最後的選舉結果。當然,依靠漣漪效應,必會出現很多難以預見的變數,但這也是在這階段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從其他地方策略投票的經驗看,漣漪效應是必會出現,也能發揮相當大果效。 14 | 15 | 若是經過一切努力,最終還是未能扭轉局面,也只能說是非戰之罪,因開局實在太差,參選名單太多,選票太分散,策略選民數目不夠。我們只能寄望用未來四年時間,重新部署,望在2020 年的選舉,非建制派的政治團體能吸取教訓,明白不能只顧本身利益而妄顧整個陣營及香港整體民主發展的利益,願意把協調及初選制度化。公民社會也可利用時間建構起更有效的策略選民平台與網絡,以迎接下一場大戰。但我還是相信奇蹟是會在今屆發生的。 16 | 17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8月16日) 18 | 19 | -------------------------------------------------------------------------------- /思考香港4/35--民意調查和天氣預測.md: -------------------------------------------------------------------------------- 1 | # 35 民意調查和天氣預測 2 | 3 | _作者:正數人與戴耀廷_ 4 | 5 | 天有不測之風雲。自古以來,準確預測天氣都是人類努力不懈的目標。以目前的科技,要準確預測幾小時後的狀況,已經不容易。如果要預測幾天之後的狀況,誤差會更大,各地天文台的預測也時有分歧。 6 | 7 | 近日有很多聲音,質疑港大民調的可信性,擔心民調結果會影響選情。民意調查和天氣預測有甚麼關係? 8 | 9 | ## 選舉的不確定性是民主選舉的基石 10 | 11 | 首先,民主選舉事前不可能預知確實結果。目前的民主選舉,選民都是投暗票,投票過程都要保密。只有等到所有人投完票,打開票箱點算之後,才能得知民意的真正取向。無論民調設計有多科學,樣本數目有多大,事前的民調結果也不可能完全準確。 12 | 13 | 保密投票,縱使會為民主選舉帶來不確定性,但這是民主選舉的基石。只有像北韓那種國家,才會選前就能得知結果,根本不需要民調。遠的不說,近如今年的英國脫歐公投,即使事前多方民意調查都顯示,英國脫歐機會不大。但最終結果還是嚇了所有人一跳,令環球股巿震盪了好幾天。 14 | 15 | 以目前的科技,天氣預報也不能夠100%絕對準確。何況是人心難測的選舉?既然天氣預報不能夠100%準確,為什麼我們還要看天文台的天氣預報?雖然預測不是全部準確,但天文台的預測還是有提示作用。雖然不確定那個小時下雨,雨量會是多少,但巿民大眾知道當天會下雨,知道當天會是陰天,我們就能夠帶把雨傘出門,適當調整日程,以免混身濕透。天氣預測能夠幫巿民大眾早作準備,更好面對未來。 16 | 17 | 民意調查也是這樣的一回事。選前民意調查並不能夠100%得知選舉結果。但民調卻能夠告訴大家,巿民的普遍取向如何。選民最後怎樣投票,完全是選民的自由決定。正如明知明天會下大雨,巿民都要堅持做戶外活動,天文台怎樣也阻止不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這是自由的可貴,民主選舉的可貴。 18 | 19 | ## 離選舉日越近,預測越準確 20 | 21 | 港大民意調查,就像香港的天文台,定時發佈選前的風向轉變。離選舉日越遠,民心未定,誤差必然較大。待選舉日臨近,預測自然趨向準確,就如天文台預測風暴路徑一樣。如果因為誤差而不相信天文台,改為信漁民的土法觀天。或許土法觀天偶然會中寶,但有科學不信,改為只相信舊土法,現代社會不應這樣愚昧。 22 | 23 | 每種民意調查的方式,都有它的限制。港大民意調查當然也不能倖免。港大民調以家居電話住戶為對象,這方法過去行之有效。近年巿民大都轉用手提電話,家居電話調查的限制越來越大。所以今年公民數據特別推出「雷動聲吶」,收集手機用戶尤其是年輕人的意向。期望以不同的接觸面收集更多選民意向,以補充單一民調的限制,透過整合,梳理出視野更闊並有意義的資訊。公民數據會利用港大民調的開放數據,加上雷動聲吶的資料,定期在網上公佈選情預測。再進一步,公民數據希望透過資訊的發放,引起更廣泛的討論,集合群眾智慧,不但預測民意走向,更是推動政制往大眾意願發展的動力。 24 | 25 | 目前估計選民中有兩成人願意做策略選民,效果難以預料。保守估計,策略選民只能夠幫助有足夠實力的告急名單一把,而不足以令一條 0%支持度的名單獲勝。 26 | 27 | 所以如果你對民意調查沒信心,請繼續支持你心儀的候選人,並呼籲其他人一起支持。 28 | 29 | 如果你相信民調,請努力反映你的取態。雷動聲吶是告訴其他人你的取態的最佳辦法。 30 | 31 | 策略選民,是本土派、激進派、傳統泛民主派,以及所有非建制派的同路人。與其質疑民調,不如呼籲更多人踴躍投票,一齊以實力扳倒建制派。 32 | 33 | 策略投票,寸土必爭! 34 | 35 | (刊於香港01 2016年08月23日) 36 | 37 | -------------------------------------------------------------------------------- /思考香港4/37--民調可靠嗎?.md: -------------------------------------------------------------------------------- 1 | # 37 民調可靠嗎? 2 | 3 | _作者:公民數據 – Angus_ 4 | 5 | 撮要:選舉民調就從來都有誤差,但其實我們每天都利用很多未必是百份百準確的資訊去做決定,而人類就是能靠這些資訊,做出靠譜的決定。但民調是一連串的紀錄,它告訴你一個趨勢,令人對選情有個梗概。民調是會隨時間愈接近選舉而變得愈趨準確的,加上運用科學方法讓不同的數據來源互相修正,做出更準確的「合併報告」,我們就能從紛亂的數據中,理出個梗概來。 6 | 7 | ## 前言 8 | 9 | 「民調可靠嗎?」從來是選舉分析者永恆地要面對的問題。除非是如北韓那種不用選都知道誰會贏的地方之外,選舉民調就從來都有誤差。事實上,有分析更指出,不單止民調誤差必然存在,而且如果一個地方的民調上屆很準確的話,來屆那地方的民調就多數會不準確。(很奇怪吧!) 10 | 11 | ## 沒有神準的資訊,人類依舊能做靠譜的決定 12 | 13 | 那麼,為何我們還要看民調呢?那我就要問:我們看不看天氣報告和風暴消息?看不看財經評論?再進一步,我們坐的士前,會不會叫司機證明自己未來一小時的旅程不會撞車才願意上車? 14 | 15 | 其實,其實,我們每天都利用來自各方面有用的資訊去作出明智的決定,即使這些資訊當中絶大部分都未必可以預先證實是準確無誤的。民調其實都一樣,它不是水晶球,今天就能告訴你十二日後三百七十萬人的選擇;但民調是一連串的紀錄,它告訴你一個趨勢,雖然那個趨勢可以波動很大很大,但有時候它也是可以有跡可尋的。而且民調是會隨時間愈接近選舉而變得愈趨準確的,所以,它是有參考價值的,只是看的時候,不要天真地覺得「這就是選舉結果」就可以了。 16 | 17 | ## 「合併」的威力 18 | 19 | 另外,如果坊間同時有很多不同的民調,都指向某些結果,我們就可以相信那個結果是較大機會發生。但要普通人能一眼就看出數個或更多民調共同描繪出的形勢,是很困難的,這時候就是統計分析發揮功效的地方了。憑著各有千秋的統計工具,如較通用的線性迴歸分析(Linear regression analysis),或較新穎精密的隨機森林(Random forest),我們就能從紛亂的數據中,理出個梗概來。而雷動計劃的技術團隊,正正就是在努力做這件事:利用統計工具將幾個獨立及以不同方式進行的民調之結果進行合併分析,便能減少各自可能出現的偏差和不足的數據,從而得出一個比個別民調更準確的綜合分析報告。這不單是數學上可能,而且在技術上也己經開始成熟,因為在前沿的資訊科技世界中不少具預測能力的數學模型和程式,都是以這個基礎開發出來的。 20 | 21 | ## 建制怎樣看數據? 22 | 23 | 最後,講了那麼多,我們應看看我們的建制派:他們每次究竟投放多少資源去做民調和票站調查呢?按鍾庭耀的講法,規模大約是港大民調的二十倍。其實,若民調是沒有用的,他們犯不著這麼費勁去做民調吧。 24 | 25 | 除了基於個人觀察和對世局的認知,選民亦需要一個客觀獨立的數據分析以作參考減少個人主觀的偏見,然後聰明、合理地決定投出有價值的一票。我認為,這就是民調對選民的價值了。 26 | 27 | (刊於獨立媒體2016年08月25日) 28 | 29 | -------------------------------------------------------------------------------- /思考香港4/38--投票率高低定勝負.md: -------------------------------------------------------------------------------- 1 | # 38 投票率高低定勝負 2 | 3 | 非建制派的策略投票能否成功,取決於:(1) 有足夠數量的非建制派選民參與策略投票、(2) 選票能很到位地去到邊緣的非建制派名單、(3) 非建制派相對於建制派的得票比例夠高。 4 | 5 | 不同研究都顯示,會參與策略投票的選民都不會是多數,頂多是整體投票選民的15-20%。不同陣營的候選人,他們支持者中策略選民的比例亦是不同,非建制派普遍是比建制派高。非建制派可能有25-30% 的支持者是會策略投票的,但建制派則可能只有10-15% 的支持者是會策略投票的。 6 | 7 | 投票率高低除了決定非建制派會有多少選民參與策略投票外,也會影響非建制派與建制派之間的得票比。從過去的經驗看,投票率越高,非建制派相對於建制派的得票比會越高。以2012年那屆立法會選舉為例,投票率是53.05%,非建制派與建制派的得票比是57%對43%。如果投票率能高一些,甚至達到60%,非建制派與建制派的得票比是有可能去到60% 對40%。 8 | 9 | 為何投票率越高,非建制派的得票比會越高呢?從過去的經驗看,若之前一屆沒有投票的人或從未試過投票的人,這一屆決定走出來投票,他們通常較傾向支持非建制派名單,因而會改變非建制派與建制派的得票比。得票比的意義又在那裏呢?非建制派相對於建制派的得票比越高,也就是意味著建制派名單可以用來分的票就越少,非建制派名單能一起分的票就越多。這樣,策略選民就有較大空間把選票分配得宜,即使有多張邊緣名單,也能取得足夠選票險勝建制派名單,取超過按比例應得的議席。 10 | 11 | 2004年的立法會選舉是在2003年「七一大遊行」五十萬人上街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後舉行,投票率是這麼多屆以來是最高的,達55.64%。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是在比「七一大遊行」政治影響深遠得多的「雨傘七十九天佔領」之後舉行,估計投票率亦會很高,問題只是會否超過2004 年的記錄,甚至可達到60%。 2015年區議會的投票率比上一屆多了5%,政治上重要得多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率比上一屆多起碼5%是合理的推算,那已是58%了。 12 | 13 | 投票率能否破記錄,從選舉日當天早上五小時的投票情況就可以大概知道。從過去幾屆的經驗看,首五個小時(上午七時半至正午十二時半)的累積投票率,比第二個五小時(正午十二時半至下午五時半)及第三個五小時(下午五時半至晚上十時半)都是較低,而第三個五小時又會比第二個五小時的累積投票率略高(見下表)。如果首五小時的累積投票率已能達到17-18%,跟著第二個五小時及第三個五小時的累積投票率就可能達到20%或以上,總投票率就有可能達六成甚至以上。 14 | 15 | 策略選民可先觀察投票率的走勢,如在首五個小時,即到了正午十二時半,投票率能達到17-18%,他們就可以考慮採取更進取的策略了。若投投票率在首五小時是在16%以下,他們就應採取較保守的策略了。 16 | 17 | (刊於信報2016年08月27日) 18 | 19 | -------------------------------------------------------------------------------- /思考香港4/39--給策略選民的建議.md: -------------------------------------------------------------------------------- 1 | # 39 給策略選民的建議 2 | 3 | 臨近選舉,不少非建制派選民開始認真考慮如何好好地用他們手中的選票。他們實在不想見到非建制派票多席少這樣的事情發生,但又不知可以怎樣做。雖然這結局越來越真實,但仍不是沒可能扭轉局面的。 4 | 5 | 只要今年選舉的投票率能打破2004年55%的記錄,甚至達到六成,及有更多非建制派參與策略投票,那仍是有機會的。按民調顯示,會投票給非建制派名單的選民,平均有四分一是會考慮候選人勝算而決定最終投票給哪一候選人的,這些就是策略選民。最理想是非建制派名單的策略選民能達三分一。 6 | 7 | 那些準備投票給一些穩勝或完全沒有機會勝出的候選人的策略選民,若都能轉而投給邊緣的名單,只要總體人數夠多及能平均地分到給多張邊緣名單,那就有可能力攔狂瀾。為了幫助策略選民做更好的決定,以下是給他們的一些建議。 8 | 9 | 首先,他們需要一些參考線。「安全線」:計算了建制派在某選區的總得票比例、建制派有力取得議席的名單數目、建制派選票在各名單分布比例,就能得出建制派最後一張有機會取得議席的名單的支持度。這支持度就是「安全線」,如非建制派的名單能取得此以上的支持度,勝算會較高。 10 | 11 | 「贏硬線」:考慮到非建制派名單平均有四分一支持者是會考慮勝算投票的,若這些策略選民轉投給其他非建制派名單,名單必須超過了此支持度,才不會由贏變輸。「贏硬線」是「安全線」加上數個百份比。 12 | 13 | 「入圍線」:計算了民調可能有的誤差,及有可能從其他非建制派名單支持者轉至支持的比例,若不能超過此支持度,這名單就沒有機會取勝。「入圍線」大概是「安全線」的一半。 14 | 15 | 有了這幾條參考線,我們就可得出兩個選情區。「選情穩定區」是介乎「安全線」與「贏硬線」之間,「選情告急區」是介乎「入圍線」與「安全線」。 16 | 17 | 若一張非建制候選名單,從民調顯示連「選情告急區」也未能進入,選民就應該放棄他了。若一張名單的支持度已超過了「選情穩定區」,因這候選人的勝算已是高唱入雲,策略選民可以都轉到「選情告急區」內的名單。 18 | 19 | 若一張名單是在「選情穩定區」,策略選民仍需投票給在此區域內的名單,以確保候選名單能當選。若名單是在「選情告急區」內,他們就需要策略選民同心合力地按比例分配選票給他們。 20 | 21 | 到了選舉日前一天,「雷動聲吶」會整合由港大民研大抽樣樣本的最後數據及其他的選舉資料以進一步降低誤差,向參與了「雷動計劃」的策略選民,發放他們選區的參考線的數值,亦能清楚從收到的圖表清楚看到哪些名單是在「選情告急區」及「選情穩定區」內外。(例子可見下圖。)簡單說: 22 | 23 | 選情穩定,繼續支持; 24 | 選情告急,大力支持; 25 | 超過穩定,坐定粒六; 26 | 告急以外,不如放棄。 27 | 28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8月23日) 29 | 30 | -------------------------------------------------------------------------------- /思考香港4/4--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下).md: -------------------------------------------------------------------------------- 1 | # 4 九月立會選戰:存亡之戰(下) 2 | 3 | 因應過去幾年香港政治生態的改變,今屆立法會選舉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或會影響非建制派今屆的部署。在2012年的選舉,非建制派的有競爭力名單,差不多全部都是來自核心泛民政黨。但「雨傘運動」後,相信一些傘後組織及本土派組織也有能力在一些選區派出有競爭力的參選名單。今屆因議席重配,九西加一席,港島減一席,都變成六席,也會影響非建制派在這兩區能派出名單的總數。 4 | 5 | 總結2012年選舉的失敗經驗(實得比應得議席少),我有幾點建議給非建制派去設定今屆選舉策略: 6 | 7 | 一、不能再用一張強名單策略,因那必會做成大量浪費票。 8 | 9 | 二、非建制派要做全面協調,就要由核心泛民政黨、傘後組織及本土派組織共同商討。雖然大家存在不少分歧,但令建制派不能再完全主導立法會,應是大家的共同目標。因此,非建制派各方在選舉策略上達成共識以力阻建制派專權,應還是有可能,雖然當中涉及的政治操作,肯定非常複雜。 10 | 11 | 三、非建制派最有利的選舉策略,應是參考應得議席數目、所可能得票的百分比及各區的情況,訂出各區最多可以有的有競爭力參選名單數目。若今屆在五個選區得票率與上屆相約,非建制派在各選區按比例理應分得的議席(N)如下:港島3席、九西4席、九東3席、新西5席、新東5席,共20席。 12 | 13 | 參考2012新東選舉結果,非建制派得票57.6%,應得9席中5席,但最後取得6席,即該區66.6% 議席 。那即是說,若能在選舉策略、 參選名單、及選民投票策略協調得宜,把非建制派57.6%的選票轉化為66.6%議席,是完全可能,因為實際得票百分比與N+1所需選票相差並不很遠(約10%)。因此,今屆在新東採用N+1策略是合理的,可派出6張有競爭力的參選名單。 14 | 15 | 相同情況也適用於港島及新西,只要非建制派能得回上屆相近的得票率,在港島有54.9%選票,在新西有57% 選票,在這兩區採取N+1策略,起碼可保住應得議席不失,甚或能如新東般取得議席進賬。非建制派可在港島派出4張及在新西派出6張有競爭力的參選名單。 16 | 17 | 不過在九西及九東就未必能做到N+1。在九西,上屆非建制派得票62.1%,今屆議席由5增加至6席,故按比例N已是4席。要做到N+1,就要取得80%該區議席,實際得票百分比與N+1所需選票相差實在太遠,因此難度很高,除非建制派出選名單不合常理地多及得票大幅下跌。同樣在九東。非建制派得票55.5%,按比例N是3席,要做到N+1,也是要取得80% 該區議席, 差距就更大。因此,在九西及九東,非建制派應採取穩健的選舉策略,只派出與應得議席數目相同的參選名單,在九西派出4 張及在九東派出3張有競爭力的參選名單,能力保議席不失的機會才會較高。 18 | 19 | 四、為要在各區協調出最有利的參選名單數目,非建制派各方可共同設定一個公平及客觀的初選機制(如以民調確定不同參選名單的支持度及競爭力有多大),去決定那一個組織能取得各區參選名單的有限名額。 20 | 21 | 五、要盡力避免一些沒有競爭力的參選名單出選。這些名單雖可能只取得幾千票,但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這些名單本身雖無望取得議席,但有時候這幾千票是會左右最後的議席分配結果。 22 | 23 | 六、 非建制派需共同進行全港性的選舉工程,指引所有支持非建制派的選民如何有效地把選票平均分配至非建制派在各區的參選名單。 24 | 2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1月26日) 26 | -------------------------------------------------------------------------------- /思考香港4/42--策略投票不是請客是吃飯.md: -------------------------------------------------------------------------------- 1 | # 42 策略投票不是請客是吃飯 2 | 3 | 選舉到了衝刺階段,選情也開始明朗。因應各區選情,策略選民應採甚麼投票策略也逐漸清楚。策略投票可分為兩大策略:集中選票策略和平均分票策略。 4 | 5 | 非建制在各區的選情大體是差不多,得票雖都比建制多,但因出選名單太多,故要爭取到合乎比例的議席數目,難度極高。在各選區,參考了最後民調結果,會有以下情況:一、非建制頂多只有一張名單(甚至連一張也沒有)是可肯定勝出,這可稱為必勝名單。二、可能會有一至兩張名單得票較多,有機會勝出但不是穩勝。這可稱為穩勝名單。三、多張名單是完全沒有勝算的,這些可稱為沒希望名單。四、超過一張名單是處於邊緣位置,就是那些有一定支持度但還不足夠勝出,這些就是邊緣名單。 6 | 7 | 首三類名單的策略選民,無論是在那選區,策略都是一樣:原想支持必勝名單的策略選民可轉投邊緣名單。支持穩勝名單的策略選民仍須繼續投票給他,以保証他不會由贏變輸。原想支持沒希望名單的選民應轉投邊緣名單。支持邊緣名單的策略選民(包括了由必勝名單及沒希望名單轉過來的策略選民),就要因應各選區的具體情況而決定採取集中選票策略還是平均分票策略。 8 | 9 | 在一些議席不太多的選區(五至六席),建制派起碼會有兩張名張是穩勝的,而第三張名單亦有相當實力。因此,非建制只能以集中票源去搶最後一席。由於非建制會有超過一張邊緣名單,策略選民就只可以在他們當中選一張,然後集中所有策略選票投給他,那才有望超越建制派的第三張名單,取最後一席。集中選票策略適合超區(五席)、九東(五席)、九西(六席)和港島(六席)。 10 | 11 | 在議席較多的新東和新西(九席),策略選民不是把選票集中在一張邊緣名單而是多張邊緣名單,具體數目就因應希望爭取的議席數目(按比例取五席還是希望進取一些爭六席),及有多少張非建制名單是必勝或穩勝名單。 12 | 13 | 以新東為例,最後民調結果很大可能顯示,非建制除楊岳橋是必勝外,沒有一張名單是穩勝的,會有五張以上邊緣名單。非建制若要取五席,那就要在所有邊緣名單中選四張,就最後民調結果顯示除楊岳橋外,支持席較高的首四張名單,然後把票平均分給這四張名單。新西情況也差不多,只是可能連一張必勝或穩勝名單也沒有,全都是邊緣名單。策略選民就要把票平均地分給最後民調結果顯示是支持席較高的首五張名單。 14 | 15 | 若策略選民只是自己一個人,那會較難實行這兩個策略。若是集中選票策略,個別選民不能肯定其他選民是否也都集中於幾張邊緣名單中的同一張,結果是選票不夠集中,難以幫助非建制爭得最後一席。若是平均分票策略,即使能知道哪些是要救的邊緣名單,也難以把票分得平均,同樣會削弱了策略投票的效果。 16 | 17 | 「雷動聲吶」提供的平台可讓很多同區的策略選民走在一起,較易把選票集中在同一張邊緣名單或平均分票給多張邊緣名單。但假如你還沒有加入「雷動聲吶」,還是可以實行這兩個策略的,就是事先找起碼五名同選區的選民,可以是家人、鄰居、朋友或同學,組成你自己的策略投票小組,在掌握最後民調結果或參考「雷動聲吶」的做法後,按策略需要在組內共同決定把票集中在同一名單或平均分票給哪幾張名單。 18 | 19 | 我建議大家在投票日前可以相約起碼五個同區選民一起吃飯,邊談近況,也可邊商討在九月四日大家可採取甚麼投票策略。各人可對民調結果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各自的看法,然後就一起決定怎樣集中或平均分配選票。但有一點大家要記著,因不想大家違反選舉規則,請不要請客!這餐飯還是各自付款好了。策略投票,千萬不要請客,但一定要吃飯! 20 | 21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8月30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43--今屆選舉的政治意義.md: -------------------------------------------------------------------------------- 1 | # 43 今屆選舉的政治意義 2 | 3 | 明天選舉與四年前立會選舉,雖同是要選出七十名立法會議員,卻有很不同的政治意義。為何明天選舉會是那麼不同和重要呢?這就涉及過去四年發生的事。 4 | 5 | 由梁振英在2012年7月1日上任那天,就有幾十萬人上街要求他落台,跟著發生了反國教科運動,十萬人在政總外集會,當時也是因選舉臨近,成功迫使政府讓步,擱置在中學設立國教科。這突顯出內地的一套價值觀越來越與港人的價值觀格格不入。 6 | 7 | 因中共承諾了2017年的特首可由普選產生,這產生了期望但也產生了中共不會履行承諾的疑慮,故才出現為期十八個月的「和平佔中」運動,在2014 年6月有八十萬人透過電子平台投票,向中共表態支持真普選的特首選舉辦法。中共的反應不是包容接納,而是以「831決定」封殺了真普選。這引爆了七十九天的街頭佔領,行動雖未能改變中共的強硬立場,但政府的「袋住先」方案也不能通過。香港的政制發展懸而未決,仍是潛在的政治炸彈。 8 | 9 | 明天選舉是「雨傘運動」後第一次全港民意表達的機會,本來只是真普選與「袋住先」的民意對決,但在「雨傘運動」後,年青一代不再認同非暴力抗爭及只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去爭真普選,提出更激進的手段和目的,以勇武方法去爭取自決港獨。這聲音在今年二月「旺角事件」及新東補選梁天琦得六萬票後,進一步擴大。加上提名期前,選管會突要求候選人簽確認書,並有候選人包括梁天琦不被選舉主任確認提名,不能參加今次選舉,令今次選舉除了是真普選與「袋住先」之爭外,更是自決、港獨與「一國兩制」的民意對決。 10 | 11 | 從這四年的發展可看到今次選舉對香港未來的發展是何等重要。中共在今次選舉已動員了所有方法,誓要令非建制派失卻立法會關鍵的三分一。若能成功,那就証明過去四年的強硬路線是對的,那麼「忠實」執行強硬路線的梁振英必可連任,立法會選舉規則必會修改令拉布不再,「袋住先」方案會再次提出而今次必會通過,二十三條立法到時也會通過。如中共能全面掌控立法會,議會抗爭失效,可預見街頭抗爭必會更多更激烈,但也給予中共借口更大力去打壓反對聲音。 12 | 13 | 另一可能是非建制派不勝不敗,仍可保住關鍵三分一,可能多或少了一、兩席,建制派與非建制派對立的局面大體不變。不過,非建制派的組成有可能出現變化,本土力量或會興起,在議會內外採取比泛民更激進的手段。在未來幾年,紛爭會繼續,甚至更多,但這相對上來說,可能是幾個可能結果中最「平靜」的了。 14 | 15 | 還有一可能,就是「雷動計劃」成功,非建制派竟能成功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若能如此,非建制派可充份利用議會阻礙政府施政,也突破了《基本法》的原設計,令中共再難靠建制派去掌控立法會,立法會成為了抗爭的基地。因非建制派已可透過議會達到短期的抗爭目標,街頭行動的激烈程度可能反會減低。 16 | 17 | 從正面角度看,因現有制度已失效,中共可能被迫接受改革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但也可能產生一種想不到的結果,當中共看到香港在《基本法》的制度下已失控了,決定收回「一國兩制」。到時候,相信抗爭會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層次。 18 | 19 | 在此時此刻,實難以預知選舉的結果是怎樣,也不能預見由選舉結果引發的發展會是怎樣,但可以肯定,今次選舉的重要性是遠超你最想支持的候選人能否當選,因你的決定將影響香港在未來五至十年會如何走下去。 20 | 21 | 有些人認為在民主選舉,選民投票最重要是自由表達他最想支持是哪名候選人,因此不應要求選民去考慮其他因素,那是違反民主精神的。但會否考慮選舉結果對整體政治發展帶來的後果,亦是選民自己的決定。策略投票並非由上而下的配票,而是由公民自發自主的聯合投票行動。再且,香港並沒有真正的民主選舉,正處民主轉型的關鍵時刻,選民的抉擇不可能不考慮更多及更廣的因素。 22 | 23 | 無論如何,請在明天投票,叫更多親友投票,並審慎地投下你的一票。 24 | 25 | (刊於信報2016年09月03日) 26 | 27 | -------------------------------------------------------------------------------- /思考香港4/44--雷動聲納具體操作細則.md: -------------------------------------------------------------------------------- 1 | # 44 雷動聲納具體操作細則 2 | 3 | 雷動聲吶會以港大民研剛公布的民調結果為基礎,再加上雷動聲吶所收集的數據資料作微調,制定民調報告,以圖表方式表達各選區各候選人到了選舉最後階段的支持度。 4 | 5 | 在九月三日前,已經參與雷動聲吶的策略選民,會被分配到同選區的不同群組內(約二百人一個群組)。 6 | 7 | 在九月三日晚上八時,各群組就會收到相關選區的民調報告。到時候,雷動聲吶亦會向各選區的群組提供進一步的選情分析。因應民調報告的資料,策略選民可看到以下重要參考資料: 8 | 9 | - 「安全線」:計算了建制派在某選區的總得票比例、建制派有力取得議席的名單數目、建制派選票在各名單分布比例,就能得出建制派最後一張有機會取得議席的名單的支持度。這支持度就是「安全線」,如非建制派的名單能取得此以上的支持度,勝算會較高。 10 | 11 | - 「贏硬線」:考慮到非建制派名單平均有四分一支持者是會考慮勝算投票的,若這些策略選民轉投給其他非建制派名單,名單必須超過了此支持度,才不會由贏變輸。「贏硬線」是「安全線」加上數個百份比。 12 | 13 | - 「入圍線」:計算了民調可能有的誤差,及有可能從其他非建制派名單支持者轉至支持的比例,若不能超過此支持度,這名單就沒有機會取勝。「入圍線」大概是「安全線」的一半。 14 | 15 | - 「選情穩定區」是介乎「安全線」與「贏硬線」之間。 16 | 17 | - 「選情告急區」是介乎「入圍線」與「安全線」。 18 | 19 | - 按各區非建制與建制得票比,非建制能爭取的議席數目。 20 | 21 | 22 | 23 | 雷動聲吶給策略選民的建議: 24 | 25 | - 若一張非建制候選名單,從民調顯示連「選情告急區」也未能進入,選民就應該放棄他了。 26 | 27 | - 若一張名單的支持度已超過了「選情穩定區」,因這候選人的勝算已是高唱入雲,策略選民可以都轉到「選情告急區」內的名單。 28 | 29 | - 若一張名單是在「選情穩定區」,策略選民仍需投票給在此區域內的名單,以確保候選名單能當選。 30 | 31 | - 若名單是在「選情告急區」內,這些就是邊緣名單,因應不同選區的選情,具體策略去幫助邊緣名單勝出是不同的。雷動聲吶會向各群組提出適合該選區選情的策略建議,策略大體可分為兩種。 32 | 33 | - 在一些選區,非建制派已有名單在「選情穩定區」或超越了「選情穩定區」,但在「選情告急區」內有超過一張邊緣名單,但非建制派只有望爭取多一席,那麼策略選民就只能在多張邊緣名單中選出一張,把策略選票集中在這張名單。這稱為集中選票策略。 34 | 35 | - 在一些選區,非建制派沒有或只有少量名單在「選情穩定區」或以上,在「選情告急區」內有多張邊緣名單,但非建制派按非建制派在此區的得票比需爭取多於一席(N),那麼策略選民就要先在多張邊緣名單中選出N張名單,然後把策略選票平均分到這些選出來的名單。這稱為平均分票策略。 36 | 37 | 各選區的群組在收到上述資料及建議後,在促導員引導下,會進行討論。在九月三日晚上經充份討論後,各選區的群組會一起進行表決。若是採用集中選票策略的選區,這選區的群組會一起決定要把票集中在哪一張邊緣名單。若是採用平均分票策略的選區,這選區的群組會一起決定把票集中在哪幾張邊緣名單,及分配哪一些策略選民投票給哪一張邊緣名單。 38 | 39 | 在九月四日早上七時半,各選區群組的決定會發放給所有已登記雷動聲吶的參與者。 40 | 41 | 在九月四日正午六時前,已投票的策略選民可向雷動聲吶匯報他的投票意向。 42 | 43 | 在九月四日下午八時,因應選舉日當天選情的變化,雷動聲吶會向雷霆救兵發出最後的投票建議。 44 | 45 | (發表於個人面書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BennyTaiHK/?ref=hl 2016年09月03日 ) 46 | 47 | -------------------------------------------------------------------------------- /思考香港4/45--再思策略投票.md: -------------------------------------------------------------------------------- 1 | # 45 再思策略投票 2 | 3 | 過去的立法會選舉,策略投票就一直存在,只是今屆選舉,策略投票的幅度及影響遠超以前及所有人想像。多少人是受「雷動計劃」這策略投票運動直接或間接影響,在今屆參與了策略投票,仍需深入研究才可掌握。在談今屆為何會出現大規模的策略投票現象前,必須先回應一些人認為策略投票是違背民主原則的質疑。當然,即使有些人從原則上反對策略投票,但策略投票的思維實際上已進入了香港的政治文化。無論你喜歡與否,策略投票必會繼續左右以後的選舉結果。 4 | 5 | 策略投票可定義為:「選民在投票時不支持他第一選擇的候選人,而是支持第二、第三或其他選擇,望能產生一個更符合他利益的整體選舉結果。」從這定義可看到, 策略投票並不包括沒經選民自己思考,只接受指令或收受利益按指示投票的行為。若連這基本分別也分不到,評論策略投票的作用及意義就必然失焦。 6 | 7 | 有人認為在民主選舉,選民只應按候選人的特質如個人素質、政綱、政治聯繫、往績等來決定是否支持,而不應考慮以外的因素,包括候選人的勝算及他當選與否對整體選舉結果的影響。這是一種相當理想化甚至超乎現實的看法,因實際上即使在不少實行民主選舉的國家,一直都有策略投票。只要選舉制度有空間及政治環境令他們覺得有此需要,民主社會的選民都會透過選票,去達到最符合他們利益的選舉結果,不論最終支持的候選人是否他們的第一選擇。 8 | 9 | 另一說法是指策略投票扭曲了選民的投票意向,令選舉結果不能正確反映選民對各候選人的支持度。這也同是假設選民的投票意向就只是考慮候選人的個人特質,而選民在投票時是不應考慮整體的選舉結果。這都是把選民的投票決定想得太簡單,若選民認為某種整體選舉結果比他們最想支持的候選人當選是更重要,這是他們理性及獨立自主的決定,也就是他們的投票意向,扭曲之說難以成立。 10 | 11 | 還有一個說法是大部分選民在收到來自某方的投票建議時,都不會細心考慮建議內容而只是盲從,那一方面鼓勵了選民不理性地做投票的決定,另一方很容易讓發出建議的人操控選舉。這假設了很多選民在收到建議後就只是跟從,但相信大部分選民在收到建議,或許有參考,都是經過審慎思量後才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按建議去投票。 12 | 13 | 就算選民真的是完全按建議去投票,那也需要他們自主地做出此決定。提出投票建議的組織沒有任何權力可強制或任何利益可利誘他們依建議投票。選民會依建議投票,是因為他們信任發出建議的機構,相信這機構較全面掌握選情,也相信這機構是公正地提出建議。不是所有人提出的建議,是普羅選民都會信任的。選民按自己的判斷,認為這機構是可信,那同樣的他們的自主決定,選舉不可能被操控。 14 | 15 | 有些人批評依建議進行策略投票的選民是不成熟的,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應有的水平。這說法及以上所有的說法,都是假設了香港現在就是一個民主社會,香港現在進行的選舉是民主選舉。他們都是以一些適用於民主社會的標準來評價香港的策略投票。這點是不攻自破的,香港當然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我們只是身處一個民主轉型中的社會,更因北京政府的強硬態度,轉型過程現是陷於困局中。 16 | 17 | 為了不浪費手上選票,也希望選票能發揮到最大果效,讓支持民主的政治力量可保著立法會的關鍵議席數目,甚或搶佔一半議席,令政府管治更困難,以迫出一個改革的缺口,大量選民在今屆選舉參與了策略投票。事實是策略選民比一些參政多年的人,及一些自以為智比通天的評論人,對香港當前政情看得更透切。他們知道不能那麼離地及理想化,以為自己是身處一個運作良好的民主社會,及在一個正常的民主選舉中投票。他們深明在進行策略投票時,實是投下了抗爭的一票。因此,大家不妨繼續批評「雷動」的各樣不足,但請不要再侮辱香港的策略選民,他們絕對不是無知、盲從、人云亦云、或受人操控,他們實是深明大局、慎思明辨的高質素公民。有了他們,香港才有民主的希望。 18 | 19 | 當有了真正民主的選舉,香港或許不是那麼需要策略投票,也不用策劃一個大規模的策略選民運動,但在那天來臨之前,要突破民主轉型的困局,策略投票在香港必會繼續出現,且會更大規模、更有組織。 20 | 21 | (刊於信報2016年09月17日) 22 | 23 | -------------------------------------------------------------------------------- /思考香港4/46--雷動計劃檢討之一:有雷動好,還是沒有好?.md: -------------------------------------------------------------------------------- 1 | # 46 雷動計劃檢討之一:有雷動好,還是沒有好? 2 | 3 | _作者:公民數據 - KL_ 4 | 5 | ## 前言 6 | 7 | 選舉過後,對於雷動計劃的回顧有如雨後春荀。當中有認為雷動乃非建制陣營的範式轉移,亦有人質疑計劃為黑箱作業,沒實際效果。為澄清大眾疑慮,公民數據將發表一系列文章,仔細回顧雷動計劃的理念,以及執行上的利弊。本文主要探討雷動計劃策略投票的結果,有關如何決定建議名單則另文再述。 8 | 9 | ## 第一部分:雷動策略投票名單是否成功? 10 | 11 | 李卓人與黃浩銘在民調中並非在當選名單內。在民調領先的朱凱迪等人,獲建議選民繼續支持,但同時要有選民平均投票予郭家麒及黃浩銘。另由於投票率的升幅創新高,故建議選民支持李卓人,以冀在新西多拿一席。遺憾是黃李兩人均未能後來居上。 12 | 13 | 張超雄在民調中並非在當選名單內。除獲得高支持度的楊岳橋外,獲建議平均投票予林卓廷、梁國雄等共五人。張超雄成功逆轉民調劣勢,范國威成為唯一一位在民調上可當選並獲建議投票,但最終落馬的候選人。 14 | 15 | 游蕙禎在民調中並非在當選名單內。對於高支持度的黃碧雲,選民要繼續支持;並要平均投票予劉小麗、毛孟靜及游蕙禎。最後獲建議投票的四人均順利當選。 16 | 17 | 譚得志在民調中並非在當選名單內。除了建議選民平均投票予胡志偉及譚文豪,亦建議不想投票給前兩者的策略選民考慮支持譚得志。在當選名單內的二人順利入圍,但譚得志未能獲得議席。 18 | 19 | 羅冠聰本來在民調中並非在當選名單內,於是建議選民平均投票予他及許智峯,最後三名建議候選人均當選。 20 | 21 | 三位非建制候選人在最後民調均在當選名單內,當中涂謹申支持度高,被認為是穩勝名單,故建議選民平均投票予梁耀忠及鄺俊宇。最後三人均當選。 22 | 23 | 在25名建議進行策略投票的候選人中,有21位成功當選,成功率達84%。其餘4位落選者中,當中有3名於民調中不包括在當選名單內。另一方面,6位在民調中預料落選的候選人中,有3位逆轉勝出(羅冠聰、游蕙禎、張超雄)。這有賴於支持者與競選團隊的努力,同時亦顯示策略投票的重要性。 24 | 25 | ## 第二部分:策略投票從建制派取了甚麼議席? 26 | 27 | 為進一步了解策略投票具體從建制派取得甚麼議席,現模擬三種情況:1. 建制派沒有配票,非建制派也沒有策略投票(議席分佈按照雷動聲吶最後一次民調),2. 只有建制派配票(非建制派按民調分佈議席,建制派則按最終議席分佈調整支持度),以及3. 建制派配票,非建制派也進行策略投票(是次選舉結果)。 28 | 29 | 各區及整體議席分佈如下: 30 | 31 | 綜上所見,經策略投票後,郭家麒取代田北辰名單第二席的王威信(新西),張超雄與容海恩分別取代方國珊與范國威(新東),游蕙禎取代黃毓民(九西),在九東沒有取代情況,羅冠聰取代王維基(港島),周浩鼎取代王國興(超區)。總體而言,比起沒有策略投票,非建制派的策略投票有助多取兩席地區直選及一席超區直選。 32 | 33 | ## 小結 34 | 35 | 以上結果顯示了非建制派策略投票的效果,除了從建制派中多取議席,亦包括非建制派之間的更替。雷動聲吶並非策略投票的唯一助力,卻確實參與在非建制陣營的共同努力中,為選舉策略提供範式轉移的契機。 36 | 37 | (刊於立場新聞2016年09月26日) 38 | 39 | -------------------------------------------------------------------------------- /思考香港4/47--雷動計劃檢討之二:比拼選舉預測.md: -------------------------------------------------------------------------------- 1 | # 47 雷動計劃檢討之二:比拼選舉預測 2 | 3 | _作者:公民數據 - KW_ 4 | 5 | ## 前言 6 | 7 | 今屆立法會選舉前夕,曾經有數個不同的機構進行民調,亦有專家提出不同方法提升民調的預測效果。選舉已經曲終人散,我們可以比較一下不同預測方法的結果,看看哪個預測比較準確。 8 | 9 | 我們在網上找到以下6個基於民調的預測: 10 | 11 | 1.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民調:隨機用固網電話作滾動民調,主流媒體普遍報道過去五天累計的民調結果。今次的比較我們選擇了: 12 | 13 | A. 8月29日至9月2日進行的民調。這是港大民研最後一次民調。 14 | 15 | B. 8月28日至9月1日進行的民調。雷動聲吶發表最後一次民調時所依據的最新數據。 16 | 17 | 2. 雷動聲吶最後一次合併民調:以港大民調 (至9月1日) 為主要參考的數據,整合雷動聲吶在 telegram 進行的民調,和街站所收集到的數據,然後用統計學方法調整。 18 | 19 | 3. 陳電鋸先生的勝算分析:利用 “統合分析、蒙地卡羅模擬法和隨機森林修訂法”,根據港大民研的滾動民調結果,進行預測。我們選擇了於9月4日發表的最終結果。 20 | 21 | 4. 香港研究協會最後一次民調:隨機電話民調。調查期間為8月29日至9月1日。 22 | 23 | 5. 熱血時報最後一次民調:隨機流動電話民調。調查期間為8月31日至9月2日。 24 | 25 | 6. 熱血時報綜合指數:綜合了 “港大民調、熱血時報民調、香港研究協會民調,再綜合街站、論壇及論壇後的市民反應”,制定出來的一套指數,於9月1日發表。 26 | 27 | ## 比較方法 28 | 29 | 選舉結果受建制派配票、政黨告急、策略投票、候選人棄選等因素影響,而上述民調亦沒有考慮或反映這些因素的影響。因此要客觀比較哪個預測較準確並不容易,例如某一個較大誤差值民調的預測效果,可能比另一個誤差值較小的民調,更能代表選民的真實投票意向。 30 | 31 | 因為策略投票會影響最終的支持度,而支持度本身亦有誤差間距,與其比較支持度百分比,不如著眼實際的結果 ------ 能否成功預測哪些議員會得勝 ------ 從而判斷民調預測的高下。當然,這個比較方法也不是萬全,只是相對其他比較方法,較能夠反映預測能力的高下。 32 | 33 | ## 比較結果 34 | 35 | 港大民研、雷動聲吶及陳電鋸的預測成功率均為最高(83%),熱血時報的最後一次民調及綜合指數只有50%成功率。 36 | 37 | 除港大在9月1日的民調,其他民調均準確預測九龍東所有當選人。 38 | 39 | 香港研究協會在九龍西預測成功率達100%,而港大9月2日民調、雷動聲吶及陳雷鋸的分析則以83%緊隨其後。熱血時報的民調及綜合指數以67%成功率敬陪末座。 40 | 41 | 港大兩次民調均能預測新東其中8席名單(89%),雷動聲吶則以78%成功率緊隨其後。熱血時報的民調及綜合指數則低至56%。 42 | 43 | 港大9月2日民調成功預測全部議席。雷動、陳電鋸及香港研究均成功預測當中8席(89%)。 44 | 45 | 綜合而言,港大9月2日民調預測成功率達91%(32席),雷動聲吶則僅以兩席之差排次位。熱血時報的民調及綜合指數的成功率均為69%,為上述民調中最低。 46 | 47 | 超級區議會選舉只有港大民研 、雷動計劃及香港研究協會發表民調。所有民調均準確預測當中的4席,成功率為 80%。 48 | 49 | ## 觀察及檢討 50 | 51 | 港大民研的最後一次民調預測最準確,35名地區直選的議席成功預測32席,5名超區直選的議席亦成功預測了4席。在這次選舉,以固網電話隨機抽樣(如港大民研)比流動電話(如熱血時報)在預測成功率方面有顯著分別。除此以外,港大民研在9月2日公佈的數據令其預測準確度大幅上升。與各項民調比較,雷動聲吶的預測能力相當理想,亦與港大民研 9月2日的民調表現相近。希望將來可發展出更多能顯著改善準確度的合併方法。 52 | 53 | 從今次選舉可見,以手機程式作民調媒介的可取之處。除了準確度方面與傳統固網電話民調相近,亦能接觸更多固網電話接觸不到的年齡層。與此同時,手機程式民調相對成本較低,只需有系統發佈調查訊息即可,省卻大量人手及時間成本。這樣能更彈性地隨選情走向調整民調的次數及時機,從而收集到較貼巿的民意。 54 | 55 | ## 民調「誤差」就是策略投票發揮效果的明證 56 | 57 | 當考生從模擬考試中知道自己成績欠佳,自然會全力以赴,希望在最後關頭力挽狂瀾。選民的策略投票,就是為了改寫民調所反映的欠佳選情。根據前文,在五個雷動民調未能準確預測的地區直選議席中,有三席為非建制陣營(張超雄、游蕙禎、羅冠聰)。而雷動民調之所以出錯,很可能就是因為雷動民調顯示他們屬於邊緣而有機會落選的名單,所以雷動計劃建議雷動聲吶用家策略投票給他們。結果,策略選民真的成功扭轉不利的選情,也推翻了民調選前的預測。邊緣名單最後當選,當然不會全是雷動計劃的功勞,但要評估包括雷動在內的民調預測,以至策略投票是否有效時,這些都是必需考慮的因素。雖然民調預測和選舉結果有差異,但這卻是策略投票改寫選情,發揮力量的憑証。 58 | 59 | (刊於立場新聞2016年9月30日) 60 | 61 | -------------------------------------------------------------------------------- /思考香港4/5--「非建制派」就 是要「反建制」.md: -------------------------------------------------------------------------------- 1 | # 5 「非建制派」就 是要「反建制」 2 | 3 | 「雨傘運動」和反對「袋住先」後,爭取民主改革的力量,因缺乏聚焦的議題,及面對一個無恥的政權,即使用了各樣抗爭行動,都未能改變政府一丁點兒,頂多只能阻撓政府不能為所慾為。委任李國章為港大校委會主席是這樣;反對版權修訂條例也是這樣。那令不少人都對前景感悲觀,因好像我們無論做甚麼,都不能帶來甚麼實質改變。有些人就傾向用更激進的行動,甚至鼓吹暴力。不論道德上這是否正確,但以實效看,暴力行動對參與者會帶來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參與的人自然會少很多。故在此階段,這種行動會帶來實質改變的機會也不高。 4 | 5 | 但我們是否完全沒有希望呢?香港經歷過「雨傘運動」,我有信心不少港人都政治醒覺了,更有超過一百二十萬人曾參與過佔領行動。我絕對相信現在有更多港人是更堅定地追求香港民主的,尤其是在年青及高教育水平的群體。問題只是如何才能把這種強烈的民主聲音轉化為強大的政治力量。 6 | 7 | 從最近剛結朿的台灣總統及立法院選舉看,選票實在是可以帶來實質改變的。當然香港與台灣的情況是很不同,香港的選舉制度還未如台灣般達到全面的普選,但至少在立法會的一部分,香港還是有民主選舉的。即使那政治空間是很狹窄,但我們應還是可以找到一點兒希望和亮光的。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應可提供一個契機,把支持民主的聲音改變為推動改革的政治力量。 8 | 9 | 故此,這一屆的立法會選舉與之前或之後的選舉,性質是很不同的。其政治意義是超過個別政治組織及個人的政治理念和盤算,因結果不單影響他們自己,更會左右香港民主改革的前景。但我們眼前最大的挑戰是如何把建制派以外的政治力量有效地整合起來,去抗衡建制派。 10 | 11 | 在「雨傘運動」前,爭取民主改革是大家的共同目標,故「泛民主派」這標籤還勉強能涵蓋建制派以外大部分政治力量的不同光譜。 但在「雨傘運動」後,大家雖同是支持民主改革,但已滲入了更多不同的政治訴求,「泛民主派」已經不足以涵蓋建制派以外的廣闊政治光譜了。 12 | 13 | 但大家還是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大家都是反對建制,也就是反對在現有不公平的政經制度下,讓既得利益群體可繼續享有特權,又高傲地拒絕談判如何在香港有序地建立起公平的政經制度。大家都是希望改變,雖然對改變甚麼、改變多少、如何改變及改變的步伐,意見並不一樣。但我們要成功地「反建制」,結朿建制派在香港政經制度下的特權地位,才有機會真正去談改變及實現改革。 14 | 15 | 「非建制派」這新的標籤不帶有任何本身的意識形態,除了是反對現有建制的保守政治力量外。但這也只能是一個短期的政治聯繫點,因如果我們在推動政經改革時,大家的意識形態差異就自然會顯露出來。不過那也要在成功達成了「反建制」的短期目標之後才需出現。 16 | 17 | 「反建制」就是我們現在的共同目標,「非建制派」的所有政治力量,需要在這大前提下,暫時放下分歧,共同參與九月的立法會選舉,不能再各自為政,那才有機會達成「反建制」的共同目標。過去建制派就是利用我們之間的分歧,以分化及逐個擊破的方法,去維持建制的主導權。「非建制派」需要在各個選舉(功能組別、超級區議會和地區直選)、參選名單、選舉工程,以至引導所有支持「非建制派」的選民的投票策略,能夠相互協調,及在過程中體現民主的精神。 18 | 19 | 九月選舉對「非建制派」有重大政治意義,對建制派其實也是一樣。梁振英早已說了要在今次選舉把泛民趕出立法會。在現有制度下,把泛民完全趕出立法會是沒可能的,故他所說的,應是要把泛民的議席減少至少於三分一,並要建制派在地區直選的三十五席中取得過半。那麼,建制派就能完全主導立法會,既可通過任何政改方案,也可修改議事規則來堵塞拉布。若梁振英能成功在今次選舉達成這目標,他連任的機會就會大增。因此,建制派在今屆的重要政治任務,就是要贏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席。 20 | 21 | 面對建制派來勢洶洶的攻勢,無論我們是要守還是要攻,「非建制派」都需要同心協力,這也是成敗的關鍵。 22 | 23 | (刊於信報2016年01月30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51--數字會說話:雷動究竟有無用?.md: -------------------------------------------------------------------------------- 1 | # 51 數字會說話:雷動究竟有無用? 2 | 3 | _作者:公民數據_ 4 | 5 | 雖然2016年立法會選舉已結束,然而坊間對這次選舉還有不少討論,尤其質疑由戴耀廷和公民聯合行動所發動的「雷動計劃」(下稱「雷動」),認為「雷動」是非建制派的「掌心雷」,鼓勵選民在投票時不再考慮到候選人在地區上的政績或是政網,而只是盲從「雷動」所推介的候選人,毫不民主。 6 | 7 | 那麼,到底今屆選舉選民在投票時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什麼? 候選人的勝算又會否影響到選民的選擇? 又有多少選民依照「雷動」投票? 為了解答這些問題,科技和數據分析組織「公民數據」九月尾在「雷動聲吶」系統中發出問卷進行調查,同時亦委託了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用隨機電話抽樣訪問,希望能雙管齊下收集數據,以解答這些問題。 8 | 9 | ## 接近一半選民成為「策略選民」 10 | 11 | 調查中最令人驚訝的應該是有關「策略選民」的比例。「策略選民」是指那些宣稱會以候選人的勝算為投票的考慮因素,在投票時會把票投給次選但勝算較高的候選人的選民。策略選民佔香港選民的比例,無論是本地學者引述外國研究,抑或是由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12年、2016年7月初和9月初所進行的選舉研究,都估算策略選民的比例是佔全港選民約17% - 28%。按投票人數216.8萬計算,大約為37至60萬。 12 | 13 | 但在這次報告,卻發現有接近45.6% 曾在本屆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是策略選民,比原先最進取的估算 (28%) 都多很多。按投票人數推算,在今屆有近 100萬選民是策略選民。選舉前後民調之不同,反映出今屆選舉在最後的階段有重大的改變,使到更多人成為策略選民。而這預計之外近40萬策略選民,可說是完全改寫了選舉結果。 14 | 15 | ## 「策略選民」並不等於「雷動策略選民」 16 | 17 | 策略選民大幅增加好像是確認了坊間對「雷動」的質疑。坊間早己將這些策略選民等同受「掌心雷」影響的選民,認為他們必定遵照「雷動」的建議進行投票,是沒有思想的選民。然而,調查卻發現,最終有參考「雷動」建議的人在策略選民人數中只佔10% ,在策略選民眾多參考資訊之中只是排名第6。跟隨了「雷動」建議進行投票的,更大概只有約7萬人。7萬人的協同合作,雖然的確有能力改變選舉結果,但相比100萬策略選民人數,跟從「雷動」建議的策略選民並不是想像中那麼多。 18 | 19 | 另一方面,調查發現有近三成多的雷動用家表示經考慮後,是完全沒有跟隨「雷動」建議進行投票。這反映出作為策略選民而又真的會全心全意「跟從」「雷動」,並不惜犧牲個人意願的人(即所謂「含淚投票」或「雷動掌心雷」)的比例,其實並不多。 20 | 21 | ## 策略選民大增並非全因「雷動」 22 | 23 | 雖然今屆策略選民大增,其增長應並非全由「雷動」所推動。選舉期間發生的種種事情,例如有泛民候選人在最後關頭棄選,民主黨在選舉最後階段呼籲支持者在超級區議會改投鄺俊宇等因素,都影響了今屆選舉的策略選民人數。這次的調查數據除了反映「雷動」只是策略選民增長的其中一股推動力,亦反映出策略選民並非完全盲從「雷動」的建議,而「雷動」對某些選區的選舉結果雖然可能有關鍵影響,但整體上並不如外界想像那麼高。 24 | 2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11月22日) 26 | 27 | -------------------------------------------------------------------------------- /思考香港4/52--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雷動劃漣漪效應調查研究.md: -------------------------------------------------------------------------------- 1 | # 52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雷動劃漣漪效應調查研究 2 | 3 | -------------------------------------------------------------------------------- /思考香港4/53--香港民主運動再上路.md: -------------------------------------------------------------------------------- 1 | # 53 香港民主運動再上路 2 | 3 | 在經歷過2014年的「雨傘運動」後,2016立法會選舉為香港民主運動作了一次最重要檢視。選舉誰勝誰負,當然有候選人個人的因素,但從當選者的背景與特質及之後產生的組合,對香港民主運動在下一階段應如何走下去,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啟示。 4 | 5 | 有幾個明顯的現像可看到。一、非建制派碎片化令支持民主的力量出了太多候選名單,導致選票嚴重攤薄,也令選情陷入極大危機,最後在地區直選能取得十九席,那已是最好的結局。 6 | 7 | 二、支持民主的選民極度渴求改變,對民主運動的目標、爭取手法、組織模式及直接代表他們站在前台(議會)的人,都希望有改變。這也導致了以下其他現象出現。 8 | 9 | 三、本土組織興起,肯定已形成了一股新的政治力量。他們必然支持自決,但較傾向於港獨立場,抗爭手法也會更激進,甚至會接受暴力的手段。也因為這原因,本土組織與民主運動持其他觀點的力量,較難協調。或可說,本土力量或已與民主運動割席,再難與民主運動中的其他力量在爭取香港民主上合作。 10 | 11 | 四、公民社會組織興起,也成為了一股新的政治力量。他們著重與社區的關係,代表人物如朱凱廸、劉小麗、羅冠聰取得亮麗的成績,看到選民冀望能有一些真誠為他們發聲的人,為他們走在最前線。但他們會較專注一些個別議題,亦因而會保持較強的獨立性,不會全面政黨化,組織也不能非常龐大。怎樣在民主運動中與其他力量結連起來,為運動產生更大的政治能量,但又不失自主,是他們要面對的挑戰。 12 | 13 | 五、一些擁有強大地區網絡及投入大量地區工作的政黨失卻了議席,被邊緣化了。他們當然不會消失,但能否在地區的基礎上重整,再回到全港性的平台,就要看他們未來的工作。 14 | 15 | 六、泛民政黨中,民主黨及公民黨能保持實力,維持民主運動中大黨的地位,但得票減少,顯明他們的支持雖有穩定基礎,但必須順應整體大形勢的變化,才不致在未來也被邊緣化。另外,他們雖較其他力量為大,並不能主導整個陣營,而必須與其他力量尤其是新興的公民社會組織好好協調,才能產生足夠的協同效應。 16 | 17 | 七、所有其他現有政黨包括工黨、街工、社民連、人民力量都只能取得一席,力量相對減弱或未能進一步擴展,但在整個陣營中各自仍是一股不可或缺的骨幹力量。 18 | 19 | 八、公民的民主自決意識已明顯孕育誔生,尤其是反映在參與策略投票的選民,數目可能遠超之前估計。不少公民在選舉中,不只是考慮候選人的個人質素、往績、政治聯繫和政治理念,還會看他們所投下的一票對民主運動的整體效果有多大。議會議席寸土必爭,成了他們非常重要的考慮。當他們看到非建制派碎片化,政治組織未能自己做好協調,就只能主動地連繫起來,冀望可扭轉劣勢。或許這種公民聯繫是鬆散及不固定,因而不可預知性很大,導引非常困難,但公民的自發參與,由2014年的電子公投,到今屆選舉的策略投票,都証明是有力左右大局的。當前問題只是怎樣才能更好導引公民的力量,設定更長遠的目標,配合政治組織在前線的工作,令香港民主運動可產生更大的力量,好去面對未來必然是更嚴峻的挑戰。 20 | 21 | 今屆立法會選舉已曲終人散,大家現在必須用時間坐下來,好好地一起去思考及商討,香港民主運動經歷過「雨傘」洗禮後出現的各種現象,要怎樣做才能鞏固現有資源,調整運動的目標,糾正過去的缺失,重建新的組織模式把政黨,公民社會及公民有機地結連起來,及開發新的抗爭方法以增加當權者的管治成本,從而為香港的民主自決,開拓更廣闊的前路。 22 | 23 | 香港民主運動的路途仍是漫漫,但慶幸見到越來越多同路人,那走起來至少不會感到孤單。 24 | 2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9月06日) 26 | 27 | -------------------------------------------------------------------------------- /思考香港4/54--以策略投票破不民主制度.md: -------------------------------------------------------------------------------- 1 | # 54 以策略投票破不民主制度 2 | 3 | 「雷動計劃」推動的策略投票在今次選舉產生的作用,引起不少疑問。回應前,可先看「雷動聲吶」最後建議的名單有多少勝出。「雷動聲吶」建議了23人,共19人當選,整體成功率是82%,在九西、港島、超區是100%,新東是80%,九東及新西是66.6%。當然不能說他們當選是因為「雷動」,但對「雷動」有那麼多疑問,正反映非建制派支持者的策略投票是產生了作用。 4 | 5 | 在今年一月,我第一次提出「雷動計劃」,起先是希望政黨能協調參選,經數月努力但終不成功。之後我再提出策略投票去達成「雷動計劃」的目標。整個計劃的目標、依據、步驟,在一系列的報紙文章中,我都作了詳細解說。到了選舉前的幾個月,「雷動計劃」已是一個由公民自發組織起來的策略投票運動。 6 | 7 | 「雷動」不是一個由上而下的配票系統,而是公民組合起來按數據分析而自行決定如何分配選票的系統。策略投票並不要求參與的選民投票給任何一名非建制候選人,而是他們在考慮各候選人勝算後,自行決定哪些是他們可接受的候選人,再去進行分票。 8 | 9 | 「雷動」是以大樣本的電話隨機民調為本,配以「雷動聲吶」自己收集的數據作微調,推算建制派的得票比和選票分布、非建制派最後可能勝出的議席數目、及各非建制名單的勝算。在每個選區,選票並不足以救所有非建制名單,故必須有取捨。 10 | 11 | 「雷動聲吶」是一個開放系統,任何支持非建制的選民也可參與。在「雷動聲吶」的問卷中,問了參與的選民他們在選區內有哪些候選人是他們願意支持的。的而且確,參與「雷動聲吶」的選民,絕大多數是不願意接受某幾個候選人,結果即使他們在民調是排名較高,也不在「雷動聲吶」建議之列,因即使「雷動聲吶」建議了,「雷動聲吶」內的策略選民也不會依從。由於要救的名單多於能救的數目,在九月三日晚上各選區的群組,只能在商討後投票決定救哪幾張名單。這完全是「雷動聲吶」的參與者自行決定,沒受任何其他人干預。 12 | 13 | 「雷動」只是用了不足四個月去籌組一場策略投票運動,以加拿大的經驗,也要兩屆以上才能達到目標,更何況香港的選舉制度及政治情況,遠複雜於其他有策略投票的民主國家。能達到上述結果,已是在此階段的最好結果。但的而且確,「雷動」是出了一些問題。 14 | 15 | 一、實在沒有想過策略投票運動在香港選民間會產生那麼大影響,令一些差不多一定會贏的名單變成只是險勝。我們低估了香港選民會那麼積極回應策略投票,因從過去研究,都看到只有15%-20%的選民會考慮策略投票。以後如要再推行策略投票運動,要先更準確掌握香港選民的策略投票的意向及比例。 16 | 17 | 二、選舉日當天的滙報系統對掌握當天投票趨勢,再部署最後階段的分票是非常重要。但現有系統存在很大改善空間。在選舉日最後兩小時,向雷霆救兵發布訊息的系統,因受到網絡攻擊而出現延誤,也可能導致策略投票在最後階段未能到位。「雷動聲吶」是由一群資訊科技專家、統計學專家、數據分析專家、網絡推廣專家自發組成,完全是無私付出,不單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反自掏腰包去支持系統。能在極短時間推出此系統,表明香港公民社會的強大力量。「雷動聲吶」必會吸取今次經驗,進一步優化系統。 18 | 19 | 三、在最後幾天,選情出現急速變化,是民調未能掌握得到,令策略投票的最後部署未能完全見效。這可能是所有策略投票運動必須面對的風險。原先我們希望港大民研能在選舉前最後五天進行調查,而樣本是達到每區一千,但最後因實行有難度而只能以最後十多天的數據去整合出最後的報告。如將來能投入更多資源建立起更準確的民意掌握系統,那會把這風險減少但卻永不能完全消除。 20 | 21 | 策略投票會出現,是因為選舉制度有讓策略投票出現的需要及空間。若是改革了選舉制度,那就不是那麼需要策略投票了。在完美的民主選舉制度下,我們是不需要策略投票的,但香港仍處民主轉型的階段,要向民主邁進,受著各種壓制,前路又是重重障礙,但我相信檢討了「雷動」今次的經驗後,是可以把策略投票磨得更銳利,操作更順熟,策略投票會是突破香港不民主選舉制度的倚天劍。 22 | 23 | (刊於信報2016年09月10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55--新時代已來臨.md: -------------------------------------------------------------------------------- 1 | # 55 新時代已來臨 2 | 3 | 今屆立法會選舉的結果,不只是多了很多新面孔,而是他們能進到立法會,代表著香港的政治已進入了新時代。談這新時代的特點前,先要明白為何這新時代會在此時此刻臨到香港。 4 | 5 | 經歷過「佔中」和「雨傘」,香港民主運動進入了困境,雖能力守陣地,但卻前路不通,內部出現嚴重分裂。本土派的崛起,攻擊泛民帶領了民主運動多年卻未能有所成,故產生不滿,要另謀出路,提出更激進的勇武抗爭路線,爭取更激進的抗爭目標。即使與泛民有較多合作空間的傘兵,也覺得不能繼續現有路線,而必須改變抗爭方法、抗爭目標、以至走在前線的領袖。泛民、本土及傘兵之間的張力,令今次立法會選舉的選情變得極度複雜。各方勢力互動影響,選民做了最後的抉擇,導引了新時代的來臨。 6 | 7 | 在這新時代,政治運動的綱領,必然會轉變。過去三十年,香港的政治運動就是民主運動,而民主運動就是透過體制內及體制外的行動去爭取按現有的憲制框架及程序去進行民主改革,以建立起民主的選舉制度。多年來,體制外的行動都是合法行動,如遊行、集會、簽名等,到了「佔中」後,非暴力但不合法的行動如佔領,已得到廣泛接納及採用。泛民可能仍難以即時接納範式轉移,繼續支持以民主選舉改革為運動綱領,但從今次選舉結果已看到,這綱領再無力支撐運動下去,問題只是何時轉變及轉變成甚麼綱領。民主自決相較港獨,應能更容易得到廣泛認同,但要完成整個範式轉移過程,卻肯定要經歷陣痛,也需時不短,但相信在2020年選舉來臨前,這過程已完成,也必須要完成。 8 | 9 | 運動出現了綱領上的範式轉移,某程度是因為過去運動的組織模式,已不能應對局勢的變化及香港社會內部的轉變。由過去以一個中心去領導,到上一代領袖退去再沒有人能號令天下後,運動陷入多元但缺乏緊密統籌的階段。不同政治力量之間因著各自所處的發展階段、路線、抗爭手法、政治判斷、個人因素及對手的分化策略,令整個運動碎片化,也是為何民主運動雖在「雨傘」後的支持必是大了,但選舉卻陷入從未有過的苦戰。 10 | 11 | 在這新時代,當務之急是要尋索一種新的組織模式,必須有別於過去那種一個中心的模式,因那已沒可能做到,但也要想方法把多元的力量,以一種全新的組織模式讓各力量保持相當大自主度,但又可以使不同政治力量相互扣連起來,好產生出協同效應而不是相互對消。這模式具體安排會是怎樣,現仍難料,建立起來,絕不容易,會與綱領的範式轉移同步進行,因而必會是花火四起,望經過一段時間踫撞和磨合後,凝聚起的新模式可帶領運動去面對更嚴峻的挑戰。能否建立起新的組織模式亦會的運動成功的關鍵。 12 | 13 | 網絡時代亦會是新時代的一個重要現象及元素。運動的綱領會出現範式轉移,是因為人們再不能接受運動的綱領由一些政治組織的領袖去決定,而必須由組成網絡的各個成員,也就是支持民主自決的每一個公民,共同商討,共同決定。新的組織模式亦必須適應此網絡時代的特點,那才能有效地把政黨、公民社會組織及公民連結起來。 14 | 15 | 在未來,向社會傳播及解說運動綱領,招募及匯聚資源,掌握民情變化,結連公民成一股股的強大政治力量,至動員各方以各種方式參與行動,網絡都會是最重要的一環。怎樣能把運動綱領的範式轉移、建立新組織模式及充份運用網絡有機地結合起來,會是新時代的最大挑戰。新時代已來臨了,問題是我們是否準備好去迎接它。 16 | 17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9月13日) 18 | 19 | -------------------------------------------------------------------------------- /思考香港4/6--直選23、全體達半、「雷動」立法會.md: -------------------------------------------------------------------------------- 1 | # 6 直選23、全體達半、「雷動」立法會 2 | 3 | 4 | 5 | 過去三星期,我分析2012立法會選舉結果,建議非建制派在九月選舉可採甚麼策略。當時心態非常保守,只望非建制派能減少浪費票,力保三分一議席,以保著政改否決權,作為再議政改時的談判籌碼。不過,在現今政治形勢下,抗爭並沒帶來即時果效,令大家都變得很悲觀。即使能保住否決權,或在立法會多爭得到幾席,整體局面也不會有大改變。 6 | 7 | 但當我再細心分析數據,及看到台灣最近的選舉,發現非建制派要在立法會取得一半議席,即35席,其實並非不可能。若非建制派能取得一半議席,在未來再議政改時,就可以有更強的政治力量去爭取得回本應屬我們的民主權利。當然當中涉及非常複雜的政治操作,但既非不可能,那就要看我們是否敢於一試。不試一定不能,試了失敗也問心無愧。 8 | 9 | 因此,我現在認為非建制派在九月的選舉,必須反守為攻,抗爭才有出路。但我是否癡人說夢? 10 | 11 | 立法會70席共分三部分。地區直選分五區共35席。 非建制派各方若能協調出最有利的參選名單數,不單能減少浪費票,更可把選民的每一票發揮出最大效力。若能成功在港島、新東及新西採N+1策略,在九西及九東採N策略,那麼在各區派出的有競爭力參選名單的數目是:港島4張、新東6張、新西6張、九西4張、九東3張,共23張。如果今屆立法會投票率能像區議會選舉般破記錄,並且多了首投族,是有機會令非建制派在今屆多取約2%支持票,令非建制派與建制派得票之比接近六四。非建制派全勝取23席就變得有可能了。 12 | 13 | 至於超級區議會選舉,非建制派在上屆得票約58%,理應得3席。即使得票率不變,保著3席應是可以的。加起來就有26席了。跟著就要看傳統功能界別。上屆非建制派從法律界、教育界、社會福利界、衛生服務界、會計界及資訊科技界都取得議席。假設今屆能保著這6席,那就是32席,離一半35席,只欠3席。有沒有可能在傳統功能界別中找到額外的3席呢? 14 | 15 | 希望只能放在那些以個人而非公司或團體為登記選民的界別,就是醫學界、工程界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這三個界別在過去未曾由非建制派當選過,但若能配合及承接非建制派全面爭取立會達半的運動聲勢,或能鼓勵這三個界別中支持真普選的人參選,並積極動員這些界別中較年青的成員在今屆投票給非建制派候選人,取得零的突破,也不是不可能。 16 | 17 | 若非建制派能取得一半議席,再把立法會主席的位置讓給建制派,那麼在一般投票上就會是35對34,完全改變立法會生態。若由非建制派議員當立法會主席,投票結果雖反過來是34對35,但因立法會主席其實擁有不小的憲制權力,那也會同樣帶來震撼。不過我相信建制派是不會讓出主席這位置的,但無論如何,非建制派若能取得一半議席,整個政治形勢已再不一樣,政改前路也可能會很不同。 18 | 19 | 我明白上述分析只是指出非建制派要取得一半議席並非不可能,但要成功,就需要非建制派內的各政黨、組織及個人,都本著大無畏及大無私的精神,商討總的選舉策略,和協調參選名單的總數及建立分配名額的公平機制。 20 | 21 | 但更加需要的,是大部分支持非建制派的選民願意同心參與這共同的計劃,在地區直選及超級區議會選舉積極投票,並且不以自己最佳的選擇去投票,而是按非建制派共同發出的指引去投票,把選票平均地分配到非建制派在各區的參選名單,才有望達到預期效果。因此要成功,非建制派需要策劃一個非常龐大的全港性選舉工程,讓所有支持非建制派的選民清楚明白這行動的目的及投票時的技術安排,因這不再是個別政黨、組織或個別參選人的事,而是所有支持真普選的港人的事。這也不再只是一場選舉工程,實是一場抗爭運動,需要大家一起參與,但這場抗爭運動是有可能帶來實質改變的。 22 | 23 | 前路是艱難的,但重要是我們知道如何開始及走向哪裏。我稱這為「雷動計劃」,因這計劃如能成功,必會「雷動」震天!希望所有認同「雷動計劃」的人,能同心協力使這夢成真! 24 | 25 | 26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2月02日) 27 | 28 | -------------------------------------------------------------------------------- /思考香港4/7--確定參選名單數目的考慮點.md: -------------------------------------------------------------------------------- 1 | # 7 確定參選名單數目的考慮點 2 | 3 | 「雷動計劃」要能成功,第一步是要泛民政黨與其他非建制派的政治力量願意在各區協調出適量的參選名單,以集中選票及減少浪費票,再配合智慧型配票的方法把選票平均地分配到各參選名單,就有把握從建制派手上搶到議席,而大家就不用相爭了。但要做到這一步,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如何決定各區參選名單數目的上限?二、如何分配各區參選名單的名額? 4 | 5 | 要決定各區參選名單的數目,要考慮多個因素。第一個因素是非建制派在這選區可能得到的選票總數及與建制派選票的對比。2012的選舉結果會是重要參考,但我們也要推算在「雨傘運動」後,非建制派在今次選舉得票會多了還是少了的可能性及幅度。我們也要推算若能成功發動一次全港性的選舉工程,能為非建制派增加多少選票。 6 | 7 | 舉一個例子,非建制派在2012港島區的選舉的得票率是54.9%,建制派是 45.1%。在今年的選舉,若能把雙方之比改為56% 對44%,那非建制派就是多爭取1% 選票,這是否可能呢?這涉及選舉工程和政治判斷。當然,票越多,每張名單所能分到的票也越多, 從建制派手上搶到議席的機會也越大。 8 | 9 | 第二個因素是按比例應得的議席數目是多少。同以2012港島區的選舉為例,因今年議席由七席減為六席,那麼非建制派若是能保著54.9% 的得票率,應得六席中的三席,而建制派以45.1% 的得票率,也同應分得三席。 10 | 11 | 第三個因數是建制派會派出多少張參選名單。若建制派想從非建制派手上搶議席而派出四張名單,假設他們又能成功把票平均分到四張名單去,那麼每張名單能分到的票會是約11.28%。如非建制派也是派出四張名單,選票又能平均分到四張名單,每張名單得票是13.73%,那麼非建制派的四張名單得票都會高於建制派的四張名單,最後非建制派就能取得四席,建制派只能得到餘下的兩席。當然若建制派只出三張名單,那非建制派出四張名單就難以全勝了。但因建制派只出了三張名單,非建制派怎也可以得回應得的三席。 12 | 13 | 如建制派出四張名單,非建制派出五張名單,非建制派是否還有機會全勝呢?若非建制派只是得回2012的得票率,即使能把票平均分到五張名單,每張也只得10.98%,不及建制派四張名單的11.28%,那建制派就可以拿到四席,非建制派只能得兩席,失了一席。不過,如非建制派能提升1% 得票率達55.9%,每張名單就可得 11.18% ,而因建制派少了1% 票,只有44.1% 給四張名單分,那每張就只有11.03%,非建制派每張名單都比建制派多,非建制派甚至有可能取得五席。 14 | 15 | 因此非建制派在港島區最後是出四或是五張名單,很在於建制派是否最終派出四張名單及非建制派有否信心多取1% 票。若沒有信心的話,就應只出四張名單並努力把票平均分到四張名單去。 16 | 17 | 第四個因素是建制派在該區能在選情危急下放棄其中一張名單的操作能力有多大。如果建制派出了四張名單,但看到非建制派出了四張名單並成了聲勢,決定改取守勢,放棄其中一條名單,那建制派應可以保著三席。不過這假設了建制派能在選情危急下成功放棄其中一張名單,但若建制派內的政治力量未能達成棄選那張名單的協議,那麼他們就只能見著非建制派搶去議席而無能為力。但即使建制派能放棄一張名單,若非建制派能多取某個百分比的選票,他們也可能保不住戈人心土得議席。以港島為例,若非建制派能多得2.5% 選票,非建制派四張名單平均得票是14.35%,仍會高於建制派餘下三張名單的14.2%,那建制派即使採守勢也保不著三席。 18 | 19 | 第五個因素是有多少選民會按計劃的指示,投票給指定的非建制派在各區的參選名單。越多選民按指示投票,票就能分得越平均,成功機會就越大。計劃的目標應是盡能力推高選民會按指示投票的百分比。這涉及全方位的宣傳策略,要讓選民明白這計劃的終極目標是要向建制派說「不」。在選舉日前必須進行定期的民調去掌握有多少選民會按指示投票,這會影響在選舉最後階段的策略性部署。 20 | 21 | 第六個因素是建制派能把選票平均分配到他們在各區的名單的能力有多大。若建制派最終不能平均分配選票,那即使是出了多於應得議席名單的數目的參選名單,但因分票不均,故、實際效果可能也只像是派出了應得議席相同數目的參選名單。 22 | 23 | 考慮了這六個因素並設想各種可能性後,就可以為每區定出最理想的參選名單數目。下星期再談分配各區參選名單名額的方法。 24 | -------------------------------------------------------------------------------- /思考香港4/8--旺角衝突後還能「雷動」嗎?.md: -------------------------------------------------------------------------------- 1 | # 8 旺角衝突後還能「雷動」嗎? 2 | 3 | 在年初一那晚看著旺角發生衝突,心情頓時沉了下來。年多前我早曾警告若當權者未能回應港人和平非暴力的真普選訴求,兩年內必會發生暴亂。當權者對警告置若妄聞,結果騷亂真的發生了。我沒有甚麼先見之明,任何人只要小心看一看世界各地的抗爭歷史,就知道當和平非暴力的方法不能帶來實質改變,一些人會選擇暴力,是必然會發生的事。 4 | 5 | 但看來香港的當權者沒有從歷史學到甚麼,現仍是掩耳盜鈴,頭伸進地,更以為可利用此時機,鼓動港人支持強權鎮壓,希望打擊暴力抗爭者時,連非暴力的抗爭力量也一併打擊。當然歷史告訴我們強權不能永遠維持一個不公義的政權,因強權只會刺激出更大的暴力與仇恨。唯有透過檢討、改革及和解,才是化解衝突的出路。不幸地,這麼簡單的道理當權者是見不到或是視而不見。當權者下一步必是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力求搶奪非建制派在立法會的否決權,進一步削弱抗爭力量,而首當其衝的必是泛民政黨。 6 | 7 | 在旺角衝突發生前,我提出了「雷動計劃」,希望非建制派能合作,協調各區參選名單,指引選民把選票平均地分配到各參選名單,並配合功能界別選舉,共同造勢,盼能達成「直選23、立會達半」的目標。但發生騷亂後,我即時想這計劃還有可能嗎?一夜難眠,到年初二清晨,衝突還未結朿,但經反覆思量,我認為在旺角騷亂後,「雷動計劃」不單更加可行,且是必須實行。 8 | 9 | - 從歷史看,非暴力抗爭始終是最可持續發展的抗爭方法,亦是最有可能建立起真正民主、和平及公義社會的方法。更實際看,香港社會內的大多數人都是反對暴力的,暴力是難以爭取得到大多數的人支持的。且若是贊成使用暴力的,卻又去參選叫人支持他們走進議會,本身就有邏輯矛盾。故在旺角騷亂後,非建制派有了一條更清楚的界線,亦只需兩個界分因素:反對建制派和不贊成暴力。這可以給選民清楚的選項,若他們不希望建制派繼續主導立法會,但又不認同暴力,「雷動計劃」就是他們的選擇。 10 | 11 | - 在旺角騷亂,勇武者展示了他們的勇武,但也同樣不能改變甚麼。更因涉及罪行相較非暴力的佔領嚴重得多,若被捕及被檢控入罪,所要承擔的罪責會大很多。按常理,願參與的人必不會太多,因代價實在太大了。即使能做成一時的騷亂,也不可能撼動政權的根本,反給了藉口當權者加快收緊港人的自由。 12 | 13 | 的而且確,非法但非暴力的公民抗命行動同樣也未能帶來改變,但非暴力抗爭在街頭以外,眼前還有很有力的「武器」未用,就是我們手上的那一票。只要透過協調各區參選名單總數和指引選民智慧地把選票平均地分配到各參選名單去,非建制派是有機會在立法會取得一半議席的。 14 | 15 | 也可以說,在暴力與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兩者皆無效後,我們也別無選擇,只餘下最後一著,就是我們手上那抗命的一票。搶佔立法會一半議席,是抗爭能在短期內打擊得到建制力量的唯一出路,也是唯一的希望。只要非建制派能做到「立會達半」,就足以撼動「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根本,令當權者不能不面對制度必須改革的政治現實。 16 | 17 | 第三、精明的香港人應懂得,投票是合法的行為,不費一分一毫,以票抗命所需付的代價是很低的。不過,選票有其特性,若是分開一票一票來算,價值並不高,但若能把分散的票有智慧地結聚起來,每多結聚一票,至超過了一個臨界點,就能幾何級數地把每一票所產生的價值大幅提升。這正是「雷動計劃」的精神所在。 18 | 19 | 即使你不完全認同一些政黨或一些候選人,甚至你是接受暴力抗爭的,但你若把票投給一些沒有機會當選的人,實是白白浪費了你那一票。在現實政治下,表態式的投票總不及有機會能帶來改變的一票。若能把你那一票與其他有著起碼是相同目標的人(反建制)的選票結合起來,你那一票的價值,會因而可以發揮出最大的效果。這至少長遠地令你能實踐得到政治理想的機會增大。 20 | 21 | 且我相信即使是接受暴力抗爭的人,若能不使用暴力也可以帶來他們想見到的改變,他們應也不會無緣無故地使用暴力的。九月立法會選舉並不是一般的選舉,聰明的香港選民應懂得如何策略地運用手上的一票去抗命。 22 | 23 | 第四、建制派必會利用旺角騷亂事件去攻擊抗爭運動,而最直接受打擊的會是泛民政黨,因他們的票源是最大機會因不想再見到暴力而轉而支持強權鎮壓和建制的。也是說,泛民政黨正面臨極大危機,若仍各自為政,不與公民社會和所有和平抗爭者走在一起,結局如何是可預見的了。因此,現在我們並不是考慮是否要合作,而是必須合作。要合作協調,當然是困難重重,但只要有決心,這些問題總是有方法解決的。 24 | 25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2月16日) 26 | 27 | -------------------------------------------------------------------------------- /思考香港4/9--智慧型配票去發揮選票槓桿效應.md: -------------------------------------------------------------------------------- 1 | # 9 智慧型配票去發揮選票槓桿效應 2 | 3 | 「雷動計劃」要成功達到目標,就是「直選23、立會達半」,第一步就要在地區直選五個選區,協調出適量數目的參選名單。人們對這計劃最大疑問,就是為何那些擁有現有議席的泛民政黨會願意與其他有意參選的人及團體協調出選的名單。參考台灣最近立法院的經驗,在太陽花學運後新興的政治組織如時代力量,是因民進黨願意讓路,才能在選戰中贏出。那是因立法院的部份議席是單議席單票制,就像香港的區議會選舉,泛民政黨不讓路,新來的人就無機出選。因此,無論怎樣協調,結果也不可能減少參選名單以集中選票和減少浪費票,故這計劃第一步就行不通了。 4 | 5 | 但香港立法會地區直選與台灣是不同,是採用最大餘額法的比例代表制。有人認為比例代表制是更難協調,因要把建制派的支持者贏過來的機會是不大,故大家都只能在相近的票源爭取支持,我多拿一票就必是你少一票。但這只是給比例代表制表面的現像欺騙了,實是在香港的比例代表制下,協調新、舊政治力量反應是較容易。 6 | 7 | 在香港畸型的政治狀況下,各區少有當選名單是按得票比例而得議席,而大都是以最大餘額來取得議席。基於此,新的政治力量要參選,並不用舊的政治力量讓路,而是透過合作,利用選票較建制派多近15% 及充份運用最大餘額法的空間,使選票能發揮出槓桿效應,取得比選票比例更高的議席比例。那就可令餅變大,讓新、舊政治力量不用相爭而是共同得利。反是若大家拒絕協調令參選名單過多,攤薄了選票,就會導致大家都成為輸家。 8 | 9 | 以2012 立法會新界東選區的結果為例,非建制派雖只取得57.6% 選票,但最後卻能取得九席中的六席,即66.6% 議席,那就是選票在香港畸型的比例代表制之下的槓桿效應。不過,那次選舉只是誤打誤撞,亦因建制派本身也出了很多張參選名單才僥倖成功。若要有計劃地發揮選票的槓桿效應,第一步就是要協週出適量的參選名單,再透過全港性的選舉工程進行智慧型配票,來把選票平均分配到各參選名單。 10 | 11 | 今次選舉的政治情況,亦可能令大家願意協調的機會增加。泛民政黨正處於新舊交替的時候,不少現任議員都不再參選,希望能由黨內的新人替上,但選票能否穩妥地由舊人轉到新人手上,其實存在風險。新的政治力量也有相同問題,雖然在「雨傘運動」之後選民求變之心似乎變得強了,但能否在泛民政黨手上搶過選票及議席,也同樣是沒有絕對信心。因此,與其大家相爭,不如做好協調,互相倚傍,攤分風險。若能做成聲勢,以能帶來實質改變的希望,去促使過去那些認為投票無用的人,也願意登記為選民,走出來投出抗命的一票,就有更大把握從建制派手上把議席搶過來。 12 | 13 | 至於如何令選票平均分配到各參選名單,那反只是技術問題。要克服技術問題就只需有創意的技術就可以。要令選民配合整項行動,首先要讓選民充份明白今次選舉的政治意義,並不是一場正常的民主制度下的一般選舉,而是民主轉型過程中具極大策略意義的選戰。如非建制派能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特區立法權再不能牢牢地由北京政府所信任的人掌控,而特首無論是否梁振英,施政也同樣是舉步為艱,除非北京政府願與非建制派達成全面民主普選的協議。這會促使北京政府必須認真面對真普選的訴求。 14 | 15 | 所以他們在今次選舉所投的一票,不在於表示他們支持哪人成為立法會議員,而是在於向建制派說「不」。再且,即使他按配票的安排要把票投給一個他不喜歡的人,但因這計劃已把他支持的人與不喜歡人放在同一條船上,只要他能按指示投票,票雖是投給了另一人,但實質的效果是一樣,也能把自己真正支持的人送入立法會去。只要他們明白,今次所投下的一票,不單是延續「雨傘運動」抗命精神的一票,更加是可以改變香港未來的一票,選民按指示投票的機會有可能大增。 16 | 17 | 至於如何配票,相信集思廣益下,必能想到一個簡單及有效的方法,讓選民清楚知道在眾多參選名單中要投給那一張。建制派用過的方法是按地區把票配給不同的名單,或是臨場指示支持者把票投給那一張名單。其實非建制派的支持者,過去也懂得分散地在自己的群體中配票(如一家人把票投給不同的名單),現在只是變為由中央統籌如何把票在各區平均地分配到各參選名單去。 18 | 19 | 我現在想到的方法是可以設計一個手機程式,選民在進入票站前,只要啟動預先下載的程式,輸入自己的選區後再按鍵,程式就會隨機地在該選區非建制派的幾張名單中顯示出一張他要投的名單。因選民基數很大,故結果應可以把選票平均分配到各名單去。至於那些不懂用手機程式的選民,我們可以在選舉日當天或之前,在各區設立街站,選民去到街站,就有義工用手機協助選民知道他應投的是那張名單。其實選民也可事前叫懂得使用手機程式的家人協助他知道應投票給那張名單。這未必是最好或唯一的方法,也必有人能想得到更好的智慧型配票方法,故我相信這技術問題是可以克服的。 20 | 21 | 只要大家願意同心做到協調參選名單及智慧型配票這兩步,要達成「直選23」這目標,並不是遙不可及。 22 | 23 | (刊於蘋果日報2016年02月23日) 24 | 25 | -------------------------------------------------------------------------------- /思考香港4/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4:《雷動: 策略的思考》 2 | 3 | ![alt-text](../images/思考香港4.jpg "雷動: 策略的思考") 4 | -------------------------------------------------------------------------------- /思考香港5/1--勇氣.md: -------------------------------------------------------------------------------- 1 | # 1 勇氣 2 | 3 | 面對強大的專制政權,要抗爭,首先需要的,是勇氣。但在說甚麼是真正的勇氣前,要先攪清楚甚麼不是勇氣。 4 | 5 | 有些人看見一些不公義的事,心裏會很憤怒,但他會很理智地計算得失。若是站出來對抗不義,自己會受多大影響,行動能有多大果效。在計算之後,往往因為得的總不及失,且成功機會渺茫,那麼即使心內有多不平,最後還是沒有行動。害怕失去是勇氣的相反。 6 | 7 | 但也有些人看見不公義的事,在裏面會湧起一陣衝動,要去伸張正義。看見那幾十枚催淚彈,不少人都非常憤怒,因而走上街頭。在那一刻,他不會想到太多後果,也不會計較自己的安危,只是感到不能讓這些不義的事繼續。人也未必知道自己所做的能如何帶來改變,只知道必須在那一刻衝前去,怎也要做一些事。不過,這不是勇氣,只是一股血氣衝動。 8 | 9 | 勇氣並不是心裏沒有任何害怕的感覺,若人完全沒有懼怕,那根本不能顯出勇氣。勇氣是即使心裏感到非常懼怕,但因著一種由內而產生的力量,令他能超越懼怕的感覺,不再被將會失去一些他很重視的東西的恐懼感拉住,有力繼續向前走下去。因此,有勇氣的人,面對兇惡的前路,甚至有巨人擋在前面,手腳會抖震,但由裏湧出的力量會讓他重新得力,可堅定地向公義邁進。 10 | 11 | ## 愛裏沒有懼怕 12 | 13 | 當恐懼強烈至一個程度,可從心理到生理把整個人癱瘓,令人不單不能向前走,甚至連逃走的力氣也失去。勇氣使人能克服恐懼,不是把恐懼消滅,而是由內產生出力量幫助人勝過恐懼。恐懼在那一刻好像不存在了,但事過後,人會驚異自己為何能做出之前絕想不到會敢做的事。但人怎樣才能有足夠的勇氣呢?唯有愛! 14 | 15 | 好像父母在見到子女身陷險境時,會生出莫大勇氣去保護子女,甚至連犧牲自己寳貴的生命也不怕,因所愛的,對他來說是更珍貴。恐懼的威嚇雖依然大,但在愛面前,變得相對渺小。愛越深,勇氣越大,所能克勝的恐懼也能越大。 16 | 17 | 在威權時代,要繼續為香港爭取民主與公義,打壓必會越來越大,抗爭者會失去的,也可能會越多。若對香港這地及人愛不夠深,很難孕育出足夠的勇氣去戰勝恐懼,因此抗爭下去也會越艱難。 18 | 19 | 對基督徒來說,還有另一種愛能幫助我們勝過恐懼,就是主耶穌基督的愛。信徒在抗爭路上與主同行,深信無論遇上甚麼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主的愛也必不離棄我們。當我們的心感應到被主的愛擁抱,就能生出更大的勇氣去克勝恐懼,有力抵擋巨人的打壓,即使倒下了也能再站起來,承受百般苦楚亦能熬得過去。 20 | 21 | ## 心中無盡的力量 22 | 23 | 由小到大,我自知不是一個膽大的人,媽媽常提起小時候我見到警察就會怕得要命。四十八歳前,我絕沒想過自己會做著現在的事。過去參與公眾集會,即使要走上台,我也只會是站在最後面,更不要說竟敢發動一場公民抗命運動去挑戰中共了。不少人說我很大膽,甚至是膽大包天,竟然不怕中共的秋後算賬。 24 | 25 | 我承認,我是有著莫大勇氣,但我絕對不是膽大。多少次,我是怕得要死。開始推動「佔中」後不久第一次收到恐嚇信件;在旺角街頭被一些看來是黑社會的人指罵;讀到親中報章數不清的文章對我的惡意攻擊;從不同途徑收到訊息都說中共必要把我去之而後快;催淚烟嗆得淚水直流;到警局自首;被再次拘捕;被檢控;有人舉辦公眾集會要大學把我辭退;政府就我的言論發讉責聲明…內心的恐懼有時會大得令我手腳戰抖。 26 | 27 | 起先我只能「頂硬上」,因已騎上虎背,但也知這絕不能持久。但當我快要支持不下去,心中湧出了一股力量,把軟弱的手腳托住,讓我能重新站起來,甚至使我有力飛翔。若沒有了這心中的力量,在恐懼的巨大壓力下,肯定我會立時倒下來。幸好主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即使恐懼依然強烈,我有勇氣,也就是心中那股由上而來的無盡力量,繼續走那漫長的抗爭之路。 -------------------------------------------------------------------------------- /思考香港5/10--寬恕.md: -------------------------------------------------------------------------------- 1 | # 10 寬恕 2 | 3 | 簡單說,寬恕就是不再追究那曾做出不當行為令你受傷害的人。寛怒並不需要你忘記行惡者的不當行為,反是要把它清楚地宣講出來讓人能記著,並譴責行惡者的不當,只是之後你不再以行惡者曾對你做過的傷害,對他抱持負面態度。 4 | 5 | 有人說寬恕其實是被害者向行惡者送出的一份禮物,是一份使人得自由的禮物,可令行惡者不再被過去曾做過不當行為而有的歉疚所繼續捆綁著,心靈上重得自由,也同時令被害者可從怨恨、苦毒中釋放出來。要完成寛恕整個過程,要被害者願意送出這份寬恕的禮物,也要行惡者願意把禮物接過去,就是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向被害者道歉、及在可能範圍內作出補償。因此,寬恕是有條件的,就是行惡者的真心悔改。 6 | 7 | 既得利益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利用不公義制度所賦予的權力,直接傷害了很多人。一些旁觀者容讓制度性的惡發生而不發一言,也間接地傷害了很多人。正因這些惡,我們才起來抗爭。但抗爭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去報復,而是要把社會中的不公義除去。所以,抗爭者必須學習寬恕,那才能讓社會有一個新的開始。不然,即使抗爭能最終成功,那也只是讓另一種惡替代了原先的惡、被害者與行惡者對換了位置而已。唯有寛恕,才能打破不公義的惡性循環。 8 | 9 | ## 七十個七次 10 | 11 | 要寬恕曾傷害你的人,真要實踐出來是非常困難的。能真誠地送出寬恕的禮物,人要先有公義、謙卑和善良的心。若連不義發生了也不自知,人自然不覺得需要去寬恕。自高自大的人亦不懂寬恕,因他看不起那些犯錯的人。送出寬恕的禮物,就是向那曾傷害你的人釋出善意,如他願意承認錯誤把禮物接過,就能從曾作的惡中釋放出來。但很多人不能寬恕,是因他還沉溺於仇恨,甘願被怨憤充滿而不願走出來。 12 | 13 | 對基督徒來說,能寛恕是因慈愛的主願意寬恕我們。沒人能否認,我們都曾做過錯誤的事,也曾傷害過別人,更重要是我們都曾傷害過那道成肉身、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基督。主是很願意送給我們這份來自天上的寬恕,讓我們能與祂重建和諧關係。但若要接過這份來自天上的禮物,我們先要悔改,包括了願意寬恕那些曾得罪過我們的人。主寬恕的手已敞開,但若我們拒絕去寬恕別人,就接不到主的禮物。主願意寬恕所有人,包括了曾傷害我們的人,只要他們也願意悔改,就能同得主的寬恕,那我們憑什麼不彼此寬恕呢?主是希望人們能彼此寛恕來達到最終的和解。 14 | 15 | 那麼要寬恕別人多少次呢?主說:「七十個七次。」也就是說,人要不斷的寛恕,因主對世人的愛也是沒間斷的。 16 | 17 | ## 真相與和解 18 | 19 | 不單個人之間的關係,可透過寬恕來化解紛爭去重建和諧關係,寬恕更要加進體制,因不少人受的傷害是源自制度的惡。 20 | 21 | 當權者和既得利益者曾利用體制賦予的特權行惡,當然要為此公開承認錯誤及作出彌補。但有些人因長久處不公義之下,受專制統治灌輸的意識形態影響,接受了維持不公義是對他們及對整個社會都是有利,即使自己的人類尊嚴也同被眨損,也曾反過來傷害過爭取改變的人。亦有些人站在前線負責操作不公義制度,雖沒刻意要傷害人,但把被規管的人視為無生命的檔案,不自覺間在執行職務時已直接傷害了很多人。 22 | 23 | 因此,當有機會為這社會建立相對公義的制度,我們必須設立能促進寛恕的程序去處理由過去制度的惡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這制度包括幾方面。(1) 公開真相:讓所有人記得制度的惡是如何發生,及人在這制度下是如何傷害人和被傷害。(2) 鼓勵寬恕:讓受傷害的人向行惡者送出寬恕的禮物。(3) 公開道歉:無論曾行惡的人是刻意與否,要以此來接過寬恕的禮物。(4) 作出補償:行惡者不能繼續從不義中得利,並盡可能彌補人們曾受的傷害。(5) 重建關係:寬恕為社會開啟新的開始,不是說以後再沒紛爭,但在互相尊重下,大家願意尋找和解的方案。 24 | 25 | 我希望能在香港見到這一天。 -------------------------------------------------------------------------------- /思考香港5/11--聆聽.md: -------------------------------------------------------------------------------- 1 | # 11 聆聽 2 | 3 | 相信你一定有這經驗,對人說話的時候,那人好像是在聽著你說話,但最後發現他原來根本沒把你的話聽進去。當然,我們也常犯同樣的錯誤。俗語說「左耳入右耳出」就是這意思,因聽的人並沒有在聆聽。 4 | 5 | 聆聽不只是聽見別人的說話,而是我們抱持尊重講者的態度,不會預想講者將會說甚麼,主動地用心去明白講者的整個思路。即使我們最終未必會完全認同講者,但仍會在聆聽的過程中,嘗試了解他的觀點、訴求、目的、論據、情緒、假設、價值、信念等。在過程中,我們不會先作判斷,而是設身處地去明白講者所要表達的是甚麼,及為何他會這樣去表達。 6 | 7 | 抗爭者是為了建立一個更公義的社會而抗爭,當然抗爭者會有他們的一些想法,但在一個越益多元的社會,要判斷社會是否出現不公義、甚麼導致這些不公義、不公義的性質及程度、解決不公義的策略和方法等,都不會只有一種想法。若以為自己所想的必然是對的,那麼抗爭者可能最終會強化社會的不公義或製造另一些不公義,與他的初心違背。 8 | 9 | 因此,抗爭者在作出道德判斷前,必須學習先去聆聽,不單是社會中受不公義侵害的人,亦不止於其他抗爭者。我們也要聆聽那些支持維持社會不公義制度不變的人,甚至是當權者及既得利益者的說話。 10 | 11 | ## 快快聽慢慢說 12 | 13 | 人都是傾向懶惰的,要用心去聽別人說話,是極耗心神的,故聆聽是絕不容易的。也有時人為了表現自己、急於為自己辯護或要指出別人的錯誤,當聽見別人的一些話,就會條件反射地要自己說話來打斷別人。亦有時在聽別人說話時,因分心去想其他事,而沒聽到別人的話。未能聆聽,根源問題是人常以己為先。 14 | 15 | 聖經有句說話是「快快聽、慢慢說」,或能幫助我們學習怎樣去聆聽。要聆聽,第一步是要克服說的衝動,不要急於回應。能這樣做,是因我們願意放下自我,出於謙卑、善良和自我節制,尊重及關心講者的尊嚴和觀點,先去專心及耐心地聽別人要說的話。 16 | 17 | 要聽的,也不只是講者說的話,更要留意他的語氣和身體語言,就可聽見更多。在過程中,要與講者有眼神接觸,也可用一些問題來確認自己是否聽得準確。在作回應時,小心不要把注意力轉回到自己身上。 18 | 19 | 聆聽並不要求我們一定要同意別人的觀點,只是當我們能真正明白了別人的看法後,能抱持開放的態度去反思,再判斷是否接納或吸納他的想法。能聆聽,是會讓我們說得更好,因透過聆聽,即使不完全同意別人的觀點,在明白了更多後,要表達的觀面就能夠更全面。因此,聆聽是可以讓聽者與講者之間,建立起相互尊重的對話關係。 20 | 21 | ## 我在聽嗎?你在聽嗎? 22 | 23 | 聆聽之難,我完全明白。太太讀了我寫關於聆聽的文章後對我說:「你都無聆聽我講嘢!」我頓時啞口無言。如聖經說:「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我只能承認,當把道理寫出來,也願意實踐,但人始終有限,在不自覺間犯上自己叫人禁戒的錯誤。我只能立志透過不斷操練、不斷反省,望聆聽能力有一天可合格。 24 | 25 | 過去幾年,我也曾努力去聆聽那些反對以和平抗爭的方法去爭取香港民主的人。我不肯定聽見的是否全面和準確,但起碼在現時能力範圍內,這些是我聽見的不同理由: 26 | 27 | 「港人只希望改善經濟生活,穩定社會才是我們需要的。有沒有投票權不是那麼重要。」「香港一向是一個守法社會,鼓動人犯法去抗爭,會破壞香港的社會秩序和法治。」「民主與公義都是好的,但爭取也應用合法的方法,違法就是不對。」「中共現在那麼強大,港人沒機會從它手上爭取得到民主的,抗爭何用?」「富強中國是中國人的百年夢想,在中共帶領下中國現已站起來了,為何要反共?」「反中的人是被外國勢力利用了!」 28 | 29 | 我並不完全同意這些想法,但會先盡力明白這些想法背後的假設、價值和信念,再盡力去辯明為何在此時此地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是必須的。希望其他人也能聆聽。 -------------------------------------------------------------------------------- /思考香港5/12--信任.md: -------------------------------------------------------------------------------- 1 | # 12 信任 2 | 3 | 信任涉及兩方面,一方面我是否得到別人的信賴,另一方面我是否願意相信別人。 4 | 5 | 要得人信任,最起碼是心裏沒有詭詐,不會存心欺騙別人。但能令別人選擇信靠你,是因你願意承擔責任,且即使在壓力下或面對巨大考驗,總能持續長久、堅決及忍耐地履行承諾,準時完成被交付的任務。在過程中,能保持高的透明度,和抱持誠實、正直及問責的態度,都能幫助爭取別人的信任。 6 | 7 | 反過來,你是否願意信任別人,則是其他人能否讓你相信他會信守承諾。若不信任一個人,就很難與他合作了。但若我們對一個人還未有充份認識,難以判斷他是否真的可靠,那麼是否應先信任他呢?這是一個不容易做的決定,但將心比心,我們也希望那些不太認識自己的人,不會設定過高的門檻,願意先信任,好讓我們有機會用實際行動去証明自己是可靠的。有了合作的經驗,就可一步步增強別人對自己的信任了。 8 | 9 | 不義的制度是需要很多人一起合作去爭取改變,才有機會成功的。但當權者是非常善於挑撥抗爭者之間的紛爭的,若抗爭者之間因著不同原因而缺乏相互信任,那就難以團結一致去挑戰當權者了。但如果抗爭者都能放下自我,透過合作去逐步建立起相互間的信任,同心地去爭取公義,由信任就能產生出足以改變未來的信心了。 10 | 11 | ## 化解猜疑 12 | 13 | 要得人信任,首要條件是誠實守信。但有時候即使你願意真誠待人,仍得不到別人信任,究其原因,是人與人之間必然存在各樣差異,導致對其他人有猜疑。若不適當處理這些猜疑,就會演變成不信任,甚至紛爭以至衝突。 14 | 15 | 別人可能不知道你所掌握的一些事實,或以為他自己所知道的事實必然是真確的,故認為你在弄虛作假。應對之法是冷靜不來,向他展示證據驗証事實的全面及真偽。高傲對著自卑、內歛對著外向、急燥對著温吞,性格差異也很容易引起誤解。應對之法是放下偏見,嘗試更客觀去真正認識別人。 16 | 17 | 也可能因各自位置不同,利益出現衝突。應對之法是跳出框框,找尋共贏方案。價值觀的差異是最難處理的,因涉及深層的信念,未必那麼容易找到調和方法。應對之法只能向對方坦誠地解說立場背後的信念與價值,即使未能爭取到對方認同,但起碼別人不會認為你是奸詐之徒。 18 | 19 | 同一道理,我們看別人時,也要嘗試了解大家之間的差異,究竟是在事實、情感、利益還是價值層面,並給予對方機會去減低差異或由差異所產生的分歧,那應能較容易相信別人。 20 | 21 | 無論是做一個可靠的人,或更願意去信任別人,都要付出很大努力。對基督徒來說,因神是信實的,我們要學效祂,所以要學習信任。 22 | 23 | ## 你也不是一個壞人 24 | 25 | 早期推動「佔中」時,我常會出席由不同團體攪的論壇解說「佔中」的理念。的而且確,公民抗命是不容易推銷的,犯法但非暴力卻是為了公義,雖有人支持,但在不少論壇亦踫到反對的人。有一次在論壇完了之後,一位看來是母親的女士走前來對我說:「你不應該教人犯法,但你看來也不像一個壞人。」聽到這話,我是感動的,她雖不認同我的看法,但起碼相信我不是為了私利。不過,經過這幾年的爭拗,在專制政權力壓下,社會分化越益嚴重,已再難聽到這樣的說話了。人更難同意彼此是可以不同意對方的,因不同意見者之間很難有互信。 26 | 27 | 過去幾年,我組織了多次政治行動,要與不同人合作,有佷多更是過去不認識的。他們只因認同我的信念和策略,主動聯絡我希望能幫一點忙。透過簡短會面,對他們難有充分認識,但只要不覺察有甚麼特別問題,我總會先信任他們,與他們一起開展工作。一些社運經驗豐富的朋友常勸戒我這樣做是否合適,因很容易被對手滲透。我的想法是,若沒有他們的幫忙,其實甚麼計劃都開展不起來。本來無一物,何處惹滲透?當然,我也不是那麼天真,若在過程中發現對方有些不對頭的情況,自會修正大家的關係。事實在這幾年,我多了很多很多朋友。 -------------------------------------------------------------------------------- /思考香港5/13--信心.md: -------------------------------------------------------------------------------- 1 | # 13 信心 2 | 信心不是毫無依據的空想,但肯定會發生的事,也不需信心。相信在未來會發生的事,但此刻還未發生也不肯定必會發生,若要由現在的境況去到所希望達成的理想,就要由現在這一點,向著那未見得到但相信將會發生的那一點,放膽跳躍出去,這就是信心。現在與未來的差別越大、阻隔越大,所需的信心也要越大,因跳躍要跨越的距離亦會越大。 3 | 4 | 或可說,我們能有的一些客觀依據就是信心這跳板的基座,基座越穩固及寬深,跳板相應越長及越柔韌,應可讓我們跨越更遠的距離。但關鍵還需人跑一段路去加速,在適當時刻及位置踏到跳板上,奮力飛躍出去,才能靠著信心跨越那巨大距離,抓著那遙遠的理想。 5 | 6 | 因專制政權在不公義與公義之間已架起一堵巍巍高牆,抗爭者必須有莫大信心才能達成那艱巨目標。人類社會按著人性本質及歷史發展的軌跡,必會朝向公義邁進的信念,就是抗爭者信心跳板的基座。在這基礎上,抗爭者憑著意志透過不斷嘗試,在失敗中累積經驗,堅持和平抗爭,就會發現那塊信心跳板會慢慢變得更長,也會變得更柔韌。抗爭者亦會變得更有力及學懂在那刻加速、那點發力才最有效。在積累足夠的信心。 7 | 8 | ## 信是未見之事旳確據 9 | 10 | 向著充滿挑戰的未來理想邁進,需要信念、信心和意志。信念作基礎,信心為槓桿,意志是動力,能助人跨越高牆,達到理想。人有強大的意志,信心也會壯大起來,但意志不等同信心,信心也不從屬意志。強大意志所產生的信心,或能讓人成功面對巨大困難,甚至可一時達成心中理想,但意志和信心若不是建基於正確的信念,也就是真理,一切成就也只是立於沙上的房子。 11 | 12 | 因此,信心最終不是依靠人的意志,而是立於真理上的信念。這信念描繪出希望發生之事在實現時的真實狀況,也是人繼續追求那未見之事的依據,因它給予人確實的盼望,那是最終可實踐得到的,信心也就是由這確實的盼望產生出來。意志只能幫助人去克服眼前的難阻,使信心經過鍛練而壯大,但兩者都不是用來實現個人野心。 13 | 14 | 基督徒的信念是源自神的應許。神是可信任的,祂必不會背棄自己作出的應許,所以我們的信心是立於永恆的基礎之上,只要放膽跳出去,即使過程中有挫敗,終有達到的一天。 15 | 16 | 但源自神的應許的信心,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達到。其實神要完成一件事,根本不用人參與,祂卻願意與人一起去實現,因祂希望透過這過程把人塑造得更好,而信心與意志都要用不少時間才能育成和煉淨的。 17 | 18 | ## 祂必不背棄承諾 19 | 20 | 2013年前,也曾在家庭及工作上面對過不少困難,但都能靠著信心超越這些難關。相較 2013 年後直至現在此刻所要面對的挑戰,那些只能算是「小兒科」,不過當時還是覺得它們是極難克服的。要從一個人類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專制政權手上,為香港爭取得到民主,那攔在面前的高牆,可能比珠峰還要高。能跨越得過去嗎? 21 | 22 | 過去經歷過的信心鍛煉雖小,但一次又一次捉著主的應許,憑著慢慢建立起的信心,我都捱過去了。到2013年當我發現自己突然無端站到抗爭的最前線時,完全想不到自己內裏的信心與意志,竟已足以支撐我無懼地去面對眼前那巨大挑戰。 23 | 24 | 記得在推動佔中的早期,我與兩位相當信得過的基督徒一起為佔中禱告。我們的領受都是佔中最終要改變的,不只是香港,更是中國。直至此刻,完全看不到過去幾年在香港發生的事,如何能在未來改變得到中國。從現在一切客觀所知的情況,反是見到中國正在改變著香港,且是向著更壞的方向走。那我憑甚麼說有一天中國及香港都會變得更公義呢?我的信心只能源自神的應許,也是我的盼望唯一的依據。 25 | 26 | 但就算到了我生命最後的一刻,若還未能親眼見到這理想實現,我還是會相信這一定會發生的,因神是可信的,祂必不會背棄自己的承諾。 -------------------------------------------------------------------------------- /思考香港5/14--憐憫.md: -------------------------------------------------------------------------------- 1 | # 14 憐憫 2 | 3 | 憐憫是當看到其他人受苦的時候,不單感受到他們所受的痛楚,更會付緒行動,用方法去起碼減輕他們當前所承受的苦楚,甚至進一步嘗試改變現狀,把導致他們受苦的原因清除。這樣做,人可能還要作一些自我犧牲。 4 | 5 | 但憐憫不只是情感反射,還需建基於每個人都擁有人類尊嚴的信念。若能擁抱這信念,即使受苦的人不在眼前,他們所受的苦看來未必很深或有點兒是自招,受苦的是整個群體而非只是個人,甚至未能真切感受到別人的苦楚,仍能以行動去實踐這信念,確保每個人的基本需要都可得滿足。當然若能感受到別人的苦楚,如同自己也在受苦中,應可產生強大內在的動力,促使人以行動來回應,而不會在看著別人受苦時,自憐地慶幸自己的運氣,能不用承受同樣的苦楚。 6 | 7 | 抗爭的終極目標就是要消除社會的不義,盡可能實踐公義,使人們能少受點苦,得享人類尊嚴,基本需要得滿足。因此抗爭由信念到情感至行動,都必須源自憐憫的心,不然抗爭只會被利用來實踐個人野心,或滿足個人私慾。 8 | 9 | 這是一項測試,抗爭者要時刻審視自己所做的是否真是出於憐憫,因人是很容易自我欺騙的。當然沒有人是完全,在抗爭過程中或多或少會滲入私心,但如果能每天自省,或能使人最終回歸到憐憫的初心。 10 | 11 | ## 沒有牧人的羊 12 | 13 |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憐憫之心本應是人生來就有,但為何人類社會仍有那麼多不義?為何人會失落了憐憫之心?最大原因是人人都只專注於自己的需要,而看不見別人的需要。即使他們在關顧別人時,也只是用來滿足自我認同的需要,証明自己比其他人優越,有能力及有「愛心」去關顧其他人。 14 | 15 | 但惻隱之心還是活在人裏面的,在良心催迫下,人時常要找各種借口去為缺乏憐憫自我開脫:「我也有很多需要,實自顧不暇。」「我正忙著重要的事,等我沒那麼忙時,我會關心的了。」「那些人的苦是自招的,與人無尤。」「他們也不是真的那麼慘,有人比他們更慘。」「即使我幫助他們也不能改變甚麼。」 16 | 17 | 如何才能復興人憐憫的本心呢?基督徒只需定睛看著主耶穌基督,嘗試以祂的目光去看其他人,以主為榜樣,學效祂待人的方法。耶穌看見那些來找祂治病的人,就對他們動了憐憫之心,因他們困苦流離,像羊沒有牧人那樣。祂治好他們的病,更餵飽那些飢餓的。 18 | 19 | 因此,當看見老弱孤寡、寄居、貧窮、被歧視及其他處弱勢的人,主希望我們也能同樣對他們動憐憫之心,一起用方法去減輕他們所承受的苦楚。主愛世上每一個人,甚至為他們捨命;祂更願我們也能愛人如己。憐憫的根源就是愛。 20 | 21 | ## 超越道德及責任底線 22 | 23 | 抗爭者給一般人的印象,都是青筋暴現、咬牙切齒地高舉拳頭。卻不知一名真正的抗爭者,應是出於對社會弱勢的憐憫,才與不公義的社會制度抗爭。抗爭者的真實樣子,自然與世人給他們的樣版形象相差很遠。 24 | 25 | 看見親中報章每次用頭版報導向我發動輿輪攻擊時所用的相片,我就感到可笑,因他們總把我的樣子做了很多加工,使我的面目變得猙獰、陰暗一些,以符合攪事者的典型形象。 26 | 27 | 若在耶穌時代也有親政權報章,在報導耶穌時,可能也要為祂的相片攪不少加工。耶穌是那個時的代真正抗爭者,因祂的抗爭是充滿憐憫的。按著當時猶太人社會的規則,在每個星期的安息日,所有人都不可工作。但出於憐憫,耶穌多次在安息日醫病和趕鬼,超越了當時猶太人社會的道德及責任底線,導致一些社會領袖立意要把祂殺死。 28 | 29 | 我當然不敢自比耶穌,我的一生只是學效耶穌,希望有一天能像祂那樣,成為一個真正出於憐憫的抗爭者。有時候,當我以為自己是本於憐憫去抗爭,但當進深一層去審視時,才發現滲雜了太多自我,遠未能算是真正的憐憫。我不知道那一天我才能把這些雜質都除去,成為真正的抗爭者,但只要一天還在抗爭,這也會是我的目標。即便如此,能得到與耶穌近似的待遇,也是與有榮焉。 -------------------------------------------------------------------------------- /思考香港5/15--愛.md: -------------------------------------------------------------------------------- 1 | # 15 愛 2 | 3 | 差不多所有關於抗爭者應有的靈性質素,本源都是愛。愛必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人如何對待其他人。愛人如己能把愛的本質及標準簡潔地說明。 4 | 5 | 人會為了讓自己不受痛苦、改善生活條件、尊嚴受尊重、自由生活及自主命運,而做些事,並會為了自己的長遠幸福,願意犧牲一些短期利益。那麼要愛人如己,也就是說,對我們所愛的人,為了讓他能享同樣的幸福,也願做一些需犧牲一點自己利益的事。愛人如己假設了人要先懂愛自己,才懂愛人。反過來說,人若不懂愛人,或許是他不懂怎樣去真正愛自己。 6 | 7 | 愛對抗爭者來說有多重意義,但有一樣還未說及,就是愛能化掉怨仇。抗爭要改變不公義制度,無可避免會傷及現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但抗爭真正要針對的,是那不公義制度,而不是那些用力維持那制度的既得利益者,雖然若非他們只顧自己利益,不公義制度也不會延續那麼久。 8 | 9 | 既得利益者會把抗爭者視為敵人,因抗爭正威脅他們的利益,但抗爭者卻不必把既得利益者也視為仇敵。當不公義制度能最終被改變過來,過去的既得利益者會變得與大家是一樣的了。抗爭唯有是出於愛,到抗爭成功時,才不會產生更多仇恨,才能化解由不公義所產生的仇恨,讓公義顯明出來。 10 | 11 | ## 愛你的仇敵 12 | 13 | 要愛身邊的人已是非常不易,若要愛那些憎恨你的人,就更難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有耶穌基督為愛的典範。十字架見証了耶穌無私及無條件的愛,祂愛所有人,包括那些把祂釘在十字架上的人,祂願意為他們連生命也可犧牲掉。因祂愛我們,我們才能去愛。 14 | 15 | 或許在這刻,你覺得那些不公義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一點也不可愛,而他們可能也不想你去愛他。但當我們立下決心要效法基督,那還是得去愛。當我們用心地去思考,應能看見他們其實也是同享人類尊嚴的。必有原因他們才會充滿仇恨,他們可能也有很多恐懼、正為自己的罪深感內疚、或因所行的惡而在承受苦楚。出於愛的抗爭,就是要用愛去化掉憎恨我們的人的恐懼,把罪遮蓋,令他們可免受進一步的痛苦。 16 | 17 | 使徒保羅本是逼迫基督徒的人,卻因著基督的愛,生命完全被扭轉過來,最後成為了很多人的祝福。即使承受諸般苦難,他還是努力去把福音帶給世人,讓眾人從必死中得到重生的機會。對那些憎恨你的人,你可嘗試想像他們因著耶穌的愛將會變成一個怎樣的人,試著去愛那個他,而不是現在見到的這人,愛的感覺或會慢慢萌生出來。 18 | 19 | 窮一生之力學效耶穌去愛,也難及祂萬份之一,但若別人能從我們身上看到丁點兒耶穌,足矣。 20 | 21 | ## 愛的抗爭 22 | 23 | 在推動「佔中」的很早期,我已公開說,在這場爭取香港民主的運動中,我沒有敵人,只有對手。如在球場上,兩隊各為其主,努力爭勝,對方只是對手,並不是敵人。很多人覺得這想法太天真,中共早把我當作敵人,親共團體在他們操控的媒體上,為我塑造了一個「大魔頭」的形象,指斥我是香港現在混亂局面的始作俑者,「教壞」不少年青一代。 24 | 25 | 的確我的對手把我看為一個誓要除之而後快的敵人,但是否也把他們看為仇敵,卻是我的選擇。愛你的仇敵其實不是指你要先把一些人看為你的仇敵,然後再去愛他,而是當你看著那些把你視為仇敵的人,由一開始就根本不看他們為仇敵,如耶穌從不視那些要釘祂在十架上的人為仇敵。祂甚至求父神赦免他們,因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多少次在街頭被辱罵,我也是默不作聲,因那些辱罵我的人都不是我的仇敵。 26 | 27 | 基督徒還是有敵人的,聖經說,我們不是與血肉之體搏鬥,而是與那些統治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天上邪惡的屬靈勢力搏鬥。出於愛的抗爭,是要盡能力在地上建立起公平的社會,但為的不只是那些被壓制的,也是為那些壓制別人的。那些視我們為仇敵的血肉之體,何嘗不也是受著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所轄制,甚至不自知呢? -------------------------------------------------------------------------------- /思考香港5/16--和平.md: -------------------------------------------------------------------------------- 1 | # 16 和平 2 | 3 | 和平有兩個層面,內在的和外在的。內心的和平是人在面對現實世界種種困難或挑戰時,可超越憂慮、沮喪、苦痛、恐懼、憤怒的感覺及重重的壓力,內心還能感到平靜安穩。外面的紛擾混亂不能令內心波動不安,像一個人坐在一條狂風巨浪中的小船上,內心卻如平靜似鏡的湖水般。 4 | 5 | 外在的和平是人在充滿紛爭和衝突的世代,努力促使人們能和睦相處。這不是說人們之間再沒差異,也不是說人人都要做到愛人如己,但人們至少能相互尊重各人的人類尊嚴,願意尋找方法調解紛爭和消減深層次的矛盾,使大家即使是有分歧也能和平共處。 6 | 7 | 內在與外在的和平是扣連在一起的。沒有內心的平安,很容易就與別人衝突起來。在緊張的人際關係中,亦會令人很難保持內心的平和。 8 | 9 | 之前我也說過出於愛的抗爭,就是為了要拆掉那用敵意築起把人分隔開的牆,以公義去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紛爭,建立長久的和平。但諷刺地,抗爭者這樣做,無可避免會捲入激烈衝突中,因既得利益者抗拒改變現狀,視抗爭者為仇敵。身處這景況,若抗爭者自己未能維持內心的和平,他為和平所作的努力,就有可能最終全都付諸流水,甚至令情況惡化,因衝突會變得更深。唯有以內心的和平去建立外在的和平,才有望見到真正的和平。 10 | 11 | ## 叫停風浪 12 | 13 | 當抗爭者身處社會爭拗的狂風巨浪中,飽受當權者威嚇打壓,內心自然也會同樣掀起滔天巨浪。當抗爭者越是嘗試平伏內心的波動,會發現思緒反變得更雜亂,憂慮、恐懼、憤怒或仇恨的感覺會從四方八面湧進來,情緒會變得更難控制,眼睛很容易被這些負面感受遮蓋,甚至連心中堅持和平抗爭的力量也可能流失掉。 14 | 15 | 基督徒只能呼求主耶穌基督,祈願祂如叫停天上的狂風暴雨般,把我們心中的風浪也叫停。我們的心能回復平靜,是因為無論外面的風浪有多大,相信主必與我們同行,不會丟下我們,且在祂的庇蔭下,必不遭害,也得安慰。 16 | 17 | 有了內心的平安,我們才有力去衝擊那把人分隔開的高牆。那牆是因各人只看自己的利益及看自己比別人強,累積起層層敵意而築起來的。只能以人皆平等都享人類尊嚴的信念去衝擊,才能把這高牆推倒。 18 | 19 | 之後,還得站在破口,向雙方都伸出手,在確保各人的尊嚴都不會受損害的前提下,用創意想出方法,使大家的利益、信念和價值,都可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那建立起的外在和平,才有望持久。 20 | 21 | 基督徒的使命是要締結和平,或許因著世人的自我,最終還是會失敗。但這既是主交托的使命,即使要承受苦痛與犧牲,那也是值得的,最重要是心中總能保持著和平。 22 | 23 | ## 和平之子 24 | 25 | 由提出佔中那天開始,我原本風平浪靜的生活,就出現了翻天覆地的改變,我突然發現自己已闖進了一個風暴區域。捲入一個又一個的政治風暴中,內心自然也是風高浪急。多少次,我都只能呼求主耶穌叫停那風浪。很多時候,外面的巨風並沒停下,反刮得更烈,內心雖暗湧仍在,但總算能慢慢平伏下來。 26 | 27 | 即使狂風暴雨還是照樣猛烈地打在身上,本快要倒下的身軀,因心平靜了下來勉強能站穩,撐過那場挑戰。在此刻,我仍生活在這風暴區域中,將來也必還會捲入更多更強的政治風暴。我不求能回到那安穩的生活,只望無論外面是如何急風暴雨,主能繼續引領我的心,回到那可安歇的水旁。 28 | 29 | 也是在提出佔中時開始,直至現在,我被很多人視為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和諧。或許到這刻為止,這目標還未能達到,但堅持在香港推動民主,我一直都是希望能建立起較公義的制度,以化解一直困擾香港的各種深層次矛盾及公共紛爭。弔詭地,我本希望做一個第三方的調解者,現在卻反被對方視為挑起爭端的禍首。 30 | 31 | 和平此刻看來是那麼遙遠,但我知我的初心未有改變,仍是相信總會有一天,這些日子所做的,能帶來真正的和平。一首詩歌常縈繞我心:「使我作祢和平之子,在憎恨之處播下祢的愛」。 -------------------------------------------------------------------------------- /思考香港5/2--謙卑.md: -------------------------------------------------------------------------------- 1 | # 2 謙卑 2 | 3 | 很多人都攪不清楚謙卑是甚麼。有人以為謙卑是凡事都認自己不及人,一點長處也沒有。那不是謙卑,是自卑。當然一個人也不可能在每件事都比其他人好,若人看不見自己的不足和局限,自以為是,那是驕傲,也不是謙卑。 4 | 5 | 自卑的人認為自己不及其他人,故輕看自己。驕傲的人認為其他人不及自己,因而看自己比其他人都重要。無論是自卑或驕傲,都關乎人以他估計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來定義自己,也關乎人希望其他人要怎樣看自己。但謙卑的人,他怎樣看自己不在乎其他人怎樣看,因他知道自己的價值不是由其他人來界定。 6 | 7 | 初看謙卑好像與爭取公義沒太大關係。但在社會運動中常會出現嚴重分歧,雖同是爭取公義的人,並非因路線或策略不同,而是因爭取公義的人相互間缺乏謙卑。有人希望能得到別人認同卻失望了,或是不能接受同路人的傲慢,導致大家難以同心協力去面對強大的當權者,令爭取公義變得更困難。 8 | 9 | 謙卑的抗爭者,知道自己在某方面是有能力的,也知道必會有其他人比自己在這方面更好,但無論成果怎樣,也不論其他人怎樣看自己,只要能有機會盡用自己有限的能力,甚至不介意選了卑微的位置或被同路人忽略,與其他抗爭者謙卑相待,同心為共同的公義目標盡力打拼。 10 | 11 | ## 反倒虛己 12 | 13 | 不少人都渴望得到其他人尊重。但謙卑的人不會因是否被其他人尊重而影響他怎樣看自己。要謙卑,人知道自己的價值不是源自其他人的看法。但要超越所有人的目光,這可能嗎?很難,除非我們清楚感到個人價值的源頭是超越所有人的目光。 14 | 15 | 舉一個例子,若你在一間中小企的資訊科技公司工作,你的老板批評你的設計陳腔濫調,但你卻收到微軟蓋茨的電郵,讚賞你在資訊科技很有創意,你必不會再介意老板的批評,因肯定你的人的能力及地位遠超過你的老板。但這說法能幫助人變得謙卑還是有限,因仍要看重某些人尤其是重要的人的看法。唯有你確定自己的價值是源自所有人以外,真正的謙卑才能達到。 16 | 17 | 基督徒能以耶穌基督為榜樣去學習謙卑,耶穌也吩咐信徒要學習祂的謙卑。耶穌本是神的兒子,但祂不以自己有著與父神同等的地位,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甚至為了愛世人,卑微地死在十字架上。 18 | 19 | 人因耶穌基督的死及信祂已從死裏復活,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就有著神尊貴的形象。無論其他人怎樣看他,信徒的個人價值,是源於他深信自己是神的兒女,足以超越所有人的目光,包括了地位非常高的人,能夠真正做到謙卑。有了謙卑,在公義的路上,更能與同路人同心去實踐公義。 20 | 21 | ## 低頭看得見更多 22 | 23 |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自己不算是一個驕傲的人,甚至有時會覺得自己是挺謙卑的。很多人都說我沒有架子,對著學生也不會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但只有到了關鍵時刻,我才有機會知道自已是否真正懂得甚麼是謙卑。 24 | 25 | 在推動「佔中」及在「雨傘」佔領的時候,年青人走到最前線,不讓我們這些成年人去決定他們的命運,要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在過程中,他們都會有自己一套想法,反覺得我們這些成年人太温吞。在抗爭過程中,面對政權的打壓,若不能把各方民主力量連結在一起,就絕沒有勝算,因此我必須想方法把不同的意見整合起來。對著這些年青人,我不能不低頭,乞求他們能配合其他人一起行動。我得承認在那一刻,感受是難過的。我問自己,怎也算是在大學裏當副教授的,為何要那樣忍氣吞聲? 26 | 27 | 但當我能甘心把頭低下來,卻突然發現,站到那一位置,能看到一些以前看不見的事。我看見了自己內裏原來還是充滿著驕傲,只是沒把它放在臉上而已。我也看見了年青人內心那股尋求公義的熱情、對香港的強烈認同、對民主的堅執、及甘冒犠牲的勇氣。回想自己年青時,肯定遠不及他們。雖然我還未能做到,但我也感受到主耶穌如何把自我完全倒空,為的就是愛。 -------------------------------------------------------------------------------- /思考香港5/3--正義.md: -------------------------------------------------------------------------------- 1 | # 3 正義 2 | 3 | 不用多說,爭取公義的人必須有正義感。但甚麼是正義呢?正義與公義有甚麼分別?舊約聖經或能提供有用參考。 4 | 5 | 在舊約聖經,正義指「用來量度其他東西的標準」。秉持正義的人,先是心存一套能判斷現實社會的情況是否合乎共同的善的客觀標準。 6 | 7 | 正義與自義是不容易分辯,有時甚至連當事人也攪不清。兩者最關鍵的分別是在於那套正確的標準是甚麼。自義的人,心中那套標準只是用來合理化一些有利於自己利益的情況,但是自義者往往會以為自己就是正義,甚至真心相信自己秉持的那套標準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共同的善。 8 | 9 | 在舊約聖經,公義是指「在錯誤、壓迫或失控的情況下作出干預以使其修正過來」。 因此,秉行正義的人,不會對社會不義漠不關心,也不止於心存一套正確標準,不會看見不義發生了還袖手旁觀,亦不只把甚麼是共同的善宣之於口,甚至對社會不義口誅筆伐還是不夠的。他更會挺身而出,把共同的善的標準實踐出來,以行動去嘗試把不義改變過來。 10 | 11 | 舊約聖經在講到公義及正義時,都與如何對待寡婦、孤兒、寄居者和窮人連繫在一起。故秉行正義的人要實行共同的善,就是決心以行動去把社會過去曾在寡婦、孤兒、寄居者、窮人及其他弱勢社群身上所作的錯誤糾正過來。 12 | 13 | ## 飢渴慕義 14 | 15 | 正義不是放在咀邊,是要付諸行動的。不義在哪裏,匡扶正義的行動就當在那裏。不義不只是發生在個別受欺壓的人身上,故路見不平、伸張正義是不夠的。不義很多時候是體制性的,甚至深植文化內,故心存正義的抗爭者,更要組織行動從制度層面盡力去清除不義,為弱勢社群爭回人類尊嚴。 16 | 17 | 聖經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這應可幫助基督徒超越冷漠,不會看見了不義仍如看不見,因渴求公義的心,是如此強烈,就如在沙漠中行走的人,喉嚨乾涸如火燒,直至公義如江河的水流進,才能得滿足。 18 | 19 | 不過,行在公義路上,正義往往也是最大的危險。多少心存正義的人,起先都是抱著強烈的情懷去實踐正義,但魔鬼卻在他過度興奮、疲乏或迷茫的時候,偷偷把他心中的正義用自義換了。他越是要實踐心中的正義,滿心以為是為了其他人,但到頭來在不自知下變成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其他人都被踐踏在腳下。本是同路人或是要維護的人,卻成為了正義的障礙而被清除掉。 20 | 21 | 故聖經也提醒信徒,現今他們所能知道是有限的,故甚麼才是真正符合公義,只能有一個粗略輪廓,還是模糊不清。明白自己的不足,在實踐正義之心時,信徒必須慎思明辨,才不會讓魔鬼有機可乘。 22 | 23 | ## 照亮內心的黑暗 24 | 25 | 「你怎知道你所做的不是出於自義呢?」朋友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26 | 27 | 聽到這質疑,我首先的反應是為自己辯護:「我們所爭取的,是為了公義,不是為自己的利益,那當然與自義是不同了。」 28 | 29 | 但當我靜下來再認真去思考,我知這答案是沒有保証的。即使我沒有為自己賺取利益,甚至付上了個人的代價,但那仍不能保証我不是自義。感到自己正在秉行正義,為公義作出了犧牲,內心因而得到一種自我滿足,已足以令人由正義變成自義。不能說我沒有感受過這種滿足;我甚至懷疑有時候是為了追求這種滿足感,我才有動力繼續走在公義的路上。 30 | 31 | 因人性的軟弱,正義與自義好像是雙生兒,當人在追求正義之時,自義就一定跟在旁邊。它們一明一暗,非常相似,難以分辨。不過,我不會因它的存在,就不走在公義的路上,那只是本末倒置。 32 | 33 | 當看到自義如同一隻獅子跟在旁邊隨時要把我吞噬,我終明白為何主吩咐當我們行公義之時,也要存謙卑的心與祂同行。我是沒有能力靠著自己可擺脫自義的了,但在公義的路上,只要我是與主同行,由祂拖帶著我,來自主的光就能照亮我內心的黑暗,令自義沒機會把正義侵蝕掉。 34 | 35 | 我也要時刻警醒是否還是與主同行,若發現已遠離了主,那我必已是偏行己路了。 -------------------------------------------------------------------------------- /思考香港5/4--節制.md: -------------------------------------------------------------------------------- 1 | # 4 節制 2 | 3 | 有些人以為抗爭要靠激情,故抗拒抗爭者要培養節制這靈性質素。但相信和平非暴力抗爭的人,應更易明白節制對抗爭的重要性。節制假設了兩點人性:一、每個人內裏都有衝動要去滿足一些需要或慾望,但這衝動須被控制住的。二、每個人內裏可從某方面得到力量去控制這衝動。 4 | 5 | 人有需要或慾望未必是問題,要滿足它們也不一定是問題。要滿足的是甚麼?選哪個時候?用甚麼方法?要滿足多少?會怎樣影響其他人?這些才是真正問題所在,故需要節制。不去控制,就是放縱;不問為何,就成為教條主義。要培養節制,就是要明白為何要控制,及找出最可靠的方法。 6 | 7 | 更形像化去說,我們內裏就好像有些野獸咆哮著要走出來把我們吞噬。牠們永不能被殺掉,且我們所處的外在環境,會不斷誘惑挑引牠們撲出來,我們只能想法把這些獸困著或馴服。 8 | 9 | 抗爭路上,不說那些在其他處境也會有的情慾誘惑,有兩頭獸是特別利害。看見不公義會感到憤怒,很多抗爭者內裏都有一頭憤怒獸。抗爭者因作出了不少犧牲,內裏的驕傲獸會渴求得別人讚揚,以證明自己的價值以作補償。抗爭者感憤怒,要被尊重,都可理解。但若抗爭者被憤怒獸或驕傲獸控制住,抗爭就必會變質。因此,我們必須學懂怎去克制內裏的野獸。 10 | 11 | ## 學懂節制 12 | 13 | 不懂節制的人,其實還是像幼童,人成長就是要學懂怎樣去控制自己。但表面看來很克制的人,卻可能在某方面仍如幼童,不懂駕馭心內的一些獸。或許因這些獸現還小,或還未找到牠最渴望要吞吃的東西,故未發難。但牠一旦長大了,或見到了要的東西,因人根本沒能力控制牠,就會一下子完全失控。 14 | 15 | 但也可能有一頭更大的獸在人心內,把其他獸都鎮壓住。在抗爭者心內,最惡的憤怒獸及驕傲獸都不敢燥動,可能是因有一頭更大的權力獸把他們鎮壓住。抗爭者希望改變社會制度以實踐公義,自然渴望有天能有力扭轉這些不公義。權力獸為了得到最後勝利,會令所有獸當下都不敢妄動,令抗爭者看來非常克制。抗爭者或以為是靠著自己的意志把心中所有獸都控制著,卻不知自己其實早已被這權力獸吞吃了。 16 | 17 | 教條、苦行、強大意志,都不能把我們心內的獸控制,因牠們會在不知不覺間變得巨大無比,單靠己力是難以駕馭的。對基督徒來說,唯一可依靠的,就是我們心內的主耶穌基督。不是靠自己的意志去控制牠們,而是把生命主權交在主手裏,由祂掌管我們的心,那就會少些養份給獸吸收而變大,也會令牠們不會那麼易被魔鬼挑引,最後由主親手去馴服牠們。唯有由上而來的節制,才最可靠。 18 | 19 | ## 馴服心內的獸 20 | 21 | 我察視內心的那些獸,牠們都還在。情慾獸、嫉妒獸、驕傲獸、憤怒獸、權力獸等,過去在心壁上留下的抓痕,都仍可見。我記得嫉妒獸曾非常強大,現在雖變得細小了,但從牠狡猾的目光,知道牠沒有放棄過任何機會要重佔更大地盤。那頭驕傲獸的偽裝能力很強,若不小心看,還見不到牠隱藏在一旁,蠢蠢欲動。 在過去這幾年,不斷有食物被拋進內餵養憤怒獸,令牠變得比以前壯大得多,牠也不斷被挑引,要拉住牠變得越來越困難。還有暗角中的權力獸,牠的身影看來非常龐大,閃動著血紅的眼睛,只是靜伏不能,等候時機。 22 | 23 | 但我也看見那雙被釘穿透過的手,在我心內走到每一頭獸,温柔地輕撫牠們,用雙眼直視每一頭獸。本在咆哮燥動的獸,在祂柔和的目光下,狂野的眼目變回清澈,都安靜了下來,温順地伏在祂的腳旁。 24 | 25 | 看見祂,我立即俯伏在主腳前,顫抖地說:「感謝祢,為我馴服了牠們。但這些獸看來仍很恐怖,祢可否叫牠們離開我?」主說:「這是不可以的。他們其實都是你的一部份,你一生也要與他們共存。但你可放心,他們其實可以驅使你必須小心謹慎,或成為你繼續向前走的推動力。只要你一直讓我留在你心內,我可以為你守望著他們。」我低頭輕聲說:「我願意!」 -------------------------------------------------------------------------------- /思考香港5/5--温柔.md: -------------------------------------------------------------------------------- 1 | # 5 温柔 2 | 3 | 不少人都會把温柔與軟弱、怯懦混淆了,以為抗爭者都是一些勇武戰士,認為温柔與抗爭是風馬牛不相及。但唯有全心爭取公義的人,而非實現野心、謀取私利、追求認同、宣洩情緒、發洩私慾、或計較得失,才能真正懂得温柔在抗爭中所能發揮的力量。 4 | 5 | 温柔的人,不是火辣辣也不是冷冰冰,而是讓人覺得很温䁔。當人被温柔觸碰,不會感到乾枯粗糙或霉潺絮敗,是在柔和中暗藏韌勁。母親懷抱初生嬰孩,輕聲哼歌哄小兒睡;遊子快重踏家門,渴望再次見到心愛的人,都可以見到温柔湧流出來。 6 | 7 | 温柔的抗爭者是用温柔為武器去爭取公義。他不會惡言毒舌、好勇鬥狠、以暴易暴,而是當受到傷害時坦然承受沒有怨恨,當被未明者攻擊時不會懷怒,只是堅定地抱持著公義信念繼續走下去,為要讓更多人明白公義訴求中所包含的愛與和平。抗爭不是要把對手一擊倒地,而是把不同意見者都視為有同等尊嚴的人,耐心地以自己的言行去實踐公義信念,等候其他人一點點地軟化、溶化。這代人做不到,就一代一代人堅持下去,直至成功把社會改變。 8 | 9 | 但温柔不能只是外在的行為,淨有外表的温柔是很容易被人察覺得到的,那只是矯扭做作、虛偽作態。人必須有著一顆温䁔柔軟的心,才能擁有真正的温柔。温柔須由心出發。 10 | 11 | ## 錘煉出來的温柔 12 | 13 | 温柔的力量並不是自相矛盾的說法,因温柔的意思其實就是受控的力量。但怎樣才能把內裏的力量控制住呢? 14 | 15 | 野馬擁有狂野不羈、不受駕馭的力量,唯有套上了轡頭嚼環,牠的力量才能收放自如。人其實都像野馬一樣,生來就有自我的野性,做的都是以己為中心,要快快地和大大地完全按著己意去滿足自己的需要。只有當我們能節制得住情慾野心,內存的力量才不會狂暴地爆發出來,而能温柔地用來安慰、幫助、保護周圍的人。 16 | 17 | 基督徒心中的嚼環,不是由自己去拉著,而是住在我們心內的主耶穌基督。祂是温柔的,也希望我們好像祂一樣的温柔,好得著平安。 18 | 19 | 祂不會粗暴地勒著我們的嚼環,強迫我們走祂想要我們走的路,而是温柔地用嚼環提示我們當走的路。還未完全馴服的我們,會繼續偏行己路,但祂只會默默地伴著我們走,過了一些時候,又會温柔地提示我們回轉。就在我們走在錯誤的路上弄至遍體鱗傷時,才能看清甚麼是正路及學懂為何要温柔。 20 | 21 | 也有時候,主要我們走上一條非常難行的路,當我們感到懼怕,祂會温柔地輕拍我們,與我們一起捱過所有難關,温柔的力量就是這樣在磨難中錘煉出來。學習温柔,就是放下自我,讓主用温柔去馴服我們的野性,變成與主一樣的温柔。 22 | 23 | ## 不盡的温柔 24 | 25 | 我一直以為自己還算是一個温柔的人,但這段時間因不斷默想温柔,才發現我離真正的温柔還遠得很。最能感受到你是否温柔的,就是你身邊最親近的人,因你對他無從掩藏,不能每一刻都在他面前裝扮成温柔。你究竟有多少温柔,他就最清楚了。從你如何對待他,就可檢視到自己心中的温柔是否如其他人表面看到的那樣。若內裏還是有著很多煩躁或漠然,表面的温言細語不表示你就是温柔。 26 | 27 | 幸好,知道自己温柔不足,我可從主耶穌基督身上感受和學習得到真正的温柔。在過去幾年,也不知多少次,因祂温柔的懷抱,我才能撐得過去。被人恐嚇的時候,祂把我心中的恐懼一點點地化去。被人指罵時,祂勒著我的口也保守著我的心。我憤怒非常時,祢把我內心的風暴平靜下來。感到極度疲累時,主為我添上新的力量。迷失了方向時,祢在我腳前點起了燈指引我當走的路。感到沮喪如同走在黑暗隧道中時,祢用温柔的聲音呼喚我,終讓我找到出口。前路漫漫,祢安靜地伴著我行。 28 | 29 | 在主温柔的懷抱中,我感受到祂對世人的愛及那温柔不盡的心。當祂背著沉重的木條走在苦路上,掛在十架上承受極大痛楚瀕死之時,祂依然温柔。若能有那萬分之一的温柔,我相信已足夠支撐我走以後的抗爭之路了。 -------------------------------------------------------------------------------- /思考香港5/6--忍耐.md: -------------------------------------------------------------------------------- 1 | # 6 忍耐 2 | 3 | 面對強大的威權,抗爭除需勇氣外,還要忍耐。忍耐包含兩重意思,就是長期與受苦。威權是不會那麼易被動搖的,故抗爭即使成功,也要經過一段不短時間。威權當然不會容許抗爭,抗爭者必會被打壓,故抗爭就得準備受苦,且是長期受苦。抗爭者會被辱罵、排斥、失去朋友、失去工作,甚至被拘捕、檢控、審判、入獄或長期禁錮,但肉體的苦還不及不斷來自各方的精神壓力。 4 | 5 | 忍耐就是一種面對長期苦難的態度,只有學懂忍耐,才能應對由抗爭而來的肉體及精神上的苦楚。忍耐不是無奈地咬緊牙關忍受苦楚,也不是被動地等候苦盡甘來,亦不是充滿埋怨讓苦難侵蝕意志。忍耐是積極、主動、欣然去承受苦難,讓抗爭者透過承受苦難去磨練意志,以等候時機能最終改變那產生苦難的根源。  6 | 7 | 令我們受苦的,可能是一些惡劣環境,如不公義的社會制度,也可能是一些人直接做了一些事或決定令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感到痛楚時,很多人都會憤怒,尤其是對那些把苦難施加我們身上的人。忍耐的關鍵就是不會輕易發怒,對那些迫害我們的人不要有仇恨,因對改變苦難的根源作用不大。能忍耐,是我們為了也相信,公義終會被伸張,不在於迫害我們的人會否承受懲罰,而是不公義的人及制度最終會被改變。 8 | 9 | ## 患難生忍耐 10 | 11 | 要忍耐長期的苦難,就要先明白為何要忍耐,忍耐不是無目的地受苦。 12 | 13 | 苦難可看為一種鍛鍊,若能在苦難中忍耐到底,不因一些人對自己的傷害而懷有恨怨,不讓過度的憤怒把良心掩蓋,學懂以善勝惡,品格就能在試鍊中不知不覺間變得更成熟。若是基督徒的話,你或會發現走過漫長的忍耐歷程後,自己會被塑造得更似主耶穌基督。 14 | 15 | 在忍耐中,我們必會不斷反思,由於我們的身心靈都會變得更加敏銳,慢慢能看到一些在安舒中所不能見到的事。我們更能感受到世上還有很多人也在苦難中和他們所受的苦。基督徒應可體驗主耶穌基督也曾受過各種形式的迫害,略略領受祂怎樣忍耐到底。我們還能看到的,不只是別人的過錯,而是自己也同樣有著那些過錯,及感受到其他人亦是在忍受著我們對他們的傷害,但他們也在忍耐著我們。基督徒應可以更加明白,其實神多年來都在忍耐著我們,祂深愛世人,不願一人沉淪,一直等著我們回轉。 16 | 17 | 經忍耐而磨練出來的品格,可幫助我們超越自己有限的視野,洞察世情,觸踫到一點兒永恆。唯有當人能走進永恆的向度,才能在看似絕望的環境中生出盼望來,因知道公義最終是會得勝的。也因有了盼望,我們在苦難中才能堅忍地繼續向前走而不會退縮。 18 | 19 | ## 愛是恆久忍耐 20 | 21 | 過去幾年,有幾個時刻,我感到忍耐到了極限。 22 | 23 | 開始推動佔中幾個月,差不多每晚都要出席會議和講座,向各方解釋公民抗命的理念和作用,及組織商討會議和配合行動。當時也收到隱晦的恐嚇要我停下來,不然就會損失一切。記得有一晚,拖著非常疲倦的身心靈,在旺角街頭,我仰天問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久?我很想放棄。 24 | 25 | 警察向手無寸鐵的示威者發放催淚彈,那刻我很憤怒,質問為何政府高層竟這樣冷血地對待香港的公民?之後佔領陷入膠著狀態,進不知如何進,退又無從退,那時感到極度無力和迷惘,連衝動與放棄都做不到,只能行屍走肉般過著佔領的每一天。 26 | 27 | 法庭重判年青抗爭者入獄,法官及一些法律精英,不問為何香港會出現公民抗命運動,卻把責任推在抗爭者身上,漠視制度暴力如何粗暴地傷害善良及和平公民的人類尊嚴。連建制內一些可能是較健康的部分都不明白,香港的民主抗爭還能怎樣走下去?重重的無形壓力把我壓得透不過氣來。 28 | 29 | 主耶穌就在我最軟弱的時刻,讓我重新感受到祂的愛。祂愛我、愛香港、愛世人,包括了那些拒絕祂的人。為了愛,祂不斷地忍耐,為要等候他們回轉和改變。當我明白了愛為何要是恆久忍耐,並願意像主一樣去愛,忍耐就再次生出來了。 -------------------------------------------------------------------------------- /思考香港5/7--喜樂.md: -------------------------------------------------------------------------------- 1 | # 7 喜樂 2 | 3 | 喜樂不是追求肉體感官的歡娛,也不是想方法讓自己心情愉快,因所得的快樂感覺是短暫及表層,只是由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事件觸動出來。生活豐足時,和諧關係中,人都會有快樂的感樂,誤以為那就是喜樂。但當熱鬧派對結朿歡笑過後,心深處會湧起空洞的感受;望著身邊心愛的人,在温馨中更害怕失去的那刻。喜樂時雖也有快樂的感覺,卻是源自內心深層和持續的滿足、樂觀、自由和感恩。 4 | 5 | 所做的,不是為得到甚麼,而是為實踐公義而付出,所以滿足。明白自己為何在這裏、將要去那裏,不會茫然不知方向,故樂觀。無論身處何方,心靈卻能如鷹飛翔在天,不受捆鎖,因此是自由。看透現在經歷的一切,無論是得多還是失多,也不是理所當然,就能學懂感恩。用比喻說,肉體快感似浪花激盪;心情愉快像清風吹過水面泛起的漣漪;但喜樂就是平靜如鏡、清澈見底的湖水。 6 | 7 | 在威權步步進迫下,抗爭者可用幽默的方法突顯專制政權的荒謬,發出的笑聲,能提供片刻的舒緩。但抗爭者更加需要喜樂,因唯有心存喜樂,才能化解威權在他們們內心擠壓出的憤怒、仇恨、恐懼、憂慮、驕傲、嫉妒和貪念。不然,抗爭者的內心會滋生越來越深的苦毒,連公義的目標也被污染,由行公義變成滿足自我。 8 | 9 | ## 常存喜樂 10 | 11 | 患難中,人更容易察驗是否真有喜樂,因在那環境,若還能有快樂的感覺,必是源自內心深處的一個永恆連接點。 12 | 13 | 當在缺乏的時候,還可以繼續付出,因內裏有不斷的力量湧出,就能在缺欠中仍可滿足。眼前出現多條路徑,還能看清要走的道,因心裏早已有了明確方向,所以總是樂觀。在身陷囹圄之時,卻沒甚麼能困得住心靈的翱翔,故還是自由。就算失去了至愛,因相信有天必能重聚,就可常常感恩。有滿足、樂觀、自由與感恩,自然有喜樂。 14 | 15 | 但誰能供應力量?誰可指引方向?誰助突破捆鎖?信心又是立於誰?喜樂不可能從人自身產生出來的,因那是有限和短暫的,喜樂必須連接於永恆。有了永恆為力量之源,自可持續不斷。永恆指示了不變的方向,就不怕迷失。永恆所預定的,必會發生,就不受眼前苦痛所困。永恆所應許的,必會實現,當然要感恩。 16 | 17 | 人的內心深處若能憑信與永恆接連上,就能突破眼前的苦難。與永恆結連得越緊密,患難中所能經歷得到的喜樂,就會越頻仍和深刻。 18 | 19 | 對基督徒來說,喜樂的永恆源頭,就是神的愛。在神的愛中,力量得以不斷更新。十架顯明了道路,主為世人的罪死在十架上,且三天後復活,勝過了死亡的枷鎖。主應許下救恩,凡信祂名的人,都是神的兒女。 20 | 21 | ## 喜樂的片刻 22 | 23 | 要常常喜樂,談何容易。因曾嚐過那與永恆連接上的片刻喜樂,即使未來一定會面對重重苦難,我仍有信心可保守著內心的那一片平靜。 24 | 25 | 在抗爭之路上,有很多回,用著自己的力量艱辛前行,眼看力量快要消耗殆盡,卻不知如何,內裏又再湧出新的力量,讓我能重新得力,走得更遠。一次又一次能這樣快要力盡又有新力生出來,我已不再害怕燃燒生命,因在力盡之時反是最滿足的一刻。付出越多,愛我的主必會讓我得著更多更好。 26 | 27 | 抗爭很多時要在黑暗中摸索前行,但在起行前,我已在主裏清楚知道終點是哪裏,故雖會慌亂卻未曾迷失。更何況祂總安排了微弱的燈光照亮我腳前的那一小步,讓我不至被疑惑絆倒。遙遠的目標及腳前的燈,都幫助我樂觀地超越過眼前一個個攔阻。 28 | 29 | 面對威權的恐嚇,一旦退縮,就會失去了自由。我也曾在威嚇面前猶疑,但因從主得著不斷的力量及堅定的方向,終能突破威嚇劃下的界線,仍然是自由。或許有一天我會走進監牢,雖會失去人身的自由,但我深信我的心靈仍是自由的。 30 | 31 | 過去幾年,失去了不少,但得到的卻是更多。甜酸苦辣都有,且已嚐過由主而來的滿足、樂觀與自由,這一生已不枉過,因此我要感恩。在能夠感恩的片刻,就嚐到能與永恆接上的喜樂。 -------------------------------------------------------------------------------- /思考香港5/8--尊重.md: -------------------------------------------------------------------------------- 1 | # 8 尊重 2 | 3 | 每一個人都想被人尊重,當然也得尊重別人。但甚麼是尊重?尊重與包容並不一樣。人與人之間必然存在差異,對一些在某方面如性別、種族、語言、宗教、出身或意見等與自己不同的人,包容只是指我們不會以這些差異來作為區別對待的理由。但尊重是要更進一步,對所有存有差異的人,我們都會以正面的態度去看待。 4 | 5 | 可能是因一個人的地位、成就或表現,能達到你所引用的指標,就會得到你的尊重,這可稱為評價式尊重。但換一個角度,另一人,因他的地位、成就或表現不符你的要求,你就不會尊重他,即使其他人按著他們的標準,這同一人反是受極大尊重的。另一種尊重,不在於一個人的地位、成就或表現,而單單因他是一個人,是有著人類尊嚴的人,我們因此就要尊重他,這可稱為本質的尊重。 6 | 7 | 在抗爭中,因抗爭者希望能改變不公義的制度,對那些當權者、既得利益者、或受僱守護現有體制的人,常依據所抱持的公義標準去評價他們,那就很容易採用了評價式尊重。結果是抗爭者不單不會尊重他們,甚至把他們妖魔化,因他們不只不符公義標準,更是施行不義者。但若抗爭者能用本質的尊重去看他們,即使在公義之路上大家是站在對立兩方,他們仍應受尊重,因他們同是享有人類尊嚴的人。 8 | 9 | ## 尊重與尊嚴 10 | 11 | 尊重一個人,是因他也是享有人類尊嚴的人。尊重人不是說一定要同意他的想法或認同他的價值,但怎樣才算是尊重他作為一個享有人類尊嚴的人呢?人類尊嚴可體現在三方面:自尊、自由、自主。 12 | 13 | 自尊就是人感到自己與其他人一樣,都是平等地享有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不會覺得自己是次人一等,或被視為一個檔案編號,甚至被低貶為一隻動物。這些基本權利包括但不止於取得賴以為生的基本資源的權利,且人應有權在自尊不受傷害的情況下取得這些基本資源。 14 | 15 | 自由是人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只要不會損害其他人的人類尊嚴,因沒有一人的人類尊嚴可凌駕於其他人的人類尊嚴。自主是人應有權在最大程度上,參與決定所有會影響到他自己的人類尊嚴及所有人的共同人類尊嚴的事情,因人們是共同及平等地享有人類尊嚴,故決策程序也要在最大程度確保他們能平等地參與這些決定。 16 | 17 | 要尊重人的人類尊嚴,就要承認並會用符合人類尊嚴的方法,爭取所有人都能享有可維護人類尊嚴的基本權利、最大程度的自由、及能夠按著民主參與的原則一起決定共同的事務。為何人享有人類尊嚴呢?不同人會有不同的答案,但對基督徒來說,答案很簡單,無論你是否信徒,都是由神按著自己的形象所創造。 18 | 19 | ## 只有對手 20 | 21 | 劉曉波向法庭作的最後陳述中說,他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所有曾監控、捉捕、審訊、起訴、判決他的官員,都不是他的敵人。我深有同感,在推動佔中初期,我提出同樣的想法,在香港爭取民主的過程中,面對那些嚴厲批評及攻擊我的人,他們都只是我的對手,而不是敵人。 22 | 23 | 面對他們的敵意,我知道我應視他們為享有人類尊嚴的人。不是說我會向他們屈服,我也不會以他們用來對付我的方法去回應他們對我所施加的傷害,我應假設他們是真誠地不同意我的想法或做法,相信他們對我抱持敵對立場不是出於功利的考慮。不過實踐起來,卻非常不容易。 24 | 25 | 那些要履行職務的前線官員,我是較易體諒,甚至可投以一些同情,因他們實際上沒有太多選擇。或許他們為了減輕良心的自責,不能不在不知不覺間找尋各種借口,合理化自己打壓公義的行為。但那些要取悅當權者的投機者和要保住權位的掌權者,他們是有選擇的,不過為了個人野心,站到了公義的對立面,令所有人都受害。不對他們懷有恨怨是很難的,甚或相信他們是真誠的人,也絕不容易。 26 | 27 | 我只能常常記著耶穌基督教導的禱文:「免了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希望有一天,我內裏的敵意能完全被主的愛化解,因他們也是受害者。 -------------------------------------------------------------------------------- /思考香港5/9--善良.md: -------------------------------------------------------------------------------- 1 | # 9 善良 2 | 3 | 善良簡單說就是對別人好,但怎樣才是對別人好?甚麼情況才需要對人好? 4 | 5 | 善良的人不只是口不出惡言,也不只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因那也只是不對別人行惡而已。聖經說「愛人如己」,或能更準確說明甚麼是善良。更具體說,當見到別人有需要,善良的人會適時給予合適的幫助。我們亦希望別人會如此待自己,也因此善良須以主動的行為來實踐。 6 | 7 | 行善不是為了得到別人的感謝,亦不是在於其他人是否值得你去善待他。善良有可能被人濫用,更有可能為自己帶來麻煩,但善良的人總還是會行善。善良並不是軟弱的表現,現今世界潮流是自私自利,甚至是損人不利己,行善實是逆流而行,故需要極大力量。 8 | 9 | 行善不是總去滿足別人的需要,因有時候那並不是真正對他好,甚至會傷害到他。也有時候,行善需要責備人,用愛心說誠實話,因說出真相才能幫助人去改變一些他看不見的錯誤,那才是真正對別人好。因此行善未必受別人歡迎,別人也可能因你的善行而感到難受。 10 | 11 | 抗爭必須出於善良意願,是為了令制度變得公義,讓大部分人的需要能公平地得到滿足。這必令既得利益者受損,仇視抗爭者是在行惡,但只要問心無愧,不是出於私利、不是宣洩怒氣、不是滿足野心,那善良還是在我們心中。 12 | 13 | ## 立志行善 14 | 15 | 善良是人的本性嗎?中國文化有性本善及性本惡之說,基督教文化就有原罪之說,但無論人本性是否善良,要在實際生活中做一個善良的人,人必需主觀地立志行善。本性如何,只是影響在決定了要行善後,內裏面對的掙扎有多大而已。 16 | 17 | 當然內裏的先天傾向也是重要,而從實際經驗看,要在一時做一點兒善事,不少人都能做到,但時刻都以行善為人生目標,卻是非常艱難。我相信人的本性是自我甚至自私,但也潛藏對別人好的本質,故是既惡且善。一般人大都會為自己求取最大的利益,他們未必會刻意去行惡,但要他們行善,卻一定需要更大的決心。 18 | 19 | 要行善,當看見受苦的人,先要敏感到他的需要與痛苦,並在內裏產生憐憫的感受,與他同感所承受的痛楚,再轉化為具體的行動,慷慨地給予幫助,讓他的合理需要得滿足或減少他的痛楚。這未必是人生而來就有的能力,但或許在人一生中,總曾碰過善良的人,受他的善行所感染,甚至曾得他的幫助,而慢慢學習也要成為一個善良的人。 20 | 21 | 對基督徒來說,主耶穌基督在世的一生都是在行善,且死在十字架上,以最大的犧牲去拯救世人,沒有比這善良更大了。信徒的使命就是學效主,更要靠著主賜下的聖靈,時刻穿戴起善良,讓行善成為我們的生活。 22 | 23 | ## 善良的代價 24 | 25 | 不要以為立志行善就必然得人讚賞,在現實世界,善良的人仍有可能被人指責的。還記得在佔領後期,有些人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我索償。在庭上我踫到其中一位提出申索的女士,我直覺地感到她的申索並沒涉及任何政治目的,我於是相約她會面,希望庭外和解。 26 | 27 | 這位女士是一名小商戶,她投訴佔領引致生意額大幅下降,也令她出現情緒低落。我向她解釋佔領為何會發生,只是抗爭者希望香港所有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用和平的方法向北京及特區政府強烈地表達立場,無意傷害他人利益。我也嘗試讓她明白佔領拖延未結,也不能完全歸咎於佔領者。 28 | 29 | 細心聆聽她述說因佔領而引致的損失,我心裏感受也很不好,但我也只能就她所承受的損失及情緒困擾,致以衷心歉意,但也表明法律上她能成功索償的機會不大。這位無辜者其實也是善良的人,因爭取公義的行動而受到影響。她離去時並未表示是否接納我的解釋,我也只能無奈地看著她悻悻而去。會面後不久,我收到訊息她撤銷了申索。 30 | 31 | 抗爭者及無辜受累的市民其實都是受害者,真正行惡的是專制政權。無辜者未必能完全諒解抗爭者的善良意願,或許這就是善良的代價,但我深信公義及憐憫的主,必會用祂的方法供給所有善良的人的需要。 -------------------------------------------------------------------------------- /思考香港5/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5:《抗爭: 靈性的思考》 2 | 3 | ![alt-text](../images/思考香港5.jpg "抗爭: 靈性的思考") 4 | -------------------------------------------------------------------------------- /思考香港5/前言.md: -------------------------------------------------------------------------------- 1 | # 前言 2 | 3 | 馬丁路德金要求參與和平抗爭的人,要先經過一個「自我淨化」過程。在這過程中,參與者要參加一系列非暴力的工作坊,並要不斷反問自己:「你能夠被打而不還擊嗎?」「你承受得了坐牢之苦嗎?」 4 | 5 | 很多人以為,要參與和平抗爭,只要心存正義、勇字當頭、不怕犠牲就可以。有正義感當然是必須,但和平抗爭要求抗爭者能一直維持用和平的方法,貫徹非暴力精神,那才能產生改變人心的效果。再且,參與和平抗爭最後是有可能承擔罪責的,故此人們應先小心計算對他個人會帶來甚麼後果和代價,才決定是否參與行動。 6 | 7 | 印度的聖雄甘地非常強調手段需要與目的相符,參與和平抗爭的人要知行合一,不能用一些與運動目標相違背的方法。和平抗爭是希望為社會帶來公義的改變,而社會制度的改變是源自人與人關係的改變,而這又需要組成社會的人有內在深層的改變。在改變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其他人之前,抗爭者需先改變自己及相互之間的關係。 8 | 9 | 和平抗爭不能單靠一股血氣或義憤就可以,但很多抗爭者都缺乏這種認知及生命質素。要參與和平抗爭,就要先經過個人的靈性鍛鍊。靈性是人內在去追求生命的深層意義,與其他人、大自然及神聖建立起良好的關係。靈性的建立是會反映在我們的品格上,能見到多少這些生命質素,就顯示我們的靈性水平高低:勇氣、謙卑、正義、節制、温柔、忍耐、喜樂、尊重、善良、寛恕、聆聽、信任、信心、憐憫、愛及和平。但現實上,不少參與抗爭的人,展示出的卻是完全相反,充滿血氣、驕傲、自義、放縱、憤怒、急燥、苦毒、操控、自私、排斥、懷疑、野心、貪心、藐視、仇恨和爭競。 10 | 11 | 和平抗爭本身就是鍛練靈性的過程,當面對別人百般的擊打、欺壓、辱罵、誤解、輕視、忽略、質疑時,不為動搖,克勝一個個難關,就能在抗爭者心內,一點一滴地建立起愛與和平的靈性,支撐他們的身、心、靈,直至能在社會見到公義。 12 | 13 | 在過去的幾年,我走到了和平抗爭的最前線,爭取在香港落實民主普選。在這過程中,我驚覺這些靈性質素,幫助我應對一個又一個的排戰。我不是說我已完全得著了這些靈性質素,而是在抗爭過程中,我不得不依靠這些靈性質素,更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中,反明白了更多這些靈性質素的特質。 14 | 15 | 我希望這些有關抗爭的靈性思考,能成為一本抗爭者的靈性手冊,幫助他們培育出各種靈性質素,讓他們能更好地以和平抗爭去爭取公義。 16 | 17 | 2018年10月22日 -------------------------------------------------------------------------------- /思考香港5/結語.md: -------------------------------------------------------------------------------- 1 | # 結語 2 | 3 | 想不到要用差不多一年時間,我才能完成十六個抗爭者要具備的質素的靈性思考。這些靈性質素包括:勇氣、謙卑、正義、節制、温柔、忍耐、喜樂、尊重、善良、寛恕、聆聽、信任、信心、憐憫、愛及和平。 4 | 5 | 對每一個靈性質素,我都要先攪清楚它是甚麼及它不是甚麼,並解說它們與抗爭的關係。可能很多人都有討論過這些人性品格,但沒有太多人是從抗爭的角度出發。跟著我就思考抗爭者如何才能得著這些靈性質素。靈性與信仰是有著很緊密的關係,故我發現,要披戴起這些靈性質素,無可避免要行進信仰的思路。 6 | 7 | 不同信仰有著不同的靈性進路,但因我是基督徒,故只能分享我在基督信仰中的靈性經驗。同樣的靈性質素,在其他信仰,包括非宗教的信仰,以它們本身的靈性路徑,也能培育出這些抗爭的靈性質素。或許我的分享能直接幫助一些基督徒去尋到這些靈性質素,但也希望我對這些靈性質素的思考,能為非基督徒帶來一點兒啟發。 8 | 9 | 在這長達一年的思考過程中,我最深的經歷不是對抗爭的靈性有了更深的認識,而是發現自己離理想的景況還有很大的差距。我把自己在實踐每一項靈性質素的失敗經歷及缺失,都寫進了這抗爭的靈性手冊中,希望抗爭者從我的不足也能得到一些幫助。 -------------------------------------------------------------------------------- /思考香港6/1--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md: -------------------------------------------------------------------------------- 1 | # 1 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 2 | 3 | 梁振英應不會在《施政報告》中對2017年和2020年實現真普選有任何具體承諾。爭取落實真普選是不少港人幾十年來的盼望,下一回政改討論已不能把這問題拖下去。不過,以現時形勢看,北京會讓香港有真普選的機會實在不大。那麼支持實現真普選的港人、泛民政黨和公民社會還有什麼可做? 4 | 過去的策略包括舉行大型遊行(如2003 年七一大遊行)、變相公投(如上一回政改時的五區公投)、佔領政府總部配合絕食(如反國教科時的公民廣場),但面對政改,這些行動能有多大成效,實在成疑,因為北京不想香港有真普選的意願可能太強,而這些策略所產生的壓力可能還不足夠;因此,要爭取香港落實真普選,可能要準備「殺傷力」更大的武器——佔領中環。 5 | 行動以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要能產生足夠的「殺傷力」,這行動要符合以下原則: 6 | 7 | 一、 **人數** 8 | 9 | 參與人數必須超過一個關鍵數目,若人數太少,警方可輕易抬走示威者。只要人數超過關鍵數目,在香港,有一萬人以上應可以達到效果,警方除非出動催淚彈和防暴隊,否則不能驅散示威者。要迫使警方使用更大武力,就是把政府處理這次行動所要付出的政治代價增加。當然人數愈多,效果愈大。 10 | 11 | 二、 **意見領袖** 12 | 13 | 參與行動的人要包括社會的意見領袖,尤其是一些過去不曾違法,或不屬激進的政治領袖、前任官員、宗教領袖、學者等。他們的參與,顯示爭議已到關鍵時刻,連這些意見領袖也要被迫以公民抗命的方式表達立場,對整體社會可產生強大的感召力。最好的例子就是印度的甘地和美國的馬丁路德金領導的公民抗命運動。 14 | 15 | 三、 **非暴力** 16 | 17 | 公民抗命的力量在於以違法、但非暴力方式去感召廣大群眾的正義感。一旦涉及暴力,將會大大削弱感召力。要產生最好的效果,組織者可以事前向全港表明,會在某一天某一刻進行佔領行動,並讓參與的人事前簽訂誓言書,明確表明不會使用暴力,只會和平佔領中環要道。 18 | 正式行動前,組織者可在進入中環的路口張貼清楚告示,讓駕駛者知道行動將要開始,不要把車輛駛入受影響的地區。示威者要在交通燈號轉為紅色和車輛都停了下來之後,才開始在各路口一起走到馬路中央,那就不會影響到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 19 | 20 | 四、 **持續** 21 | 22 | 佔領行動必須持續,那才能產生和累積足夠的政治能量。換言之,就是把公民廣場搬到中環去。一旦佔領開始,支援者可把各種物資搬到中環要道,建立廣播中心,並盡快透過互聯網及其他媒體直接向全港市民廣播訴求和訊息。行動更可把快樂抗爭加進去,在街頭舉辦嘉年華會式的集會。這必會把整個行動吸引全世界的關注,把施予對手的政治壓力加大。 23 | 24 | 五、 **承擔罪責** 25 | 26 | 公民抗命的行動屬違法行為,所以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對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 27 | 28 | 六、 **時機** 29 | 30 | 佔領中環是大「殺傷力」武器,絕不可以隨便使用,必須到了最後時刻,也是到了港人追求真普選的夢想徹底幻滅時才可使用。時機把握不好,一方面不能召集足夠的力量參與,另一方面對其他人也不能產生出足夠的政治震撼力。 31 | 32 | 七、 **事先張揚** 33 | 34 | 其實這大「殺傷力」武器並不需要真的使用,只要對手知道這大「殺傷力」武器存在,已可能產生作用。故此,大「殺傷力」武器不是秘密武器,反而要事先張揚,這也是為何在事前要參與者簽訂誓言書。一旦收集過萬人包括多位意見領袖的誓言書,組織者已開始實質部署行動,那就已可能給對手產生強大的政治壓力。 35 | 36 | 八、 **目標** 37 | 38 | 我們必須明白,行動的最終目標是要在香港實現真普選,因此無論行動是否已付緒實行,一旦對手表明願意回到談判桌討論落實真普選的具體措施,那就要結束行動。若對手沒有依從承諾,行動可再次進行。 39 | -------------------------------------------------------------------------------- /思考香港6/Preface.md: -------------------------------------------------------------------------------- 1 | # 前言 2 | 3 | On 16 January 2013, I published “The Most Lethal weapon of Civil Disobedience” on th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It kicked off the Occupy Central Movement. After around six years, with many events happened in between, together with Professor Chan Kin-man, Reverend Chu Yiu-ming and six others, we were being prosecuted for Occupy Central. I prepared the “First Submission, Last Lecture” and submitted in the trial as my closing submission. This may sum up what I have done in striving for democracy through civil disobedience in the past six years. In my submission, I tried to integrate legal justifications, political beliefs, moral appeal and spiritual calling together. They were also what I have actually experienced in these six years. To the future, I still embrace hope. I see not the powerfulness of the earthly power but the One who writes the history. Even though the path ahead must be rougher and rougher, the night must pass if we can persist. 4 | 5 | 2 January 2019 6 | -------------------------------------------------------------------------------- /思考香港6/README.md: -------------------------------------------------------------------------------- 1 | # 思考香港6:《罪名是散播希望: 希望的思考》 2 | 3 | ![alt-text](../images/思考香港6.png "罪名是散播希望: 希望的思考") 4 | -------------------------------------------------------------------------------- /思考香港6/作者.md: -------------------------------------------------------------------------------- 1 | 2 | ## **作者** 3 | ## **Author** 4 | 5 | ![alt-text](../images/profile_pic.jpg "戴耀廷") 6 | 7 | (獲廖中仁先生授權使用此相片) 8 | 9 | With the permission of Mr. Liau Chung Ren 10 | 11 | **戴耀廷** 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一九八六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法律系任助理講師。在一九八九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經濟及政治學院修讀法律,於一九九零年獲頒法律碩士(主修公法)。回港後即開始香港大學法律系的教學工作,現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12 | 13 | 戴耀廷主要的研究範圍包括香港特別行區基本法、比較憲法、行政法、人權法、宗教與法律、法律與政治、法律與管治、法治與法律文化。 14 | 15 | 在2013年,他推動「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爭取在香港實現民主普選。在2016年,在立法會選舉中推動「雷動計劃」,爭取非建制派取得過半議席,及鼓勵選民策略投票。在2017年,他提出「風雲計劃」,希望反專制人士能取得超過一半的區議會議席。 16 | 17 | **Benny Y. T. TAI** was born and educated in Hong Kong. He graduated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got his LL.B. in 1986 and P.C.LL in 1987. He then joined the Department of Law of the Citypolytechnic of Hong Kong as an assistant lecturer. In 1989, he went to London to study at 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d got his LL.M. (major in public law) in 1990. In 1991, he joined the Department of Law of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s a lecturer/assistant professor and is now an associate professor in Law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e was the Associate Dean of the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from 2000 to 2008. He specializes in constitutional law, administrative law, human rights law and law and religion. 18 | 19 | In 2013, he initiated the 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 campaign, a movement to exert pressure o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to honour the promise of allowing Hong Kong people to elect their Chief Executive in 2017 through universal and equal suffrage. In 2016, he initiated the “Project ThinderGo” striving to win more than half of the seat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by the anti-authoritariansm camp through encouraging strategic voting. In 2017, he initiated the “Project Storm” striving to win more than half of the seats in the Distrcit Council by the anti-authoritariansm camp. 20 | -------------------------------------------------------------------------------- /思考香港6/前言.md: -------------------------------------------------------------------------------- 1 | # 前言 2 | 3 | 在2013年1月16日在信報我發表了《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開啟了佔中運動。經過接近六年時間,中間發生了很多很多事情,到了我與陳健民教授與朱耀明牧師及其他六子,因佔中而被起訴,我寫了及在庭上作這結案陳詞《首次陳詞、最後一課》,或許能為這六年我在香港以公民抗命去爭取民主作一個總結。在這陳詞,我嘗試把法律論據、政治信念、道德感召、信仰呼喚揉合在一起,也是我在這六年所親身經歷的。未來,我仍是懷抱希望,因我所看的,並非地上政權的強大,而是那掌管歷史的上主。即使前路會越益艱難,但只要能夠堅持,黑夜總會過去。 4 | 5 | 2019年1月2日 6 | --------------------------------------------------------------------------------